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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站综合检查评比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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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 综合检查评比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调动参建各方的主观能动性,提高我省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称省质监站)组织的高速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评比活动,各地市交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可参照此办法对所监督的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评比活动。 一、检查评比方式和内容 (一)每年组织1次。为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检查组不事先将具体行程通知各参建单位,只在检查前2天通知被检项目的建设单位。 (二)施工合同段及单位工程抽查规则。 1.被检项目的每个监理合同段范围内采取抽签方式随机选取1~3个施工合同段(指符合检查条件的合同段,下同),进行检查,抽选原则如下: (1)被检项目监理合同段的数量为1个。 抽选3个施工合同段,少于3个施工合同段则全部检查。 (2)被检项目监理合同段的总数为2个。 若监理合同段对应的施工合同段为1~2个,则施工合同段全部检查;若监理合同段对应的施工合同段为3个以上,则抽选2个施工合同段。 (3)被检项目监理合同段的总数为3个以上。 若监理合同段对应的施工合同段少于4个,则抽选1个施工合同段;若监理合同段对应的施工合同段为4个以上,则抽选2个施工合同段。 2.按照上述施工合同段抽查原则,建设单位可推荐本项目抽查合同段总数1/3的施工合同段参与评比检查,推荐的施工合同段均参与被检项目和对应的监理合同段评分。 3.对于上一次综合检查评比排名后十位且综合评分低于85分(或评定等级为较差)的施工合同段将全数检查,并参与被检项目评分;若在随机抽签时被抽中,其检查结果将参与监理合同段评分,否则不参与。 4.检查周期内,当施工合同段完成的实体工作量或某一单位工程完成的工作量在以下范围时,不参与检查。 (1)施工合同段完成额少于1500万元且小于合同段总量的10%; (2)施工合同段完成额大于1500万元但不大于合同段总量的5%(特大施工合同段结合实际情况考虑); (3)施工合同段完成量大于95%且检查周期内完成量小于3000万元; (4)路面单位工程的实体工作量少于15%; (5)路基单位工程检查周期内完成量少于“主线累计300m或3条匝道、3层土”。 (三)检查内容:包括建设、监理、试验检测中心和施工单位(合同段)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等。各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指标项、标准或要求等见附件10~15。 (四)抽查频率:内业检查的抽查频率执行附件10~13的规定。外业检查前,事先了解抽选到的施工合同段正在施工的主要内容和已完成工程情况,随机选取要检查的工点。原则上每合同段小桥、涵洞工程各抽查1座;桥梁抽查2座(含1座跨径最大的桥梁);每合同段只有1座隧道时,进口、出口各抽查1个,有2座以上的隧道时,抽查2座,每座隧道抽查1个口,路基不少于2段,路面各结构层每层抽查不少于2处(路面工程包括垫层、底基层、基层、透层、下封层、面层),交通安全设施抽查不少于3处。 (五)检查形式: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分为建设、监理及试验检测中心管理行为检查组,施工单位管理行为检查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组,工程实体质量检测组,材料组等若干个检查小组开展工作。 (六)检查活动践行“阳光质监”,自觉接受参建各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即时告知参建单位配合人员;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将检测结果进行报数,请参建单位的配合人员共同记录。 二、参建单位准备工作 (一)建设单位应在检查组进场前准备好书面材料,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情况、质量安全管理情况、工程亮点及主要存在问题。 (二)监理、施工、试验检测单位应如实填写附件1~6,其中附件6中的已完成工程内容是指本检查周期内完成的工程量;总监办并对所辖施工合同段提交的附件1~6进行认真核实并盖章。附件1~6在检查前交检查组。 (四)附件7~8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其中附件7在抽选施工合同段前交检查组。完成抽选后,由建设单位打印附件8,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表格内的参建单位名称应使用合同文本上的全称。 (五)已完成的砼构件要建立公示制度,由建设单位统一格式,在拆模后立即公开构件基本信息,如墩台号、施工日期、砼设计强度等,方便参建单位现场监督管理。 (六)施工合同段不得停工待检;相关填报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三、评分方法 综合检查评分由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以及严重质量安全及管理问题扣分等四部分组成。 (一)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 1.建设、监理、试验检测、施工等单位(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 各单位检查指标、检查内容、评分方法等有关规定见附件12~16。各单位评价时,根据各检查指标的检查结果确定扣分值,各指标得分=规定分-扣分。累计各指标得分即为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得分。 当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中心试验室时: 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监理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0.7+中心试验室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按试验检测中心评价方法)×0.3 建设、监理、试验检测中心、施工合同段在按上述评分办法计算初评分后,若最高分与最低分的分差在20分以上,则控制最低分与最高分的分差为20分,逐项进行内插计算;若分差小于20分,则以初评分作为最终评分。 2.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 (1)试验检测中心与现场监理机构职能分离。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0.4+各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2+各试验检测中心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1+各抽检施工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3 (2)现场监理机构设置中心试验室。 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0.4+各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3+各抽检施工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平均值×0.3 (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 1.检查指标项评分 各检查指标项满分为100分。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确定扣分值,指标评分=100-扣分值。当某一个指标项抽查了多处时,先确定每一处的评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指标项的评分。 2.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 (1)施工合同段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 施工合同段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Σ[单位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得分×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Σ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 其中: 单位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得分=Σ[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指标得分×权值]/Σ权值 (2)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 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Σ[施工合同段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Σ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 注:由建设单位统计上报各施工合同段的当期完成额和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指建安费,见附件10),以当期完成额加权平均的方式计算质量安全检查评分。当某一单位工程的当期完成额占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总额的比例超过70%时,按70%计,其余30%由剩余的单位工程按完成额比例进行分配。 (三)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 1.检查指标项评分 实体检测指标评分由综合检查评分和日常监督检查评分两部分组成,均按检测项目合格率×100的方式计算得分,日常监督检查指标权值与综合检查权值相同。 其中,日常监督检查评分主要依据以下关键指标检测结果: (1)路基工程:分层填筑厚度; (2)路面工程:厚度、砼强度、沥青砼路面压实度; (3)桥梁工程:钢筋数量、钢筋保护层厚度; (4)隧道工程:钢架数量、二衬钢筋数量。 2.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 (1)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 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Σ[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Σ单位工程当期完成额-工程实体严重质量问题扣分 其中: 单位工程实体检测得分=Σ[实体检测指标得分×权值]/Σ权值 实体检测指标得分由日常监督和综合检查检测结果加权所得,计分方式如下: 实体检测指标得分=日常监督检测评分×A+综合检测评分×B A、B系数取值:日常监督检查及综合检查均有检测的指标A取值0.2,B取值0.8;仅有日常监督检测数据的指标A取值1,B取值0;仅有综合检查检测数据的指标A取值0,B取值1。 (2)项目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 项目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综合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C+日常监督检查实体检测指标评分×D 其中: ①综合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Σ[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检测评分×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Σ施工合同段当期完成额 ②日常监督检查实体检测指标评分=Σ[综合检查时未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日常监督检测指标得分×指标权值]/Σ指标权值 综合检查时未抽查的施工合同段各检测指标得分=未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日常监督检测指标合格率×100。 ③C、D系数取值:综合检查时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数量占施工合同段总数(指符合综合检查条件的施工合同段数量)比例≥75%时,C取值0.9,D取值0.1;当综合检查时抽查的施工合同段数量占施工合同段总数(指符合综合检查条件的施工合同段数量)比例<75%时,C取值0.8,D取值0.2。) (四)严重质量安全及管理问题扣分 1.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严重质量问题的检测评分扣分项。 (1)综合检查发现水泥混凝土强度、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波形梁立柱壁厚不合格,钢筋数量、隧道钢架数量不足,以及路面厚度小于合格值、沥青面层压实度小于规定值、路面基层整体性不合格时,相应的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中扣2分/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上述问题时扣0.5分/个。 (2)提交的已完工程清单(含“三集中”设置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相应的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扣1分。 (3)出现原材料不合格时,相应的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扣2分/组。 2.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参建单位严重质量安全及管理问题的综合评分扣分项。 (1)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参建单位综合评分的扣分方法如下,同一扣分事项在同一单位以最高扣分进行计分,不重复扣分。 ①当出现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责任人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时,在相应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分/次、2分/次; ②当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时,在相应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2分/次、4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分/次、2分/次; ③当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警告时,在相应施工、试验检测或监理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5分/次、3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分别扣1分/次、2分/次; ④当建设项目因质量安全问题被质量监督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时,在建设项目的综合评分中分别扣2分/次、4分/次。 ⑤当施工合同段因质量安全问题被举报并查实时,在相应的施工及监理合同段的综合评分中扣2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扣1分/次; (2)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发生质量事故的,根据已定性的一般、严重、重大、特别重大等事故等级,在相应的施工及监理合同段综合评分中对应扣3、4、8、12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对应扣1、2、4、6分/次。 (3)同一个综合检查周期内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已定性的一般、较大、重大及以上等事故等级,在相应的施工及监理合同段综合评分中对应扣3、6、12分/次,在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对应扣2、4、6分/次。 (4)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施工合同段停工待检的,施工合同段综合评分中扣2分,监理合同段、建设项目综合评分中扣1分/合同段。 (五)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合同段和建设项目综合评分 施工合同段综合检查评分=施工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0.2+施工合同段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0.2+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0.6-严重质量安全及管理问题扣分 注:仅对综合检查中抽查的施工合同段进行评分 监理合同段综合检查评分=监理合同段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0.4+该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合同段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加权评分×0.2+该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合同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加权评分×0.4-严重质量安全及管理问题扣分 试验检测合同段综合评分=试验检测中心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严重质量安全及管理问题扣分 项目综合检查评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0.2+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0.2+项目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0.6-严重质量安全及管理问题扣分 四、检查结果处理 (一)各小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各小组成员应同时掌握了解,较大的问题应由小组负责人及时向检查组负责人汇报。 (二)我站在各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发文通报检查情况,告知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所有项目完成检查后,我站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或补充检查结果,对各项目、监理合同段、试验检测中心、施工合同段进行评分及排名,并发文公布。通报发文中,表扬排名前20%的建设项目、监理合同段、试验检测中心和施工合同段,批评排名后两位的建设单位、后三位的监理单位及试验检测中心、后五位的施工合同段(当排名后两位的建设项目、后三位的监理合同段及试验检测中心、后五位的施工合同段综合检查评分大于85分时,不作批评)。检查结果作为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 (三)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我站检查时认真记录检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在我站发出“检查情况通知”后,按规定时限将整改情况核查汇总上报项目质监机构,我站将视情况安排核查。 (四)检查中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质量缺陷时,相关单位应立即停止该工序或作业区的施工,由建设单位监督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工。当现场检测值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必须组织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对照检查,找出对应的周围界限进行返工处理,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处理,确保各检查项目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五)重要指标质量问题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在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重要质量指标不合格时,按《广东省高速公路优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视质量问题轻重追究施工、监理或建设单位及相应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检查评比活动的有关资料,包括检查计划、检查记录、检查意见、检测数据和声像资料等,应由专人整理、归档。检查、检测资料原则上要求在当天完成统计整理,原始记录拍照后上传至指定邮箱。 附件: 1. 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到位情况检查表 2. 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到位情况检查表 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检查表 4. 试验室检查表 5. 施工单位“三集中”实施情况统计表 6. 已完成工程内容一览表 7. 工程投资额及完成额一览表 8.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检查施工合同段推荐表 9.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随机抽选结果一览表 10.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表 11.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检查评分表 12. 试验检测中心检查评分表 13. 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检查评分表 14-1 桥涵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4-2 隧道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4-3路基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4-4路面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4-5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评分表 15-1桥涵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15-2隧道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15-3路基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15-4路面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15-5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实体质量检测评分表 附件1 监理单位主要人员到位情况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监理单位: 总监办 主要人员 合同要求 到位人员 中间变更 现到位人员 与监理单位劳动人事关系情况 资格符合情况 岗位登记情况 姓名 职称/从业资格 姓名 职称/从业资格 姓名 职称/从业资格 总监 副总监 总监代表 ××驻地高监(组长) 工程部长 合约部长 路基工程师 路面工程师 桥梁工程师 隧道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自查汇总 人员到位率 %;身份符合率 %;替换率 %,资格符合率 %; 已办理岗位登记人数: 人。 注:按投标书清单对应填写,需附有效身份、与承包人关系、资质资格、业绩简历等凭证。 附件2: 施工单位主要人员到位情况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主要人员 合同要求到位人员 中间变更 现到位人员 与承包人劳动人事关系情况 资格符合情况 姓名 职称/从业资格 姓名 职称/从业资格 姓名 职称/从业资格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总工程师 工程部长 合约部长 路基工程师 路面工程师 桥梁工程师 隧道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试验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质检工程师 财 务 自查汇总 人员到位率 %;身份符合率 %;替换率 %,资格符合率 % 监理核查意见 注:按投标书清单对应填写,需附有效身份、与承包人关系、资质资格、业绩简历等凭证。 附件3: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到位情况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施工单位: 机械设备 名称 合同要求到位机械 实际到位机械 机械设备来源(自有/租赁/分包) 符合合同和施工要求情况 型号 到位 时间 数量 型号 到位 时间 数量 自查汇总 到位率 %;替换率 %;自有率 %;租赁率 %; 分包率 %;符合要求率 % 监理核查意见 注:机械设备应附有效凭证,特种设备应附检验合格证书。 附件4: 试验室检查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名称: 试验室名称 负 责 人 母体机构 机构等级 试验室人员情况 要求人数 持证人数 到位人数 实际操作人数 仪器设备 总台数 未标定台数 台帐管理 试验检测机构(母体)对试验室的管理情况及其它存在问题 检测数据抽查情况 抽查参数 抽查份数 可疑数据份数 虚假数据份数 备 注 进场人员对照表 岗位 合同要求到位人员 实际到位人员 与承包人劳动人事关系情况 资格符合情况 姓名 检测证号 姓名 检测证号 自查汇总 人员到位率 %;身份符合率 %;替换率 %;资格符合率 % 核查意见 注:附有效身份、与承包人关系、资质资格、业绩简历等凭证。 附件5: 施工单位“三集中”实施情况统计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名称: 类别 名称 地点(或桩号) 场地面积(m2) 施工生产内容 搅拌站 钢筋加工场(包括现场安装点) 预制场 核查意见 附件6: 已完成工程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合同号: 单位名称: 单位工程 工程部位或桩号 201?.?~201?.? 完成内容 目前施工内容 现场施工责任人 监理责任人 路基工程 路基土石方工程 填土(石、…)路基 93区 96区第二层     软基处理(处理方式)   正在施工袋装砂井     (…) 排水工程 截水沟 K?~K?左(右)幅、(…) K?~K?左(右)幅、(…)     边沟 K?~K?左(右)幅、(…) K?~K?左(右)幅、(…)     (…) 涵洞工程 K?圆管涵 已做完     K?盖板涵 / 基础     (…) 支挡工程 K?左(右)幅(?)挡墙 基础 正在安装墙身钢筋     (…) 路面工程 垫层 K?~K?、(…) K?~K?、(…)     底基层 K?~K?、(…) K?~K?、(…)     基层 K?~K?下基层、(…) K?~K?上基层、(…)     面层 K?~K下面层、(…) K?~K中面层、(…)     桥梁工程 (…)××桥 下部 桩基 Y1#-2、(…) Z2#-2正在冲孔、(…)     承台系梁 Y1#、(…) Y2#正在安装钢筋、(…)     台身 Z0#、(…) Z10#未拆模、(…)     墩身(立柱) Y1#-2、(…) Z2#-1正在安装钢筋笼     帽梁 Y1#、(…) 未开始施工     上部 现浇箱梁、预制T梁…(填写结构形式) 第(…)跨预制T梁完成湿接缝施工、(…) 第(…)跨预制T梁正在安装湿接缝钢筋、(…)     桥面系 整体化层、桥面铺装、伸缩缝…(按分类具体填写) …(具体填写已完成的范围) … (…) (…)隧道 开挖 - K?~K?、(…)     初支 K?~K?、(…) K?~K?、(…)     二衬 K?~K?、(…) K?~K?、(…)     交通安全设施 隔离栅 K?~K?、(…) K?~K?、(…)     护栏 K?~K?、(…) K?~K?、(…)     核查意见 注:1、表格内容可根据具体情况作适当修改,不涉及的可以删除,填写内容必须详细、真实。 2、“路面工程”对应的检查期间完成内容中已覆盖的路面结构层要注明“已覆盖”。 3、现场施工质量责任人、监理责任人必须据实填写。 4、该表施工、监理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7: 工程投资额及完成额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号及单位名称 施工合同段 单位工程 合同段号 施工单位名称 建安费 (万元、%,不包含临建部分,本期指201?.?~201?.?) 单位 工程 名称 单位工程合同额 单位工程累计完成额 本次检查周期完成额(201?.?~201?.?) 合同额 累计完成额 累计完成占合同额比例(%) 本期完成额 本期完成占合同额比例(%) 单位工程建安费(万元) 占合同段建安费比例(%) 累计完成建安费(万元) 占合同段累计完成建安费比例(%) 本期完成建安费(万元) 占本期完成建安费比例(%) 桥涵 隧道 路基 路面 交通安全设施 桥涵 隧道 路基 路面 0 0 0 0 0 0 交通安全设施 0 0 0 0 0 0 附件8: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综合检查施工合同段推荐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推荐施工合同段 所属总监办、监理单位 序号 合同段 单位名称  1 2 3 4 注:我站将按照顺序选取推荐施工合同段。 填报日期: 建设单位:(公章) 附件9: 建设项目施工单位随机抽选结果一览表 项目名称: 监理合同段号 监理单位名称 随机抽选结果 施工合同段号 施工单位名称 随机抽选人(签名):    单位(盖章): 监督站见证人: 抽选日期: 注:完成抽选后,由建设单位打印参建单位的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 附件10: 建设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评分表 检查 项 分值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管理人员配备 20 1.工程技术人员占管理人员总数比例和具有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工程技术人员比例均不低于70%不扣分,比例小于70%时每少1%扣0.5分。 2.机构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3分/人,未设相应职位的,等同于条件不符合扣分。 3.未建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扣5分。责任未落实或不明确,扣2分。未签订责任书,每份扣2分,责任书签订不规范,扣1分/项。 质量安全管理目标、制度 15 1.质量目标不明确扣2分;质量管理制度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对应,缺乏针对性时,扣2分;质量制度建立或发布不及时,扣5分;质量管理制度未汇编装订成册时,扣2分。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改、事故报告、应急管理、“平安工地”建设、安全奖惩、安全经费管理等制度齐全,少一项,扣3分;制度未行文发布,扣3分;安全管理制度未汇编装订成册时,扣2分。 3.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制度及要求,执行过程中走过场、形式化,存在明显问题的,扣3分。 施工、监理、试验检测中心重要人员调整批复 15 主要人员未批复时,扣2分/合同段;批复不同意意见后,未按时完成替换手续扣1分/合同段(最多扣5分);试用期满后没有发出审查批复意见的扣1分/合同段(最多扣5分);批复的主要人员中,若有人员资质低于投标承诺的扣2分/合同段。 分包管理 5 1.制度不健全,扣3分。 2. 每季度对劳务合作情况开展检查,季度检查工作未开展,扣1分/次。 3.无《公路工程分包人管理台账》时,扣2分,未按季度上报给上级管理部门,扣1分/次。 4.分包合同无审核、备案,扣1分/份。 安全管理 15 1.未按要求组织开展桥梁、隧道、高边坡等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每项扣1分。极高风险的施工作业未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扣2分/项。未组织其它风险评估工作的,扣0.5分/处。 2.没有按照《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规定内容进行复核性审查,扣2分。 3.未执行事故快报或瞒报迟报事故,扣2分;未执行月报制度,扣1分;发生事故未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扣2分;未建立事故管理档案,扣1分。 4.未编制应急预案,扣2分。预案针对性差、演练不及时,扣1分;演练次数少扣1分/次。 5.未按计划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扣3分;检查没有记录,不闭合,扣1分/处;对重大安全隐患未能按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扣2分/处;特殊时段安全检查没有工作安排,值守不到位,扣2分;没有检查、落实记录,扣1分/次;下发的整改报告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扣1分/次。 质量管理 15 1.没有按质量管理制度开展相关检查扣5分;检查频率不足扣2分/次。 2.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扣3分。整改资料不闭合扣5分。 3.对照管理制度,当质量管理过程中出现应罚未罚的问题时,扣5分。 4.监理与试验检测中心工作协调性差,出现现场检测工作开展不及时,检测不合格结果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时,扣3分。 上级单位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8 1.对政府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检查发文(包括安全检查意见)的反馈意见不完整、不及时扣2分/次。 2.项目公司上级单位检查发文的反馈意见不到位、不及时扣1分/次。 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7 1.缺少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扣2分/项。 2.主要人员不清楚专项活动关于建设项目的主要考核内容,扣2分。 3.活动开展情况未严格执行方案要求的扣1分/项。 附件11: 监理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检查评分表 检查 项 分值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 检查情况 人员到位与管理情况 21 1.监理人员调换与进退场未按合同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检测工程师每发生1人次,分别扣2、1、1分; 2.替换人资格条件(包括职称、资质、经历、年龄等)有低于投标文件承诺但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每发生一项次,分别扣1、0.8、0.5分; 3.替换人资格条件有低于投标文件承诺且低于招标文件规定最低要求的,每发生一项次,分别扣2、1.5、1分; 4.监理人员长期离岗的,每人次扣2分。 5.无职责分工或分工不明确的,未经批准兼职的,每人次扣1分; 6.因监理人员替换造成工作脱节、资料缺失的,每次扣2分; 7.有持假证的,每人次扣2分; 8.在人员到位、出勤等问题上有冒名顶替、虚假或欺骗行为的,每次扣5分; 9.持证监理人员未按要求在聘用单位进行岗位登记,每人扣1分; 10.聘用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处罚期内的监理人员,每人次扣1分。 11.按照合同文件配置安全监理人员,安全监理工程师持安全监理培训证。少1人扣1分。 2、测量工程师职称不符合要求。 5、职责分工。 7、查询证件真伪。 9、岗位登记。 办公设施和仪器设备到位情况 4 1.汽车、船只等主要交通工具每缺1辆(艘),扣1分; 2.办公生活用房和其它设施不到位的,每件(项)扣1分。 1车辆 2试验设备 总监办管理 与制度 5 1.总监办无合同文件或合同文件不全的或监理人员证书不全,每项扣1分; 2.岗位职责、质量监理责任制、安全监理责任制、环保监理责任制、廉政管理责任制等制度未建立的,每项扣1分;制度不执行的,每项次扣1分。 3.明确总监、总监代表、副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安全岗位职责。不符每项扣1分。 2、责任制度未建立 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 8 1.未按规范和合同规定办理合同其它事项的,每次扣0.5分; 2.基础资料不完整或签字不全,且无法弥补的,每次扣1分; 3.未经授权代签的,监理员、专监、总监每次分别扣0.5分、1分、2分; 4.签字造假的,每次扣2分; 5.签认不及时的,每次扣0.5分。 一般工作情况 10 1.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单元)划分不符合规范要求,工地会议不按时召开或无会议记录的,《监理月报》不按时编发或主要内容不全的,《监理日记》记录内容不真实或重要内容未记录的,《监理计划》、《监理细则》和《安全监理规(计)划》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或编制不及时、程序不规范的,每项次扣0.5~1分。 2.签字不全或未经授权代签的,资料、原始记录或旁站、巡视记录填写不规范的,资料分类不清晰、归档不及时的,台帐不全的,每项次扣0.5~1分; 3.假数据、假资料每次扣5分; 4.关键工序由非部证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每项扣1分。工序签认不及时扣1分。 1、监理日记问题(张贵) 2、资料分类、归档。建立台账。 审批保证体系 与开工报告 6 1.未审批承包人质量(含工地试验室)、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或审批了的保证体系不符合规范、合同要求的,每项次扣1分; 2.未检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质量、安全、环保、检测负责人的资格,或签认了的上述主要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3.对保证体系和主要人员未进行动态管理或管理不到位,再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情况的,每项次、人次扣1分。 4.签认了的开工报告无质量、安全、环保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可行的,每次扣1分; 5.签认了的开工报告有资料不全的,每次扣0.5分; 6.由于总监办原因,开工报告未经审批先施工的,每次扣1~2分。 6.开工报告未审批已施工。 工序检验情况(含工程实体检测) 10 1.抽样检测频率未达到规定频率低限的,每项扣2分; 2.工艺试验未按规定审批,但已开始规模施工的,每次扣3分; 3.工序抽检覆盖率、抽检频率不符合规范要求或不满足质量评定要求的,每次扣1分; 4.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每次扣5分。 监理 指令 10 1.对施工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未能及时发现,或发现了但未及时发出书面指令的,每次扣2分; 2.对逾期未按指令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未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的,每次扣1分; 3.对整改结果未作现场检查就签认的,每次扣1分;监理指令不闭合的,每次扣1分; 4.监理指令签发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2.对逾期未按指令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未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的(2标指令) 3.对整改结果未作现场检查就签认的(2标指令) 4.监理指令签发不规范的(试验指令照片) 质量监理 8 因监理工作失职,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每次扣2分;质量问题需返工的,每次扣2分;造成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没有执行首件制或试验段制度的每项扣1分,首件制或试验段内容不全的每项扣0.5分。 分包管理 4 1.要求每季度对劳务合作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有检查,但频率不足扣1分,没检查扣2分。 2.对拟分包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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