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关于解放村解放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的决议
2018年7月26 日 , 柏溪镇解放村解放组在解放村一楼会议室召开群众大会, 应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户代表) 17人 ,实到 17 人;经大会讨论通过,形成以下股份量化决议。
1、本社农村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参与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以 201 7年 9月 30 日固化人员为准,股份量化名单经确定后,不再因人口变动而调整,以后添人不添股,减人不减股,股份可以继承、转让。
2、本组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的设置形式只设资产股,不设资源股,将资源折合成资金。经过清理核实,本组账面净资产 65000元。山坪塘 1.8亩,山坪塘按每亩36111 元折价65000元。可用于股份量化的集体资产65000元折合资产股,总计 65000股 ;以第一条确定的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参股 260 人,每人拥有股份250股。所有集体资产全部量化到个人。 对以上决议无异议签字按手印。
宜宾县柏溪镇解放村解放组经济股份合作社
2018年 7 月 26 日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簿(量化明细表)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
集体资产量化股数:资产股 资源股
实行股份量化时间:2016年 月 日
股权证编号
持证人(户主)
住址
股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量化股
资产股
资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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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申请书
柏溪镇人民政府
根据《宜宾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我社(联社)开展了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股要人身份认定,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确定工作,已将资产股和资源股按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决议)量化到成员,现申请农村集体股权初始登记。
附: 1、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
2、集体资产股份量化享有人员的决议
3、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明细表
4、清产核资与股份量化公示影像资料
解放村解放组农业合作社
二0一八年 六 月 二十五 日
农村集体股权初始登记公告
解放村解放组农业合作社提出该集体资产股权登记申请及相关材料已经初步审核,现予公告。对本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起15日之内向本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将准予登记。
特此公告
柏溪镇人民政府(印章)
二0 一八年六月二十六 日
接待机构:政府产改办
联系电话:
解放村解放组经济股份农业合作社
农村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
按照《宜宾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我社开展了集体资源和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现提出集体资产股权量化方案如下:
一、清产核资基本情况
1、确认股权量化资源面积1.8 亩(㎡),其中:集体建设用地面积0亩(㎡);农用地(未利用地)面积1.8亩(㎡)。
2、确认股权量化资产65000元。(详见清产核资材料)
二、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人身份
1、以2017年9月30日确认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点,已在本次股权量化前死亡的作为自然减员,不再享有本次资产股权股份配置;本组织在此期间新生人口可以享受本次资产的股权配置。
2、死亡人口为:
3、新生人口为:
4、确认享有集体资产股权配置人口为260人(详见名单)
三、原则
量化原则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民主决策,兼顾公平”,对事实清楚,无争议,能确权到户直接确权到户,不能确权到户的可视为确权,单列。对不能直接确权到户的一律实行平均股权或非平均股权。
四、方法:
1、资产股以1元为1股,资源股以0.01亩为1股计算配置。
2、对占用承包地挖塘养鱼,已在承包中扣减的,应以股权确权到户。
3、对多占用自留地、承包地修房的,若在承包地中扣减的,应以农用地股权确给该户。
4、对已颁证宅地面积不足平均数的,可由集体在可股份量化面积中,用股权补到平均数。
以上方案经组织成员在会通过后执行
二0一 八年七月 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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