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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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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实行细则 本细则评审条款依据国家标准《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技术规范》制定,分为三个审核大项,即经营环境规定、经营设施设备规定和经营管理规定,共计109个审核项,所有审核项满分170分,加分项30分,总分200分。140分以上为审核合格。 表1 评分表 评 审 要 求 满分 得分 一、场地环境 27 (*4) —— 1、场门口的名称标记要清楚、完好,使用简体字,设计制作规范。 1 2、场门前地面要平整、硬化、清洁,便于冲洗,无积水。 1 3、车辆出入的场门和人员出入的场门要分开。 1 4、设有专用的机动车停车场。 1 5、道路和停车场地面应硬化、承重、耐磨、防滑,没有坑凹。 1 6、场地人流、物流、车辆畅通。 1 7、场内露天交易场地面和交易(棚)厅地面应硬化、平整、清洁,便于清洗。 2 8、交易厅(棚)应在入口醒目的位置设立标记或公告牌匾,标明农产品类型,标记要清楚、完好,使用简体字,设计制作规范。 1 9、交易厅(棚)内应通风、明亮。 1 10、蔬果、肉类、水产品、粮食、副食品和花卉等要分区。 3 11、冷冻农产品和非冷冻农产品要分区。 1 12、生鲜农产品和熟食品要分区。 2 13、有包装食品和无包装食品要分区。 2 14、同类型商品应在同一交易区内经营。各类分区应有标记或牌匾。 2 15、水产品交易厅(棚)内场地设施要每日冲洗,保持清洁,不留污水。 1 16、生鲜肉类交易厅(棚)内场地设施要每日冲洗,保持清洁,不留污水。 1 17、新建市场应符合本地区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并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 2 18、新建市场应与同类型、同规模的批发市场保持合理的距离,大中城市销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充足考虑向零售市场运货的省时、通畅、便捷和低成本。 1 19、交易大厅宜建为单层建筑结构。假如是多层的大厅,层高和承重应符合相应的建筑规定,堆货高度应与层顶保持不少于1米的空间。 2 注明: 1)不从事以上所列某类产品交易服务的市场,对该类产品交易环境规定的事项不扣分。 2)已建市场,不符合新的城市建设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的,但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解决意见进行了调整的,视同符合本项规定,不扣分。 —— —— 加分项: 1)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转基因食品专区的市场。 2)有标线区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市场。 * 3 * 1 二、设施设备 83 (*16) —— 1、设立导购图 、车行路线标示图、公用电话、校秤点等公共服务设施。 4 2、各类公共设施应标记明确,标记规范统一,设计易于辨别。 1 3、从事拍卖交易的批发市场应配备电子屏幕、网络设备和电子结算设备。 2 4、从事生鲜肉类交易的批发市场,应配备胴体吊架、低温保鲜等设备。 1 5、设有卫生间。卫生间数量,建筑面积和卫生器具数量要可以满足市场人数的需要。 1 6、卫生间的上、下水管要通畅,冲洗设施齐全,并保证清洗的用水。 1 7、卫生间的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等应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不易附着粪尿垢的材料装饰。 1 8、卫生间的大便器之间应设立隔断和门,便后冲水应操作方便。 1 9、配备垃圾中转密闭间,对废弃物集中解决、清运,并移交相关单位作无害化解决。 1 10、应设立垃圾桶。 1 11、配备收集、清运垃圾的推车及工具。 1 12、设立卫生消毒间,有管理防疫和消毒设备,统一管理和使用药剂。 1 13、配备市场防疫工作所需的检测、消毒等有关设施设备及药剂。 1 14、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现场食品加工应设立食品加工间。 1 15、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食品加工人员要培训上岗,并持有卫生部门定期检发的健康证。 2 16、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食品加工卫生管理应有责任部门,并有管理制度文献。 1 17、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加工间和贮藏食品环境应卫生清洁。 2 18、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食品加工用工具及材料要卫生安全。 2 19、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加工人员进入加工间应换制服、带口罩、消毒、洗手。 1 20、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设备、工具、制服和口罩等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2 21、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加工废物要定期清洁。 2 22、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加工用食品原料和添加剂应有严格的准入和防疫、检查制度,符合食用规定。 4 23、有食品加工业务的市场,加工食品应质量合格。 2 24、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注1),应设立禽屠宰车间和冷藏间,有良好的照明,屠宰车间应有通风。 2 25、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应配备屠宰产品无害化设施。 2 26、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屠宰车间地面和墙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铺砌。 1 27、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屠宰车间每日工前清洗,地面应设立地漏,防止积水。 3 28、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车间或工作地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照明设备应加防护罩。 2 29、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切割加工操作应隔墙离地。 1 30、有禽屠宰业务的市场,车间门、窗应有防蚊蝇、防尘设施,纱门应便于拆下洗刷。 1 31、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屠宰的活禽应有严格的准入和防疫、检查制度。 1 32、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吸水、不变形的材料制作。 1 33、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凡接触食品物料的设备、工具、管道应卫生安全,定期清洗和消毒。 1 34、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屠宰加工管理应有责任部门,并有管理制度文献。 1 35、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屠宰加工环境和肉品贮藏环境应卫生清洁。 1 36、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应换制服、带口罩、消毒、洗手,制服和口罩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1 37、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加工废物要定期清洁。 1 38、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屠宰加工要有人员培训制度。屠宰加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1 39、有禽类屠宰业务的市场,屠宰后的禽肉应符合质量合格。 1 40、有污水排放管道设施联通本地政府污水解决系统,污水排放达标。 1 41、有计量器具,计量器具检定合格、未超过检定周期。 1 42、设有公平秤。公平秤定期验证、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或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前来检定。 1 43、设有信息发布公告栏。 1 44、设有交易结算、信息交流,交易记录等服务设施,如结算开票处、征询台、价格牌、宣传网页等,向客户和经销商提供开放的交易信息。 1 45、及时、准确地向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上报市场情况,配合其开展记录、调查工作。 1 46、有鲜活水产品交易的市场, 要配备蓄养池;水产摊位前须设立明沟,并盖有下水井盖。 2 47、有生鲜肉类交易的市场,要有闭合的交易棚。 1 48、有粮油交易的市场,要有满足交易贮藏需要的粮油仓库,仓库应设立防鼠、防虫害的设施设备。 1 49、有冷冻产品交易的市场,要有满足交易贮藏需要的足够面积的冷库。 1 50、有果品交易的市场,要有满足交易冷藏需要的足够面积的冷藏保鲜库及相关设施。 1 51、从事花卉交易的市场,要有交易厅,并配备照明、遮光等设施。 1 52、有活畜和活禽交易的市场,要有专门的区域,并有围栏设施。 1 53、有冷冻产品交易的市场,每个摊位的冷冻产品陈列要配备冰柜。 1 54、有蔬菜、水果交易的市场,要配备农药残留的快速检测设备和相关实验辅助设施设备。 2 55、有水产品交易的市场,要配备检测甲醛和水质的检测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 2 56、有畜禽产品交易的市场,要配备检测肉内注水含量和兽药残留的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 2 57、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批发市场检测项目的其它检测设备。 1 58、有农产品包装、分拣等业务需要的市场,要配备操作台,包装机等设施设备及辅助工具和材料。 1 59、有农产品采购和配送业务需要的市场,要配备运送车辆、装卸和搬运工具等设施设备。 1 60、配备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1 61、配备电子监控室及摄像头等电子监控设备。 1 注明: 1) 除生猪外其它畜类屠宰业务应参照生猪定点屠宰的规定。市场若涉及畜类屠宰业务应按国家有关定点屠宰法规及《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23)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否则不能定为标准化市场。 2) 从事以上相关交易业务的批发市场,没有达成该项业务规定的扣分。 3) 没有相关交易业务的批发市场,不做该项业务规定。该项不扣分。 4) 通过HACCP认证的批发市场,有关食品加工业务的各项规定为满分 5) 市场没有能力建设库房或冷库,租用附近地区相应的仓储设施;市场没有能力检测部分政府规定的检测项目,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相关项可以不扣分。 6)国家和本地政府没有规定批发市场配置检测设备的,第45项不扣分。 —— —— 加分项: 1) 对垃圾桶进行分类管理的市场。 2) 在垃圾中转密闭间对垃圾进行分类集中的市场。 3) 配备污水解决设施的市场。 4) 配备磅道或电子秤的市场。 5) 自建信息中心,设立市场的独立网站,为社会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和价格信息服务。 6) 部分类别产品可以统一电子结算的批发市场。 7) 建立集中的冷库和冷藏库,试行仓储一体化管理的市场。 8) 市场自建检测实验室,配备法定检测规定以外的检测设备,每日进行产品抽样检查,检测结果及时解决和公示的市场。 9) 建立物流配送服务中心,实行冷链配送管理的市场。 * 1 * 1 * 2 * 1 * 3 * 2 * 1 * 2 * 3 三、经营管理规定 60 (*10) 1、有商品市场准入管理责任部门,有第一负责人。 1 2、有商品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文献,内容涉及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查证、登记备案、抽检和清退等监督管理的内容和操作规范。 3 3、有商品质量购销查验登记制度,并形成制度文献。内容涉及查验经销商的商品质量证明文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进行登记,留存商品票、证、检查报告的复本,作为商品档案材料。 2 4、有商品质量抽检制度。有抽检制度文献,有商品抽样检测的记录。 2 5、有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市场清退制度,并形成制度文献。内容涉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经销商进场经营协议,对经抽检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农产品,立即停止交易,进行无害化解决,不能进行解决的要及时清退。留存对不合格商品的解决记录和清退商品及经销商的记录。 2 6、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要感观清洁,堆放整齐。 1 7、有经销商管理责任部门,有第一负责人。 1 8、有经销商准入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文献,包含对进入市场的经销商进行查证、建档案、监督和解决等监督管理内容和操作规范。 3 9、市场与经销商订立进场经营协议,协议应约定双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解决方式。 2 10、应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经销商进行食品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并留存宣传资料、课程内容和培训记录。 2 11、经销商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台账记录应包含供、销商家的名称、交易额(量)、交易时间及经销商签字。 2 12、设有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应在全市场公示。 2 13、有投诉管理制度,并形成投诉管理制度文献,留存投诉及解决情况的记录。 2 14、有计量管理责任部门,有计量管理制度文献。 1 15、定期对市场内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做好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计量监督管理,并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登记注册、强制检定等工作。市场票据、票证、商品标记等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 16、有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度。有责任部门,并有环境卫生管理的制度文献和工作记录。 2 17、有卫生防疫工作制度,有责任部门,并有卫生防疫管理的制度文献和工作记录。 2 18、有公平交易和结算收费制度,并形成管理制度文献,有责任部门。 2 19、有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并形成管理制度文献。有责任部门,平常工作要形成记录。 2 20、有仓储和装卸管理制度,对装卸搬运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并形成管理制度文献。有责任部门,平常工作要形成记录。 2 21、有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并形成制度文献。有责任部门,并形成工作记录。 2 22、有治安安全管理制度,并形成管理制度文献。有责任部门,平常工作要形成记录。 2 23、有负责质量安全检查、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检修、装卸搬运、治安管理、信息宣传、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其中食品检查、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检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有法定从业资格。 7 24、有食品卫生检查和卫生防疫专业技术人员。 2 25、应定期检查市场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经营熟食品的人员应有本地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明。 2 26、有市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文献。有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的职能部门。 2 27、有对市场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和食品安全面知识的宣传和培训记录。 2 28、有市场信用记录制度,并形成管理制度文献。有责任部门,对违规经销商经营行为进行记录,并及时警示通告。 2 29、有对场内交易农产品的价格、检测、计量、质量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制度,并形成制度文献。有相关职能部门。交易农产品的价格、检测、计量、质量等相关信息要公示。 2 注明: 1) 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市场,经营管理规定不扣分。 2) 通过国家认可的信用资质认证的市场,“市场信用记录制度”一栏不扣分。 3) “国家公告的传染性疾病传播时期”市场管理相应规定,仅在该时期有效,这里不扣分。 —— —— 加分项: 1) 有促进农产品交易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等级化制度的市场。 2) 实行“场地挂钩”和“场厂挂钩”,并有相关文献证明的市场。 3) 实现从业人员培训上岗制度的市场。 4) 通过国家认可的信用资质认证或绿色市场认证的市场。 5) 通过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市场。 * 2 * 2 * 2 * 2 * 2 注:“*”代表加分项分数。 表2 评估表 审核项得分 审定结果 加分项得分 评审组长 签字 总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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