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一、概 述
(一)背景资料
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部长令的形式陆续发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24号令)。
财政部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会计核算,在尽力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原则下,于2006年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下称新准则)
(二)准则的结构
准则分为三章,共二十条,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第1-3条):
准则制定的目标、依据、定义、核算形式;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第4-13条):包括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条件 。
第三章 列报(第14-20条):包括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以及附注应反映内容及包含信息的规定
(三)目标、依据
为了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四)定义、核算形式
1.定义
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制度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人员范围
2.资金筹集方式
3.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
4.基金管理方式
5.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
6.支付企业年金待遇的条件
7.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
8.中止缴费的条件
9.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补充养老保险在我国主要有两种形式
(1)契约型,即企业从保险公司购买团体年金产品;
(2)信托型,即通过企业和(或)职工个人注资成立基金,并独立于企业运行(通常称为企业年金基金)。
我国法规将企业年金界定为唯一的补充养老保险形式,且均为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为每个计划参与者提供一个个人账户,并按照既定的公式决定参与者的缴存金额,并不规定其将收到的福利的金额;将来在其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时,个人所收到的养老金福利仅仅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缴存金额
设定收益计划是基金举办者按既定的金额提供养老及福利的企业年金。
2.核算形式
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确认、计量和列报。企业年金基金应当分别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和计量。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有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确保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
二、确认与计量
(一)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年金基金缴费及其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证券清算款、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其他投资等。
(二)投资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年金基金在运营中根据国家规定的投资范围取得的国债、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债和企业债、可转换债、投资性保险产品、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产品,其初始取得和后续估值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
1.初始取得投资时,应当以交易日支付的成交价款作为其公允价值。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估值日对投资进行估值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调整原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公允价值的确定,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三)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负债包括:应付证券清算款、应付受益人待遇、应付受托人管理费、应付托管人管理费、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应交税金、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利息、应付佣金和其他应付款等。
(四)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形成的各项收入包括: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处置收益和其他收入。
收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照本金和适用的利率确定。
2.买入返售证券收入,在融券期限内按照买入返售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在估值日按照当日投资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即上一估值日投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定。
4.投资处置收益,在交易日按照卖出投资所取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
5.风险准备金补亏等其他收入,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五)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年金基金运营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投资管理人管理费、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和其他费用。
费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1.交易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机构、券商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2.受托人管理费、托管人管理费和投资管理人管理费,根据相关规定按实际计提的金额确定。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在融资期限内按照卖出回购证券价款和协议约定的利率确定。
4.其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确定。
(六)净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企业年金基金的净资产,是指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将当期各项收入和费用结转至净资产。
净资产应当分别企业和职工个人设置账户,根据企业年金计划按期将运营收益分配计入各账户。
净资产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和计量
1.向企业和职工个人收取的缴费,按照收到的金额增加净资产。
2.向受益人支付的待遇,按照应付的金额减少净资产。
3.因职工调入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入金额,增加净资产。
4.因职工调离企业而发生的个人账户转出金额,减少净资产。
说明:下边例1至例8相互独立
例1
2006年12月31日,东方公司的企业年金托管人按年金计划向企业和员工收取年金缴费,合计金额50万元。同日,资金全部到账。
借:银行存款 500 000
贷:企业年金基金 500 000
例2
2007年4月1日,东方公司委托投资管理人用企业年金购买某公司股票10万股,每股2元,手续费千分之1.5;购买股票投资基金10万元,手续费千分之1.5;按面值购买3年期企业债券10万元,票面利率8%。
账务处理如下:
借:股票投资 200 000
基金投资 100 000
债券投资 100 000
贷:银行存款 400 000
借:交易费用 450
贷:银行存款 450
例3
2007年12月31日,根据托管人确认信息计算各项利息收入股票基金收入5000元,债券利息收入8000元,股票收入10000元
借:应收利息(股票) 10000
应收利息(基金) 5000
应收利息(债券) 8000
贷:利息收入(股票) 10000
利息收入(基金) 5000
利息收入(债券) 8000
例4
2007年12月31日,公司8名员工离职,转出年金基金50000元。涉及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企业年金基金 5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例5
年末,根据合同计提各项管理费计提受托管理费1500元,投资管理费1200元,托管费1500元。
借:受托人管理费 1500
贷: 应付受托人管理费 1500
借: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1200
贷: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1200
借:托管人管理费 1500
贷:应付托管人管理费 1500
例 6
2007年6月30日,根据某公司股票分红计划,每股分配现金红利0.1元。7月2日,该红利到达托管账户。
借:应收利息(股利) 10 000
贷:企业年金基金 10 000
借:银行存款 10 000
贷:应收利息(股利) 10 000
例7 结转收入
借:利息收入(股票) 10000
利息收入(基金) 5000
利息收入(债券) 8000
贷:企业年金基金 23000
结转费用
借:企业年金基金 4200
贷:受托人管理费 1500
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1200
托管人管理费 1500
应该结转交易费用
例8
2007年12月31日,决定向受益人支付年金待遇,总额100000元,并于2008年1月10日支付
借:企业年金基金 100000
贷:应付受益人待遇 100000
借:应付受益人待遇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三、列报
企业年金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变动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类列示
1.资产类项目
1)货币资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利息;
4)买入返售证券;
5)其他应收款;
6)债券投资;
7)基金投资;
8)股票投资;
9)其他投资;
10)其他资产。
2.负债类项目
1)应付证券清算款;
2)应付受益人待遇;
3)应付受托人管理费;
4)应付托管人管理费;
5)应付投资管理人管理费;
6)应交税金;
7)卖出回购证券款;
8)应付利息;
9)应付佣金;
10)其他应付款。
3.净资产类项目
净资产类项目列示企业年金基金净值。
(二)净资产变动表
净资产变动表反映企业年金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净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应当列示下列信息:
1.期初净资产。
2.本期净资产增加数,包括本期收入、收取企业缴费、收取职工个人缴费、个人账户转入。
3.本期净资产减少数,包括本期费用、支付受益人待遇、个人账户转出。
4.期末净资产
(三)附注
附注应当披露下列信息:
1.企业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2.投资种类、金额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3.各类投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
4.可能使投资价值受到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执行年金会计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分析
企业年金准则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无关,只是规定了企业年金作为独立会计主体进行列报的详细报表格式和一些会计处理。
该准则的颁布对企业没有什么实质影响,而是为了适应当前企业年金发展的需要。
企业年金准则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是在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体系以外的重要补充。
企业年金准则的制订使得目前已经客观存在的补充养老金市场得到规范,有利于这一市场的统一管理。
五、准则的比较
(一)新准则与原准则的比较
原企业会计制度对补充养老保险的核算非常简单,仅是把支付补充养老保险作为费用列支,没有将其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
新准则属于新增会计准则,主要是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而建立的企业年金方案以及对年金基金的管理和运营过程进行会计处理,包括对年金基金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和净资产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二)与国际会计标准的比较
与新准则对应的国际会计准则是《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金计划的会计与报告》,它规范了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收益计划,而新准则没有规范设定受益计划,其他内容一致。
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
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
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
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
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
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
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
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
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
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
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
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
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
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
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
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
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
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
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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