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方案
考核目的:
为了结合绩效考核,建立公正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工作能力及全年的工作结果不同,以资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特制定本方案。
考核对象:
截止每年6月30日,转正已满6个月以上的正式员工。
考核原则:
1、 系统原则:以岗位职责为导向设置综合考评指标而不是单方面的指标;指标设计与职责范围对等
2、 客观原则:考核结果以各种统计数据和客观事实为基础,尽可能避免个人主观因素影响考核结果;
3、 沟通原则:考核者在对被考核者进行员工考核的过程中,需要与被考核者进行充分沟通,听取被考核者对自己工作的评价与意见,使考核结果公正合理。
考核意义:
根据岗位职责胜任结果,测评其工作能力及全年工作效果,评定被考核人下一年度在该岗位上应享受的薪资级别,按实际评定结果对应工资级(档)调上或调下。
考核方法:
1、 360度考评与KPI考核相结合;
2、 岗位绩效考核与人力指标考核相结合;
3、 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时间:
2014年6月1日开始实施本方案,每季度末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季度绩效考核,对季度考核结果实行季度绩效奖罚方案;截止到下一年度6月30日,综合评定全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奖罚方案在当年度7月份实施。
考核计算公式:
1、 个人绩效=季度绩效+年度绩效
2、 季度绩效=岗位绩效+人力指标考核
考核内容:
详见《绩效考核表》(后附)
考核定级: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人填写完整的《绩效考核表》进行复核,汇总出被考核人的考评结果。分别对岗位绩效和人力资源绩效的结果设定“优、良、中、差”四档。
季度岗位绩效奖罚方案:
详见《季度绩效考核奖罚方案》(后附)
年度绩效奖罚方案:
年度绩效是综合四个季度岗位绩效和人力绩效综合评定的结果,年度岗位绩效结果=四个季度绩效考核总分数/4,给予定级。年度人力考核结果=四个季度每项人力指标实际数字之和/4,给予定级。详见《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方案》(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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