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3传媒公司业务转让协议第一条 协议各方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2012年 月 日在中国河南省濮阳市签订。甲方(转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转让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将甲方旗下小区电梯框架广告业务转让给乙方经营。包括转让:一、甲方在华府山水等(注)9家小区物业租赁的所有电梯使用权及相关的租赁合同,并保证在接下来的一年内乙方不用支付场地租赁费用。 二、上述电梯内218块广告框架的所有权。三、218块框架内正在投放的广告从 月 日开始至广告投放结束时的剩余广告款,共计 元。四、正于123传媒有限公司下218块框架内的所有广告客户
2、资料、联系方式、结束时间等。乙方应于收到甲方所转让的上述所有之后三日内,交付给甲方共计捌万伍仟元80000元,受让方已付款肆万元(40000元)。第三条 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退还已付的肆万元(40000元)、承担转让金额10%、即人民币捌仟伍佰元(8000元)违约金。2、如转让方违约(在本协议签定后受让方正常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下转让方擅自解除本协议),则需赔偿由此给受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全部经济损失包括已付款、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
3、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3、如受让方违约,转让方必须返还受让方的已付款,而后受让方需赔偿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转让标的额的10%。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由于此转让行为受让方所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于此转让行为产生的误工费、由于此转让行为造成受让方的其他损失等。第四条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果经过协商或调解无效,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书签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它1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立
4、即生效。2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改动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各方友好协商,在达成协议时,由双方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改动部分应是本协议的整体部分并与协议正文同样有效。3本协议书以中文制作,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甲方公司(公章) 乙方公司(公章) 年 月 日注1:此处包括华府山水、景观城、昆濮尚园、银鹏大厦、电力小区、中央杰座、网通公司、金坡公寓、交通局家属院九个小区。5771001803090012095 5790368228596330825771001803090012386 576137399735760696
5、5771001803090013594 5780775799025155125771001803090012387 5771649826018180515771001803090012138 5721311921589183265771001803090012359 5790368223610760535771001803090012356 5761352861437917425771001803090012355 57508786970469327917088100343355274 10122994432583337917088100343355275 101866732938832008
6、17088100343356107 10158115250150052217088100343356108 10100018005987173217088100343354295 10107419414268701717088100343356184 10187866086962880217088100343356185 10177583117408667417088100343356109 10108601437357284617088100343356110 10115220721601491617088100343355237 10102704160570270917088100343355238 10122936486142541417088100343356169 10186220440263571817088100343354928 101760654089788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