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
摘要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 21 世纪世界上各个国家所普遍面临的问题,我国也不例外,目前我国的老龄化现状已经非常严重。
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将对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群体问题,更是演变成一个社会问题。如何让老人安度晚年、保持个人尊严、为子女分忧,是摆在全社会面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对我国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另外对国内外老年长期护理保险也进行了研究和比较,他们的模式对于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具有借鉴作用。在文中也提出了几点相关的建议,希望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建立能够有一定的作用。
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长期护理保险 护理体系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涵义
在国外,有关长期护理保险的定义有很多:譬如,美国人寿管理协会指出“长期护理保单是为那些因年老、严重疾病或意外伤害致使被保险人需要稳定持续护理照顾而开设的,为其支付医疗和其他服务费用一种保险”。美国健康保险协会(1997)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定义是“为消费者设计的,对消费者在享受长期护理时发生的潜在巨额护理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而我国文献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定义大体相同,例如:“长期护理保险是对被保险人因为功能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康复中心或要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的种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住进安养中心等护理机构或家庭护理而发生的费用的津贴型险种”。
综上所述,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被保险人因为年老、严重或慢性疾病、意外伤残等导致身体上的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生活无法自理,需要入住安养院接受长期的康复和支持护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护理时支付的各种费用给予补偿的一种健康保险,长期护理期限较长,一般可长达一年甚至十几年,其重点在于应最大可能地保障老年人的身体功能,确保其生活自理能力。它的目标并不是让老年人达到完全康复,而是使其的身体健康状况好转。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内容
(一)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内容
1.专业机构提供护理的服务。这只是指被保险人在专业的护理机构接受护理,如养老院和老年公寓等"这种服务方式有利于对老年人提供专业性的护理服务"但是有别于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很容易引起被保险人心里和身体上的不适应"
2.专业机构和家庭护理双重的服务。即无论是在专业的机构还是在家里接受护理服务,保险公司都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但是,两种护理方式的费用具有较大的不同,经营风险也较大。
3.其他。如一些新型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已将给付范围扩展到某些疾病治疗的延迟护理!成人日托中心护理等,但典型的产品仍以上述两种较为多见。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条件
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是以下面几种为标准:
1.健康情况。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是给付的重要标准。即被保险人应满足特定的情况才能获得补偿。
2.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即根据是否能独立进行日常生活作为标准"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有以下几项:洗澡、穿衣、行动、如厕、吃饭等行为。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20 世纪下半叶以来,老龄化浪潮席卷了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作为解决老龄化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国外长期护理保险应运而生。
以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对此都展开过深入的研究和实践"总的来说,各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种,建立以商业保险为核心的护理保险制度,以美国、法国为代表;第二种,建立以社会性保险方式为核心的护理保险制度,有德国和日本;第三种,归纳到医疗保险制度当中,作为其中的一部分,以荷兰为代表;第四种,实施以实物给付方式的护理服务制度,以丹麦为代表;第五种,以公费为主的护理津贴制度,以英国为代表。而这其中尤以美国、日本和德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具有代表性。
(二)国内研究现状
相比国外的长期护理研究来说,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仍处于萌芽状态,真正意义上的护理保险还是真空状态。我国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系统性、理论性研究非常少。国内学者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观点可以总结如下:一是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有广阔的前景,有很大的潜在需求;二是在我国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是非常急迫也是非常必要的;三是我国亟须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四是国外的研究经验具有很实用的借鉴意义。
四、老龄化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分析
1.人口老龄化引发的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
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比发达国家更快,老年人口绝对数大,而且我国老龄人口高龄化,高龄人口比重偏高,由于生理机能的衰退,高龄老人往往比低龄老人更需要人照顾,生活自理能力更差。另外,根据调差显示,我国的老年人口的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大部分老年人生活不能完全或部分自理。另外,人口老龄化也呈现出地区差异,城乡之间,东西部之间老龄化差距较大。
2.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的快速增长引发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
由于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的发展,物价水平的不断上升,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也在节节攀升,成为人们的一大经济负担因此也越需要发展对长期护理服务进行经济补偿的长期护理保险。否则巨额的护理费用不仅给个人及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也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
3.其他因素引发的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独生子女的增加,我国“养儿防老”思想越来越弱化,或者说是现实使家庭养老的功能弱化,现在老年人更多的依赖社会提供必要的护理服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其养老问题和医疗问题。因此,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更显得尤为必要。
(二)可行性分析
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老年人所需支付的护理费用可由政府、个人、企业多方共同筹资,来保障老年护理有稳定的资金来源。而且,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需求不断增加,人们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接受度也普遍提高,使得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也更有可行性。
五、国外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状况及经验启示
(一)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美国是长期护理保险出现较早的国家,它是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存在的,这也是美国整个医疗保险制度的特色。在美国,该险种作为一种选择,老年人可以享有,年轻人也可选择投保。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由于是商业型的护理保险,所以保险费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财务状况,提供了多选方案,可选范围广泛,价位广泛。长期护理保险的实际费率由三方面决定:投保年龄、津贴给付方式、被保险人选择的保险利益和保险条款。在美国护理服务有专业护理也有日常家庭护理和中级家庭护理,在美国,现在,长期护理保险占有越来越多的市场份额"保险公司也在不断研究和探讨,以求开发新产品来满足老年人逐渐提高的护理需求。家庭护理模式逐渐被重视,很多患者较愿意在家中接受护理服务"这种护理模式不但方便对患者进行护理,还可降低护理费用,美国的长期护理保险既为个人提供了年老时所需护理的保障,又对美国护理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老年护理保险制度产生最根本的原因是人口老龄化。日本,考虑到护理服务的便捷性,连续性,和效率性,将最为贴近市民的基层行政组织单位-为护理保险制度的运营主体。在日本,40 岁以上的老人都属于长期护理保险的范围,65 岁以上为第一类被保险人,40 岁到 65 岁为第二类被保险人。日本长期护理保险提供的服务主要有三个方面:
居家服务、设施服务和出借轮椅、特殊床等福利用具;居家服务包括家庭服务、日间服务、痴呆老人集体疗养院服务等;设施服务包括特别护理安养院、老人保健设施和老人医院等机构的护理。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不仅缓解了日本严重的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提高了日本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美国式的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和日本式的社会型长期护理保险都发挥了不小的作用,这两种模式的开展对我国现在和日后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有着很实际的借鉴意义。
六、发展和完善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对策
(一)必须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老年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结合我国国情,应建立两个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一个是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另一个是社会性长期护理保险"总的来说,就是以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为主,社会救助为补充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能为长期护理保险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和保障"政府要加快这方面的法律建设,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律的制定标志着老年人受保护的一种权利"有了法律的依靠和保障-我国长期护理保险转变为政府行为,使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走上法制化轨道。
(三)一定程度地转变传统观念
家庭养老的功能在不断地弱化,但是还有很多老年人的养儿防老观念还很强,不能够接受这种护理保险体系的养老和医疗等,要加强相关文化的宣传,使老年长期护理保险能更好地被人们接受。
(四)加强人才的培养
由于我国保险精算业还不够完善,相关人才也比较缺乏应培养适合我国的精算人才,制定适合我国的精算做法和标准。另外,对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医护人员也要加强培养,掌握更精准的专业知识,提供更好的服务。
(五)鼓励和加强保险公司对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项目的开发
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加强保险公司对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项目的开发。对研究和开发长期护理保险的公司给予相关的税收、制度等方面的指导与帮助,对其给予大力的支持。提供更合理的长期护理保险项目。
参考文献:
[1J张星.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D].吉林财经大学.2010
[2J杨瑞.关于中国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 [D]. 东北财经大学.2010
[3J刘静.中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长期护理保险研究[D].辽宁大学.2011
[4J范永霞.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研究[D].新疆财经大学,2004.
[5] 张铭.老年护理保险需求影响因素研究[D].大连理工大学,2009
[6] 耿蕾.论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开发[J].保险职业学报,2005年1月.
[7J蒋虹.论发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J].保险研究,2006年第10期.
[8]荆涛.对我国发展老年长期护理保险的探讨[J].中国老年学杂志,2007年第3期.
[9]李超.关于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设计的思考[JJ.商业时代,2008年2期.
[10] 张萱,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研究[J],北方经济,2009(1)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