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住院核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单位或参保地
电话
就诊医院名称
电话
医院级别
病区(科室)
床号
住院号
入院诊断
出院诊断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经核对确认左边身份证件与住院患者一致,本次住院医疗费用___________元。 经治医生(或科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经治医院医保办(医务科)盖章
(压左边证件复印件)
签名:
年 月 日
报销类型(由报销人员确认):□异地安置 □转院转诊 □自行转院 □其他
附:参保人员报销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基本材料:
(1)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新农合参合证原件;(2)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3)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4)疾病诊断证明书;(5)出院记录(即出院小结);(6)长短期医嘱;(7)患者本人银行存折账户复印件或卡正面与身份证并列复印;(8)患者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外伤、异地就医等对象需另提供的材料:
(1)因病情需要转外就医的, 须提供《三明市基本医疗保险分级诊疗转诊证明》;(2)、未经转院住院治疗的人员须在住院之日起10日内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报备手续(可由所在单位或社会化管理机构或委托他人代办),提供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及门急诊病历;(3)、外伤患者需提供书面的受伤情况说明、《外伤性疾病确认书》、《保证书》、入院记录及门急诊病历。
联系电话:0598-8251141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待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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