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营管理大纲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规范、高效运作,促进义乌南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员工价值最大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经营合同之规定,特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大纲。第二条 公司一切活动,将严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等规定。第三条 公司一切活动,将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员工。第四条 公司经营宗旨:公平、公正、合法、诚实信用和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生产销售经营活动。第五条 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其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将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中外合资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进行规范运作。第六条 公司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
2、民共和国建筑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人事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技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大安全投入和安全培训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改进安全预警、预测和预报体系,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创建本质安全型现代化企业。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各项决定。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依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追究和处理。第八条 公司财产属股东所有,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挪用、破坏公司财产。第九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形象和公司信誉。第十条 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其
3、小集体、个人利益或其他任何目的,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持续发展。第十一条 公司关心员工利益,尊重员工需求,让员工分享公司的成就,为员工创造一个既充满挑战,又宽松和谐、有趣、快乐的工作环境;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个人发展机会和舞台;致力于建立学习型组织;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公司予以奖励和表彰。第十二条 公司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并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提供应有的待遇。公司所有岗位均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按照公司颁布实施的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定期进行考核,推行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高能低。员工的岗位、技能、工作强度、绩效等因素将作为制定薪酬的依据,体现“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第十三条 公司
4、通过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使公司运作规范化,确保公司资产保值与增值,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第十四条 公司倡导团结友爱,相互体谅 ,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主动配合他人的工作,主动地提供可能的帮助和指导。发扬团队协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同心合力,与团队目标和方向保持高度一致,以团队成功作为最大的成功。第十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能提升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第十六条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目标任务考核制。所有岗位上的员工,均应按照既定的岗位责任和目标任务去努力实施。凡有违反或执行不力或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公司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和目标任务考核奖罚制度,以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第十七条
5、 公司推行系统设计、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低成本策略。(一)在系统设计和设备选型中,始终坚持“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原则,不片面追求先进技术、新技术,而是选用适用技术,确保既能满足施工安全的技术要求,又能够从源头上降低工程造价。(二)在工程建设中,通过争取最佳的资金配置、最合理的工程造价、最短的工期、最优的工程质量、最好的安全记录,实现工程建设的低成本。(三)在建设运行中,通过提高工程系统的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安全生产的同时,用最少的人,用最合适的人,科学合理地配置各种资源。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
6、义乌市南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2008-08南风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二0一0年五月第二篇 人力资源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制度的制定程序,保证公司制度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制度的立项、起草、审查、讨论、决定、发布实施、解释及修订。第三条 公司所有制度应当按内容分为章、节、条、项、目。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示,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示,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示。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公司加强管理的要求和本部门业务管理的需要,制定所管辖范围内的制度建设规划,公司制度管理(由人力资源与
7、行政部负责)部门根据公司管理的需要和各部门制度建设规划制定公司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办公会议会批准后实施。第二章 立 项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可以提出制度立项申请,经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立项。第六条 制度立项被批准后,提出部门应提请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进行补充。第三章 起 草第七条 制度立项后,提出部门应当在本部门内指定专人或专门小组负责该制度的起草工作。第八条 制度初稿起草完成后,应当在本部门内部进行讨论修改,形成草稿。第九条 草稿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当征求公司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形成制度草稿。第十条 公司制度草
8、稿应附有该制度工作流程图(不能画出工作流程图的除外)。第四章 预先审查第十一条 制度起草完成后,起草部门应当向公司制度管理部门申请预先审查。申请预先审查应当提交制度草稿并附相应说明。第十二条 预先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各项:(一)制度制订是否立项;(二)制度名称是否符合规定;(三)制度体例是否符合规定;(四)制度内容与已经制定发布的制度是否有矛盾;(五)必备条款是否完备、合乎规定;(六)是否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第五章 审 核第十三条 经预先审查通过的制度草稿由公司制度管理部门提交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核。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以上领导审核完毕后,应将制度草稿退回制度管理部门。第十五条 公司制度管理部门
9、根据公司领导审核意见对制度草稿分别按以下方式处理:(一)提请起草部门进行修改;(二)提交董事长并由董事长决定是否提交董事长办公会议讨论。第六章 讨论、决定和发布第十六条 公司的制度实行以下讨论、决定和发布程序:(一)制度草稿由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二)根据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结果,起草部门对制度草稿进行修改;(三)制度草稿修改完毕后,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对修改稿修改情况以及文字进行审查;(四)发布。第十七条 经批准发布的公司制度应当由公司制度管理部门以公司文件的形式正式发布。发布制度的文件应当载明制度的施行日期。第十八条 公司发布实施的制度应当在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存档。且以公司制度管理部门保存的文本为
10、标准文本。第七章 解答及解释第十九条 对公司制度的文字理解,由公司各主管部门负责解答。第二十条 公司制度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者作出补充规定的,按照谁制定谁解释的原则做出解释,并按第六章的规定讨论、决定、发布并存档。第二十一条 制度的解释与制度具有同等效力。第八章 修订与废止第二十二条 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情况的变化和制度施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制度修订申请,报请总经理批准立项。第二十三条 除立项外,公司制度的修订程序与公司制度制订程序相同。第二十四条 公司制度修订后应重新发布,并同时宣布原制度废止。第二十五条 出现下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之一,公司制度应当废止
11、:(一)公司制度所规范的业务管理方式完全发生变化;(二)公司不再从事公司制度所规范的该类业务。第二十六条 公司制度废止应当通过发文的形式予以通告。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附件一:制度建设规划流程图开 始公司各部门提出本部门的制度建设规划公司制度管理部门汇总提出公司的制度建设规划董事长办公会议批准公司各部门按照分工制定本部门的制度重要制度由董事会审核,董事长批准一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发布、存档结 束附件二:制度建设立项流程图开 始公司各部门提出本部门的制度立项申请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核批准
12、结 束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对公司制度建设规划进行补充董事长办公会议批准或提交董事会审核批准总经理批准开 始起草部门起草制度草稿公司制度管理部门预先审查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处理报董事长决定是否提交董事长办公会总经理制度管理部门进行发布前审查结 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办公会议审议起草部门修改制度草稿发 布公司制度管理部门存档制度解释由公司制度管理部门提出草案按第六章的规定讨论、决定、发布并存档附件三:制度制订及解释工作程序流程图二、员工行为规范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员工行为,增强员工自律意识,实现员工自身发展与公司效益双赢,特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及临时聘用人员
13、。第三条 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以求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第二章 上下班规定第四条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并实行打卡签到制度,严禁迟到和早退。第五条 员工因工外出必须征得部门经理的许可,并在前台文员上写明去向。第六条 下班前,自觉养成检查和总结当天工作完成情况的习惯。第七条 工作时间应按公司要求着装,并保持衣着整洁,举止大方,言语文明。第八条 工作时间严守工作岗位,不串岗,不闲聊,需暂时离开应与同事交代。第九条 上班时间不得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接听业务电话应注意礼仪,语言要简明,重要电话要做好记录。第十条 接待来客要做到礼貌、热情、周到、大方。未经许可工作时间不得接
14、见私人来客,或带领私客在公司随意活动。第十一条 保持办公及生产环境整洁有序,不得在办公区域进食或非吸烟区吸烟。第十二条 下班后,切断停用设备、电灯等电源开关,关闭门窗和水源。第三章 请 假第十三条 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应及时向部门经理请假,并持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患病证明到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办理病假手续。第十四条 事假1、员工有事必须本人处理,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及预计缺勤天数,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一天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获得批准后,到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办理请假手续。2、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申请,事后说明理由,并立即补办请假手续。3
15、、无故不上班做旷工处理。第十八条 病假、事假、旷工的其他有关规定,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病假、事假均以半天为基本单位。第四章 其它规定第二十条 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2、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3、尊敬领导,关爱下属,相互尊重,团结友爱,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环境。4、忠诚公司,服从领导,勤奋工作,尽职尽责,言行举止要体现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形象。5、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6、员工姓名、住址、电话号码变更或有其他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报告。第二十一条 下
16、列事项,禁止发生: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2、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3、违反操作流程,造成经济损失者;4、未经总经理同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供应商、顾客、同事贿赂请客、送礼者;5、工作日内酗洒滋事或工作失误,严重影响销售进度或工作秩序者;6、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7、在公司内,殴打同事或互相殴打者;8、利用工作之便,贪污、盗窃、挪用公司财物或在办理各项业务过程中,获取好处费、吃回扣、虚报发票等行为者;9、违法犯罪、涉案潜逃(发现后,并立即报司法机关)、卖淫嫖娼、吸毒者;10、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妨碍办公和经营活动者;11、盗窃、侵占公司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属实者;12
17、、凡有意泄露公司经营、业务、人事等管理机密者;13、故意挑唆劳资双方感情,造成罢工、停工者;14、在明禁吸烟区吸烟者15、严重损伤公司形象和声誉者16、其他经公司查实给予处分者。第五章 安全保卫第二十二条 公司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1、办公室、公共场所严禁吸烟,不乱丢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2、遇到火灾及其它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清除。3、严禁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各种电器、仪器等。4、工作时既要注意自身安全,又要保护同伴的安全。5、员工有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卫生环境,制止和防止不安全、不文明行为发生的义务。7、携带危险品、违禁品或与业务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第六章 处 罚第二十三条 员工过失或故意违纪
18、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要追究违纪者的责任,并给予教育、处罚、赔偿、直至辞退的处理;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公司经理层除按以上规范执行外,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有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三、工程建设期员工考勤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严明工作纪律,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勤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公开,使
19、员工人人明白,互相监督。第二章 出勤管理第三条 公司管理岗位实行每日工作八小时。实行计件工作的,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另行制订。第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定节假日休假制度。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妇女节(限女性)按日资200%增发,加班不能补休的按日资50%计增发给。每星期的公休日加班,原则上通过调休的方式解决,不计发加班工资。节假日及加班时间均以半天为基数。第五条 考勤形式: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派专人根据员工每日出勤情况登记考勤表(考勤表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另制定)。第六条 考勤方法:(一)员工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按月统
20、计,并于每月初汇总上月出勤情况,统计结果作为公司计发员工工资和奖惩的依据。(二)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要说明的,应在每月5日前,将有关证明(经主管人员签字)送交公司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否则即按考勤卡统计为准。 第七条 考勤资料保存期限:员工考勤卡及有关资料按1年期限保存。第八条 考勤类别:(一)出勤; (二)出差; (三)公假; (四)婚假; (五)丧假; (六)产假; (七)特别休假; (八)探亲假; (九)工伤假; (十)事假; (十一)病假; (十二)迟到; (十三)早退; (十四)旷工; (十五)加班; (十六)调(补)休。第九条 考勤记录(一)出勤:指员工按公司规定的工时制度,按时上下班工作
21、。(二)迟到或早退:员工于上下班时间逾时或提早视为迟到或早退;每迟到/早退1次,扣薪人民币20元。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每次以旷工半天计;迟到或早退二小时以上,每次以旷工一天计。 (三)旷工(旷职):员工出勤非属不可抗力之情形或无充分理由迟到一小时,或擅自外出脱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旷工;如迟到一小时以上有合理解释,须补办请假手续。 (四)加班:员工在法定节日、制度公休日(星期六、日)或超出标准工作时间而工作的视为加班,加班可按规定调休; (五)调(补)休:指调整或补给休息。即员工先有加班,后再调休或补休。第十条 缺勤处理(一)每迟到/早退1次,扣薪人民币5元。(二)每月迟到6次或每季
22、度内迟到10次以上的员工:书面警告。(三)在每年度内,经2次以上书面警告仍无改进的员工,取消绩效奖金。(四)员工旷工,除依旷工实际时间扣薪外,如每年度内有3次以上旷工记录,公司可取消其全年奖金;如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7天以上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雇。第三章 假 期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假期待遇:(一)探亲假(休假期间如遇节假日,休假时间含节假日):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2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2、探视对象:配偶、父母;3、与配偶不住在一起,且距离在300公里以上,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1年可探望配偶1次15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4、与父母不住在一起,且距离在500公里以上的
23、,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1年1次15天,已婚员工1年1次15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二)婚假(休假期间如遇节假日,休假时间含节假日):1、员工结婚,可休假7天,异地结婚可适当给予路程假。2、子女结婚,可休假3天。3、婚假仅限于婚前或婚后1个月之内一次使用。(三)产假(休假期间如遇节假日,休假时间含节假日):1、女性员工生育可休假90天(连续计算)。晚婚晚育者(男25岁、女23岁以上结婚)、第一胎、多胞胎、剖腹产以及难产者,产假增加15天,共计105天。2、晚婚晚育者(男25岁、女23岁以上结婚)、第一胎、多胞胎、剖腹产以及难产者,男性员工可享受7天(连续计算,含路途)看护假。
24、(四)丧假:1、父母、配偶或子女-可休假5天。2、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可休假3天。3、岳父母、公公、婆婆-可休假3天。(五)事假: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但必须例行请假手续,且每年累计以21天为限。(六)病假:员工申请病假,应由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开具患病证明。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半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半年。(七)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时间(具体按劳动法规定)发生伤害事故,必须由公司和上级主管机关综合认定后,可办理工伤休假,期间薪酬照发,医疗费用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假期期间薪酬等有关规定:(一)以上假期期间的薪酬按劳动用工合同及薪酬核算管理办法执行。(二
25、)以上假期除病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外,员工休假需由员工所在部门统筹安排,并经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核准,未经批准均以旷工处理。(三)所有假期期间发生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车船费(含飞机票)及观光游览费等均由员工个人负担。(四)所有假期逾期者,均按日计扣薪酬。(五)因病、因伤住院,超过一个月者,薪酬减半(工伤除外);超过半年,符合有关条件者,办理退养、退休、解聘,经批准后,可资遣。第四章 出 差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需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根据已获批准的出差员工办理考勤事宜。第十四条 员工在出差途中除因病、不可抗力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并经请示批准可延
26、时外,不得因私事绕道至与出差无关的地点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按缺勤处理。第五章 管理职责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员工假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员工休假程序的监督与执行、员工休假记录、员工休假统计等。第十六条 各部门协助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对本部门员工休假进行管理,并统筹协调好本部门工作,保证员工休假期间其分管业务的正常开展。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八条 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四、人力资源管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浙江劳动办法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合同、
27、公司章程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员工实行全员招聘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及解聘手续,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员工”是指除董事长外的全体从业人员。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具体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计划、员工培训、奖惩、薪酬与福利、绩效考核、劳保福利等工作,并办理员工的聘用、解聘、商调、岗位配置、辞职等各项手续。第五条 公司员工的聘用、解聘、辞退、薪酬、福利、劳动保险和劳动纪律等重大事项,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实施,并报总经理备案。第二章 员工的培训与试用第六条 员工的培训与试用(一)培训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2、公
28、司章程3、公司管理制度4、岗位业务知识(二)新员工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试用,特殊工种还需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发证后方可上岗试用。试用人员一般要有正式员工代为监管,原则上试用期暂定为三个月。(三)试用期满15天前,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提出书面聘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审批并依法签定劳动用工合同后,方可以公司员工的身份正式上岗。第三章 薪酬、待遇第七条 公司按薪酬及福利标准执行。第八条 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进行薪酬分配,即根据员工岗位、职责、业务能力、工作强度、工作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拟定。第九条 公司管理人员的薪酬以月薪制度为标准,生产及辅助生产人员的薪酬以工作量(劳动
29、量)为基础计取,各岗位薪酬计取方法及标准另行制订。第十条 员工薪酬构成:基本薪酬+补贴+奖金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执行国务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退休、待业、养老、医疗保险事宜的有关规定。第四章 辞职、解聘第十二条 公司有权解聘不合格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手续。第十三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并办理辞职手续。用人部门解聘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解聘员工审批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到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办理解聘手续。第十四条 员工辞职的有关规定:(一)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意辞职,用人部
30、门不得无故解聘员工。(二)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办理辞职手续。(三)总经理、各部门主管请求辞职的,应提前30天向董事长提出书面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离职。(四)员工未经批准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第十五条 解聘(一)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或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二)事假在1年内累计超过20天,旷工连续3天或全年累计7天以上者,予以解聘。(三)总经理、各级主管如有营私舞弊,或滥用职权,或严重
31、失职,或不能胜任,或不执行董事会决议时,经董事会决定可随时解聘。(四)公司解聘员工应持慎重态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解聘合同未满的员工;确需解聘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填报“解聘员工审批表”,提出解聘理由,经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解聘员工;未经核实或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解聘。第十六条 员工被解聘、辞职后空缺岗位,由公司重新招聘,招聘程序按本制度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员工被解聘,辞职或终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一切财物、文件及相关业务资料,否则,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将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公司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五章 调 职
32、第十八条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岗位,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和拒不到岗,否则公司有权解聘。第十九条 各部门在调动员工时,首先必须征得总经理批准,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必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凡属关键工作或岗位的人员变换,需进行严格的审查,宁缺勿滥。第二十条 员工在接到调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0天以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岗位报到。第六章 考 核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部门经理负责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填报“试用人员考核表”(该表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另行制订),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核实后提出书面聘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33、第二十二条 日常考核(一)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每3个月考核一次,每年两次。(二)部门经理以下管理人员每一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包括特殊工种、临时用工)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等级。(三)考核标准本着“业绩导向、结果第一、促进改善、高效实用、直接相关”的原则,对应关键性技术指标考核(KPI)、工作直接相关者360度评估原理进行绩效考核和认定。1、公司通用考核标准(KPI)另行制订(由各部门主管、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共同拟订)。2、各业务部门考核标准(KPI)另行制订(业务部门主管及其他负责人共同拟订)。3、360度评估原理另行制定。(四)对员工的考核要有一定数量合理的淘汰率(员工被淘汰的标准另行
34、制定),使员工不断地挑战自我,持续进步。(五)总经理和财务经理由董事长直接考核。第二十三条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安排保存,做为确定部门业绩、薪酬、奖励、调职的依据;部门经理以下人员考核结果,由部门经理保存,做为确定员工业绩、薪酬、奖励、调职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四条 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肃纪律,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 公司另实行奖惩管理,具体办法由公司另行拟订。第二十六条 公司劳动争议、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女职工的特殊保护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
35、规、政策之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五、人员招聘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招聘事宜,加强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管人员以外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第三条 公司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部门为人力资源与行政部。第二章 招聘计划第四条 人员招聘计划分为定期招聘计划和临时招聘计划。第五条 定期招聘计划的制定应先由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所招人才岗位及任职条件,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根据编制和岗位要求拟定招聘计划,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董事会备案。第六条
36、 临时招聘计划制定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根据公司各部门的缺员情况和增人申请,经检查核实平衡后,拟定临时招聘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招聘计划的内容应包括:招聘渠道、方式、时间、地点、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录用原则、录用程序等。第三章 人员招聘程序第八条 公司人员招聘程序实行初选、笔试、面试、体检、试用、录用的程序。(一)初选: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门要在招聘时要求应聘者提交下述材料:应聘表。履历表。自荐书。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及全身生活照各一张)。学历、职称等证明。工作简历或成绩单。健康证明材料。然后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对每个人的特长和不足进行充分的评价分析,做出初步选择后,通知应聘
37、者参加笔试。(二)笔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要求,可以确定是否进行笔试。笔试的主要内容:综合知识及能力、文字能力、其它特殊要求的知识等。笔试工作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组织实施。(三)面试:对初选或笔试合格者要进行面试。面试主要内容:综合形象、表达能力、举止行为等方面。面试有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与行政部部门经理、用人部门经理参加。面试结果要集体决定。(四)体检:对面试合格者要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组织实施,由正规的医院或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五)试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者可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合同格式另行制定)。用工合同的备案,按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六)录用:
38、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对试用者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正式录用的试用者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第四章 其他规定第九条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不得将自己的亲属介绍、安排到本公司工作,特殊情况须由董事长批准。第十条 公司员工招聘渠道有:人才网、各种报刊、各种人才中介机构、各大专院校现场招聘会、公司组织的招聘会等,也可由内部员工引荐。内部引荐人员获准聘用后,引荐人必须立下担保书。第十一条 招聘工作中责任在审核应聘人员的过程中,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和用人部门根据各自的优势进行明确分工。(一)人力资源与行政部:对应聘人员的学历的真实性、工作经历和背景作详细调查,并对应聘人员的情商、智商、知识面等方面进行测试。(
39、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操作技能等方面进行测试。第十二条 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第十三条 应聘人员试用期过后,由所属部门提出鉴定报告,经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考核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决定是否正式录用。第十四条 正式录用的员工,试用期记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由总经理决定延长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第十五条 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原则上要求有相同岗位的实际工作经验。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进行必要的调查。第十六条 公司各公开招聘后,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长考核后,方可聘任。各部门主管的聘任与解聘须由总经理和董事长协商一致后,方可决定其聘用或解
40、聘。第十七条 各部门主管之外的其它管理人员,由总经理聘任后,报董事长备案。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聘用与解聘,由财务主管提出,由总经理决定。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六、劳动合同管理第一章 总 则第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劳动合同管理适用于除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外的所有员工。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与行政部负责实施。第二章 合同订立第三条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41、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第四条 劳动合同按公司统一版本执行(劳动合同样式另行制定)。第五条 签订期限:管理人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一般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第六条 有任职经历的员工,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若弄虚作假给公司造成损失,由该员工负责。第七条 公司出资培训,已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专项协议书的,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第八条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第三章 合同变更第九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变更劳动合同:(一)双方协商同意的;(二)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
42、的;(三)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四)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第十条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第四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一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一)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二)员工在求职时提供虚假信息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四)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五)因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公司无法安置富余人员。第十三条 属下列
43、情况之一的,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一)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二)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三)公司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四)经公司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五)员工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六)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 员工被辞退、解聘、劳动教养及被判刑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限末满,又不符合第十二、第十三条规定的;(二)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国家另有特别规
44、定的除外);(三)员工在享受法定休假、探亲假期间。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第一、二、三款除外),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的;(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已经完成的;(三)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五)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确需留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重新续签。第五章 违约责任第十九条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各自
45、过错程度承担责任。第二十条 凡由公司支付培训费用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具体规定另行制定)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培训服务期未满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按劳动合同规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外,还需赔偿培训费用。第二十一条 下列条件之一,当事人可免除违约责任。(一)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违约的;(二)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上约定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第六章 劳动合同争议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合同双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载决定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审核,由董事长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修改权、解释权归公司。七、保 密 制 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防止公司利益受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第二章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三条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一)公司重大决策;(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