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_卫生厅(局): 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经正式任命(选举、选聘)拟在 担任 职务,是该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按照规定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该同志不属(属)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干部或离退休干部兼职。 兼任其他职务情况: 特此证明人事主管部门(章) 上级主管部门(章) 年 月 日注:另附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原任职务的免职文件。_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姓 名职 务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电 话工作单位地址电话家庭住址电话签字 年 月 日人事关系 所在单位(章)年 月 日身份证复印件:本医疗机构印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年 月 日资 信 证 明设置单位(人)地 址资金总额: 万元。其 中: 固定资金: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固定资金来源构成和数额流动资金来源和数额主管财务单位证明 经审查,情况属实,同意将固定资金 万元和流动资金 万元作为该医疗机构的注册资金(资本)。我单位对上述注册资金(资本)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章)财政部门或其认定部门意见 审查意见: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章)附 注流动资金来源按照会计科目具体项目填写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