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PPP)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3111559 上传时间:2024-06-18 格式:DOC 页数:25 大小:6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PPP)竞争性磋商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5页
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PPP)竞争性磋商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竞争性磋商文件海安沼气参考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 畜禽粪便沼气工程(PPP) 项目编号:HAGGZY-CG竞争性磋商2015019 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磋商邀请1 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合同格式 五、成果需求及总体要求 3 1 14 15 19 一、磋商函格式 20 20 二、服务承诺 22 三、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参与综合评分时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25 23 24 尊敬的供应商: 欢迎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磋商顺 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 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 作! 第一章磋商文件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经海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合格供应商密封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畜禽粪便沼气项目 二、合作期限:20年 三、采购项目编号:HAGGZY-CG竞争性磋商2015019 四、采购人:海安县曲塘镇人民政府 五、专业咨询机构:南京韵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宁枫 电话:025 83203076 传真:025 83205756 邮件:@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紫东路1号紫东国际创意园F2栋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 管理 等相关服务。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供应商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 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磋商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运营时间为6年以上(含6年); (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2015年5、6、7三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符合磋商条件的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磋商,登录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直接下载谈判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14:30前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室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镇南路399号三楼南侧 (三)磋商开始时间:2015年9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四)磋商地点: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谈判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海安县曲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万荣 联系电话: (二)信息公布网站: (三)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媒体发布,供应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的相关责任由相关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文件的解释权归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未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人采用以国家法律规定的邀请方式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磋商程序 2.1 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供应商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给采购人,由评审委员会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 就服务、商务及价格进行磋商,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确定最终成交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 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 3.2 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持有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拒绝其本次申请。 3.3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含各种所有制结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3.4 本次磋商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3.5 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 (1)同一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或(持股50%以上的)绝对控股子公司等(非控股子公司除外),只能由一家参加同意分包的报名,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供应商只保留其中一家,或径行决定对该集团、总公司、母公司等连同其下属子公司一并拒绝。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报名参加同一项目时,评审委员最多只择优选择一家单位(以最终排名顺序)作为排名前三的候选供应商。 3.6 本次磋商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填写)。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增加了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2、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2.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磋商截止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2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磋商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回函确认。 2.3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磋商截止期。 三、磋商响应文件 1、磋商范围及磋商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1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能将整个“服务内容”拆开就其中一项进行报价。 1.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函; (2)资格证明文件; (3)供应商提供法人授权的证明文件; (4)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服务方案; (6)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3、报价 3.1 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根据服务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单中不得漏填项目。 3.2 供应商认为其他将会产生的费用。 4、保证金 4.1 供应商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磋商保证金,并于磋商截止日前二个工作日内递交至采购单位(到账),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开户名称: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安营业部 账号:320016962-0004 4.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日后到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退出竞争性磋商采购的; (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3 磋商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方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 要求: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磋商保证金须以供应商名义交纳,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注意:需在银行转账或电汇时备注所交磋商保证金的项目编号。) 4.4 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4.5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后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凭签订的合同原件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6 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将该复印件传真至0513-81819565。 5、有效期 5.1 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在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5.2 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得要求修正其报价,且本须知中 有关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6、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6.1 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每份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 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笔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磋商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如磋商响应文件需进行修改,则应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在修改的每一页上签字。磋商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经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6.4 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标袋中,且在标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磋商报价表不需与磋商响应文件一起装订,请将此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文件单独装在信封中,密封后与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采购单位。 1.2 为方便核查保证金,供应商应将“保证金”缴纳手续复印件(现金缴纳以收据为准、银行缴纳以银行回单为准)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 明“保证金”字样,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单独递交。 1.3 所有标袋上均应标明: (1)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2)报价单位名称; (3)“正本”或“副本”字样; (4)“2015年 月 日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5)在标袋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签章。 1.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单位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2、截止期 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递交至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2.2 采购人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3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3.1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以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回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竞争性磋商邀请书中规定的地点的,采购人将予以接受。 3.2 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3.3 在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3.4 从截止期至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报价有效期之 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回。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1 磋商小组 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 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如受到非法干涉,应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将按照相同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依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详细评审及综合打分。 1.2评审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1)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将严格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 (2)磋商小组将对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方法、候选供应商的选择方法与程序将按照本文件相关规定进行。 1.3 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的过程,如受到非法干涉,应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在评审之前,将由采购人代表整理评审所需的数据及资料。 (2)磋商小组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然后进行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其做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 磋商小组还可能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实质性改变磋商文件的规定。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 (1)评审前,磋商小组将会对所有响应文件根据以下条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应被拒绝。 A、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 B、授权委托书没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1.5 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1)按照预先确定的原则,采购人将资格审查、技术、管理、财务、法律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有效的响应文件进一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是综合性评审,磋商小组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6 评分细则(总分值为100分) (1)服务方案:52分 服务方案至少应具备下列要求,如无重大偏差,每项评分应不少于该项目分值的70%;未提供服务方案或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认定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则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A、针对磋商文件要求提出服务设计方案,内容应包含对项目的认识、技术方法路线、设计理念思路等,要求内容全面,合理可行。(14分) B、对PPP项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务流程的理解程度、以及曲塘镇沼气工程项目情况的理解程度。(18分) C、工作计划及措施,所报进度详细合理,满足采购完成项目合同签订的目标。(10分) D、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即工作联系是否便利,后期服务承诺措施是否可行。(10分) (3)商务部分:48分 A、供应商在国内从事过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8分,本项最高得16分,没有不得分。 B、供应商在国外从事过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的,每提供一个得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 C、供应商获得过省、直辖市级科学技术类奖项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6分,没有不得分。 D、供应商获得省、直辖市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得8分,没有不得分。 E、供应商在海安县境内有本地化服务分支机构或书面承诺成交后在海安县境内设立本地化服务分支机构的得8分,没有或者未提供书面承诺函的不得分。 1.7 磋商小组按以上规定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最终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三名成交候选人。 1.8 成交结果将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磋商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质疑的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2、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应交未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质要求的; (4)未提供服务方案或经三分之二磋商小组成员认定方案有重大偏差 的; (5)经磋商,供应商仍不承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7)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在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磋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磋商终止后,采购人应当将磋商终止的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4、磋商过程的其他说明 4.1 磋商过程保密。 4.2 在宣布成交结果前,凡属于审查、澄清、磋商、评审响应文件和确定成交等相关信息,均不得泄露给任何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 4.3 供应商不得探听上述信息,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过程,否则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4.4 在磋商期间,采购人将指定联络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 六、确定成交及签订合同 1、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采购人将从磋商小组推荐的符合采购需求的成交候选人中按排名先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2、货物或服务的减少 2.1 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或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磋商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成交通知书 3.1 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且在无疑义情况下,采购人将通知成交供应商。 3.2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并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 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均具法律效力。 4、签订合同 4.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经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方可生效。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2 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的,将按财政部第18号令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履约保证金 5.1 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5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磋商保证金交纳账户)。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项目验收合格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3天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不计利息)。 5.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遵循以上规定,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磋商。 第三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注:以下为采购人提出成交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成交供应商必须实质性响应,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建设标准:建成日处理量为350吨的畜禽粪便综合项目 2、建设工期:符合开工手续的前提下,9个月建成运行。 3、环保标准:项目建成后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如果达不到,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给予处罚。 4、服务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第四部分合同格式 甲方: 海安县曲塘镇人民政府 乙方: 丙方(见证方):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政府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的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选取社会资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及磋商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框架协议: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的原则,为加快推进海安县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做好海安县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工作,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丙方确认乙方为综合处理海安县畜禽粪便战略合作伙伴,经双方深入研究和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联合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社会资本出现金3500万元,占70%股份;海安县曲塘镇人民政府以曲塘镇强镇新农村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30%股份(出资方式见下)。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形成每天处理量为350吨畜禽粪便的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二、各方职责每年 1、海安县曲塘镇人民政府职责 (1)负责项目用地征用。曲塘镇人民政府委托曲塘镇强镇新农村有限公司征地25亩用于该项目建设。 (2)入股筹建项目公司。以360万元投资入股项目公司,其中以项目用地(25亩左右)作价300万元,不足部分以现有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和适当现金方式入股。 (3)建立完善的粪便收储体系,制订和落实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将畜禽粪便收运纳入农村环境整治、生态养殖考核和管理范围。出台奖惩政策,引导养殖户主动无偿提供畜禽粪便,确保项目公司每天无偿收集到350吨以上的畜禽粪便。 (4)协助争取优惠政策。最大限度争取各级财政给予各项优惠政策; (5)首期示范项目投资上马后,协调当地银行解决部分后期项目建设优惠贷款; (6)在当地项目立项注册公司后,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消防、发电上网和有机肥生产许可证等一系列相关手续; (7)示范项目自用电积极争取享受国家农用电价格; (8)负责投资建造一个封闭式沼液收集池(具体容积待计算考证后另定),允许部分沼液(达到入网排放标准)并入当地污水处理管道系统,沼液尽量用在曲塘就近农田浇灌或者城市绿化浇灌; 2、乙方职责 (1)负责引进在国际上先进的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具体为畜禽粪便厌氧发酵菌种技术、恒产恒温发酵技术和沼渣沼液制高端有机肥技术。示范项目建成后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如果达不到,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给予处罚; (2)负责整个示范项目建设投资工作。 (3)负责示范项目立项、规划、环评、消防和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具体工作。 (4)负责示范项目建成后的原料收储、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 (5)示范项目符合项目开工手续的情况下,9个月建成运行。 三、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叁份,叁方各执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海安县曲塘镇人民政府(甲方): 代表: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政府(见证方) 代表:日期:年月日 第五部分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一、项目背景及概况 1、项目名称:海安县曲塘镇沼气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海安县曲塘镇。 3、项目用地:25亩。 4、项目规模:预计总投资人民币6042万元,其中设备投资3348万元、其他工程投资1652万元。 5、服务范围:对曲塘镇区域内畜禽养殖业形成的粪便进行综合处理 6、项目建设工期:9个月 7、项目工艺:畜禽粪便收集-综合处理-发电和有机肥生产 8、环保要求:项目需通过环评,项目建成后需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9、PPP合作模式: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500万元,占股30%;社会资本方出资3500万元,占股70%。 10、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比例同股权比例。 11、采购需求:通过引进国际先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技术,对海安县曲塘镇区域畜禽养殖业形成的粪便进行综合处理,并达到每天处理量为350吨畜禽粪便的标准。 12、合作范围:项目投资、融资、优化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以及对项目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技术升级、更新、重置。项目的筹划、资金的筹措、建设设施、运营管理、养护维护、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全过程由 PPP 项目公司法人单位负责。 13、计划运营期限:20年 14、项目回报机制:专项资金补贴+产品销售收益 二、采购要求和内容 1、引进先进畜禽粪便处理技术 具体为畜禽粪便厌氧发酵菌种技术、恒产恒温发酵技术和沼渣沼液制高端有机肥技术。示范项目建成后必须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如果达不到,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给予处罚。 2、项目建设和运营 项目公司负责整个示范项目建设投资工作;负责示范项目立项、规划、环评、消防和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具体工作;负责示范项目建成后的原料收储、运行管理和设备维护工作。 3、畜禽粪便处理 对海安县曲塘镇区域畜禽养殖业形成的粪便进行综合处理,并达到每天处理量为350吨畜禽粪便的标准。 三、采购总体要求 1、确保建设进度、运营效率; 2、供应商成立本项目专业技术团队,由具有主持过类似项目的有经验的人员带队,全程参与项目实施过程。 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 尊敬的供应商: 请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第一部分磋商函格式 致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海安县曲塘镇日处理350吨畜禽粪便沼气工程项目磋商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已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1、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各项要求,我方愿以总报价__________________(大写金额)提供所需的所有服务。 2、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中的相关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60天,在此期间,本响应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成交,本响应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直到合同生效。如果在磋商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磋 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及资料。 4、一旦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时间进场提供服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受托人:(签字)日期: 注:请供应商另准备一份空白磋商函,以备最终报价用。 第二部分服务承诺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公章) 第三部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 文件 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2)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 (1)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供应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2)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示范格式二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磋商现场备查)。 注: (1)上述1条所有原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交采购人审查,成交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所有原件的,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2)上述是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未能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以及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 磋商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3)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人保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部分供应商参与综合评分时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供应商按照评分标准中的要求提供服务方案(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具有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供应商提供在国内外从事过生物质能源发电项目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提供获得过省、市级科学技术类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5、供应商提供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6、供应商提供海安县境内本地化服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或提供成交后在海安县境内设立本地化服务分支机构的书面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五部分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格式由供应商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文档来源于第一文库网: 相关文档: · 竞争性磋商文件 · 竞争性磋商文件范本 · 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 · 竞争性磋商 · 竞争性磋商程序 · 竞争性磋商流程 · 竞争性磋商管理办法 ·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文件 · 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 更多相关文档请访问: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