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展厅管理规定.docx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101680 上传时间:2024-06-18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9.99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展厅管理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展厅管理规定   1  目的  展厅是反映和展示公司基本概况和实力的场所,更是与客户进行有效交流的窗口。为了确保展厅的基本功能和样品的安全,保证展厅的整洁、有序,规范展厅的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展厅的管理职责      2.1展厅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商品部负责(卫生工作由清洁工配合做好);      2.2展厅的策划、布置和改善由企划部负责。      2.3展厅需新增样衣或需重新布置展厅的由销售部负责提出申请   3  展厅的维护及管理      3.1展厅卫生清洁,由行政安排公司清洁人员打扫。      3.2展厅内所有样衣由商品部负责管理并登记造册。      3.3展厅设备由工程部专人维护更换,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和改变其设置。      3.4展厅样衣领取、借用,需向商品部申请办理样衣借用手续,由商品部批准后方可借出。使用后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登记。        3.6产品开发人员因工作要求,可不经登记进入展厅使用相关样品;使用后应及时放回原 处。确需带出展厅的样品,同样需办理样品借用登记。      3.7样品借用完毕后,需及时放回原处,且保持样品的整洁无损坏。      3.8如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违者予以警告惩处。造成样品的破损、遗失则按样品原价的双 倍赔偿。      3.9如相关部门需放置样品在展厅,应将样品明细提供一份给综合部,由综合部登记造 册,便于管理。      3.10展示厅钥匙:综合办、前台各一套。   4  展厅的使用      4.1各部门需使用展厅,一般应由使用人员提前半天提出申请,并填写《展厅使用申请单》 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综合办,综合办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保证展厅的正 常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      4.2如因临时需要使用展厅,申请人员必须先到综合办展厅管理人员(前台)处登记后方可带人进入展厅。 1 / 1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