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3100208 上传时间:2024-06-18 格式:DOC 页数:44 大小:34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4页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4页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4页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4页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Q/XXX-XXX 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厂企业标准Q/XXX-XXX 2017-2017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2017-06-30 发布 2017-07-01 实施 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厂 发 布目 次前 言III1 范围42 规范性引用文件43 术语和定义54 职责55 管理内容和要求76 检查与考核17附录A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用车申请审批单18附录B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驾驶员台帐表19附录C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车班出车登记20附录D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车辆安全检查表21附录

2、E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车班交通事故登记表22附录F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车辆维护保养申请单23附录G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车辆维修申请单24附录H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车辆维护保养维修单25附录I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驾驶员日常出车检查记录表26附录K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外借车辆登记表29附录L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拦漂梗安全巡查记录表30附录M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二滩码头、船只安全巡查记录表31附录N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用船申请单32附录O

3、(规范性附录) 船舶日检表33附录P (规范性附录) 船舶启动检查保养维护记录表34附录Q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船只使用记录单36附录R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船只使用台账37附录S (规范性附录) 船舶航次三检表38附录T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船只油料领用申请单40附录U (规范性附录) 清漂船作业规程41附录V (规范性附录) xxxxxxxxx厂水上交通事故(事件)即时报告单43前 言本标准是为规范xxxxxxxxx厂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规范xxxxxxxxx厂交通安全相关工作管理。本标准由xxxxxxxxx厂提出。本

4、标准由xxxxxxxxx厂xxx办公室、xxxx部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本标准审核人:xxxxxx。本标准批准人:xxx。 本标准由xxx办公室、xxxx部归口并负责解释。交通安全管理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xxxxxxxxx厂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报告、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xxx厂。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 年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5号 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G

6、B 258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 7258-2012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公安部第102号令 2008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04号令 2008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 2008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 2016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Q/GTDL GL21-2015 发电企业安健环管理体系标准(交通安全管理标准)CMB253N(M) NOSA 综合五星系统指导手册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YLJ-SM-04)xxxxxxxxx有限公司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YLJ-SM-17)xxxxxxxxx有限公司

7、应急管理办法(YLJ-SM-18)x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YLJ-GM-19)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车辆xx厂可在厂外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包括小汽车、客车、货车等)。3.2 外来车辆 进入xx厂范围内的外单位或外部人员的各种机动车。3.3驾驶员是指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经二滩xx厂认定有内部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3.4船舶本标准所称“船舶”,是指xxxxxxxxx厂配置的趸船、工作船、清漂专用船、快艇、浮动码头等。3.5船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取得船员服务簿并注册、持有船员适任证书和客船特殊培训证书的人员,包括船长、高级船员、普通船员。3

8、.6船舶油料是指为保障船舶各类机电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需的燃油(包括汽油和柴油)、润滑油、液压油、齿轮箱油等。4 职责4.1 xxx4.1.1 监督执行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4.1.2 监督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4.1.3 组织或参与交通事故(事件)的调查。 4.2 xxx办公室4.2.1 贯彻落实国家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4.2.2 负责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4.2.3 负责监管外委单位对车辆的调配及调度。4.2.4 负责运输费用(含油料)预算的归口管理。4.2.5 负责车辆维修保养费用预算的归口管理。4.2.6 负责对xx厂车辆固定资产的管理。4.2.7 负责

9、开展车辆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年检等管理工作,监督外委单位日常管理工作。4.2.8 负责监管外委单位建立驾驶员及车辆管理档案,并定期更新。4.2.9 负责监管外委单位建立行车台帐,做好车辆的行车记录。4.2.10 负责监管外委单位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业务技术交流和技术培训工作。4.2.11 负责监管外委单位组织开展交通安全竞赛、评比及考核工作。4.2.12 管理雅攀水电园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4.2.13 配合公安机关、xxx等,做好车辆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4.3 xxxx部4.3.1 贯彻落实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4.3.2 组织办理船舶的初次登记、注册、检验等手续。4.3.3

10、 建立与更新船舶管理档案。4.3.4 审查船舶运行维护制度和作业规范,并监督执行。4.3.5 负责码头、船只及拦漂梗日常巡视检查。4.3.6 统筹配备码头和船舶应急通信设备、抢险救援物资。4.3.7 检查确认船员资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4.3.8 审查用船计划,做好用船记录。4.3.9 审查水上交通应急处置卡。4.3.10 管理生产区域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4.3.11 配合水上交通事故(事件)的调查。4.5 其他部门监督检查所辖外委单位人员及交通工具的管理和使用情况。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5.1.1 驾驶员管理5.1.1.1 驾驶员招聘5.1.1.1.1 驾驶业务按照公司

11、要求采用业务外包方式。外委单位聘用驾驶员前,应全面了解其驾驶履历、违章肇事情况、精神健康等方面情况,并经面试、路考及体检等合格。5.1.1.1.2 外委单位新聘用驾驶员应有驾驶车型相对应的驾驶执照,原则上应具备5年及以上的实际驾驶经验。5.1.1.2 驾驶员培训5.1.1.2.1 应对驾驶员定期进行行车安全运行技术、车辆构造使用基本知识及常见故障分析、车辆维护知识等方面的培训。驾驶员原则上每周应召开一次安全会,并进行安全学习,持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5.1.1.2.2 新聘用驾驶员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外委单位组织理论考试及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5.1.1.2.3 根据具体情况对不同类型

12、的车辆设备采用专业培训教案。5.1.1.3 驾驶员安全管理5.1.1.3.1 车辆驾驶员应有相对应车型的驾驶执照。5.1.1.3.2 驾驶员应定期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的驾驶证、资格证书复审,未经复审者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驾驶车辆。 5.1.1.3.3 外委单位原则上应每周组织车辆驾驶员进行交通事故案例、道路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安全学习;原则上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知识考试。 5.1.1.3.4 外委单位每年组织驾驶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有心脏病等禁忌病者,不得继续担任驾驶工作。 5.1.1.3.5 对多次发生违章、肇事或有危险驾驶行为的驾驶员,应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能继续担任驾驶工

13、作。 5.1.1.3.6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基本规定: a) 驾车期间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得转借、涂改或伪造。 b) 严禁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c) 不得驾驶与执照不相符的车辆。 d) 不得在行驶时吸烟、饮食、攀谈,或做其他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 e) 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得驾驶车辆。 f) 严禁酒后驾车、因私驾车、无证驾车、疲劳驾车、抢超抢会、超速行驶、人货混载等。 g) 严禁超载或违章载人驾驶。 5.1.1.3.7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服从调度,爱护车辆,熟悉所驾驶车型的构造、性能,坚持“三检”(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保持“四清”(机油

14、、空气、燃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清洁)、防止“四漏”(漏电、漏水、漏气和漏油),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5.1.1.3.8 车班班长应及时了解驾驶员的思想、身体和车辆使用状况,严禁安排有事故苗头和隐患的驾驶员出车。5.1.1.3.9 车班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驾驶员的驾驶作风进行监测,并与绩效考核挂钩。外委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并与绩效挂钩。5.1.1.4 驾驶员台账管理 5.1.1.4.1 建立驾驶员台账及驾驶员信息表。 5.1.1.4.2 所有驾驶员资格证书统一由外委单位建档备案。5.1.2 车辆安全管理5.1.2.1 一般规定 5.1.2.1.1 xx厂车辆应建立安全档案,实行“一

15、车一档”,档案内容包括:车辆基本情况、车辆维修、保养记录、交通事故(事件)记录、车辆审验记录及保险资料等。 5.1.2.1.2 xx厂车辆原则上应张贴统一的公司标识,标识张贴在不影响行车安全的明显易见部位。标识应满足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应用手册要求。5.1.2.1.3 车班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使用,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不开带病车、故障车上路。 5.1.2.1.4 车班原则上每月组织两次车辆安全检查,xxx结合季节性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在厂区内随时进行交通安全状况监督检查。 5.1.2.1.5 车辆的整车、发动机、转向系、制动系、照明、信号装置

16、、行驶系、传动系、车身、安全防护装置,以及汽车废气排放、噪声控制等均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 5.1.2.1.6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速度行驶。在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设有警告标志或转弯、调头时,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5.1.2.1.7 车辆禁停区域:a) 在距离加油站、油库、制氢站、氨站、消防车库门口和消防栓20m以内的地段不得停放车辆。 b) 距交叉口、道口、转弯处、危险地段、仓库门口15m以内地段不得停放车辆。 c) 在纵坡大于5%的地段;道路一侧有障碍物时,对面一侧与障碍物长度相等的地段两端各20m以内均不得停放车辆。 5.1.2

17、.2 车辆调度管理5.1.2.2.1 车辆调度以用车申请审批单为准(通勤车除外)。5.1.2.2.2 规定的火车车次接送站,员工可以填写用车申请审批单,直接选后方调度审批,也可以电话直接联系调度。5.1.2.2.3 前方生产区域内、雅攀水电园区域内及盐边县城用车,可直接联系调度执行。5.1.2.2.4 前后方之间用车,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转前方或后方调度执行。5.1.2.2.5 其余区域间的用车,综合办负责人审批后转前方或后方调度执行。5.1.2.2.6 车班接到用车申请审批单后,应填写车班出车登记表,做好车辆使用登记,及时与用车人联系,并安排驾驶员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出车。5.1.2.2.7 凡

18、用车手续不全或未按规定办理派车单或用车人要求超出派车单规定路线行驶的,驾驶员应拒绝出车。5.1.2.2.8 值班车辆在值班期间由车班调度负责调派。5.1.2.3 车辆设备管理5.1.2.3.1 使用的车辆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可有效的牌照和证件,且交通强制责任险和商业险在有效期内。5.1.2.3.2 使用的车辆需配备灭火器、警示三脚架及随车工具。5.1.2.3.3 使用的车辆设备的状况如轮胎、窗、刹车、照明灯、反向镜、机械系统等应良好。5.1.2.3.4 驾驶室、载货室内务应整洁。5.1.2.3.5 通勤客车严禁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品,车内通道禁止存放大件物品

19、。5.1.2.4 车辆检测及维护管理5.1.2.4.1 车辆日检。5.1.2.4.1.1 出车前检查。驾驶员出车前应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随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灯光、信号、方向、刹车等系统是否安全可靠;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路。5.1.2.4.1.2 行车中检查。驾驶员行车中随时观察仪表、机械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车检查,确保行车安全。5.1.2.4.1.3 收车后检查。驾驶员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有无新增损伤;轮胎是否缺气;油箱、油管、水箱有无泄漏,并填写驾驶员日常出车检查记录表。5.1.2.4.2 车辆

20、月检。每月应对车辆进行两次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方向、制动、底盘、轮胎等),由车班驾驶员和xx厂指定的车辆定点维修单位技术人员负责,并填写车辆安全检查表。5.1.2.4.3 车辆年检。车班根据规定的车辆年检时间,在当月内到指定管理部门受检。如逾期未进行年检而受处罚的,其损失由车班班长承担。5.1.2.4.4 除车辆日检、月检、年检外,如需特殊检查的,根据情况由车班班长予以安排。5.1.2.4.5 成立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组,组长由车班班长担任,组员由车班安全员、车班调度员、计划进行维护保养或维修的车辆的车长、驾驶员代表(至少2人)组成。5.1.2.4.6 车辆里程每达5000公里或车辆每使用3

21、个月(以最先达到的条件为准),或因工作需要进行特殊维护保养的车辆,由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组填写车辆维护保养申请单,经批准后实施。5.1.2.4.7 经检查需要维修的车辆,由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批准后实施。5.1.2.4.8 车辆原则上不准在外地修理。特殊情况下,车班班长报xxx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在外地修理厂进行维修,事后须完善相关手续。5.1.2.4.9 费用总额为1000元以下的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由车班班长审批;总额为1000元(含1000元)至3000元的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由xxx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总额为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由分管厂

22、领导审批。5.1.2.4.10 车辆的维护保养、维修须到xx厂指定的车辆定点维修单位。5.1.2.4.11 经维护保养、维修的车辆,由车辆维护保养维修组验收无问题,并填写车辆维护保养维修单车辆安全检查表后,方可使用。5.1.2.5 车辆运输规定5.1.2.5.1 车辆运载人员时,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严禁客货混装。5.1.2.5.2 车辆运输货物时,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重量,严禁超载;严禁货箱载人;载货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有关规定。5.1.2.5.3 货物装卸过程中做好对易碎、易损、贵重、精密货物的保护。货物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放置稳固、整齐、货物严禁倒置等。5.1.2.5.

23、4 在车辆运输货物时,要对车辆货物进行捆扎、并用篷布遮盖。晚上运输货物时,要对超高、超宽货物进行警示标识,避免运输途中出现不安全问题。5.1.2.6 车辆借用管理5.1.2.6.1 xx厂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或转借他人。如遇特殊情况,则应由需要借车的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函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借出。5.1.2.6.2 对于外借的车辆,xxx办公室应与用车单位明确借用车辆相关事项,并填写外借车辆登记表。借用期满后,xxx办公室与用车单位做好交接工作,并检查车辆状况。5.1.2.7 外来车辆安全管理5.1.2.7.1 外来车辆应接受安保人员管理,按照规定线路行驶、停留,不得随意行驶和停留。5.1.2

24、.7.2 外来车辆必须有合格的手续和牌号,没有牌号的车辆,包括特种车辆(如吊车等),安保人员不得放行进入。5.1.2.7.3 外来车辆进入生产现场,须具有xxx办公室发放的厂区通行证(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随车携带)。外来送货需要进入厂区时,安保人员应与相关接洽部门人员联系, 经同意后做好登记手续方可进入厂区。厂区通行证不得转借、冒用。遗失、损坏的,应当及时补领或者换领。5.1.2.7.4 外来车辆出门时应自觉服从安保人员的检查。出厂设备及物资须具有xxx办公室签发的出厂设备及物资证明材料。5.1.2.7.5 运送危险货物的车辆在厂内运输时,应按专门的运输路线行驶,对口部门指定危险货物运输专线

25、时应避开员工上下班通道及人员密集场所。5.1.2.7.6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5.1.2.7.7 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5.1.2.7.8 车辆装载的高度、宽度和长度应符合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2589-90)的规定。5.1.2.7.9 员工个人车辆应按照外来车辆管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车辆停放区域,且不得驶入生产现场。5.1.2.8 其他要求5.1.2.8.1 严禁公车私用。对于违反者,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并追究责任。5.1.2.8.2 对于xx厂员工用车,不配专车、不固定专职驾驶员。5.1.2.8.3 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xx厂车辆。5.1.3 厂内道路安全

26、管理5.1.3.1 厂区内道路、大门、弯道、坡道、交叉道等处,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道路标示。厂区内各条道路应设置限速标志。道口直角拐弯处有遮挡时应设反射镜提醒标志。5.1.3.2 相关部门应做好厂区内道路的维护工作,使路面平整畅通,路基稳固、排水良好。道路路面上或两侧的井、坑、孔洞及下水道盖板必须牢固、平整、完好;道路照明设施齐全完好。严禁在道路上和消防通道上堆放物资、设备,禁止随意在路面上进行阻碍交通的作业。5.1.3.3 道路上开挖的沟道及打开盖板的孔洞周围须设立围栏及明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或夜灯警示牌,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恢复原貌。5.1.3.4 跨越道路上空架设管线等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得小

27、于5m,并设安全警示标志,道路路面两侧临时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路边1m以外,堆放要稳固。5.1.4 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及事故管理5.1.4.1 风险控制措施5.1.4.1.1 应做车辆专项风险评估。5.1.4.1.2 建立应对强降雨及其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处置方案。5.1.4.1.3 原则上每天应召开班前安全会,对安全工作进行交底。 5.1.4.1.4 出车前检查驾驶员的精神状态是否良好,思想情绪是否正常。5.1.4.1.5 严禁疲劳驾车,保持充足精力。驾驶员每连续行驶4小时后,须停车做适当休息,确保车辆安全行驶。5.1.4.1.6 车辆行驶中如发生异常停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28、时,GPS监控员要通过监控平台及时给予警告纠正,做好监控记录,并事后进行处理。5.1.4.1.7 车辆未按规定线路、时间行驶时,GPS监控员要及时发现,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5.1.4.1.8 监控车辆平台不在线、运行情况异常时,GPS监控员要及时追查原因,查明原因后向上级汇报,如发现系平台损坏应按规定及时报修监督维修过程。5.1.4.1.9 在厂区内,根据道路情况应设立厂内交通安全标志,并定期维护;根据道路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减速路障等),并定期维护。5.1.4.2 事故应急措施5.1.4.2.1 车辆如果遭遇自燃,第一时间应该熄灭发动机,拉紧手刹,防止车辆滑移。然后下车取出灭火器

29、进行灭火,必要时应及时报火警,并远离车辆。5.1.4.2.2 行车中机动车发生爆胎后,驾驶人可迅速使用行车制动器减速靠边停车,随后设立警示标识,并进行轮胎更换。5.1.4.2.3 车辆发生刮擦、撞人等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查看事故现场情况,及时报告车班班长,并视情况报警。如夜间,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上还需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需确认双方人员安全状况,如有人员受伤,则在报警之后及时救治伤员并呼叫救护车。应查看车辆状况,并用数码工具记录现场情况。及时记录双方车辆信息与车主信息。报交警判定责任或达成协议。5.1.4.2.4 在行车过程中,车辆如果突然发生侧滑,应该立即松开制动踏板,同时

30、迅速将方向盘朝侧滑的一边转动。冰雪路面不能采用紧急制动的方法。5.1.4.2.5 如果发现撞车已经不可避免,驾驶员要保持冷静,掌握好方向盘,尽可能将自己及他人伤害降至最低限度。如冲向能够阻挡的障碍物,使车辆逐渐减速直至停车。5.1.4.2.6 如遇其他事故情况,驾驶员应根据实际情况,以保障人身安全为前提,采取相应措施应对。5.1.4.3 事故管理5.1.4.3.1 报告 5.1.4.3.1.1 车辆在厂区外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交警、保险公司及车班班长,由其向上级有关人员汇报。驾驶员应配合交警及保险人员做好事故调查。如有人员伤亡,驾驶员应设法立即通知救护中心,以便尽

31、快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 5.1.4.3.1.2 车辆在厂区内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或知情人应立即报告车班班长,由其向上级有关人员汇报。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通知救护中心,并正确开展先期救护处置。xxx办公室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处理,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开事故现场。 5.1.4.3.1.3 发生交通事故后,按照事故事件管理标准执行。5.1.4.3.2 处理 5.1.4.3.2.1 车辆在厂内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xx厂xxx、xxx办公室、外委单位、当事人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5.1.4.3.2.2 车辆在厂内外发生无人身轻伤的轻微交通事故,由xx厂xxx办公室、外委单位、

32、当事人配合当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5.1.4.3.2.3 在厂内外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认定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5.1.4.3.2.4 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在三日内将事件经过、原因书面报车辆管理部门,并填写交通事故登记表。5.1.4.3.2.5 xxx办公室、外委单位应根据事故认定书及事件调查报告,制定防范措施,落实整改工作,组织驾驶员召开事故分析会议,开展事故教育。5.1.4.3.2.6 xxx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按照xx厂应急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5.2 水上交通安全管理5.2.1

33、码头管理5.2.1.1 未经许可,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码头设施,外单位船只不得进入禁航区、停泊码头。5.2.1.2 禁止在码头从事营运、养殖、钓鱼、游泳等相关活动。5.2.1.3 码头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相关规定配备环形照明设施、探照灯、消防和救生设备、监控设施等。5.2.1.4 看护房为船舶运维单位船员和工作人员办公、居住场所,未经许可,其它人员不得使用。5.2.1.5 码头及拦漂梗及其附属设施由船舶管理部门负责每月巡视一次,并填写xxxxxxxxx厂拦漂梗安全巡查记录表(见附录L)、xxxxxxxxx厂二滩码头、船只安全巡查记录表(见附录M),发现问题及时维护,确保拦漂梗及其附属

34、设施完好。5.2.2 船舶和船员管理5.2.2.1 各船舶应有完整的基础资料,如设计建造相关图纸、轮机技术规格书、电气说明书、船体说明书、设备明细表、使用说明书(中文版)、出厂检验证书、交接验收证书等。5.2.2.2 各船舶应按规定完成登记、注册与检验手续,取得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包括船舶主要项目证书、载重线证书、乘客定额证书、防止油污证书、防止垃圾污染证书、防止空气污染证书、高速船安全证书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证书原件由船舶运维单位存放船上,复印件分别由xxxx部存档、船舶运维单位存放码头值班室。5.2.2.3 船舶应按照“四定”(定人员、定时间、定项目、定质

35、量)要求开展定期维护,确保船舶完好,处于适航状态。船舶运维单位应严格执行船舶日检工作(见附录),每月定期进行船舶启动检查保养维护工作(见附录O),并做好记录。具体如下:a) 日检查维护基本项目:船舶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卫生,三漏(水、油、气)检查处理,蓄电池及电解液比重检查,机油柜、发动机、齿轮箱的油位检查,通信设备正常情况检查,趸船固定及缆绳完好情况。b) 月检查维护基本项目:甲板设备的紧固情况以及防水、防晒装置有效性检查,窗、门、盖水(风雨)密性能检查,机油柜、发动机、齿轮箱的油位检查,燃油、机油滤器及空气滤清器清洗或更换,主机设备润滑状态检查及润滑油加注,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完好性检查。c)

36、船只须按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和中间检验,证书到期需要进行换证检验,船舶发生事故等特殊情况下还须进行附加检验。d) 根据检验情况,决定船只是否进行大、中修。e) 根据检验情况,无法使用需要报废的船只,须按xx厂固定资产管理标准执行。f) 船只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配备船员、救生及消防器材。5.2.2.4 招聘的船员应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并按要求参加审证和再培训。船员证书审验由船舶运维单位负责。船员证书原件由船员保管并随船携带,复印件分别由xxxx部存档、船舶运维单位存放码头值班室。5.2.2.5 船员的任职

37、要求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规则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5.2.2.6 担任工作船舶驾驶岗位的船员,须具备三类船长及以上适任资质;担任工作船轮机岗位的船员,须具备一类三管轮及以上适任资质。5.2.2.7 担任快艇、清漂专用船舶驾驶岗位的船员,应具有三类驾驶员及以上适任资质;担任快艇、清漂专用船舶轮机岗位的船员,应具有三类轮机员及以上适任证书。5.2.2.8 船员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一律清退:a) 未在限定期限内纠正或消除船舶安全隐患。b) 以不安全方式操纵船舶发生重大险情或一般及以上事故。c) 屡次违反船舶航行规程。d) 向船舶外违法排放污染物。e) 疲劳驾驶、超时驾驶、酒

38、后驾驶。f) 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行为。g) 隐匿、篡改或销毁有关船舶法定证书、文书。h) 私自出船、私载旅客(货物)、携带违禁品。i) 不依法履行救助义务或者肇事逃逸。5.2.3 船舶出航管理5.2.3.1 原则上大雾天、大雨天、夜间不安排出船任务。5.2.3.2 出船必须依据xx厂xxxxxxxxx厂船只使用通知单(见附录P)进行审批,经批准后,至少提前1天通知xxxx部,以便做好出船准备工作。坝前10km范围内生产用船由xxxx部批准,其他用船须由分管厂领导批准。紧急情况下出船必须报xxxx部批准,事后一周内补单。船只使用结束后,配合填写xxxxxxxxx厂用船使用记录单(见附录Q)及xx

39、xxxxxxx厂船只使用台帐(见附录R)。5.2.3.3 船舶航次任务执行“三检”工作,船舶出船前全面检查并确认船舶具备适航条件,航行中巡回检查,航行后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填写船舶航次三检表(见附录S)。5.2.3.4 出船前,应完成船舶、码头及配套设备设施的检查处理,并确认完好。5.2.3.5 船舶离岸前,应检查确认全体乘员已正确穿戴救生衣,并告知全体乘员有关船舶离岸、航行期间、靠岸的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5.2.3.6 未完成全部检查或查出问题未整改合格时,不得出船。5.2.3.7 船舶严禁超员超载,乘员应服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5.2.3.8 船舶上严禁烟火,做好消防防护措施。5.2.3.

40、9 船舶航行期间,船员(或客服人员)应做好客舱服务,及时清理舱内废弃物;关注乘员活动范围,制止擅进驾驶舱、脱下救生衣等不安全行为。5.2.3.10 驾驶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操纵船舶,并做好航行日志记录。5.2.3.11 轮机人员应按照船舶轮机管理制度规定的“机舱巡回检查路线”按时检查运行机电设备运转情况,及时处理设备异常状况,并做好轮机日志记录。5.2.3.12 船舶航行期间,船员应密切关注航道及河面情况,避免船舶触礁、擦底或碰撞,遇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规范操作。5.2.3.13 航行中突遇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应立即就近靠岸停泊,对船舶进行锚泊或可靠系固,人员

41、必须上岸;无法及时靠岸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保证航行安全。5.2.3.14 应根据确定的出航航线航行,不得随意变更航线。5.2.3.15 不清楚库区水域航行路线时,不得盲目航行。5.2.3.16 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驾驶室,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纵船舶。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不得上船。5.2.3.17 船舶航行期间,不得超速,工作船不超过40Km/h,快艇不超过50Km/h。5.2.3.18 船舶到达目的地时,应做好离船引导,确保船舶安全靠泊,乘员安全有序离船。5.2.3.19 乘员全部离船后,应及时清理客舱,保持环境干净整洁。5.2.4 船舶油料管理5.2.4.1 船舶油料具有毒害、腐蚀、燃烧、爆

42、炸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等具有危害,应按照国家最新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目录纳入危险化学品管理。5.2.4.2 船只用油领用时,须填写船只油料领用申请单(见附录T),由xxxx部负责批准并统计核实,发生费用按xx厂相关制度报销。5.2.4.3 燃油储备要求:物料库房不得储存燃油,采取“航前添加、航后补充”的又想备用方式。5.2.4.4 油料使用前,应检查低压输油管路和高压供油管路的密封情况,不得有泄露现象(含润滑油、液压油管路)。5.2.4.5 工作船、快艇等出航后,应由船舶驾驶人员填写,并由船舶运维单位管理人员复核签字。5.2.4.6 船舶运行产生的废油,应采用密闭容器集中保存,遵照xx厂物资

43、管理标准储存于制定位置,不得进行陆地填埋或倒入江中。5.2.5 清漂作业管理5.2.5.1 清漂作业前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制定安全作业措施,进行交底后严格执行。5.2.5.2 清漂作业前需填写xxxxxxxxx厂船只使用通知单,经xxxx部审核签名后方可出船。5.2.5.3 清漂出船前的船舶检查参照5.2条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船舶及设备完好,救生圈配备到位。5.2.5.4 大坝至拦漂梗水域的清漂作业,作业前由码头值班人员应告知二滩水电站中控室,大坝泄洪前必须撤离。5.2.5.5 清漂作业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见附录U)执行,不得违规作业。5.2.5.6 清漂船舶不得拖带其他船舶。5.2.6 水上交

44、通应急管理与事故(事件)调查5.2.6.1 船舶运维单位应针对码头、河道的可能险情,编制船舶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和船舶应急处置卡,并经二滩xx厂批准后,以xx厂文件正式发布。5.2.6.2 船舶应急处置卡正式发布后,船舶运维单位应组织各船员、码头值班人员学习培训,并打印存放码头值班室、各船舶。5.2.6.3 船舶运维单位应按要求组织船舶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培训和演练,并做好演练评估和记录。5.2.6.4 码头及船舶应配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及抢险救援物资,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数量核对和完好性检查,每天进行一次通信设备电池电量检查,保证随时可用。所有应急通信设备及抢险救援物资,禁止挪用。5.2.6.5

45、 各船员、码头值班人员应掌握海事卫星电话、数字手台的使用方法,应急电话表应打印存放于各码头值班室和船舶,其中事件报告和报警的电话号码须存入个人通信设备和应急通信设备。5.2.6.6 码头实行全年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掌握卫星电话、数字手台使用方法,值班手机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5.2.6.7 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事件)后,应立即报告。报告要求如下:a) 现场有关人员和船舶运维单位应立即报告xxxx部和xxx,接报后xxx立即报告xx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按规定报送公司总部、当地政府和地方海事局。b) 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船舶(趸船)名称、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发生时的水文气象、通航环境情况

46、、船舶(趸船)损坏情况、船员及乘员伤亡情况,以及事故简要经过等。c)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5.2.6.8 发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事件)后,值班人员、船员应第一时间按照应急处置卡组织自救、互救,xxxx部接报后联系组织前往救援,船舶运维单位配合组织救援。5.2.6.9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船舶运维单位必须向xxx提交水上交通事故(事件)即时报告单(见附录V)和各类证书、文书、日志、记录薄等资料原件。5.2.6.10 水上交通安全事故(事件)调查期间,xxx、xxxx部、船舶运行单位、现场相关人员应配合调查,调查结束前不得离开现场。6 检查与考核6.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xxx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中考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