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付款委托书兹委托 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 代为办理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兴宾区城厢乡马上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B标段项目支付 材料款的付款事宜, 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 ),开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代付的材料款我承认用于抵扣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安装有限公司应付给我方的工程款。如该项目的材料出现质量、安全等问题,或者由材料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法律纠纷等情况,均由我委托方承担。特此委托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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