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运输处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证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
1.2.2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1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等国家指令性文件。
1.2.3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意见(兖矿集团安发〔2009〕40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2015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兖煤传字[2015]15号)及其他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属单位的下列情况:
(1) 铁路交通一般B类及以上事故或一次伤亡1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 段部因生产系统破坏、安全设施受损危及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抢险救援超出事故单位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
(3) 危及生产设施安全以及公共场所的火灾事故。
1.4 应急预案体系
铁运处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和《铁路行车中断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重大机电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铁路通信、信号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洪涝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恶劣天气下作业专项应急预案》、《地面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8项应急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放到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全体员工的基础作用。
(2)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忧患意识,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生产段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建立生产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负责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在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
(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救援装备和技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全体职工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2 危险性分析
2.1 铁路运输处概况
铁路运输处于1983年7月1日正式投入运营,是山东省首家煤矿铁路自营企业,集煤炭货物运输、基建施工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固定资产达到13亿元人民币,现有职工3346名,其中全民职工2996人,200多名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在用内燃机车15台。兖州矿区铁路以大东章集配站为中心,横跨邹城、曲阜、兖州和济宁任城两市两区,主要为兖州、济宁两块煤田开发建设提供铁路运输服务,设立两个外运出口:由大东章集配站至邹城站,与京沪铁路接轨;由大东章集配站经立交桥横跨京沪铁路至曲阜境内凫村站,与兖(州)石(臼港)铁路接轨。矿区线路总长180多公里,贯穿东滩、鲍店、兴隆、南屯、北宿、济二、济三7对生产矿井,并有1条专用线到邹县发电厂。铁路线路已开通运用的车站14个,其中煤矿装车站7个,分别是兴隆庄站、鲍店站、东滩站、济宁二号井站、济宁三号井站、南屯东站、北宿站;卸车站3个,分别是电厂站、国宏跃进河站、国际焦化站;集配站1个,大东章集配站;会让站3个,分别是北渐站、孟家楼站、南屯西站。
2.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 铁路交通事故危险源与风险性分析
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铁路运输的特点和兖州矿区铁路线桥状况及矿区铁路沿线社会治安状况对铁路运输的影响,矿区铁路存在发生列车颠覆等铁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矿区铁路运输危害较大的事故主要是列车颠覆。
(1)矿区铁路沿线治安形势不好。偷盗铁路器材、配件的现象比较猖獗,铁路钢轨夹板、螺栓、扣件以及车辆闸瓦钎等被盗严重。铁路器材、配件的被盗是危及铁路行车安全、造成机车、车辆脱轨直至颠覆的主要危险因素。另一方面,铁路沿线村民偷盗煤炭现象也时有发生,为强行上车偷盗煤炭,他们有时采用在线路中间摆放大石头、关闭车辆制动装置等非法手段,直接危及运行中的列车安全。
(2)下沉区线路安全隐患比较大。矿区铁路经过多个采煤下沉区,在下沉期间,地质条件复杂,线路平面和纵断面变形都会很大,直接危及行车安全。
(3) 目前,兖州矿区铁路运营线路总长达180多公里,其中,约20%的线路属于高路基线路,特别是济东支线、大凫线。一旦运行中的列车发生脱轨,极易因脱轨导致列车颠覆,造成车毁人亡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4) 受季节影响,尤其每年第二季度,钢轨内应力不能及时得到放散,受了较大的纵向压力而发生逆曲现象;道床不饱满,没有夯实;设备扣件不紧,致使扭力不够。一旦发生胀轨跑道,轻者造成停车,重者车毁人亡。
(5)由于列车冲击力和离心力较大,铁路钢轨承受较为频繁的拉伸应力,很容易导致铁路钢轨、铁路钢轨焊缝在低应力下折断。
2.2.2 重大停电事故危险源与危险性分析
危险目标的确定。根据铁路运输的特点和兖州矿区铁路集配站和装车站的状况,及发生重大停电事故的可能性。
危险性评估。影响矿区铁路运输生产较大的重大停电事故是:集配站两条高压线路同时倒伏,恢复时间超过12小时。主要目标是大东集配站、南屯西站会让站。
近年来,随着气候环境的变化,本地区发生飓风的可能性在逐年增加,2003年8月份,飓风曾将铁运处中央变电所至大东集配站变电所6KV线路摧跨,刮倒线杆7根,修复时间用了5天。
2.2.3 洪涝灾害危险性分析
矿区铁路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铁路沿线夏秋两季雨水充沛,降雨时空分布不均。近年来,随着气候环境的变化,矿区铁路所经过的部分地段(大凫线、大兴线、济东线、济三线)经常发生连续阴雨天,部分地段路基为高路基,修筑时间较长,路基填料为砂粘土,透水性不好,路基两侧田地排水也不通畅,每逢强降雨后,路基长时间浸泡在水中,近年来已有多段路基发生过几次不同程度的滑坡现象。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3.1.1 应急领导小组
为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成立铁路运输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
组 长:处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财务总监。
成员单位: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科、运输科(调度室)、机电环保科、工程管理科、综合办公室、党委工作科、纪委(监察科)、工会(群众工作科)、组织科(人力资源科)、经营管理科、审计风险科、地企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教育培训中心、武装保卫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驻铁运处物资供应站、驻铁运处信息站、兖矿集团总医院铁运处医院及七段一部。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及办公室联系表见附表1。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表见附表2。
3.1.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处,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日常业务、组织协调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3.1.3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铁运处应急救援工作。
(1)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铁运处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演练和演习。
(4)接受公司的指令和调动,指挥、调度本处应急救援力量参加社会支援。
(5)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上报和应急救援实施情况的通报。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设立铁运处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处长担任,副总指挥由总工程师、各分管副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财务总监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科、运输科(调度室)、机电环保科、工程管理科、综合办公室、党委工作科、纪委(监察科)、工会(群众工作科)、组织科(人力资源科)、经营管理科、审计风险科、地企办公室、计划科、财务科、教育培训中心、武装保卫中心、后勤服务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离退休职工管理中心、驻铁运处物资供应站、驻铁运处信息站、兖矿集团总医院驻铁运处医院及七段一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应急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设在调度室,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调集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附表3)。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 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调动;
(2) 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配备救援器材和装备;
(3) 指挥、调度应急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
(4) 批准本预案的终止。
3.2.2 指挥机构职责
3.2.2.1 总指挥职责
(1) 根据现场的危险等级、潜在后果等,决定本预案的启动。
(2) 负责应急行动期间各单位的运作协调,部署应急策略,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完成。
(3) 指挥、协调应急程序行动及对外消息发布。
(4) 事故或突发事件超出本单位处置能力时,向公司或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提出救援申请。
3.2.2.2 副总指挥职责
(1) 协助总指挥组织或根据总指挥授权,指挥完成应急行动。
(2) 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 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3.2.2.3 成员单位职责
在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各成员单位职责:
(1) 安全监察处: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参与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救援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 运输科(调度室):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单位上报的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报告处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上报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调度有关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下达各项救援命令,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参与行车中断事故、通信信号事故、洪涝自然灾害等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三防”办公室负责对上级有关气象预报的电传、汛期气象资料收集,及时报告处领导,并通报安全监察处。
(3)生产技术科:参与行车中断、通信信号等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 机电环保科:参与重大机电事故、洪涝自然灾害现场救援方案和环境污染处置措施研究制定,参与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 工程管理科:参与基本建设抢险救灾方案研究制定;负责应急过程建筑设施和防洪工程质量监测;参与分管业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 武装保卫中心:负责人员疏散、戒严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参与洪涝灾害、地面火灾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7) 综合办公室:根据处领导指示,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参与事故后勤保障和事故报告起草工作。
(8) 党委工作科:参与信息发布工作,根据处领导指示,报道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9) 组织科(人力资源科):参与赔偿、工伤保险等善后处理工作。
(10) 工会(群众工作科):参与事故调查和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协助做好职工稳定工作。
(11) 纪委(监察科):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和赔偿等善后处理工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12) 计划科、财务科:负责应急救援各项费用计划和及时拨付,确保救援资金及时到位。
(13) 地企办公室:负责协调地方关系等工作。
(14) 审计风险科:监督应急救援资金使用情况。
(15) 经营管理科、后勤服务中心:参与后勤保障工作。
(16) 车辆管理中心: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车辆保障等工作。
(17)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应急培训工作。
(18)车务段根据调度室的指挥,负责事故期间的车站行车组织等工作。
(19)机务段配属救援队,负责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0)工务段负责管辖范围内损坏的线路、路基等工务部分设施的恢复等工作。
(21)电务段:负责损坏的通信、信号设备的恢复和现场应急通讯等工作。
(22)水电段:参与供电电力事故现场救援方案研究制定和协助实施抢险救灾工作;负责事故应急过程中管辖范围内的电力恢复及与上级供电部门的电力供应联系。
(23)车辆段:负责配合机务救援队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等工作。
(24)运输部:在做好自救的同时,配合其他单位实施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25) 驻铁运处物资供应站: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
(26) 驻铁运处信息站:负责保障应急过程中的通讯畅通。
(27)兖矿总院驻铁运处医院:委派医护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联系协调急救工作。
3.2.3应急救援小组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救援小组。
(1) 现场指挥及抢险救灾组:由有关生产技术部门、段主要负责人和应急救援队队长参加,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突发灾变。抢险救灾由救援队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的有关单位人员参加,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 现场调查组:由安全监察处、、运输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环保科、工会(群众工作科)、纪委(监察科)等组成,负责与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和国铁进行联系、协调等;配合上级组织搞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等。
(3) 技术专家组:由车务、机务、工务、电务、水电、车辆、工程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技术方案和措施,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警戒保卫组:由武装保卫科有关人员参加组成,主要负责人员疏散、事故现场戒严、救援队伍引导和维持秩序、交通等工作;必要时经指挥部批准,向地方公安部门提出支援申请。
(5)医疗救护组:由兖矿总院指派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和联系协调急救事宜。
(6)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公室、党委工作科、计划科、财务科、审计风险科、地企办公室、经营风险科、后勤保障中心、车辆管理中心、电务段、水电段、铁运处信息站、铁运处供应站等组成,主要负责救援物资的落实、临时照明、应急通讯保障、电力供应、食宿接待和车辆调度等工作。协调地方关系,保障救援抢险道路、通信畅通。
(7)信息发布组。由综合办公室、党委工作科、运输科(调度室)、安全监察处等组成,同时根据处领导指示,报道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8)善后处理组。由工会(群众工作科)、组织科(人力资源科)、纪委(监察科)、武装保卫中心等和事故单位有关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伤保险、抚恤、理赔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
3.2.4 组织机构网络图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处 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各分管副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安监处长、财务总监
成员:各科室、段队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专家
现场指挥及抢险组
事
故
调查处理组
技术专家
组
信
息
发
布
组
后
勤
保
障
组
警
戒
保
卫
组
医
疗
救
护
组
善后处理组
3.2.5 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指挥(超出处应急处置能力的事件)
重特大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超出铁运处的处置能力时,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向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在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人员到位后,处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下属各抢险救援小组按照“归口”原则,立即归属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各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服从其调配。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1) 加大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要求,逐个系统、逐个环节、逐个作业地点进行超前排查、分析,确保不留死角、不出空当。严格落实车间(车站、工区)日排查、段队周排查、处月排查制度,强化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整改治理责任,所有隐患必须按照计划如期治理完成。
(2) 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技术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落实检查责任,严格执行“红黄牌”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产整顿,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强化业务保安,处、段两级技术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预想预测本专业、本系统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潜在的隐患,超前采取可靠措施,加强督察指导。
(3) 认真执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安全确认”制度。严格现场安全评估制度,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工班长、安监员、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合格后挂牌开工,不评估或评估不合格不得开工;职工工作前、工作中必须对工作环境、设备、工序各环节等进行岗位安全确认,不确认不得工作。做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杜绝“三违”现象,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4) 强化重大危险源管理。规范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管理。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科学合理设定报警参数和报警方式,加强安全监控系统的维护和检修,保证系统可靠、灵敏、运行正常,实现动态、有效监控。认真落实预测预报制度,对各类危险源按规定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报告。对存有缺陷和隐患的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
4.2 预警行动
发现有事故征兆时,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受威胁区域,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或调度室、安全监察处汇报。
(1) 警告标识警示:强制性、禁止性的警告、指令等,可用颜色、图案、文字、符号等对具有安全危险性的地点、设备、设施等进行安全标示,提醒注意和警惕。
(2) 作业警示:在作业过程中,用语言或声光信号等方式对作业行为进行警示。
(3) 重大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事件超出本单位、部门处理能力时,立即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协调处理。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公文、广播、电视、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等方式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重大事件预警,预警发布范围为参与救援的机构和人员:①事件失控或有可能失控的;②已发生的事件有可能导致其他事件的;③事件影响在扩大或有可能扩大,需要上一级做预警准备的。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按照《铁运处生产安全事故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4.3.1 信息报告与通知
调度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事故报告信息。
调度室:0537—(5)910524 安全监察处:0537—(5)910382
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 0537—(5)392283
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调度台:0537—(5)383150 (5)382022
(1)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调度室或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调度室或单位负责人接报后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安全监察处。调度室、安全监察处在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根据处领导指示,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和安全监察局报告。到达现场的人员要优先采取救治受伤人员、疏散和撤离受事件影响、威胁区域内人员的措施。在本部单位及国际焦化运输部发生的工伤事故一律送兖矿总院就诊,在济东地区有关单位发生的工伤事故一律就近送兖矿总院济东院区就诊。
(2) 事故初期采用电话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环境受影响面积及程度、事故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调度室、安全监察处在初报的基础上核实有关确切数据,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主要内容:①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②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并附示意图;④事故抢救处理、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并附示意图;⑤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⑥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程序和内容响应: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段队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有关管理规定立即报煤业公司、集团公司。
(1)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根据领导小组组长指示,通知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到指定地点集合。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组成并领导、指挥救援工作。
(2) 调度室和安全监察处进一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报告。
(3) 现场指挥组及时研究制定抢险方案。
(4)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救援工作需要,协调调动有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奔赴现场实施救援。
(5) 根据事故情况,协调调运有关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6) 根据受伤人员情况,调动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救治。
(7) 事故扩大或超出我处处置能力时,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向上级应急救援部门提出救援申请。
5.2 应急结束
(1) 事故涉险人员抢救完毕,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有关科室验收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2)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事故现场处理完毕,运输生产已处于恢复阶段时,由事故救援指挥部下达事故危险解除命令。
6 信息发布
6.1.事故信息发布程序和部门
由信息发布组负责起草,经处救援指挥部研究后指定专人对外发布。
6.2 信息发布原则
(1) 真实原则。事故信息应真实、准确。
(2) 及时原则。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抢险救灾进展情况,重点对事故抢险救灾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7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工作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恢复正常秩序的需要,统筹规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负责实施。
(1) 参加救援的部门、单位应认真核对参加应急救援的人数,清点救援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保存救援记录、图纸等资料,各自写出救援报告,报处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救援工作临时征用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物资,应当及时返还,造成损坏或无法返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做出其他处理。
(3) 相关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妥善处理事故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置、救济、补偿,按国家和山东省有关工伤保险规定进行保险理赔,并做好其思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4) 制定恢复生产过程安全技术措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
(5) 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强化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务段和集团公司信息中心铁运处信息站负责通信联络、网络维护,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畅通。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为确保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信息沟通畅通,各段调度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保证通讯联系畅通。并保证每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
8.2 应急队伍保障
处应急救援队伍主要是由各单位兼职应急队伍组成,各兼职应急队伍人员数量不少于在职人数的10%。
处设立救援队,负责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配属机务段,由机务段段长担任救援队队长。
车务段、工务段、工程段、车辆段、电务段、水电段、运输部成立应急救援小分队,由各段段长担任救援小分队队长,负责配合救援队实施事故应急救援。
因事故抢险需要增加抢险力量时,处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协调安排。
8.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应急预案涉及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应急救援物资由物资部铁运处物资供应站为主储备。铁运处物资供应站负责采购应急救援物资,形成信息网络,以保障救援物资足额储备、完好,专资专用。各段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和救援职责的需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届时根据救援需要,由指挥部随时调用。
储备资源不能满足救灾需求,需动员和征用社会物资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支援。
8.4 交通运输保障
以车辆管理中心为主要运输力量,应急期间由救援指挥部统一调动运输队伍。车辆管理中心建立物资运输信息网络,确保应急救援期间运输车辆通讯畅通、调运及时。
运输力量不能满足需求时,由救援指挥部向上级公司提出支援申请。
8.5 治安保卫保障
以武装保卫中心为主要力量,组织对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等的防范保护,维护好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
应急期间保卫人员不能满足需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向上级公司或地方人民政府提出支援申请。
9培训与演练
9.1 培训
9.1.1 总体要求
处属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安全监察处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应急救援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常规性培训。
处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预案,针对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类型,分别对作业现场人员、兼职应急救援队员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等进行救援培训和周边人群的应急知识宣传。
9.1.2 培训计划及要求
(1)操作人员
针对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系统培训各岗位操作人员,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报警、紧急处置、逃生、个体防护、急救、紧急疏散等程序的基本要求。采用课堂教学、综合讨论、现场讲解等方式,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4学时。
(2)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职教中心和各段对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队员进行应急救援专业培训,内容主要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应完成的抢险、救援、灭火、防护、抢救伤员等。采用课堂教学、综合讨论、现场讲解、模拟事故发生等方式,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6学时。
(3)应急指挥机构
邀请集团公司内外应急救援专家,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指挥、决策、各部门配合等内容进行培训。采用综合讨论、专家讲座等方式,每年培训2—3次。
(4)周边群众的宣传
针对疏散、个体防护等内容,向周边群众进行宣传,使其对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及可能带来的危害、应对措施、自救与互救知识、疏散路线等有所了解。采取口头宣传、散发安全宣传资料等方式,每年不少于1次。
9.2 演练
9.2.1 演习目的及频次
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模拟演习,根据假想事故,编制演习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发现问题,改进预案;检验应急指挥部的应急能力;检验各抢险组响应紧急情况的能力、适应性、各抢险队之间相互支援协调性,提高救援队伍救援能力;提高应急抢险技术、救护技术及自救能力。对在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及时可行的措施进行补救,努力创建一支处理各类突发事故快速反应的队伍。
9.2.2 演习总结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 通过演练主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 对演练整体情况的评价;
(3) 对本预案有关程序、内容的建议和改进意见。
9.2.3 预案改进
对演习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将应急预案修订的详细内容及时通知所有与事故应急预案有关的单位、部门和人员。
10 奖惩
处建立应急救援激励约束机制。
10.1 奖励
(1)处各级组织和个人都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的义务。对于在应急管理和救援中反应迅速、组织得力、表现突出,有效降低事故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2)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救援工作中为抢救他人或国家财产英勇牺牲的,按有关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批准后追认为烈士。
10.2 处罚
凡不履行义务或借故不参加的,将视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对于下列单位和人员根据国家、山东省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隐瞒事故的; (2)事故发生逃匿的; (3)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或救援组织失误,引起事故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4)不服从指挥部指挥和调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附表1:铁路运输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及办公室联系表
领导
小组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组 长
邵化振
处 长
910666
385806
13605371271
副组长
李 俊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910918
13863773535
吕秀海
机电处长
910000
13905372679
王兴文
经营处长
910678
13905372681
楼向东
总工程师
910529
13854701558
王 峻
生产安监处长
910299
13805470021
黄克军
基建处长
910136
393187
13791759971
阳凯文
财务总监
910689
13605305567
办
公
室
王之龙
安监处
副总工程师
910759
911323
13705479657
席风汉
安监处
副处长
910869
13792306289
赵大超
安监处
科 长
910388
13176777022
王 勇
安监处
科 长
910094
13854778606
王 硕
安监处
科 长
910487
13181321666
附表2:铁路运输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员联系表
序 号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1
张贤斌
副 总
910816
18764763169
2
张如山
副 总
910527
13605477815
3
王玉会
副 总
910329
13605478599
4
刘荣兴
副 总
910867
13605379900
5
王之龙
副 总
910759
911323
13705479657
6
席风汉
安全监察处
副处长
910869
13792306289
7
赵大超
安全监察处
科 长
910388
13176777022
8
王 勇
安全监察处
科 长
910094
13854778606
9
王 硕
安全监察处
科 长
910487
13181321666
10
朱坤太
运输科
科 长
910324
13153770177
11
李卫国
调度室
主 任
910471
13791790827
12
楼向东
生产技术科
科长(兼)
910256
925399
13854701558
13
王俊岩
工程管理科
科长(兼)
910035
13953700400
14
林茂栋
机电环保科
科 长
910842
911485
13583728360
15
颜 华
武装保卫科
科 长
910228
910555
13805476285
16
段启锋
综合办公室
主 任
910349
911690
13563778098
17
袁 群
计划科
科 长
910567
911378
13605379900
18
蒋 昭
财务科
科 长
910527
918732
13605477815
19
陈慧清
纪 委
副书记
910399
13905374910
20
段宏伟
纪委监察科
科 长
910268
335058
13562799361
21
曹 曦
工会(群工科)
主 任
910608
13853780579
22
丁国光
工会(群工科)
副主任
910423
926306
15053751969
23
廉 洪
人力资源科
科 长
910517
13721907866
24
白 涛
地企办
主 任
910392
911837
13355477969
25
陈玉柱
教育培训中心
主 任
910488
15965719747
26
殷学军
党委工作科
科 长
910995
13054980950
27
陈 军
审计风险科
科 长
910287
386859
13053713459
28
张 顺
经营管理科
科 长
910887
13515478958
29
刘 鹏
后勤保障中心
主 任
910281
15965105968
30
司友淼
车辆管理中心
主 任
910251
13173180649
附表3:铁路运输处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联系表
指挥部
姓名
单位名称
职务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总指挥
邵化振
处 长
910666
385806
13605371271
李 俊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910918
13863773535
吕秀海
机电处长
910000
13905372679
王兴文
经营处长
910678
13905372681
楼向东
总工程师
910529
13854701558
王 峻
生产安监处长
910299
13805470021
黄克军
基建处长
910136
393187
13791759971
阳凯文
财务总监
91068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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