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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台水稻及经济作物全程农业机械装备建设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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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1.5万台水稻及经济作物全程农业机械装备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 年 九 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1.2 建设项目内容 1 1.3 建设项目选址优势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5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4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4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4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5 3.1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5 3.2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22 3.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评价结果 22 3.4 环境风险分析建议 25 3.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25 3.6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30 3.7 建设项目防护距离内的搬迁所涉及的单位、居民情况及相关措施 30 3.8 建设单位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30 4公众参与 33 4.1公开环境信息 33 4.2 公众意见调查 34 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9 5.1 结论 39 5.2 建议及要求 43 6 联系方式 45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动公司)的产品有发电机组、园艺机械及其配套动力产品。随着工农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发电机组、小型园艺机械及其配套动力产品的需求将会逐渐增大。“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将呈现出新的特点,机械化生产将逐步占据主导地位,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这将为农业机械装备生产厂家提供较大的市场空间。因此,江动公司决定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内新建年产1.5万台水稻及经济作物全程农业机械装备建设项目。 1.2 建设项目内容 1.2.1 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及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台水稻及经济作物全程农业机械装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法人代表:胡尔广 投资总额:12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人民币。 1.2.2占地面积、职工人数及生产制度 占地面积:技改项目占地65000m2。 职工人数:技改项目新增职工700人。 生产制度:年工作日240d,8h/d,一班制。 1.2.3 技改项目生产工艺 一、 生产工艺流程 技改项目总体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点位见图1.2-1。 备注: Gn-废气污染物、Wn-水污染物、Sn-固体废物 图1.2-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污染物产生点位 二、工艺流程简述: (1)涂装 涂装生产线主要进行前处理、干燥、涂装、流平等工艺,选用2条涂装生产线用于底盘涂装和配件的涂装。具体工艺流程见表1.2-1和图1.2-2。产污环节见图1.2-3,1.2-4。 18 表1.2.1 配件涂装工艺流程 序号 工艺流程 温度(℃) 时间(分) 处理方式 备注 1 上件 手动 升降平台辅助 2 预脱脂 55 4 浸 3 脱脂 55 4 浸+喷 4 水洗1 室温 4 浸+喷 5 清洗1 40 4 浸 6 清洗2 40 4 浸 7 水洗2 室温 4 浸+喷 8 表调 室温 4 浸 9 磷化 45-55 4 浸+喷 10 水洗3 室温 4 浸 11 纯水洗1 室温 4 浸+喷 12 沥水 4 13 阴极电泳 28-30 4 浸 14 UF1 室温 4 浸+喷 15 UF2 室温 4 浸+喷 16 纯水洗2 室温 4 浸+喷 17 电泳烘干 160-180 40 热风循环 18 冷却 室温 16 利用室外空气 19 遮蔽 室温 手动 20 喷面漆 冬天>20 手动 21 面漆流平 室温 8 22 面漆烘干 80-100 44 23 冷却 室温 16 24 下件 手动 升降平台辅助 图1.2-2 底盘涂装工艺流程图 备注: Gn-废气污染物、Wn-水污染物、Sn-固体废物 图1.2.3 配件涂装产污环节图 备注: Gn-废气污染物、Wn-水污染物、Sn-固体废物 图1.2-4 底盘涂装产污环节图 涂装工艺流程主要环节说明: 1、前处理主要包括脱脂、清洗、磷化、电泳等过程。此工序会产生前处理废气G1-1;脱脂废水W1-1、W2-1,清洗废水W1-2,磷化废水W1-3,电泳废水W1-4;脱脂废油S1-1、S2-1,废清洗剂S1-2,磷化渣S1-3。脱脂剂、清洗剂、磷化剂定期补充,脱脂槽、清洗槽、磷化槽约半年打捞一次。产生脱脂废油、废清洗剂交予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见附件)。磷化渣收集储存,等待有资质的处理单位集中处理。 2、底漆、面漆涂装在专门的喷漆房内进行,均按要求送风,达到恒湿、恒温及洁净度要求,漆料在自动的油漆喷头机作用下分散成雾状颗粒,均匀的附着在产品表面,流平主要目的是将湿漆工件表面的溶剂挥发气体在一定时间内挥发掉。此工序会产生喷漆废气G1-3、G2-1、G2-2;漆渣S1-4、S2-2、S2-3。喷漆产生的漆雾95%被格栅地板下水槽中的循环水所吸收,漆渣定期捞出(漂浮于水表面的二甲苯等有机物随着漆渣一起被捞出)。漆雾处理废水为补充水,不排放。产生固废交予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见附件)。 3、烘干:喷涂后工件通过传送带移至密闭烘干线进行烘干,此工序会产生烘干废气G1-2、G1-4、G2-3。热源由天然气燃烧提供。 4、下线组装:主要进行下悬链、装配、装底板、钉箱板等工序。 (2)部装 部装主要对变速箱、前后桥、割具、脱粒转送带、切草机等部件进行组装,采用流水和固定式装配相结合。 其余部装采用装配岛集中布置形式。 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的总装均采用直线型流水线。 (3)测试 主要是部装之后操作人员通过手动操作测试是否有部件的碰撞和磨损。 (4) 总装 装配线主要为柔性生产线和通过性强的混流装配线。满足物流顺畅、快捷、流程合理的工艺设计原则。 (5)试车 本项目试车主要目的不是测试发动机质量而是测试产品能不能运行。每辆车试车过程只需3-5分钟,此工序有试车尾气G3产生。 1.3 建设项目选址优势及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1.3.1 区位优势 项目位于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汽车产业园内,本项目四周皆为城市道路:东侧为天山大道,西侧为希望大道,南侧为漓江路,北侧为湘江路,故其交通运输较为便利。所以,企业的原料获取和产品的外销都存在较大优势。 1.3.2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1.3.2.1 与《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指出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提升重点。专栏3“主导产业发展重点”中装备制造业:以机械、汽车、船舶为重点,着力打造工程机械、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船舶制造、新型电力装备、机床等产业链。 本项目通过开发新产品、运用新技术、采购节能环保高效的先进设备来生产和销售高质量、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节油低排放标准同时又为市场所需要的农业机械装备,完全符合《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指导方向。 1.3.2.2 与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的相符性分析 根据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盐政发[2011]105号)相关内容规定: 一、各县(市、区)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实行审批制和核准制的,未经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发改、经信等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核准手续,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征地手续,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不得登记注册发放营业执照;实行备案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备案手续后、项目开工前报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 二、在严格执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中关于项目准入的禁止性要求的同时,我市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下列项目: (一)有生产废水和工业固废产生的项目; (二)化工产品经营、贮存项目; (三)混凝土搅拌、沥青加工、砂石装卸等建材类生产、加工、经营项目; (四)畜禽饲养场、屠宰场项目; (五)水上餐饮、娱乐、加油设施(场所)项目; (六)废品回收(加工)项目; (七)船舶、机动车等修造、拆解项目; (八)其他对水体产生污染的项目。 三、通榆河保护区范围内涉及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相关项目除执行本通知之外,还需严格执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等饮用水源保护相关规定。 四、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沿岸两侧应当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要求,并参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通榆河两侧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的通知》(盐政发〔2003〕123号)规定,在河堤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建设生态隔离带或者绿化带,在此范围内,除安排规划确定的市政公共设施外,一律不得新建、扩建建设项目。 本项目距离通榆河600米,在通榆河一级保护区内,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通榆河保护区项目准入管理的通知》规定“我市通榆河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下列项目:(一)有生产废水和工业固废产生的项目;”相关要求相冲突。但本项目申报材料已经过盐城市环保局审查,市环保已经给出项目环评审问题及处理建议的报告。报告中表明:1、原则同意该项目在项目申报地址建设;2、该项目不得在通榆河500米绿化带内建设;3、项目处理废水必须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直接外排。 具体见附件《关于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项目环评审批问题及处理建议的报告》(盐环发[2011]107号)。 本项目产生废水经过江动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西潮河,对通榆河影响不大。项目距离通榆河600米,严格按照市环保局审查意见规定执行,不在通榆河500米绿化带内建设,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得直接外排。 综上所述,在本项目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的情况下是允许在申报地点建设的。 1.3.2.3 与《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项目周边重要生态生态功能区见表1.3-1。 表1.3-1 江苏省重要生态生态功能区 编号 名称 主导生态功能 范围 J01 通榆河(亭湖)清水通道维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境内通榆河全长约30 公里。范围为通榆河水体及两岸各1公里范围的水域及陆域。其中禁止开发区为通榆河水体及两岸各100米的水域及陆域,其余为限制开发区。 E01 通榆河(盐城)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水质保护 禁止开发区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至盐淮高速北侧(约1000米),下游至伍龙河入通榆河河口南侧(约550米)通榆河水域和两岸纵深各1000米陆域范围; 限制开发区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盐淮高速北侧上游至便仓,伍龙河下游至德禧渡口通榆河水域和两岸纵深各2000米陆域范围;准保护区:便仓上游至大丰交界处,德禧渡口下游至市开发区开发大道通榆河水域和两岸纵深各2000米陆域范围。 根据《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 ⑴清水通道维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水、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禁止技改、扩建可能污染水环境的设施和项目,已建成的设施和项目,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或搬迁。 ⑵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保护区为禁止开发区,其他等级的保护区为限制开发区。禁止开发区内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活动。限制开发区内禁止直接或间接排放废水;禁止建设对水源可能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对已建并可能对水源水质造成污染的项目和设施,应限期治理或搬迁;禁止倾倒工业废渣、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防污条件的运载工具。 拟建项目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不在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或二级保护区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前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标准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后排入西潮河。根据“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可知: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万t/d的情况下,处理达标的尾水排入西潮河后,西潮河各断面COD贡献值均不大,与本底叠加后其预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且西潮河位于通榆河东测,水流流向自西向东,不会影响通榆河水质。 因此,项目的建设不违反《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对通榆河水源水质保护的相关要求。 1.3.2.4水源保护区保护规定的相符性 根据《省政府关于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苏政复》(苏政复〔2009〕2号)和《盐城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9〕73号),项目周边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见表1.3-2。 表1.3-2 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源地名称 水厂 名称 水源所在地 (河、湖) 水源地类型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准保护区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水域 陆域 通榆河 盐城水源地 城东 水厂 通榆河 河流 取水口上游至盐淮高速北侧(约1000米),下游至伍龙河入通榆河河口南侧(约550米)通榆河水域 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1000米的范围 盐淮高速北侧上游至便仓,伍龙河下游至德禧渡口通榆河水域 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范围 便仓上游至大丰交界处,德禧渡口下游至市开发区开发大道通榆河水域 准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各2000米的范围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和《盐城市市区生活饮用水安全管理办法》(盐政发〔2009〕73号)中的相关规定: 十、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技改、扩建排放含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含汞、镉、铅、砷、硫、铬、氰化物等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技改、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电镀、印制线路板、印染、染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目; (三)排放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有机毒物控制名录中确定的污染物; (四)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 (五)技改、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改建项目应当削减排污量。 十一、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十条规定的行为外,禁止下列行为: (一)设置排污口; (二)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或者煤炭、矿砂、水泥等散货装卸作业; (三)设置水上餐饮、娱乐设施(场所),从事船舶、机动车等修造、拆解作业,或者在水域内采砂、取土; (四)围垦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网箱养殖,或者设置集中式畜禽饲养场、屠宰场; (五)技改、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其他建设项目,或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旅游等经营活动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十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禁止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外,禁止技改、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其他建设项目,禁止在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禁止设置鱼罾、鱼簖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渔业捕捞,禁止停靠船舶、排筏,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本项目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不在通榆河盐城城东水厂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在准保护区内。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前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后排入西潮河。根据“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可知: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为2万t/d的情况下,处理达标的尾水排入西潮河后,西潮河各断面COD贡献值均不大,与本底叠加后其预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且西潮河位于通榆河东测,水流流向自西向东,不会影响通榆河水质。 因此,本项目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不在通榆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一级或二级保护区内同时项目的建设不影响通榆河水质。 1.3.2.5《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 根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六、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划定为一级保护区;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和射阳河等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为二级保护区。七、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新设排污口;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设施、场所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在河坡种植农作物;从事网箱、网围渔业养殖;设立鱼罾、鱼簖等各类定置渔具。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技改、扩建化学制纸浆、造纸、化工、医药、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等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向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船舶垃圾;将畜禽养殖场的粪便直接排入水体;将船舶的残油、废油排入水体;在水体洗涤装贮过油类、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船只和容器以及污染水体的回收废旧物品。 本项目位于通榆河东侧600米,属于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拟建项目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前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的标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一级标准后排入西潮河。西潮河位于通榆河东测,水流流向自西向东,不会影响通榆河水质。因此符合《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的相关要求。 1.3.2.6 与《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概念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范围及规划面积:新都东路以南、步湖路以北、通榆河以东、五台山路以西,规划面积为29平方公里。产业定位:发展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制造、汽车研发、汽车物流、汽车贸易、汽车会展以及汽车服务等产业。 拟建项目位于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的工业用地内,是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发展的行业,项目的厂址选择符合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规划要求。 1.3.2.7 与《关于对盐城经济开发区汽车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盐环审[2011]64号文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12200万元人民币;符合汽车产业园产业定位和空间布局的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达国际先进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77.2%(在入园要求的75%之上)。本技改项目项目绿化率为30.35%(占地面积:18780m2,绿化面积:5700 m2),同期申报项目绿化率为30%(占地面积:122876m2,绿化面积:36863m2),江动园区绿化率为30%(占地面积:718750 m2,绿化面积:215625 m2)(在入园要求的30%之上)。符合入区项目条件。不属于园区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 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 大气质量较好,有一定环境容量; (2)地表水从单因子指数看,各监测指标均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三类水标准,说明该区域地表水符合三类水体功能要求。 (3) 昼夜间厂界噪声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 (4)地下水中各项指标中,D1和D2点氨氮指标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要求,主要由周边农田施肥引起,技改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在周围企业建设后,氨氮指标将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的Ⅲ类要求。 (5)土壤监测项目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95)的二级标准,说明该区域内的土壤质量较好。 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2-1。 表2.2-1 评价范围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区域污染源调查 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的工业企业。 大气 以建设项目点源为中心,半径2.5km 范围。 地表水 江苏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200米至下游5000米的西潮河段 噪声 厂界外1m。 总量控制 区域内平衡。 风险评价 距离源点5km的范围。 项目周围 500m 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见图2.2-1,项目所在地和饮用水保护区位置关系见图2.2-2,本技改项目地理位置见图2.2-3,各河流分布及位置见项目周围水系图2.2-4。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3.1.1 建设项目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3.1-1。 表3.1-1(1)拟建项目废气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 种类 污染 产生工序 排气量m3/h 污染物名称 产生状况 治理 方法 排放状况 执行标准 mg/m3 kg/h t/a mg/m3 kg/h t/a kg/h mg/m3 涂装 喷漆废气(G1-3、G2-1、G2-2) 30000 二甲苯 33.85 1.02 1.95 水旋式漆雾处理装置(90%)+活性炭吸附柱(80%)+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0.68 0.020 0.039 1.0 70 非甲烷总烃 30.21 0.91 1.74 0.61 0.018 0.035 10 120 颗粒物 84.55 2.54 4.87 1.70 0.051 0.098 3.5 120 烘干废气 (G1-2、 G1-4、G2-3) 30000 非甲烷总烃 124.57 3.74 7.175 四元体系统氧化燃烧(99%)+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 2.33 0.070 0.134 10 120 二甲苯 106.77 3.20 6.15 CO 242.53 7.28 13.79 15 2000 NOX 16.67 0.5 0.96 0.77 240 无组织废气 供油间 — 非甲烷总烃 — 0.004 0.0346 设置南厂界外100米,西厂界外20米卫生防护距离。加强绿化 — 0.004 0.0346 — 4.0 试机(G3) — NOX — 0.055 0.1055 — 0.055 0.1055 — 0.12 — SO2 — 0.086 0.1648 — 0.086 0.1648 — 0.40 — CO — 0.033 0.0626 — 0.033 0.0626 — 10 — 烟尘 — 0.015 0.0294 — 0.015 0.0294 — 1.0 — 非甲烷总烃 — 0.032 0.0613 — 0.032 0.0613 — 4.0 涂装 前处理(G1-1) — 颗粒物 — 0.031 0.06 — 0.031 0.06 — 1.0 喷漆 — 二甲苯 — 0.052 0.10 — 0.052 0.10 — 1.2 — 颗粒物 — 0.13 0.255 — 0.13 0.255 — 1.0 — 非甲烷总烃 — 0.044 0.085 — 0.044 0.085 — 4.0 表3.1-1(2)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产生及排放情况(按排气筒分析) 排气筒 污染 产生工序 排气量m3/h 污染物名称 产生状况 排放状况 执行标准 排放 高度m mg/m3 kg/h t/a mg/m3 kg/h t/a kg/h mg/m3 1#排气筒 配件涂装废气 (G1-2、G1-3、G1-4) 30000 二甲苯 59.72 1.79 3.44 二甲苯 0.295 0.0089 0.017 1.0 70 15 非甲烷总烃 82.99 2.49 4.78 非甲烷总烃 1.42 0.043 0.082 10 120 15 颗粒物 39.58 1.19 2.28 颗粒物 0.80 0.024 0.046 3.5 120 15 — — — — CO 119.44 3.58 6.88 15 2000 15 — — — — NOX 8.33 0.25 0.48 0.77 240 15 2#排气筒 底盘涂装废气 (G2-1、G2-2、G2-3) 30000 二甲苯 80.90 2.43 4.66 二甲苯 0.38 0.011 0.022 1.0 70 15 非甲烷总烃 71.79 2.15 4.135 非甲烷总烃 1.51 0.045 0.087 10 120 15 颗粒物 44.97 1.35 2.59 颗粒物 0.90 0.027 0.052 3.5 120 15 — — — — CO 119.97 3.60 6.91 15 2000 15 — — — — NOX 8.33 0.25 0.48 0.77 240 15 无组织排放 供油间 — 非甲烷总烃 — 0.004 0.0346 — 0.004 0.0346 — 4.0 — 试机 — NOX — 0.055 0.1055 — 0.055 0.1055 — 0.12 — — SO2 — 0.086 0.1648 — 0.086 0.1648 — 0.40 — — CO — 0.033 0.0626 — 0.033 0.0626 — 10 — — 烟尘 — 0.015 0.0294 — 0.015 0.0294 — 1.0 — — 非甲烷总烃 — 0.032 0.0613 — 0.032 0.0613 — 4.0 — 涂装 前处理 — 颗粒物 — 0.031 0.06 — 0.031 0.06 — 1.0 — 喷漆室 配件 喷漆 — 二甲苯 — 0.021 0.04 — 0.021 0.04 — 1.2 — — 颗粒物 — 0.063 0.12 — 0.063 0.12 — 1.0 — — 非甲烷总烃 — 0.021 0.04 — 0.021 0.04 — 4.0 — 底盘 喷漆 — 二甲苯 — 0.031 0.06 — 0.031 0.06 — 1.2 — — 颗粒物 — 0.070 0.135 — 0.070 0.135 — 1.0 — — 非甲烷总烃 — 0.023 0.045 — 0.023 0.045 — 4.0 — 3.1.2 建设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 清洗、磷化废水产生及经厂房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源强见表3.1-2。废水产生及排放源强见表3.1-3。 表3.1-2 厂房清洗、磷化废水产生及排放表 种类 废水量(m3/a) 产生情况 拟采用的处理方法 排放情况 标准浓度限值(mg/L) 排放去向 污染物 浓度(mg/L) 产生量(t/a) 污染物 浓度(mg/L) 排放量(t/a) 清洗废水、 磷化废水(W1-2、W1-3) 1152 pH 7.2-7.5 - 经厂房污水处理设施单独处理去除重金属和磷 pH 6-9 - 6-9 进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COD 766.5 0.883 COD 262.1 0.302 ≤500 SS 316.8 0.365 SS 114.4 0.132 ≤400 LAS 63.4 0.073 LAS 40.1 0.046 ≤20 石油类 13.4 0.0154 石油类 4.8 0.0055 ≤20 总磷 366.3 0.422 总磷 36.6 0.042 ≤8.0 总锌 13.4 0.0154 总锌 1.3 0.0015 ≤5.0 总镍 3.4 0.00384 总镍 0.12 0.00014 ≤0.5 盐分 3000 3.456 盐分 3000 3.456 ≤5000 表3.1-3 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种类 废水量(m3/a) 产生情况 拟采用的处理方法 排放情况 标准浓度限值(mg/L) 排放去向 污染物 浓度(mg/L) 产生量(t/a) 污染物 浓度(mg/L) 排放量(t/a) 工艺废水 脱脂废水(W1-1、W2-1) 1152 pH 8.5~9.5 - 进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排水量 - 15708 - 经盐城经济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西潮河 COD 1500 1.728 pH 6-9 - 6-9 SS 350 0.403 COD 221 3.47 ≤500 LAS 100 0.115 SS 104.1 1.64 ≤400 石油类 150 0.173 LAS 5 0.079 ≤20 盐分 800 0.922 石油类 0.58 0.0091 ≤20 清洗废水(W1-2) 384 pH 4-5 - 经厂房污水处理设施单独处理去除重金属和磷后进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总磷 3.8 0.06 ≤8.0 COD 300 0.115 总锌 0.095 0.0015 ≤5 SS 250 0.096 总镍 0.0088 0.00014 ≤0.5 石油类 40 0.0154 氨氮 23 0.36 ≤35 LAS 50 0.0192 盐分 278.7 4.378 ≤5000 TP 500 0.192 盐分 9000 3.456 磷化废水(W1-3) 768 pH 7.2~7.5 - COD 1000 0.768 SS 350 0.269 LAS 70 0.0538 总磷 300 0.230 总锌 20 0.0154 总镍 5 0.00384 电泳废水(W1-4) 1152 pH 6~7 - 进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SS 350 0.403 COD 3000 3.456 LAS 80 0.0922 地面/设备冲洗水 600 pH 6-9 - COD 600 0.36 SS 300 0.18 石油类 70 0.042 初期雨水 900 pH 6-9 - COD 100 0.09 SS 70 0.063 石油类 30 0.027 合计 (清洗废水、磷化废水在厂房处理后) 4956 pH - - 进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COD 1197.7 5.936 SS 238.3 1.181 LAS 51.1 0.2532 石油类 49.9 0.2475 总磷 8.5 0.042 总锌 0.30 0.0015 总镍 0.028 0.00014 盐分 883.4 4.378 生活污水 10752 pH 6-9 - 进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 COD 400 4.30 SS 200 2.15 氨氮 35 0.38 总磷 4 0.04 清净下水 263.5 pH 6-9 - / pH 6-9 - 6-9 经公司清下水管道外排 COD 40 0.011 COD 40 0.011 ≤500 SS 40 0.011 SS 40 0.011 ≤400 盐分 100 0.026 盐分 100 0.026 ≤5000 45 3.1.3 建设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涂装产生的脱脂废油、废清洗剂、磷化渣、漆渣;厂内废水前处理时产生的污泥;废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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