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金碧世家
(四期)
监理旁站方案
建设单位:湖南京兆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衡阳南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湖南友盛建设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审 批 人:
编制日期: 2017年 5月10日
目 录
一、总则
二、工程概况
三、工程旁站监理的范围
四、负责旁站监理的具体人员分工
五、旁站监理的内容及工作要求
六、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七、旁站监理的记录
八、旁站监理的程序
九、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十、旁站监理内容的质量控制要点
十一、旁站监理节能控制要点
一、总则
1.为了规范现场监理行为,确保施工监理到位,加强对房屋建筑施工旁站监督的管理,保证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建市[2002]189号)的规定,以及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对工程质量实行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原则,制定该工程项目的旁站监理方案。
2.项目总监必须对项目旁站监理负总责。
3.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
4.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的时间提前一天书面通知项目监理机构和质监分站。
5.对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执行;对于超出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建设单位要求监理企业实施旁站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另行支付监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金碧世家住宅小区第四期工程,含11、12#楼及4#地下室,总建筑面积约为33907.25㎡,其中11#楼建筑面积约15805.03㎡,12#楼建筑面积约15804.62㎡,1+15层,高49.98 m;4#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2297.60㎡,1层,高3.9m。位于衡阳市南岳区衡山路。本工程为框剪结构。
本工程由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湖南省核工业岩土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衡阳南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湖南友盛建设有限公司承建。
三、工程旁站监理的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
本工程需要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有:
基础
工程
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钢筋制作及安装。
主体
工程
混凝土灌注,钢筋制作及安装。
四、负责旁站监理的具体人员及分工:
旁站监理有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带领,现场监理员蒋耀负责具体实施。
五、旁站监理的内容及工作要求:
1.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必须有监理员全过程的现场跟班监督。
2. 检查施工企业现场施工员、质安员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3.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进行复验;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6.旁站监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章的要求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监理人员不得批准施工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监理人员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如发现施工单位施工时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的,要及时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如发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可能或已经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应急措施,以预防或制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证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有关监理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的措施、处理的结果报业主备案。
8.项目总监下达的整改、停工通知,如施工企业拒不执行,监理企业应即情况上报质监机构或建设局。
六、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1.在工程开始前,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方案,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的监控要点。
2.旁站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标准,为现场旁站监督做好准备。
3.审批承建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
4.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械准备情况、施工材料准备情况和上一工序验收情况,只有在施工准备情况完全符合要求时才允许施工。
5.检查天气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旁站都位要求的作业天气条件或根据天气情况要求承建商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如台风、暴雨天气不宜浇筑混凝土的吊装构件等。
6.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编差应立即进行处理,禁止不合格的材料用在工程上。
7.检查施工过程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芑以及承商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如混凝土浇筑顺序、施工缝的留置是否符合要求。
8.对施工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使施工操作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9.在施工中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按规定留取试件。
10.如施工中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及承建商所采取的的处理措施。
11.将所发生的情况及现场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做到“记我所做,以便事后跟踪、检查。
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表》,总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经验,与承建商一起制定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系统偏差,并减少偶然的出现。
七、旁站监理的记录:
1.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结束后,由监理员填写《旁站记录表》,工地施工员在监理的《旁站记录表》上签字认可.
2.施工员拒绝在《旁站记录表》上签字的,监理企业应报告质监分站,由质监员签字对旁站工作确认并注明施工员拒签原因。
3.《旁站记录表》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4.《旁站记录表》一式二份,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各持一份,应原件或复印件置于工地办公室备查。
5.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无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施工员在《旁站记录表》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八、旁站监理的程序:
1.旁站监理程序
在本工程的旁站监理过程中,我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将按以下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平行试验
制定旁站监理方案
审批承建商作业计划
检查施工准备情况
旁站监理施工全过程
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记录
旁站监理方案送业主、承建商、抄送质检站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24小时通知项目监理部安排旁站人员
纠正施工中的偏差,有危及工程质量情况的,向总监报告
施工单位质检员、监理签字字
2.旁站监理方案 在工程开工前由监理单位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3.在首次工程例会中明确,施工单位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并知会监督机构部门。项目监理机构按照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特殊性,安排相应的监理人员实施全过程的现场跟班旁站监理。如施工企业未按要求规定书面通知监理企业,导致监理企业未有效进行旁站监理,由此产生的后果应同施工企业承担。
4.旁站监理工作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具体实施的监理人员应将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的意见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有关的监理指令或由旁站监理人员督促施工单
位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
5.质监机构在日常检查中,应核查施工企业的《旁站记录表》,对于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无《旁站记录表》,或《旁站记录表》无监理员签字,而项目经理又未及时报告监理人员未到位的,视为未经监理人员旁站监督擅自施工,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九、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2.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4.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5.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6.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7.《站监理记录表》一式二份,施工企业及监理企业各持一份,并存放在办公室备查,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单位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十、旁站监理内容的质量控制要点:
(一)土方回填
1.填方、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加填土的土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其位置、尺寸、标高、边坡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填方、桩基、基坑、基槽和管沟和回填,必须分层夯实,取样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土质量密度,其合格率不应小于90%,不合格干土质量密度的最低与设计值的差不应大于0.8 KM/m3 ,且不能集中于某一区域,对桩基回填应从两侧对称进行.
4.挖土时,严禁放水浸沟后再开挖和回填粘土.
5.经常检查场地排水或降水情况,以防止基坑浸泡,塌方、滑坡。
回填土的质量控制:
1.一般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一般碎石类土、砂土和爆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写料,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最大于8%的土,仅可用于无压要求的填方;淤泥和淤泥质土不能用作填料。
2.水量偏高时,可采取翻松晾洒,均匀掺入于土的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通数或用于大功率压实机械进行压等措施。含水量过小,夯压不实;含水量过大,则易成橡皮土。
3.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料径不得超过每层填铺厚度的2/3(当使用震动碾压时,不得超过每层填铺厚度的3/4)。填铺时大块料不应集中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
4.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回填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生的平板震动器分层振实,每层震动不少于三遍。
5.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对称同时进行。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
6.混凝土、砖、石砌体挡土墙,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回填;并要俟护壁方案,以防止挡土墙变形。
7.管沟内填土,应从管沟两边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
8.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打夯或压碾时,如出现橡皮土,应将部分土挖除,加用砂土或砂石较大的土回填。
9.雨期施工时,应有防雨措施及方案,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或地坪内,以免基坑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10.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土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_2002.6.3节土方回填的要求。
(三)混凝土预制桩
1、对桩位进行全面复核,直至确定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后才允许打桩施工。成品桩进场后应立即进行外观及尺寸检查,同时检查桩的出厂合格证明和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有关指标必须符合GB50202-20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表5.4.1和5.4.5的标准。
2、施工时先检查桩尖焊接质量或尖桩质量,直到确定符合规范要求后允许其用于程施工。
3、施工中应对桩体垂直度、沉桩情况、桩预完整状况、接桩质量等进行检查。预应力管桩采用焊接接桩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停歇8分钟左右才能继续打桩,采用硫磺胶接桩要停歇3至5分钟才能继续打桩。以保证接桩质量。
4、施工中对桩长和锤击数进行记录,对长桩或总锤击数超过500击的锤击桩,应符合桩体强度及28天龄期的两项条件才能锤击。
(四)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
1.旁站监理人员应学习熟悉结构施工图,了解梁柱节点钢筋的构造要求,规范的有关规定,施工方法。
2.对照结构施工图,检查梁柱节点钢筋的规格、数量、间距、搭接长度、锚图长度、接头设置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检查以下构造措施;
a.框架节点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数量、间距、弯钩角度和平直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b.钢筋搭接长度均不应小于规定值的95%。
C.检查保护层的垫块强度、厚度、位置、保证其符合规范要求。
3.若柱子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梁板等级不超过一级(5 Nmm2)时,梁柱节点的混凝土可随梁板一起浇筑。当梁柱节点与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差导高于一级时,两种混凝土的接缝应设置在低强度等级的梁中,并离开柱一段距离≥500㎜及(取两者中较小者)
4.混凝土浇筑顺序按柱—节点—梁板进行,在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交界处设置金属丝网,以便控制浇筑范围。柱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能满足梁钢筋的锚口要求。
5.柱子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梁板的强度等级超过一级(5N/㎜2),采用节点内设置型钢、增加竖向钢筋、箍筋加密等措施时,梁柱节点的混凝土可随梁板一起浇筑,但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节点大样和施工做法。
6.混凝土的进场顺序、数量要按不同混凝土量及初凝时间经计算确定,要能保证节点、梁板混凝土平行连续作业,梁板混凝土要在节点混凝土初凝前浇筑。
7.监理人员在旁站过程中,严格按《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五章“钢筋分项工程”规定控制施工质量。
(五)混凝土浇筑
1.浇筑前对模板位置、尺寸、垂直度及支撑系统,钢筋、预埋件的质量、数量、位置逐一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2.检查与混凝土直接接触的模板、地基土(或岩石),是否清除淤泥和杂物,用水湿润,地基基土应有排水和放水措施,模板的缝隙应堵严。
3.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监理人员应检查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
4.配合比检验。控制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最小水泥用量和最大水灰比、外加剂用量等。
5.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检查混凝土运输、浇筑的延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要求: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每车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测定。如发生离析现象,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
6.施工缝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施工。
7.监理人员在旁站过程中,严格按《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七章“钢筋分项工程”规定控制施工质量。
8.旁站监理时,还应注意以下质量控制要点:
a.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应超过2m:在竖向结构中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3 ,否则应采用串简、斜槽管等下料。
b.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连续进行,每层厚度根据工程特点面定并符合规定。分层浇筑高度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漫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捧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表面振动器的移动间距应能倚证振捣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边缘。
c.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如必须间隔,应在基前层混凝土凝固之前,将次层混凝土浇筑完毕。间隔最长时间按水泥品种及混凝土凝结条件确定并符合规定。
d.浇筑竖向混凝土前,底部应填50——100㎜厚,与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e.应经常检查观察模板、支架、钢筋、预埋件与预留孔的情况,发现有变化、移位时,应停止浇筑,在已浇筑的混凝土结前修整完好。
f.在浇筑与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和浇筑完毕停隔1—1.5小时,后,再继续浇筑,以防接缝处出现裂缝。
g.监督振捣情况,不能漏振、过振。
h.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每车混凝土坍落度进行规定,根据混凝土浇筑情况,旁站监理人员监督留置方式块和送检,并检查试验结果。
(六)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1.监理人员在施工前应熟悉特殊部位,如卷材的收头、局部的空铺、天沟、檐沟及水落口、泛水、管根、阴阳角、变形缝等的施工图纸。设计单位无大样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图集吕样施工。
2.所用的防水卷材与胶粘剂的质量,应符合标准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对进场卷材必须抽样复检,合格方可使用,并应提供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复检报告。
3.旁站监理时,应认真检查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图纸大样施工。卷材防水层的节点构造应符合规定和设计要求。
4.卷材收头是卷材防水层的关键部位,平立面凹槽、埋压、平立面钉压等收头和接缝部位必须粘结牢固,封闭严密,不允许有开缝、翘边、滑移、鼓泡、皱折、裂纹等缺陷存在。
5.卷材防水层的女儿墙、水落口、管根、 口、阴阳角、高低跨变形缝等细部应先做附加层,附加的范围应符合设计要求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细部应粘巾牢固、封闭严密且无空鼓及破损。
6.已做好的卷材防水层,应加强成品保护,及时采取措施,不得损坏。
7.工程完工后,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检查有无渗漏和积水、排水系统是否畅通。有条件宜做淋水检验,蓄水时间不宜小时24h。
(七)钢结构安装
1.旁站监理人员在安装前应学习熟悉结构施工图。把好原材料、焊接件、紧固件等进场关。]
2.检查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书(考试合格证、等级证书、上岗证书),监督焊工根据现场施工条件试焊,检查合格后(包括送检测试合格),方可上册岗。
3.监理人员对结构件的制作拼装结束后,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申请对照施工图进行检查,当有隐蔽焊缝时,应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安装前应检查定位轴线、基础轴线、标高和地脚栓位置。基础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
a. 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b.基础周围回填夯实完毕;
c.基础的轴线标志和标高基准确、齐全。
5.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安装时测量和校正的相应工艺。编制厚钢板和异种钢板的焊接、高强度螺栓的安装等主要施工工艺,并在安装前进行工艺试验。
6.用拉线或钢尺检查构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由于运输、堆放和吊装造成的变形必须骄正。
7.检查垫铁的规格、位置正确底平面接触紧贴平稳,点焊牢固。座浆砂浆强度符合规定。
8.结构上的标记、结构外观、构件安装面符合规定。
9.构件安装就位后,应立即进行校正、固定。连接头经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紧固或焊接。
10.在旁站过程中,尚应按《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等规范严格控制施工质量。
(八)后浇带
1.监理人员施工前应熟悉结构施工图,对后浇带的设置提出意见。对于基础、梁板、墙后浇带的断面形式,应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详图和施工指导,同时审查后浇带施工技术方案。
2.后浇带右沿基础30——40m留置一道,缝宽不宜小于800㎜,且宜设置在柱距三等分的中间范围内,后浇带处底板及外墙宜采有附加防水层;后浇缝混凝土宜在其两侧混凝土浇灌完毕两个月后再进行浇灌,其强度等级应提高一级,且宜采用早强、补偿收缩的混凝土
3.后浇带的钢筋可以断开也可以不断开。断开时应注意防止同一截面焊接接头大于50%,板厚度大于200㎜时宜用阶形凹槽
4.施工时后浇带的两侧宜采用钢筋支架钢丝网或钢板网、堵头板断开,不允许两侧不支设模板施工成自然的做法。
5.在浇筑后浇带混凝土前将两侧接缝处木模或钢丝网拆除,清除松散毛面并凿毛。浇筑前一天开始湿润,检查模板,防止漏浆和跑模,并不得有贯穿的埋件、拉杆。
6.浇筑前在后浇带两侧扫1:0.4_0.5素水泥浆一道;水泥浆必须用搅拌机强制搅拌,拌合时间不少于2min,拌合后应在60min,内使用,并不允许现场加水。
7.检查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刘用量。控制坍落度等。
8.浇筑时气温不宜大于35℃,应仔细振捣,力求密实。振后在2h以内收压光表面,防止自沉裂缝。
9.加强浇筑后的养护,养护应浇筑12h后开始,保证表面两侧混凝土湿润不干,养护时间不少于7d为宜。
十一、旁站监理节能要点
(一) 、编制依据:
1、 经审批通过的《监理规划》;
2、 经审查的《专项施工方案》;
3、 《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 (JG158—2004);
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
5、 《住宅建筑围护结构节能应用技术规程》 DG/TJ08—206—2002);
6、 《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DGJ08—113—2005);
7、 《实施上海市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 沪建建(2005)第649号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
(二) 、建筑节能工程特点:
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
(三)、建筑节能工程专业术语:
1、 围护结构: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挡物,如墙体、屋面、门窗、楼板和地面等。按其是否同室外空气直接接触,又可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
2、 外墙内保温系统:置于建筑物外墙内侧的非承重保温构造的总称,是由保温层、护面层、饰面层等组成的具有保温隔热、防水和装饰功能的围护系统。
3、 基层:节能工程中,直接承受保温系统的结构层。
4、 界面剂: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含聚合物浆料。
5、 保温层:由绝热材料组成起保温隔热作用的构造层。
6、 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用于护面层抹灰的聚合物砂(胶)浆。
7、 增强网:铺设在抹面砂(胶)浆内用以提高护面层强度以及抗裂和抗冲击性能的玻纤网格布或金属网。
8、 护面层:在保温层上,保护保温层并起增强防裂和防水作用的构造层。
9、 饰面层:附着于保温系统表面起装饰作用的构造层。
(四)、建筑节能外墙内保温工程基本规定:
1、 外墙内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2、 外墙内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
3、 外墙内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4、 外墙内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5、 外墙内保温工程在罕遇地震发生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6、 外墙内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7、 内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B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釆暖居住建筑部分)》JG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l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的有关规定。
8、 外墙内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防腐性。
9、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内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五) 、监理工作的目标值与检查要点:
1、保温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 保温层应与基层连接可靠、安全并具有抵抗基层变形的能力,主体结构的正常变形不致造成系统产生裂缝、空鼓和脱落。
(2) 保温系统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3) 保温系统应能经受风压和风振的作用。
(4) 保温系统应能抵抗由温度、湿度变化而产生的应力。
(5) 保温系统在遭遇相应设防烈度地震作用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6) 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应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7) 保温系统应具有防雨水渗透性能,护面层应具备机械强度和抗裂性。
2、基层的处理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一般抹灰工程质量要求。
3、保温系统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对人体和环境无害,彼此相容并具有防腐性。
4、保温系统的外饰面施工质量应视选材不同,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有关规定执行。
5、保温系统的检验批和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以每500 ~ 1000m2 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 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应小于10m2。
6、 保温系统材料性能、规格应符合设计及产品要求,保温层厚度应控制在标准偏差范围内,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取样复检并做进场验收。验收项目应按下表的规定进行。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进场复检报告。
保温系统材料现场抽检复验项目
材料名称
现场抽样数量
外观质量检验
物理性能指标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
每10t为一批,不足10t按一批抽样
包装完好无损,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
表观密度、导热系数、抗拉强度、线性收缩率
耐碱玻纤网格布
每7000m为一批,不足7000m按一批抽样,从中抽取5卷作外观质量检查,随机抽取1卷做物理性能检验
无断纬、无脱纬、无稀路、无密路、无破洞、无杂物、无污渍、无边不良、无拖纱
断裂强力、断裂应变、耐碱断裂强力、耐碱断裂强力保留率
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
包装完好无损,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
原强度和浸水拉伸粘接强度、压折比
界面剂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
包装完好无损,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厂名、产品有效期
原强度和浸水压剪粘接强度
7、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7.1 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材料复验报告。
7.2 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有负偏差。
检查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m2均布抽检3点,其最小厚度值应达到设计厚度要求。
7.3 保温浆料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kg/m3。
7.4 各构造层之间应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及裂缝,面层无粉化、起皮、爆灰。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
7.5 保温系统应表面洁净,接槎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
7.6 玻纤网格布、金属网应铺压严实,不应有空鼓、褶皱、翘曲、外露等现象,搭接长度应符合规定要求。金属网应有专用的锚固件固定在基层墙体上,锚固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
7.7 内保温墙面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7的规定。
表7.7 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系统面层允许偏差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查方法
1
表面平整度
4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2
立面垂直度
4
用2m垂直检查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用直角检验尺检查
4
分格缝(装饰线)直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8、其他保温工程
8.1、检查部位:屋面找坡层、保温层。
8.2、屋面保温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以下记录和资料:
(1)、屋面保温材料、粘结剂及其它材料的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及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2)、保温层施工记录。
(3)、保温层厚度、坡度和平整度等外观检查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记录。
(6)、其它必须提供的资料。
8.3、屋面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50207)中相关规定。
8.4、找坡层材料、坡度及平均厚度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8.5、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测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进场复验报告。
8.6、保温层厚度符合设计要求,负偏差不应大于1.5mm。
检查数量:保温层面积每100m2抽检一处。每个屋面不应小于5处。
检验方法:用钢针插入和尺量检查。
8.7、检查部位:外窗和阳台门透明部分。
外窗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中相关规定。外窗的传热系数、气密性及遮阳系数应符合节能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检方案确定,外观及安装精度抽查数量不应少于5扇。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复验报告。
9、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1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培训。
1.2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现场,备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1.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1.3.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
1.3.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4.1.建筑节能专业工程的特点;
1.4.2.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流程;
1.4.3.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4.4.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5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
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1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
2.1.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1.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
2.1.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
2.1.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2.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
2.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5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2.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1参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3.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
3.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
3.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
3.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4、现场质保体系
4.1、现场应具备通过审查合格的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涉及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更改时,必须出具设计变更手续并重新通过审图机构审查。
4.2、施工现场应具备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各项审批手续齐全。
5、质量控制资料
5.1、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限期二年的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报告。保温系统各常用材料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2005)附录E的规定。进场复检报告抽样数量要求如下:
1)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
2)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
3)外保温系统的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批的产品至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
5.2、外墙内保温工程应具备下列有效期为二年的型式检验报告:
1)外墙内保温系统的耐候性检验;
2)采用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内保温系统的抗拉强度检验;
3)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内保温系统的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4)外保温系统其他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内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第4.0.6条。
5.3、外墙内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
1)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与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并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内保温系统的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取样做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检验。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并且不应小于180kg/m3。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5.4、各节能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应齐全。
6、工程实物质量
6.1、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内保温系统外,内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6.2、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内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粘结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
6.3、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
6.4、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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