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范围本制度规定了青田家私的培训类别、培训管理和培训补偿等方面的内容。本制度由青田投资管理中心制定,合用于青田家私各部门、各全资公司。2. 目的为发挥学习型组织的效用,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工作技能、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帮助员工对的树立“为自己未来投资”的理念,激发员工学习积极性,保证人力资本不断增值,实现公司的可连续发展。3. 职责 投资管理中心人事行政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行、管理与审核。4. 内容4.1 培训分类4.1.1 职前培训各分部、各分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为每位新员工安排职前培训。职前培训将使每位具有不同工作经历、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新员工尽快理解公司公司文化,熟悉新
2、环境,更好地进入工作状态。 新员工报届时,公司将安排入职培训和职前介绍,其包含的重要内容为:1. 青田家私概况和理念,涉及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架构、公司文化和价值观等。2. 规章制度和程序,涉及劳动人事管理、考勤制度、平常行为规范、重大违规奖惩条例、保密规定、财务规定;3. 薪资福利制度,涉及薪资体系、福利体系、保障体系等;4. 各部门位置分布、功能和联系方式;4.1.2在职培训在人事行政部的指导下,通过组织需求、工作需求和个人需求分析、评估,各部门(公司)准时每月编制本部门培训计划。人事行政部负责统筹安排培训计划的实行;各部门(公司)在人事行政部授权下可独立开展,但必须事先将培训实行方案,涉及
3、培训内容、时间、人数、费用预算等报人事行政部审批,批准后进行,并在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总结和评估报人事行政部备案。a.在职培训的内容重要涉及:1.新员工入后职的培训 各部门(分部、分公司)负责新员工的业务培训 每位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各部门(分部、分公司)特别是一线营业体系的商场和服务中心,应指定带教(辅助)者。带教(辅助)者可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交付员工,并使新员工尽快了解部门中成员、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相关业务知识和工作要领,以期尽快适应并胜任工作。 带教(辅助)者负有对新员工的试用者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与评估的责任。2.入职后的岗位培训l 由分部组织专门培训讲师集中培训;l 接受部门(公司)
4、内部主管、同行的业务培训;l 聘请外部专家和培训机构进行专题培训;l 开展解决某些问题的专题研讨会;l 工作 / 岗位轮换(重要针对单个员工或经理);l 临时挂职或兼副职(重要针对单个员工或经理)。b.由分部出资组织的各类内部培训,对参与培训的员工应提出明确的培训规定;与受训者签署培训协议(具体见附件“培训协议”)。4.1.3脱产培训在离开工作岗位的前提下进行的集中培训。重要由人事行政部统筹安排。各部门若有培训需求,必须先上报人事行政部批准后实行。脱产培训的内容重要涉及:l 厂商组;织的专项培训;l 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征询机构和培训机构举办的短期研讨会;l 员工的专业/知识更新、心理激励、职
5、业规划的培训项目;l 管理者的管理培训班;4.1.4自我开发a. 青田家私鼓励并支持员工运用业余时间自费参与与业务有关的各项成人教育和职业培训。b. 员工自费参与的学历教育、非本岗位技能学习均为不占用工作时间的业余学习。4.2 培训费用4.2.1 由青田家私出资培训的员工,应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履行相关义务。4.2.2 培训协议中明确公司的出资额和该员工的服务年限,和其他规定。4.2.3 培训费用:指因岗位技能培训、专业培训、赴外地学习和考察等因素产生的学费、交通费、出差津贴、以及公司其他的直接费用支出。4.2.4 在规定的服务年限内,投资管理中心(公司)再次支付员工的培训费用,应扣除员工
6、已服务的年限,余下的费用合并计算新的应服务的年限,并重新签定补偿协议;4.3 人事行政部职责4.3.1培训费用的支出台帐的建立。4.3.2及时与培训的员工签订培训协议.4.3.3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负责费用的核销。4.4 培训纪律4.4.1 规定受训人员参与的培训活动或课程,员工必须亲自签到。4.4.2 培训需请假必须事先递交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的书面申请。4.4.3员工参与培训时的迟到、早退或无端缺席,一律按平常考勤规定解决。4.4.4受训人员的培训态度、培训成绩与考核奖金挂钩。4.5 培训奖罚: 4.5.1奖罚类型a.青田家私组织的内部培训:各分部分公司举办的各类讲座、培训专题、研讨会等形
7、式的课程。b.送外培训:员工参与外部培训课程,须经所在部门主管(经理)和人事行政部认可,并经分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成行;c.部门内部业务培训:员工参与本部门的常规性的平常培训,如销售技巧、产品知识等及其他知识讲座)经部门经理审核、人事行政部认可后记入培训档案;4.5.2员工必须满勤方可获得奖励4.5.3 奖励办法a. 外出培训考察类:凡外出培训在培训考核中获得优胜者且为青田家私获得经济效益者,可获一次性50-200元的奖励,并予以通报表扬;所获奖品归公司所有;b.分部、分公司或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内部培训,在培训考核中获得优胜者,由培训组织单位的培训组织人员参照上述标准拟定奖励金额。c. 职级晋升
8、 营业代表未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者,不予晋升二级;晋升高级别的营业代表(五六级)必须通过“精英培训”;维修工、安装工等技术工种,未通过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 d.带徒费奖励: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带徒费,金额为:维修工带徒费100-200元,营业代表带徒费为50-100元。 服务中心维修工带徒费:规定新入职的维修工应在3个月内完毕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能独立完毕各项基础维修工作,且连续两个月无技术和服务投诉(涉及来自商场和客户); 营业代表带徒费:新入职工工应在2个月试用期内完毕业务培训并转正,且转正后连续2个月销售不低于一级营业代表平均水平80%;4.5.4处罚 按“培训协议”处罚
9、;屡次不参与培训按考勤制度处罚;填入该工员的培训档案。46. 档案管理由分部组织的员工培训、员工送外培训等培训记录、考核得分、培训费用由人事行政部归档管理;保存期为员工离职后的两年;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培训,培训档案由各部门自行管理。5待岗培训5.1 待岗培训是针对不胜任岗位工作的员工进行的专项培训。不胜任岗位可以是员工的操作技能、员工的工作心态、员工的服务态度、员工的行为规范等多方面的不胜任;5.2 待岗培训执行规程5.2.1 员工一旦出现不胜任工作的情况,由所在部门经理向人事行政部提出待岗位培训的需求,人事行政部随即发出“人事告知单”告知员工定期到人事行政部报到,接受培训。人事行政部需酌情给部
10、门补充员工;5.2.2 员工接到告知后应按告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不到者按“考勤制度”处罚;5.2.3 原则上员工待岗培训期在一周到一个月时间,可视培训效果增减;培训期按行政班作息时间考勤;5.2.4 培训内容涉及但不限于:行为规范、规章制度、货品知识、职业道德操守、 本岗位专业技能(涉及安装技术、维修技术、销售技巧等)、人事行政部 临时安排的工作(如卫生等);5.3 待岗培训期满后的工作再分派5.3.1 员工待岗期满后,原则上是回原岗位。员工可以自行联系希望去的部门和岗位,只要部门负责人乐意接受,人事行政部即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未联系到新的岗位,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实际岗位空缺,分派员工到岗。如
11、员工不服从分派,则视作员工自愿辞职,应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5.3.2 对于人事行政部分派给各部门的待岗培训员工,部门不得拒收。待岗员工返岗后同正式员同样接受岗位考核;5.4 待岗培训的待遇员工待岗培训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各类奖金和补贴;待岗培训结束后,按同一岗位最低档别拟定其工资。6管理人员储备培训6.1 为适应公司发展,培养后备人才,每年分部可培养2-5名储备管理人员;6.2 储备人员可从内部选拨,自荐与推荐并举,更多的是从外部招聘;6.3 内部选拨的人员应考察员工的综合素质、可塑性、对管理知识的认知,并参与分部举办的“精英讲堂”;6.4 招聘的储备管理人员,应在相关的基层岗位轮岗半年至一年,再到管理岗位以助理的身份实践半年至一年,通过考核与评价后正式才干正式任命;6.5 管理人员储备培训期间的待遇原则上应与实际岗位相称,助理级别的管理人员待遇可参照正式级别员工待遇的80%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