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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膨胀剂检验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3084542 上传时间:2024-06-1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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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膨胀剂检验实施细则 一、依据标准 JC476-2001 《混凝土膨胀剂》 GB8076-1997 《混凝土外加剂》 GB/TB45-200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GB/T1346-200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17671-1999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JGJ63-1989 《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 二、仪器设备: a.负压筛析仪 b.水泥净浆搅拌机 c.水泥标准稠度、凝结时间测量仪 d.水泥胶沙搅拌机 e.水泥胶沙振实台 f.压力试验机 g.比长仪 三、检测项目: 细度、凝结时间、限制膨胀率、抗折强度、抗压强度 四、试验材料: 4.1水泥 采用GB8076规定的基准水泥 4.2标准砂: 符合GB/T17671要求 4.3水 符合J6J63要求 五、试验方法 5.1细度检验,0.08mm筛筛余测定按GB/T1345的规定时行,1.25mm筛筛余测定参照GB/T1345中干筛法进行。 5.2凝结时间 按GB/TB46进行 5.3抗压强度与抗折强度 按GB/T17671进行 每成型三条试体需称量的材料用用量如表1。 表1 抗压强度与抗折强度材料用量 材 料 代 号 用 量 水泥g C 396 膨胀剂g E 54 标准砂g S 1350 拌合水g W 225 注:1、=0.12 =3.0 =0.50 2、混凝土膨胀剂检验时的最大掺量为12%,但允许小于12%,生产厂在产品说明书中,应对检验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抗折强度规定原一的掺量。 5.4限制膨胀率检验 5.4.1试验室温度、湿度 5.4.1.1试验室养护箱、养护水的温度、湿度应符合GB/T17671的规定 5.4.1.2恒温恒湿(箱)室温度为20℃±2℃,湿度为(60±5)% 5.4.1.3每日应检查记录温度、湿度变化情况。 5.4.2试体制作 5.4.2.1水泥胶沙配合比 每成型三条试体需称量的材料的用量如表2。 表2 限制膨胀率材料用量 材 料 代 号 用 量 水泥g C 457.6 膨胀剂g E 62.4 标准砂g S 1040 拌合水g W 208 注:1、=0.12 =2.0 =0.40 2、混凝土膨胀剂检验时的最大掺量为12%,但允许小于12%,生产厂在产品说明书中,应对检验限制膨胀率、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规定原一的掺量。 5.4.2.2水泥胶砂搅拌,试体成型 按GB/T17671规定进行。 5.4.2.3试体脱模 脱模时间以抗压强度(10±2)Mpa确定。 5.4.2.4 试体测长和养护 a)试体测长 试体脱模后在1h内测量初始长度。 测完初始长度的试体立即放入水中养护,测量水中第7的长度()变化,即水中7的限制膨胀率; 测完初始长度的试体立即放入水中养护,测量水中第2的长度(L1)变化,即水中2的限制膨胀率。 测量完水中养护7试体长度后,设入恒温恒湿(箱)室养护21,测量长度()的变化,即为空气中21的限制膨胀率。 测量前3h,将测量仪,标准杆设在标准试验室内,用标准杆校正测量仪并调整千分表零点,测量前,将试体主测量仪测头擦净。每次测量时,试体记有标志的一面与测量仪的相对位置必须一致,纵向限制器测头与测量仪测头应正确接触。读数应精确至0.001mm,不同龄期的试体应在规定时间±1h内测量。 b)试体养护 养护时,应注意不损伤试体测头,试体之间应保持15mm以上间隔,试体支点距限制钢板两端约30mm。 5.4.2.5结果计算 限制膨胀率按下式计算: Σ=×100 式中:Σ—限制膨胀率,%; —所测龄期的限制试体长度,mm; —限制试体初始长度,mm; —限制试体的基长,140mm。 取相近的两条试体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限制膨胀率测量的结果,计算应精确至小数点后算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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