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橡胶坝工程
监理实行细则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2 合用范围
1.3 负责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及分工
1.4 合用工程范围内使用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名称
2 施工测量
2.1 测量基准
2.2 现场施工测量
3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3.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3.2 砼浇筑开仓审批程序
4 质量控制的内容
4.1 土建工程施工
4.2 控制、安全和观测系统施工
4.3 坝袋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5 土工复合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5.1 原材料质量控制
5.2 复合土工膜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5.3 质量检查的措施和方法
6 附属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6.1 控制室、泵房、水源井泵房等永久性房屋建筑工程
6.2 坝袋充排系统及安全与观测设备等
6.3 电气工程
7 工程质量评估
7.1 单元工程质量评估内容与标准
7.2 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标准
7.3 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7.4 工程项目质量评估
8 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解决程序
8.1 质量缺陷解决程序
8.2 质量事故解决程序
9 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9.1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
9.2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
9.3 协议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
9.4 工程移交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
9.5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
9.6 验收应提供的备查资料
9.7 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
9.8 向监理公司上交的重要档案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 依据项目法人(或发包人)与承包人(或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协议文献、设计文献与图纸、监理协议与监理规划、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由生产厂家提供的有关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的使用技术说明,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等技术资料。
2 《橡胶坝技术规范》SL227-98;
3 《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4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估规程(试行)》SL176-1996;
5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6 ×××橡胶坝工程招标文献和招标图纸。
1.2 合用范围
本细则合用于坝高5m以下的袋式橡胶坝工程,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坝袋安装;控制、安全与观测系统施工;控制室等附属工程的施工监理。
1.3 负责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及职责分工
1.3.1 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橡胶坝工程监理部是监理单位——辽宁江河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依据监理协议派驻工程现场,全面履行监理协议的机构。
1 监理机构见图1-1(略)
2 监理人员组成见表1-1(略)
1.3.2 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1 本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负责制。总监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协议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重要职责有:
1)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23 3.3.3的1-16项
2 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有:
见《施工监理规范》3.3.6的1-15项
3 监理员的重要职责有:
见《施工监理规范》3.3.7的1-7项及3.3.8
1.4 合用工程范围内使用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的名称
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
2 《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3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
4 《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
5 《水工砼施工规范》SDJ207—82;
6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JGJ18—96
7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
8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估标准》SDJ249—88
9 《水利水电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DJ339—89
2 施工测量
2.1 测量基准
2.1.1 在承包人项目经理部进场后,监理部向承包人移交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基本资料和数据。
2.1.2 承包人接受监理部移交的测量基准后,应校测其基准点(线)的测量精度,并复核其资料和数据的准确性。
2.2 现场施工测量
2.2.1 监理部应检查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仪器、设备的年检证书。
2.2.2 承包人应以监理部移交的测量基准点(线)为基准,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本工程施工精度规定,测设用于工程施工的控制网,并完毕用于工程计量的施工区原始地形图的测绘。将施工控制网和计量测量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批。
2.2.3 承包人应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所有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各施工阶段所需的测量资料。
2.2.3 施工测量重要精度指标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施工测量重要精度指标(mm)
项次
项 目
精 度 指 标
说明
分部
工程
部 位
内容
平面位置中误差
高程中误差
1
砼
坝底板
轮廓点放样
±20
±20
平面相对于轴线控制点(闸址中心轴线标志之点),高程相对于工地水准基点
岸、翼墙
轮廓点放样
±25
±20
铺盖、消力池
轮廓点放样
±30
±30
2
浆砌石
岸、翼墙
轮廓点放样
±30
±30
护底、海漫、护坡
轮廓点放样
±40
±30
3
干砌石
护底、海漫、护坡
轮廓点放样
±40
±30
4
土石方开挖
轮廓点放样
±50
±50
涉及土方保护层开挖
5
机电与金属结构安装
安装点
±(1~3)
±(1~3)
相对建筑物安装轴线和相对水平度
6
外部变形观测
位移测点
±(1~3)
相对于观测基点
2.2.4 承包人应负责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自行增设的控制网点,并提供通向网点的道路和保护栏杆。测量网点的缺失和损坏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
3 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3.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
3.1.1 承包人中标并签订施工协议后,应按监理部的《进场告知》,按约定期间,完毕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各项进场准备。承包人项目经理部进场后,应提交以下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批。
1 项目经理部及重要人员、施工质检员及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资格;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计划;
3 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规格和性能;
4 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
5 进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自检报告;
6 砂石料系统、砼拌合系统以及场内道路、供水、供电、通讯等施工辅助设施的准备;
7 按照设计和施工规范规定需要进行的各种施工工艺参数的实验是否完毕;
8 工地实验室或委托的检测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规定。
监理部在接本上述资料或报审表后,经检查确认承包人的施工准备工作满足开工条件,应在承包人递交开工申请后的24小时内,签发相应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开工告知。
3.2 砼浇筑开仓审批程序
略、详见砼工程监理实行细则。
4 质量控制的内容
4.1 土建工程施工
4.1.1 土建工程施工涉及:
1 基坑开挖、控制及观测系统管道埋设;
2 浇筑砼底板、锚固槽或预埋锚固螺栓;锚固件制作;
3 修筑岸墙(边墩)、中墩(多跨式)、上下游翼墙、上下游护坡、上游防渗铺盖或截渗墙、下游消力池、海漫等。
4 控制室
4.1.2 围堰和临时导流建筑物施工。承包人应按监理部批准的施工图纸进行围堰和临时导流建筑物的施工,专项施工措施设计应报监理部审批。
坝址区上下游横向围堰宜与水流方向垂直,纵向围堰应与水流方向平行布置。围堰及导流渠施工应满足过流、抗滑稳定与防渗规定。迎水坡面还应考虑防风浪、冰凌的壅高等措施。
施工围堰的内坡脚线与基坑边线应留有适当距离,以便于施工操作、排水、防渗和抢险。
4.1.3 基坑开挖前的质量检查和验收。监理应会同承包人对用于工程量计量的原地形测量剖面进行复核检查;按施工图纸所示的基坑开挖尺寸进行开挖剖面测量放样成果的检查。承包人的开挖剖面放样成果,经监理部复核签认后,作为开挖工程量计量的依据。
4.1.4 基坑开挖。开挖前,应减少地下水位,使其低于开挖面0.5m。采用机械施工时,应合理布置现场施工道路和作业场地。
基坑的开挖断面应满足设计、施工和基坑边坡稳定性的规定。
4.1.5 基坑开挖宜分段分层依次进行,层层下挖。基坑底部应留0.2~0.3m的保护层,待砼底板施工前,再用人工分块依次挖除,并平整至设计高程。
4.1.6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要注意排水和减少地下水位,对坑内积水、地下渗流、围堰渗流、降雨量必须及时抽干。可根据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选用集水坑或井点排水。
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排水所需的所有排水设施和设备,并负责这些设施和设备的安装、运营和维修,应保证排水设备的连续运营,必要时应配置应急的备用设备和设施(涉及备用电源),以避免施工场地导致积水而影响工程正常施工。
4.1.7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按施工图纸规定检测开挖平面的尺寸和标高,以及开挖边坡和岸坡的坡度和平整度,并取样检查。基坑开挖质量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表4-1。
表4-1 基坑开挖质量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质 量 标 准
1
地基清理和解决
无树根、草皮、乱石,泉眼、坑洞已解决,地质符合设计规定
2
△取样检查
符合设计规定r≥r设
3
岸坡清理和解决
无树根、草皮、乱石,有害裂隙及洞穴已解决
4
建基面
无积水,暗埋有害物已清除,基面夯实,符合设计高程
5
截水槽地基解决
泉眼、渗水已解决,岩石冲洗洁净,无积水
6
△截水槽(墙)岩石坡度
符合设计规定
检测项目
允 许 偏 差(cm)
1
基坑长或宽
+40 0
2
基坑底部标高
+20 -0
3
垂直或斜面平整度
15 8
4.1.8 若地基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时,应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及时研究解决。凡已解决的地基,在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填报《基础工程质量报验单》,经建设、监理、施工质量监督单位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1.9 砼底板、岸墙(边坡)、中墩、上下游翼墙、截渗墙、消力池等砼工程质量控制内容、措施和方法,按《水工砼工程监理实行细则》有关章节执行。
4.1.10 砼底板、岸墙(边墩)、中墩与坝袋接触部位的砼表面必须平整、光滑。
4.1.11 采用螺栓压板锚固的,在砼底板的浇筑施工中,应保证预埋锚固螺栓的间距和埋深符合设计规定。采用楔块或胶囊充水锚固的,应严格控制锚固槽的尺寸,允许偏差为±5mm,槽口线和槽底线一定要直,槽壁应光滑平整,无凹凸现象。浇筑砼楔块,应严格控制尺寸,允许偏差为±2mm。应保证楔块所有直立面垂直,前楔块与后楔块的斜面必须吻合,其斜坡角度一般取75。左右。
4.1.12 泵房施工及机电设备安装可参照《泵站施工规范》SL234-1999有关章节的规定执行。地下泵房应作防渗、防潮解决。
4.1.13 控制室应满足机电设备布置和操作运营及管理需要,室内地面高程应高于校核洪水位,其施工技术规定可参照《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4.2 控制、安全和观测系统施工
4.2.1 控制系统由水泵(鼓风机或空压机)、机电设备、传感器、管道和阀门等组成。其施工安装规定较高,任何部位漏水(气)都会影响坝袋的使用。因此,承包人必须做好各种材料、设备的采购、质量检查、安装和调试。在安装施工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所有闸阀在安装前,都要做压力实验,不漏水(气)才干安装使用。所有仪表在安装前应经调校。
2)充水式橡胶坝的管道大部分用钢管,其弯头三通和闸阀的连接处均用法兰、橡胶圈止水连接,尽也许用厂家产品,管道在底板分缝处,应加橡胶伸缩节与固定法兰连接。
3)充气式橡胶坝的管道均采用无缝钢管,为节省管道,进气和排水管路可采用一条主供、排气管。管与管之间尽也许用法兰连接。坝袋内支管与坝袋内总管连接采用三通或弯头。排气管道上设立安全阀,当主供气管内压力超过设计压力时开始动作,以防坝袋超压破坏。此外要在管道上设立压力表,以监测坝袋内压力,总管与支管均设阀门控制。
充水、充气或橡胶坝管道施工的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CBJ251《管路埋设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4.2.2 安全装置施工与安装必须符合设计(精度)规定,保证施工安装质量,运用灵活可靠。
1) 安全系统由超压溢流孔、安全阀、压力表、排水孔等组成,该系统的施工规定严密,不得有漏水(气)现象。
2)密封性高的设备都要在安装前进行调试,符合设计规定方能安装使用。
3)安全装置应设立在控制室内或控制室旁,以利随时控制。
4)超压管的设立,其超压排水(气)能力应大于或等于进坝的供水(气)量。
4.2.3 观测系统由压力表、内压检测、上下游水位观测装置等组成,在施工安装中应注意下列几点:
1)施工安装时一定要掌握仪器精度,要保证其灵活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2)坝袋内压的观测规定独立管理,直接从坝内引管观测,上、下游水位观测规定独立埋管引水,取水点尽量离上下游远点。
3)坝袋的经纬向拉力观测,规定厂家提供坝袋胶布的伸长率曲线。
观测、安全设备施工安装的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CBJ253《观测、安全设备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4.3 坝袋安装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4.3.1 坝袋、底垫片、密封材料、垫平片的质量控制
1 坝袋供贷厂家应有橡胶坝袋的生产许可证。坝袋出厂前应按设计或协议规定规定,依据坝袋生产标准进行检查,并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保修单及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查报告。
2 橡胶坝袋安装时,应由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必须对坝袋外观质量进行检查,有破损处负责修补解决。
3 坝袋搭接处粘着强度应大于胶布自身强度。
4 坝袋、底垫片应由工厂按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出厂前必须检查其尺寸,是否画出其锚固线和锚固中心线;并在醒目位置上标出上下游标记。
5 垫平片是否采用与坝袋相同厚度或稍厚一些的橡胶片。
6 检查坝袋和底垫片在搬运过程中是否发生变形和损伤。
4.3.2 坝袋安装前的检查
1 楔块、基础底板及岸墙砼的强度是否达成设计规定。
2 坝袋与底板及岸墙接触部位是否平整光滑。
3 充排水管道是否畅通,无渗漏现象,安装坝袋前是否做了充排水实验。
4 预埋螺栓、垫板、压板、螺帽(或锚固槽、楔块、木芯)、进出水(气)口、排水孔、超压溢流孔的位置和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其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表CBJ248《螺栓埋置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CBJ249《垫板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CBJ252《进出口装置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和CBJ259《压板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5 坝袋和底垫片运到现场后,应结合就位安装一方面复查其尺寸和搬运过程中有无损伤,如有损伤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4.3.3 坝袋安装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定线 用经纬仪在坝底板上准确地标出坝轴线、中心线。
2 底垫片就位(指双锚固坝袋);在底垫片上分别标出中心线和锚固线。底垫片就位的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表CBJ254《底垫片就位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3 在伸入坝袋内的充排水(气)管、测压管和超压溢流管等管口四周的底垫片上,宜粘上一层橡胶片(厚度大于坝袋)作补强解决。
4 在底垫片上画出水帽、测压管和超压溢流管位置,复测无误后,在各管口处挖孔并固定。
5 止水海绵(止气布)可粘在底垫片相应位置(实际安装时空隙)上。其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表CBJ254《底垫片就位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6 坝袋就位:底垫片就位后,将坝袋胶布平铺在底垫片上,先对齐下游端相应的锚固线和中心线,再使其与上游端锚固线和中心线对齐吻合。其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表CBJ255《坝袋就位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7 双锚线锚固型坝袋安装:按先下游,后上游,最后岸墙的顺序进行。先从下游底板中心线开始,向左右两侧同时安装,下游锚固好后,将坝袋胶布翻向下游,安装导水胶管,然后再将胶布翻向上游,对准上游锚固中心线,从底板中心线开始向左右两侧同时安装。锚固两侧边墙时,须将坝袋布挂起撑平,从下部向上部锚固。
8 单锚线锚固型坝袋安装:单线锚固只有上游一条锚固线,锚固时从底板中心线开始,向两侧同时安装。先安装底层,装设水帽及导水胶管,放置止水胶,再安装面层胶布。
9 堵头式橡胶坝袋的安装:先将两侧堵头裙脚锚固好;从底板中心线开始,向两侧连续安装锚固。为了避免误差集中在一个小段上,坝袋产生褶皱,不管采用何种方法锚固,两侧岸墙拐角处,袋布要折叠、理顺、垫平,不得用剪口补强解决。锚固时必须严格控制误差的平均分派。
10 在锚固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四点:
1)螺栓压板锚固的施工。在预埋螺栓时,可采用活动木夹板固定螺栓位置,用经纬仪测量,螺栓中心线规定成一直线。用水准仪测定螺栓高度,无误差后用木支撑将活动木夹板固定于槽内,再用一根钢筋将所有的钢筋和两侧预埋件焊接在一起,使螺栓一方面牢固不动,然后才可向槽内浇筑砼。砼浇筑一般分为两期,一期砼浇筑至距锚固槽底100mm时,应测量螺栓中心位置高程和间距,发现误差及时纠正。二期砼浇筑后,在砼初凝前,再次进行校核工作。压板除按设计尺寸制造外,还要制备少量尺寸不规格的压板,以合用于拐角等特殊部位。
螺栓压板锚固时,压板要首尾对齐,不平整时要用橡胶片垫平;上螺帽时,要进行多次拧紧,坝袋充水实验后,再次拧紧螺帽;上螺帽时宜用扭力板手,按设定的扭力矩逐个螺栓进行拧紧;卷入的压轴(木芯或钢管)的对接缝应与压板接缝处错开,以免出现软缝,导致局部漏水。
螺栓压板锚固施工的检查检测项目和质量标准见CBJ259《安装压板()单元工程质量检查评估表》。
2)楔块锚固和胶囊充水锚固,必须在底板上设立锚固槽,槽的尺寸允许偏差为±5mm,槽口线和槽底线一定要直,槽壁规定光滑平整,无凹凸现象。为了便于掌握上述标准,可采用二期砼施工。二期砼预留的范围可宽一些。
3)砼楔块锚固施工。将坝袋胶布与底垫片卷入木芯,推至锚固槽的半圆形小槽内;逐个放入前楔块,一个前楔块在两头处打入木楔块,在前楔块中间放入后楔块,用大铁锤边打木楔块,边打后楔块,反复敲打使后楔块达成设计深度并挤紧时,才将木楔块撬起换上另两块后楔块,如此反复进行;当锚固到岸墙与底板转角处,应以锚固槽底高程为控制点,坝袋胶布可在此处放宽300mm左右,这样坝袋胶布就可以满足槽底最大弧度规定。
4)胶囊充水锚固施工。将底垫片、海绵止水胶条和坝袋胶布放入锚固槽后,随之将胶囊置于坝袋胶布之间,整理平顺后即向胶囊内充水,边充水边用钝头棍振捣胶囊,使坝袋胶布与锚固槽壁紧贴密实,待胶囊水压达成设计压力时,即可向坝袋内充水,进行实验。
4.3.4 坝袋安装后的检查
坝袋安装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在无挡水的条件下,应作坝袋充坝实验;若条件许可,还应进行挡水实验。整个过程应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其质量标准见表CBJ257《坝袋充胀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1 坝袋及安装处的密封性。
2 锚固件的情况。
3 坝袋外观观测及变形观测。
4 充排、观测系统情况。
5 充气坝袋内的压力下降情况。
4.3.5 充坝检查后,应排除坝袋内水体,重新紧固锚固件。其质量标准见CBJ256《安装压板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表》。
4.3.6 施工期间应检查下列内容:
1 检查范围:坝袋、锚固螺栓或楔块标号及外形尺寸、安装构件、管道、操作设备的性能。
2 检查规定: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查记录、名施工阶段安装实况的照片记录相册,和分部、单元工程质量评估记录,同时需进行抽样检查。
5 土工复合材料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橡胶坝上游的防渗铺盖、人工湖底的防渗等,皆以复合土工膜作为防渗材料。也用作反滤材料,如坝后海漫(石笼)的反滤层。
5.1 原材料质量控制
5.1.1 原材料进场控制。承包人应按设计文献规定的技术指标联系复合土工膜的生产厂家,除检查其产品规格、性能指标之外,还应向厂家索取样品(一般长度大于2m),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质量检测。检测项目与实验频度应按设计规定或表5-1拟定。
检查合格后,承包人应将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实验报告、粘结剂的可靠性实验报告,报经监理部审查批准。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5.1.2 材料的验收、运送和储存。对进场的土工复合材料,承包人应进行抽样检查,抽样率应多于交货卷数的5%,最少不应小于1卷。
表5-1 土工合成材料产品必做实验项目
实验项目
使 用 目 的
频 度
防渗
反滤
排水
单位面积质量
○
○
○
1次/10000m2
厚 度
○
○
○
1次/10000m2
等效孔径
○
1次/10000m2
垂直渗透系数
○
○
○
1次/10000m2
水平渗透系数
○
○
1次/10000m2
拉伸强度
○
○
○
1次/10000m2
CBR顶破强度
○
○
○
1次/10000m2
落锥穿透
△
△
△
1次/10000m2
淤 堵
×
〇
〇
1次/批
注:1、○为必做项目;△为选做项目;×为可不做项目;
2、取样数量:为6m2左右。
5.1.3 承包人进行抽样检查时,除检查外包装上的标签(标明生产厂、编号、生产日期及产品规格等)外,还应核对到货产品与提交的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查报告、产品质量保证书是否一致。
5.1.4 材料运送过程中不得直接受阳光照射,应有蓬盖或包装。
5.1.5 土工复合材料运至工地存储时,必须避免阳光照射,远离火种,存放期不得超过有效期。
5.2 复合土工膜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5.2.1 对进入现场的复合土工膜应逐批检查出厂合格证和出厂检测报告,对重要物理性、力学性和水力学指标要按设计规定抽查复验。
5.2.2 在复合土工膜铺设前,应检查表面是否有破损,发现有裂口、针眼、疵点和厚薄不均匀等损坏,应及时修补或解决。
5.2.3 在用于坝后石笼海漫反滤层的施工中,应按《水利水电工程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第4章第5节(4.5)的规定执行。做好平整碾压场地、备料、铺设、回填和表面防护等工序的质量铺控制。
5.2.4 在用于坝上游的防渗铺盖和人工湖底防渗层的施工中,应按SL/T225-98第5章第6节(5、6)的规定执行。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铺设、拼接、接缝质量检查和回填等工序的质量控制。
5.2.5 严格监控坝基、人工湖底和两岸堤坡防渗土工膜的连接质量,保证形成完整的封闭系统,保证防渗效果。
5.3 质量检查的措施和方法
5.3.1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对原材料,现场实验、基面验收、材料粘接、接缝检测、土工膜铺设、土料回填等工序质量进行“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查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签证。
5.3.2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和旁站,督促承包人的施工员、质检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并对前款检查内容进行抽查。杜绝不合格的残、次品用于工程。对在施工中发现复合土工膜有裂口、针眼、接头解决脱离或起皱等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解决。
表5-2 防渗膜料铺设及其保护层工程质量检查
项目
检查项目
质 量 要 求
保证项目
原材料(含粘接材料)
防渗膜料及其保护层和粘接材料的品种、标号、配合比、拌制等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防渗膜料铺设
铺设平整、不扭斜、无斜折皱、严禁撕裂或刺破,压接顺序或搭接长度须符合设计规定
基本项目
表面、保护层铺设
密实度和摊铺厚度符合设计规定,不能裸露防渗膜料,面部符合平整度的规定
防渗膜料连接
粘接材料涂抹均匀且无漏涂,连接处要对齐、压实、无气泡和空鼓,粘接牢固
6 附属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6.1 控制室、泵房、水源井泵房等永久性房屋建筑工程
其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详见《土建、路桥工程监理实行细则》。
6.2 坝袋充排系统涉及动力设备、管路、进出水(气)口装置及安全与观测设备的安装等。
6.2.1 动力设备(水泵、空压机)的选型、管道的材质、管径和管道布置、安全与观测设备的选择和设立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6.2.2 承包人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应编制详尽的施工措施计划(涉及对拟安装设备的检测大纲)报送监理部审查批准。
6.2.3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及设备制造厂的安装图纸、技术说明书等技术文献进行施工安装。
6.2.4 承包人在安装中用于检查、校核的仪器仪表必须通过县以上人民政府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立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并具有有效的检定证书。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精度等级应高于本工程受检测对象的精度等级。
6.2.5 承包人进行的各种检测或实验完毕后,应将检测成果、实验报告连同执行的国家规范一倂报送监理部审核。
6.2.6 承包人应使用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文献规定的材料或装置,代用品要经发包人或监理部的书面批准。重要部位的代用材料要进行材质和使用性能实验。
6.2.7 具有试运营条件后,承包人应向监理部提交试运营操作程序报告。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试运营。试运营出现设备或安装质量不合格,由承包人负责解决,直到合格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误工等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6.3 电气工程
6.3.1 承包人应负责完毕以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现场实验、调试及试运营工作:
1 变压器的安装及实验;
2 低压配电盘、动力配电箱的安装、实验及试运营;
3 10KV电缆线路敷设;
4 室内电缆的安装、敷设;
5 室内照明系统;
6 接地系统。
6.3.2 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试运营应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合用的规范和标准有: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2;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68-92;
3《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71-92;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标准》GBJ50150-91;
5《电器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标准》GBJ303-88;
6《电器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50109-92
7 工程质量评估(以下见砼工程监理实行细则的相应章节)
7.1 单元工程质量评估内容与标准(以下见砼工程监理实行细则的相应章节)。
7.2 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标准(同上)。
7.3 单元工程质量评估(同上)。
7.4 工程项目质量评估(同上)。
8 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解决程序
8.1 质量缺陷解决程序(同上)。
8.2 质量事故解决程序(同上)。
9 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
坝袋应以设计坝高为验收标准。
9.1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同上)。
9.2 单位工程验收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同上)。
9.3 协议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
9.4 工程移交程序与监理工作内容(同上)。
9.5 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同上)。
9.7 验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同上)。
9.8 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同上)。
9.9 向监理公司上交的重要档案内容(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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