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吉林财经大学“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9〕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53 号)精神及教育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加强学校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隐患,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坚决确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之际校园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师生积极参与的原则,各单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防控,深入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风险问题,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努力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整治范围
学校范围内涉及到的实验室、宿舍楼、锅炉房、超市、食堂、礼堂、图书馆、实验楼、体育场馆、施工工地、物资仓库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重点整治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
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学生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等自动消防设施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能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六)易燃易爆单位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超市、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多合一”楼舍超量存放易燃易爆材料。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单位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消防职责不清。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足,未持证上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隐患,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未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2019 年 5 月开始到 10 月 20 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 月28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级行政部门要结合消防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级动员部署本单位“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制定措施,部署到位。
2、落实工作标准。按照省安委会制定的《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整治范围、内容,研判分析本单位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点场所和突出风险,部署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问题。
3、组织约谈培训。各级部门要对所属单位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等开展约谈培训,提示突出风险,明确工作责任,督促其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要求。
(二)组织实施阶段(5 月28日至 10 月 10 日)。
1、单位自查自改。各单位要对照检查标准,全面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单位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 月底前要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以正式文件书面报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开展督导检查。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检查重点、要求,结合单位自查自改情况,逐类场所、逐类风险进行集中排查,分门别类建立排查台账,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推动隐患整改。针对突出风险,要组织召开座谈会,通报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整改。8 月底前,要将排查情况书面报送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3、深化专项治理。校防火工作委员会督察组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针对场所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治理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组织对学生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开闭所、泵房、实验室等消防安全治理进行重点检查,巩固治理成效。
4、突出重点防范。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和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庆祝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按照“以面保点、整体防控”的思路,全面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总结验收阶段(10 月 11 日至 10 月 15 日)。
各级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认真梳理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有效举措,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专项整治行动。
(二)凝聚工作合力。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结合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等机制,加强分工协作、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
(三)强化跟踪问效。专项整治行动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要强化工作落实,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及亡人事故的,要组织实施约谈,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请于 5 月28日前报送校防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5月至 9 月,每月 15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 月 10 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关军元,联系电话: 84539266。
邮 箱:15851242@
附件:1. 省安委会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2.吉林省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检自查、评估、承诺报告表
附件 1:
省安委会十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整治要求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1.幼儿园、医院、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工地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2.现有高层建筑、幼儿园、教学楼、办公楼、宿舍等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作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严禁在周边安全距离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规动火作业;确需动火动焊施工的,必须严格落实现场监护和防范措施。
3.大型活动现场布展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的,必须拆除或者更换。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
1.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或者共用疏散楼梯间且未分隔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将地下和地上部分完全分隔。
2.建筑住宅与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设置不到位的,必须用防火隔墙或者防火门完全分隔。
3.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未按照要求进行封堵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4.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的,必须立即关闭并保持常闭状态;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损坏导致防火门不能自行关闭的,必须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5.管道穿越墙体处的孔洞、缝隙,竖向管道井与房间、吊顶相连通的孔洞,楼层楼板的缝隙防火分隔不严密的,必须用防火材料填充或者封堵。
三、消防设施损坏停用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报警功能。
2.消防水泵控制柜等平时应处于自动状态的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手动控制状态的,必须立即整改,设置为自动控制状态,并张贴明显标志。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联动功能。
4.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的,必须及时维修,恢复系统正常供水功能。
5.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消防水池取水口未设置永久性醒目标识,被损坏、圈占、埋压、遮挡等影响正常使用的,必须修复、拆除、清理,恢复正常使用。
6.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消防回车道或回车场未醒目划定其范围区域,被占用、堵塞、封闭的,必须打通、拆除,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四、疏散通道不畅通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
2.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
3.学校宿舍的安全出口必须 24 小时保持畅通。
4.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
五、违规设置“多合一”场所
1.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公共建筑内、三级及三级以下耐火等级建筑内、地下建筑内设置的多合一场所,住宿人员必须搬离。
2.建筑高度超过 15 米、建筑面积大于 2000 ㎡、且住宿人数超过 20 人的多合一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进行完全防火分
隔、未独立设置疏散设施的,住宿人员必须搬离。
3.建筑高度不超过 15 米、建筑面积不大于 2000 ㎡、且住宿
人数不超过 20 人的多合一场所,如住宿与非住宿部分防火分隔
和设置独立疏散设施确有困难的,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并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不能满足以上条
件的,住宿人员必须搬离。
4.层数不超过 2 层、面积不大于 300 平方米、且住宿人数小
5 人的多合一场所,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人员宜居住在首层并直通出口。不利于安全疏散的,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住宿人员必须搬离。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七、易燃易爆单位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
1.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与宿舍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必须立即搬离。
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与宿舍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必须立即搬离。
3.人员密集场所、宿舍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其他场所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在明显部位设置禁烟禁火等警示标志,并安排专业人员管理。
4.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
理。
八、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
1.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的,必须及时明确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2.单位未作出整改消除突出风险承诺的,必须在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开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
3.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值班人员未实行每日 24 小时专人
值班制度,每班人员少于 2 人的,必须按规定值班并配足人员。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必须持有消防控制室操
作职业资格证书或建(构)物消防员培训结业证书。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本单位设施设备和不懂
值班应急程序的,必须组织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合格,且在紧急
情况下能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火警信息、故障报警信息未及时处理
和记录的,必须立即按程序处理并如实记录。
九、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
1.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的,必须落实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并如实制作检测维保记录,存档备查。
2.单位未定期开展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的,必须安排专人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每日开展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必须每二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医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必须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3.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必须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灾隐患消除之前,必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十、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
1、重点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的,必须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开展示范性检查,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突发情况下及时扑救初起火灾,疏散在场群众。
2、一般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的,必须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加强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使其了解本场所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的和技能。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在火灾发生时必须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附件 2:
吉林省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检自查、评估、承诺报告表
排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情
况
具体情况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
一、违规使用
隔热保温层
□ 是 □ 否
易 燃 可 燃 材
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 是 □ 否
料装修装饰
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 是 □ 否
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
□ 是 □ 否
防火分隔
二、防火分隔
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
不到位
□ 是 □ 否
损坏
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
□ 是 □ 否
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 是 □ 否
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
□ 是 □ 否
三、消防设施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建筑消防
□ 是 □ 否
损坏停用
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 是 □ 否
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被圈占、埋压
□ 是 □ 否
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不能满足火灾扑救要求
□ 是 □ 否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
□ 是 □ 否
四、疏散通道
不畅通
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
□ 是 □ 否
救援的障碍物
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设置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储存的
□ 是 □ 否
建筑内
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设置在三级及以下耐火等级的建
□ 是 □ 否
五、违规设置
筑内
“ 多 合 一 ” 场
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设置在建筑面积大于 2500 平方米
所
□ 是 □ 否
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内
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设置在地下建筑内
□ 是 □ 否
住宿与储存合用场所设置在其他建筑内且不符合消防
□ 是 □ 否
技术要求
六、易燃易爆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与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
□ 是 □ 否
单 位 设 置 不
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与宿舍未保持足够的安全
□ 是 □ 否
符 合 规 范 要
距离
求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 是 □ 否
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 是 □ 否
- 13 -
单位未依法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消防安全责任人、
□ 是 □ 否
管理人及其职责不明确、责任不落实
单位重点岗位、重点工种人员消防职责不清
□ 是 □ 否
七、重点岗位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配备不足,未持证上岗,不会熟练
人 员 责 任 不
□ 是 □ 否
操作设施设备
落实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故障报警信息、火灾报
□ 是 □ 否
警信息未及时进行处理、记录
微型消防站培训、演练不到位
□ 是 □ 否
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 是 □ 否
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
□ 是 □ 否
准确记录
八、日常管理
机制不健全
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
□ 是 □ 否
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 是 □ 否
未按照规定要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演练
□ 是 □ 否
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
九、宣传教育
□ 是 □ 否
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
培训不深入
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
□ 是 □ 否
火、不会逃生
- 14 -
承诺:本场所不存在上述突出风险 /现承诺已落实上述存在突出风险的防范措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承诺单位公章:
自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 自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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