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宏景人力资源信息维护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宏景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数据的准确可靠和及时更新,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 宏景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宏景系统)的宗旨是建立全公司人员基础数据库,为各级领导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和决策依据;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快捷、功能强大的办公软件环境,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业务的信息化、网络化,全面提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第三条 经授权的系统用户,有权登录、使用系统,有义务遵守本暂行制度的规定。第二章 系统管理第四条
2、 各项目部设本项目系统管理员一名,负责系统管理工作。南方公司系统管理员为南方公司超级用户,拥有系统的全部权限。各单位系统管理员拥有本单位系统的全部权限。第五条 系统管理员的主要职责:1、按照超级用户及本单位主管领导的决定调整系统用户的授权;2、进行系统的日常维护;3、根据工作需要增删指标、代码;4、指导、帮助系统管理用户制作登记表、统计报表、模版等系统工具,供系统用户使用;5、系统管理员应每月进行一次数据备份,并妥善保存;6、负责系统用户的技术指导。第六条 系统管理员不得向他人透露系统中的个人信息。第七条 各单位用户不得随意增删指标和代码,因工作需要确须增删的可向系统管理员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
3、员进行统一修改,以确保系统结构标准的统一性。第三章 用户管理第八条 系统用户分为管理用户、一般用户,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及其主管领导为系统管理用户,其他为系统一般用户。第九条 专业化施工公司建立可浏览本单位人员信息的一般账户。员工通过自助平台可浏览本人信息。第十条 宏景系统信息的修改权限一般只授权管理用户。因工作需要,确须新增管理用户的,应向超级用户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并备案后,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开通事宜。第四章 数据管理第十一条 系统数据包括软件功能模块信息和人员信息。功能模块指的是机构管理、职位管理、人员管理、招聘管理、人事异动、考勤休假、薪资管理等模块;人员信息包括人员基本情况、学历子集、岗位
4、变化子集、个人简历子集等。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信息数据是系统中最重要的资源,任何用户都不得随意删除。各单位在职人员调出、离职、退休和在职、离退休人员死亡时,均应通过系统审批流程转入相应的人员库。第十三条 信息维护管理的具体要求1、及时维护。公司人力资源个人情况发生变动的,在人力资源情况变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信息,实现对全部人员信息的及时动态维护。2、准确维护。对人员信息的维护,要仔细审核,确保录入信息与信息档案或相关证书记载一致。3、规范维护。严格按照宏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规范对各模块、子集信息进行维护,确保信息录入的完整、统一、规范。第十四条 系统管理员每月底进行一次数据备
5、份。第十五条 管理用户应当及时、准确地维护、更新本单位业务模块人员的信息数据,保证当前信息数据真实、完整、可靠;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系统管理员对各业务模块信息数据的完整性进行监督。第十六条 各用户对系统中个人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泄露个人信息。第五章 流程管理第十七条 系统人员信息的异动审核确认流程功能是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业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而设计的。系统功能模块名称为“人事异动”,包括人员调出调入、离职、退休等由管理用户维护。第十八条 管理用户应按照宏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规范进行流程处理操作。第六章 其 它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南方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暂行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附件:宏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规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