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协议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上海甲方(受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和谐协商,根据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乙方委托/甲方受托代理出口 精密模具及零配件 等产品 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 代理项目及相关责任.代理内容:1. 对外签约;2. 代签出口协议;3. 对外收汇;4. 办理出口货品检查;5. 出口报关;6. 出口托运、市内运送、装船(飞机);7. 制单、结汇;8. 涉外索赔/理赔。1. 对外签约:A.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外商及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协议或(销售确认书),乙方应对
2、出口协议承担履约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双方之间不存在外贸代理出口协议关系之外的任何国内其他协议关系。B. 因不可抗力及外商违约等非甲方因素使协议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甲方对此免责。2. 代签出口协议:A. 按乙方指定的外商和确认的购货条件,甲方代乙方与外商签订出口协议,乙方应对自身和外商因素引起的违约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B. 购货款的支付:a. 收到出口货款后,甲方凭乙方或乙方供应商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将相应货款支付给乙方或者乙方供应商。b. 收到出口退税后,甲方凭乙方提供的发票将退税支付给相应的开票人3. 对外收汇:A. 货到付款:a. 货到付款,假如外商收货后不付款,风险由乙方自负,同时乙
3、方还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后果,并承担甲方的损失。4. 出口报关:A. 甲方负责出口报关:乙方按协议/信用证规定应提供单单相符,单货相符的报关资料,以提供甲方报关之用,并对自己提供的报关资料承担相应的责任。5. 出口托运、市内运送、装船(飞机):A. 甲方代办:a. 乙方向甲方提供托运委托书供甲方托运,订舱。b. 在装运后,甲方及时提供符合出口协议规定和规定的海运提单/空运提单等运送单据。如甲方提供不符出口协议规定的运送单据而影响乙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自负。6. 制单结汇:甲方负责出口货品的制单和结汇:A. 甲方承担托运、报关、装船的:甲方保证在协议/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制单、
4、交单、结汇。7. 涉外索赔理赔:A. 当外商提出索赔时,甲方应及时向乙方转交外商提出的索赔函/电复印件及有关证据, 乙方应及时弄清情况,通过甲方对外理赔。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对外理赔情况.属于乙方的责任,未能及时对外理赔,乙方除承担外商的一切经济、法律的责任外,还应负责补偿甲方由此所受到的一切损失。B. 如发生外商违约,需向外商索赔时,乙方应及时书面委托甲方办理,并向甲方提供有效证据及根据需要预支相关费用(涉及出国费用、律师费、仲裁或诉讼费等),并承担索赔、理赔的后果及因乙方不作为(涉及不委托,不付款等)导致的一切后果。如乙方已与客户商定解决办法的,此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甲方免责。二、 出口代
5、理费,出口环节费及出口货款的结算:1. 出口代理费的计算:A. 按每单计算:每单代理费为出口CIF金额的 1.2 %,并以当天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计收。如每单代理费局限性人民币800 元的;则每单以 800元计收。 2. 出口环节费:甲方在出口过程中垫付的各项费用(如报关费、商检费、运费、办证费和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收费标准见附件。 3. 出口结汇货款的结算:A. 出口代理:a. 第一次付款:甲方在收到结汇的人民币货款后的3个工作日内,扣除出口代理费及甲方垫付的各项费用的余额支付给乙方。b. 第二次付款:甲方在收到出口退税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三、 违约责任:1. 乙方不按本协议及出口
6、协议履行义务,导致对外违约时,乙方应偿付甲方所垫付的费用及利息、支付代理手续费及出口协议(销售确认书)总价的2%的违约金,并相应承担甲方因此对外承担的违约责任。2. 如甲方不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并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须承担出口协议总价2%的违约金。还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四、 其他约定:1. 甲方向乙方提供外贸业务征询。2. 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属于乙方商务机密的任何信息。3. 如出口商标、专利等侵权问题,由乙方负责并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乙方采用中性包装,按外经贸部规定执行。4.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假如协商不能解决,因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都有约束力。5. 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6.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按照外经贸部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办理。7.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壹年。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此协议自动顺延一年。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法定代表或其代理人(署名)_其代理人(署名)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