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廓琼岗日冰川经营合作协议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为加快当雄县全域旅游发展,甲方决定将廓琼岗日冰川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章 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利润分派方式第一条 经营范围:当雄县格达乡境内廓琼岗日冰川整体经营。 第二条 经营年限:本协议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合作方式:由甲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乙方自主经营。第四条 利润提成及支付方式1、甲方占门票收益 成,乙方占门票收益 成。甲方占景区内二次消费项目收益 成,乙方占景区内二次消费项目收益 成。/1、从 年开始,每年 月 日前乙方应付清本年度
2、的利润提成给甲方。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2、依法依协议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运用进行监督。3、根据本协议条款内容收取利润提成。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帮助协调解决景区所在地纠纷,发明良好的景区环境,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协调通信公司建立基站,保障景区信号覆盖。3、保证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4、不得违反本协议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5、负责提供能安装5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本地
3、的最优惠价格。6、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景区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7、负责征地、补偿及安顿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8、应协助乙方办理廓琼岗日冰川景区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廓琼岗日冰川景区的知名度。9、如廓琼岗日冰川需要申报AAA至AAAA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1、有权对廓琼岗日冰川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2、根据本协议条款内容收取利润提成。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4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由甲方决定是否批准并建设。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立、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本地户口人员就业。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1、廓琼岗日冰川景区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确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的自然环境责任。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管理经营,协议履行后乙方保证甲方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按至少 %回收。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品牌的宣传推广及二次消费项目,努力提高廓琼岗日冰川的知名度与利润。4、在协议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 张参观廓琼岗日冰川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
5、取该赠票(当年有效)。第四章 违约责任第九条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守约方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导致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补偿责任。第十条 经评估核算,乙方在经营期间出现重大经营失误,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收回廓琼岗日冰川经营权。第五章 其它事项第十一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第十二条 在协议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导致景区内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对乙方当年利润提成进行提高,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第十三条 协议期内不
6、得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县乡归属权的改变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廓琼岗日冰川”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第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征得甲方批准后将廓琼岗日冰川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所得利润由甲乙双方共同分派。第十五条 本协议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二次消费项目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协议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协议期满后3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受乙方资产,乙方有权自由转让。第十六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和谐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方式对本协议加以补充,该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第十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甲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开户地址:甲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签约日期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签约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