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接收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3071765 上传时间:2024-06-15 格式:DOC 页数:24 大小:15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接收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接收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接收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4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接收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4页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接收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可接收生活垃圾供应与结算协议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1条 合同文件地位3第2条 术语定义3第3条 说明4第4条 生效和期限4第二章 商业运营前的准备4第5条 商业运营的先决条件4第6条 垃圾供应的准备5第7条 电力接入准备5第8 条 商业运营开始日5第三章 垃圾供应5第9条 垃圾数量及计量5第10条 垃圾质量及检测6第11条 垃圾供应的管理7第四章 垃圾的处理10第12条 处理数量10第13条 处理质量10第14条 计量器具12第五章 垃圾处理补贴费用的支付13第15条 处理补贴费用的计算13第16条 费用的支付13第17条 保底垃圾处理量14第18条 陈腐垃圾处理15第19

2、条 垃圾处理补贴费的调整15第20条 税收事项16第六章 计划维修和紧急关闭16第21条 计划维修16第22条 削减或暂停16第23条 紧急削减或关闭17第24条 甲方要求紧急关闭或削减17第七章 违约及赔偿17第25条 一般原则17第26条 甲方违约及其赔偿18第27条 乙方违约及其赔偿19第28条 违约赔偿金的支付19第八章 其他条款20第29条 保密20第30条 修改与变更20第31条 协议签署2023第一章 总则第1条 合同文件地位1.1 垃圾处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特许经营协议的附件,是该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2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 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3、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垃圾承运方(、环卫处),(以下简称乙丙)在垃圾处理服务方面的权利义务由本合同规定。第2条 术语定义除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用词及语句应与特许经营协议中相关用词及语句具有相同的含义,或具有如下含义:地磅站:指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于计量垃圾数量的设施。可处理垃圾:指可进入项目焚烧炉进行处理的垃圾。不可处理垃圾:指不宜进入项目焚烧炉进行处理的垃圾,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垃圾、医疗垃圾及各类危险、有害物品等。垃圾池:指按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双方用于交接垃圾的场所。炉渣热灼减率:指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4、2014)规定的衡量炉渣品质的主要指标,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热灼减率应不大于5%。垃圾处理补贴费:指丙方按本项目垃圾处理数量为基数乘以处理补贴费的单价并支付给乙方的垃圾处理补贴费用。结算单:指乙方用于费用结算的清单。第3条 说明在本合同中:(1)除非本合同上下文另有规定,所指条款均为本合同的条款;(2)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何时候当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同意或批准时,另一方不得无理拒绝或拖延此类同意或批准;(3)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时,均有义务诚信履约;(4)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所指日期、星期、月份和年度均为公历日期、星期、月份和年度;(5)若要求付款的日期为非营业日,应解释为顺延在下一

5、个营业日或工作日付款;(6)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包括”一词应被视为与“但不限于”几个字连用;(7)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垃圾”一词在任何时候均应视为“生活垃圾”。第4条 生效和期限本合同在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同时生效,有效期限相同。第二章 商业运营前的准备第5条 商业运营的先决条件(1)乙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已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投入试运行并经验收合格;(2)按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规定,项目公司与电力公司签订入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3)甲方协调财政部门向乙方出具垃圾处理补贴费支付承诺函。第6条 垃圾供应的准备在试运行开始日期的三十(30)日前,乙方应向甲方、丙方说明试运行

6、开始的日期和预期的商业运营开始日,以使甲方、丙方能够尽快制定并执行垃圾供应计划。第7条 电力接入准备7.1 甲方已按特许经营协议的有关约定,协调本项目的发电并网。7.2乙方以及电力公司已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做好电力上网的一切准备工作。第8 条 商业运营开始日如果上述第5条所述的所有先决条件已得到满足,甲方应向乙方发出开始进行商业运营的书面通知,并在该书面通知中规定本项目的商业运营开始日。第三章 垃圾供应第9条 垃圾数量及计量9.1保底垃圾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自行运送或委托运送不少于保底垃圾量的生活垃圾至本项目所规定的垃圾池,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一期工程运营期间提供的保底垃圾量为月平均

7、不低于400吨/日,二期工程根据垃圾量增长情况适时而定。9.2垃圾计量(1)双方通过地磅自动计量设备对垃圾进行计量并经承运人和乙方代表双方签字确认;(2)乙方应妥善保管计量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三年。 (3)甲方有权检查上述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如各方有争议,可提交各方一致认可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证明计量器具超过允许的误差范围,则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相应调整最近30天的计量数据;否则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提出检测方承担。第10条 垃圾质量及检测10.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垃圾热值稳定,保证垃圾的正常收集后不人为剔出可燃部分,且尽一切合理努力,只运送可处理垃圾,不运送不

8、可处理垃圾。10.2在运营期内,丙方和乙方应在卸货之前每月在交付点对垃圾进行不少于3次的联合抽样与检验,以确定由丙方供应并由乙方接收的垃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垃圾种类和规格。抽样检验结果应由乙方的代表以壹式【叁】份的书面形式记录,并经丙方的代表会签。各方应各存一份记录,且该等记录应至少保存【三】年。但所抽垃圾样本检验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垃圾种类和规格,不能免除丙方应负担的垃圾中含有的不利于乙方运营的垃圾给乙方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10.3除乙方自行放弃外,甲方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垃圾的种类和规格,均应符合以下规定。 (a)由厨余及一般的住所和办公室清理而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玻璃、碗盘碎

9、片、灰烬、树叶、破布、清扫物及各种生活垃圾; (b)由工业及商业场所产生的与生活垃圾性质类似的垃圾; (c)来自清扫街道、广场、公园、陵园及其附属场所产生的垃圾; (d)来自清扫市场、集市、公共集会场所产生的垃圾; (e)由学校、军营、收容所、监狱及公共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 (f)所有弃置街头的生活垃圾。可接收垃圾不限于上述项目,乙方有权将其它废弃物归类于上列中之一项,前提是该其它废弃物为非不利于乙方运营的可接收垃圾。10.4下列各项为不可接收垃圾: (a)来自地下污水道的液体废弃物、各种污泥或废土、各种建筑砖块淤泥渣土、筛选后的废矿渣、瓦砾,以及碎石和选石剩余的废渣。 (b)来自工业或商业场

10、所的大件垃圾或废水。 (c)来自医院或诊所的医疗垃圾以及传染性垃圾;人体或动物残肢;来自屠宰场的垃圾,以及因其可燃性、毒性、侵蚀性或爆炸性而无法以处理生活垃圾方法处理的特殊垃圾。 (d)环保部门认定的禁止焚烧处理的垃圾以及因其体积、重量或其它特性,无法以垃圾收运车载运或为焚烧厂接收的垃圾,被排除在城市生活垃圾定义之外。第11条 垃圾供应的管理11.1垃圾交付地点甲方按照乙方书面通知的时间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无偿运输,丙方运输车辆经地磅站计量后,卸放至乙方指定的垃圾卸料大厅进行倾倒。垃圾交付的时间应在乙方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发生,除非出现紧急情况。11.2对运输车辆管理及调度特许范围内提供的可接收生

11、活垃圾由甲方指定的清运单位负责运送;清运单位应统一清运可接收生活垃圾的车辆,并统一编号,在乙方书面通知计划初步开始接收垃圾前一个月,丙方应将车辆的资料(车型、车牌号、编号等)送乙方备案,以便管理。上述资料如有更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确认。未经乙方备案同意的其他车辆运送的垃圾,乙方有权拒收。乙方按双方协商运送垃圾的时间,对进出的车流量以及卸料次序进行调度。丙方的垃圾运输车辆应服从乙方的调度。11.3垃圾需求计划及调整双方应定期协商,进行本项目未来垃圾需求量的估算,以使甲方能够尽早制定并执行垃圾供应计划。11.3.1乙方应在每一运营年度结束日的六十 (60)日前,根据年垃圾处理总量能力(其中

12、一期不低于万吨)的原则,向甲方提供乙方在下一个运营年度相应月份所需垃圾预计数量的年度计划。该年度垃圾需求计划可在以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适当的调整,并在获得甲方的认可后实施。11.3.2若乙方希望对年度计划进行修改,以增加或减少某月度垃圾需求数量,则应在该月度开始十五 (1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且其增加或减少幅度不超过该月预计数量的5%(百分之五)的,甲方应接受其调整计划,减少或增加垃圾的供应数量。 11.3.3当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突发事件,需要削减垃圾供应的,乙方应提前二十四(24)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受其调整。11.4垃圾的拒收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以拒收甲方运送的垃圾:(1)非乙方过

13、错,垃圾池已达到或超过设计负荷;(2)送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中不可处理垃圾的比例超过10%;(3)因甲方过错或不可抗力,乙方无法接收。11.5提前通知义务乙方因上述11.4(1)、(3)项因素而拒收垃圾的,应提前四十八(48)小时通知甲方、丙方。11.6不可处理垃圾的限制11.6.1若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中不可处理垃圾比例在10以内,乙方应将该不可处理垃圾视为可处理垃圾予以接收,乙方可在整体接收后将不可处理垃圾移出垃圾池外,由丙方负责将该不可处理垃圾移出并予清理,但移出的不可处理垃圾不应计入丙方已交付的垃圾数量内。 11.6.2若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中不可处理垃圾比例在10以上,乙方

14、可在整体接收后将不可处理垃圾移出垃圾池外,由丙方负责将该不可处理垃圾移出并予清理,但移出的不可处理垃圾不应计入甲方已交付垃圾数量内;乙方也可拒绝接收,并应引导承运人将其运离垃圾焚烧发电厂,并立即通知甲方、丙方。11.7医废或危废的限制11.7.1如果乙方发现有医疗废弃物或危险废弃物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则应引导承运人将其运至的有害物运离本项目厂区,并迅速通知丙方。11.7.2若承运人不按要求将医疗废弃物或危险废弃物予以移出,则乙方应立即通知丙方,丙方应迅速将其移出垃圾焚烧发电厂外。11.7.3乙方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丙方应尽合理努力,只运送可处理垃圾,并将其中夹杂的不可处理垃圾数量减

15、至最小限度。乙方也应做合理努力,检验垃圾运送车辆,努力分拣出不可处理垃圾。双方同意,不可处理垃圾的偶然运送并不造成甲方违约,但造成乙方发生额外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第四章 垃圾的处理第12条 处理数量12.1乙方的垃圾处理量应达到以下标准:(1)正常运营期间一期的日均处理量不低于吨;(2)一期年度处理量不低于万吨能力。12.2垃圾处理量的计算公式为:P=P1-P2-P3其中:P为月处理量;P1为月垃圾供应量。垃圾供应量指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向乙方提供的垃圾数量;P2为当月移出的不可处理垃圾的数量;P3为当月的无效垃圾处理量。无效处理量指自垃圾处理质量检测结果不合格之日起至检测结果合格之日止期间的垃圾

16、供应量。第13条 处理质量乙方的垃圾处理过程中的运营质量必须符合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双方对运营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测:13.1对运营质量的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焚烧炉技术性能;(2)炉渣热灼减率;(3)大气污染物;(4) 炉渣、飞灰、废水的处置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噪声情况。13.2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进行下列定期检测:(1)对可以实行在线监测的项目,乙方应安装符合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要求的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对检测项目进行二十四(24)小时监测,检测项目应包括国家相关规范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在线自动监测应提供远程传输通讯接口和发射装置,以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实时监督。(2)对不能实行在线检测的项目,除

17、二噁英和烟气中的重金属外,乙方应采取其它可行的监测措施,每季度至少检测一次并进行记录。(3)乙方对二噁英的检测按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进行,但法律规定的抽检频率高于此规定的则从其规定。(4)在各项指标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应将检测结果在月度结束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甲方。如果检测结果中有某一项不达标,则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13.3甲方的检测 13.3.1甲方应有权在任何时候对项目公司的检测程序、结果、设备和仪器进行现场检查,除要求乙方进行对运营质量达标所必需的进一步检测之外,也可以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此种检测。13.3.2甲方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进行上述核查或检查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但是

18、如果核查或检查的结果表明乙方的运营质量不合格,则乙方应负担该等费用。13.4炉渣的处置 炉渣由乙方自行负责。13.5飞灰的处置乙方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要求进行飞灰固化/稳定化并成型处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后,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处置。甲方不收取飞灰填埋处置费用。13.6污水的处置 乙方应采取适当的方法尽可能的减少污水排放,并按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对渗滤液、生产和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第14条 计量器具14.1计量器垃圾计量器具为经检查合格的安装在垃圾接收点的地磅及附属设施。双方共同对计量器具进行密封处理并进行以下检查:14.1.1乙方和甲方的代表应至少每3个月联合对计量器进行一次检查、校准和测试。该定期检

19、查、校准和测试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4.1.2一方经书面通知另一方后可随时要求对任何计量器进行检查、校准和测试。此等非定期的检查、校准和测试的费用由要求进行该等检查、校准和测试的一方承担。但是如果检查、校准和测试的结果显示有关计量器不准确,则上述费用由因计量器不准确而受益的一方承担。14.1.3乙方应记录对计量器每次定期和非定期的检查、校准和测试的结果并在检查后的5日之内将该等结果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果对检查、测试有争议的,由鹰潭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判定。14.1.4若发现任何计量器不准确,应由乙方尽快将其修理或更换并承担费用。在检查和测试间隔期间,乙方应确保计量器的密封标志是完整和安全的

20、。14.2计量乙方应使用符合本合同第14.1条要求的计量器测量、记录垃圾数量。14.3计量器具管理维护计量器具的管理、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依据计量法律的要求和特许经营协议的要求对计量器具进行管理和维护。第五章 垃圾处理补贴费用的支付第15条 处理补贴费用的计算15.1垃圾处理补贴费初始单价按元/吨计算。并自运营开始之日计起,五年不变。15.2垃圾处理补贴费每月支付。月垃圾处理补贴费的计算公式为:Q=PT其中:Q为月垃圾处理补贴费;P为月处理量;T为垃圾处理补贴费单价。第16条 费用的支付16.1支付通知乙方在每个月结束后3日内,向甲方指定的清运单位即丙方(、)提供每月以最后一日为准的月累计过

21、磅垃圾统计表(含地磅原始记录表、乙丙双方签字认可的磅单),填写月垃圾处理补贴费结算单。16.2支付时间丙方应在收到有限公司填写的月垃圾处理补贴费结算单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可接收垃圾处理补贴费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账户名称:有限公司开户行:支行账号:16.3支付方式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的垃圾处理补贴费由丙方支付;售电收入由电力公司支付,丙方和电力公司应付至鹰潭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通知的银行帐户内,每一方承担各自的银行手续费。16.4争议金额的支付16.4.1争议的通知如果甲方对乙方结算单显示的金额或对本合同项下的付款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此结算单之日后的3日内通知项目公司,并在规定的到期日前支付无争

22、议的金额。争议金额应按特许经营协议中的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解决。16.4.2未付款项的支付如果通过争议解决程序确认未支付的款项应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则甲方除向乙方如数支付本金外,还应支付该未付款项自应支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16.4.3多付款项的退还如果结算单显示的或要求的任何金额或部分金额已支付,但事后产生争议,且后来根据争议解决条款确定为属于不当支付,则乙方应退还不当支付部分,并支付该款从收款日起至退款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第17条 保底垃圾处理量因甲方或市政环卫系统原因使当月垃圾供应量低于规定的当年保底日均垃圾处理量情况下:当月垃圾处理补贴费

23、=月垃圾保底量按当月天数保底日均垃圾处理量为吨/日,年保底量为万吨。如因甲方或市政环卫系统原因导致该月实际日均垃圾处理量低于当年保底日均垃圾处理量,当月垃圾处理补贴费按照保底日均垃圾处理量作为当月垃圾处理量并按上述公式计算。当月垃圾保底量按百分比分摊到丙方的月垃圾处理补贴费结算单中。分摊比例由甲方负责协调。第18条 陈腐垃圾处理甲方填埋场的陈腐垃圾若需乙方进行协同处置,甲方应对陈腐垃圾采取必要的预处理措施,使之热值和成分达到焚烧炉的入炉要求。陈腐垃圾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19条 垃圾处理补贴费的调整垃圾处理补贴费单价的调整按特许经营协议11.2.3 自本项目试运行之日起满

24、五年后 30 日内,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总成本进行核算,以项目投资税后财务基准收益率以及省(或市)公布的当期物价上涨指数和预测的未来两年物价上涨指数为基础,在 30 个工作日内根据核算结果对垃圾处理补贴费进行调整。此后,每两年参照上述方式调整一次。为保障项目正常运行,项目资本金税后基准收益率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部分行业建设项目财务分析评价参数取值表。调价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遵守本条约定的调价原则。19.1垃圾处理价格在以下情况下才能调整:(1) 因国家政策、物价大幅上涨等原因导致乙方运营成本急剧增加超过 8%,乙方有权提请甲方在两年期内进行额外调价。(2)物价变动;(3)

25、电力、环保、税收政策变化。19.2垃圾处理补贴费价格调价程序垃圾处理补贴费价格的调价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9.2.1在第一个可调整年度及以后每隔二年的日历月十二月的第二周,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理由。19.2.2甲方自接到书面调价申请后应及时与项目公司协商,并在10日内向乙方发出同意或拒绝调价的书面通知;如果同意调价,应在该通知中确定调价金额或幅度。19.2.3新确定的垃圾处理补贴费价格应从同意调价通知签发月份的下一个月起生效。第20条 税收事项20.1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运营后,乙方应依根据现行税法及时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甲方尽力协助。20.2在国家税收法律或

26、政策未发生变化前,乙方依法缴纳相关税收。国家税收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后的处理办法,由甲方和乙方届时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第六章 计划维修和紧急关闭第21条 计划维修21.1自运营期开始,乙方每年至少应对焚烧炉等设备检修维护一次。21.2乙方应在每个运营年度结束日的60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的维护和维修计划方案,并取得甲方的批准。计划应说明计划维修的起止时间,便于甲方调整垃圾运输计划。21.3计划维修期每年不得超过30日。第22条 削减或暂停除依甲方指令及本合同第22条规定或第24条规定的紧急情况下外,乙方因年度维修计划外的设施、设备更新、维修,在未满足以下条件之前不得削减或暂停处理垃圾服务:(

27、1)至少提前四十八(48)小时向甲方发出有关任何此种削减或暂停的书面通知。此种通知应包括削减或暂停情况可能持续的时间、原因和针对此种情况的补救措施;(2)获得甲方对削减或暂停的事先批准。甲方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 二十四(24)小时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第23条 紧急削减或关闭23.1乙方如果在紧急情况下认为因设施设备原因或按照谨慎工程和运营惯例必需削减或关闭垃圾处理,应立即将此种削减或关闭书面通知甲方,通知应包括削减或关闭的原因、可能持续的时间及补救措施。23.2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项目尽快恢复到紧急削减或关闭前的状态。23.3除不可抗力或甲方责任外,乙方应对此向甲方承担违约或损害赔偿责

28、任。第24条 甲方要求紧急关闭或削减无论本合同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甲方认为需要紧急关闭或削减垃圾处理,则甲方可随时向乙方发出紧急关闭或削减的指令。项目公司应执行甲方的上述指令。除不可抗力或乙方责任外,甲方应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第七章 违约及赔偿第25条 一般原则25.1偏差与补偿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虽然可能存在偏差、遗漏、缺陷、不妥、延误等过失行为,但只要这些过失行为得到双方协商确认,可不认定为违约行为。但是这些确认不表示对存在过失的当事人任何责任的免除,存在过失行为的一方必须及时地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纠正、弥补这些过失行为。25.2责任的不免除无论本合同有无

29、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但违约赔偿金的支付并不表示对违约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及责任的任何减免。第26条 甲方违约及其赔偿26.1 垃圾处理补贴费支付的违约及赔偿在运营期间除不可抗力或乙方的责任外,甲方适用下列规定:垃圾供应数量不足的,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不足数量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垃圾供应数量不足指甲方存在下列情形:(1)正常运营期间年供应垃圾的数量低于万吨;(2)任意月日平均供应垃圾的数量低于吨。乙方应每天通过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方式将上一天的垃圾供应量送达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当垃圾的日供应数量持续或累10日处理垃圾量低于吨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提醒甲方注

30、意由此可能造成的后果。甲方逾期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且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应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6.2 购售电合同的责任乙方与电力公司在履行入网协议、购售电合同中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该合同的当事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处理与电力公司争议。第27条 乙方违约及其赔偿27.1处理质量的违约及其赔偿在正常运营期内,若乙方在处理垃圾的质量存在下述情形之一时,即构成违约:(1)由于乙方的原因,炉渣热灼减率5%;(2)由于乙方的原因,烟气在线检测数据中连续24小时大气污染物超过标准(事故及起停炉除外);(3)由于乙方的原因,经甲方或当地环保部门检测大气污染物不符合标准(事故

31、及起停炉除外);(4)由于乙方的原因,经甲方或当地环保部门检测垃圾渗滤液及生产和生活废水处理不符合标准;(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其他环保指标不达标。在乙方发生上述违约的情况下,则由环保部门根据环保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27.2由于乙方的原因,在规定时限内造成垃圾无法接收并处理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向甲方支付垃圾收容、运输、人工等相应损失。第28条 违约赔偿金的支付28.1守约方认为按照本合同有权向违约方收取违约金的,应在违约行为发生后1个月内,书面通知对方,通知书至少应包括违约行为、违约金数额。28.2违约方收到通知后,对通知内容无异议的,应在10日内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

32、,在乙方书面确认无异议后,甲方有权从应付垃圾处理服务费扣收。第八章 其他条款第29条 保密任何一方及其雇员、承包商、顾问或代理人应对其获得的尚未公布的或以其它形式公开的所有资料和文件(无论是财务、技术或其它方面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并且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得在特许经营权结束后的五(5)年内提供给第三方或公众,但法律要求提供的除外。这一限制不得阻碍任何一方在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发布含有有关本项目进展的非敏感信息的新闻稿。本条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第30条 修改与变更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变更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协商一致时,可以变更本协议条款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各方法定代

33、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31条 协议签署本协议一式十八份(18)份,本协议应于双方签字盖章后与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同时生效,且应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保持有效,但根据本协议修改或终止的情况除外。本协议是特许经营协议的组成部分,与特许经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字页甲方:市人民政府甲方授权单位:(公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有限公司(公章)法人代表(签字):丙方: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1. 基于C8051F单片机直流电动机反馈控制系统的设计与研究2. 基于单片机

34、的嵌入式Web服务器的研究 3. MOTOROLA单片机MC68HC(8)05PV8/A内嵌EEPROM的工艺和制程方法及对良率的影响研究 4. 基于模糊控制的电阻钎焊单片机温度控制系统的研制 5. 基于MCS-51系列单片机的通用控制模块的研究 6. 基于单片机实现的供暖系统最佳启停自校正(STR)调节器7. 单片机控制的二级倒立摆系统的研究8. 基于增强型51系列单片机的TCP/IP协议栈的实现 9. 基于单片机的蓄电池自动监测系统 10. 基于32位嵌入式单片机系统的图像采集与处理技术的研究11. 基于单片机的作物营养诊断专家系统的研究 12. 基于单片机的交流伺服电机运动控制系统研究与

35、开发 13. 基于单片机的泵管内壁硬度测试仪的研制 14. 基于单片机的自动找平控制系统研究 15. 基于C8051F040单片机的嵌入式系统开发 16. 基于单片机的液压动力系统状态监测仪开发 17. 模糊Smith智能控制方法的研究及其单片机实现 18. 一种基于单片机的轴快流CO,2激光器的手持控制面板的研制 19. 基于双单片机冲床数控系统的研究 20. 基于CYGNAL单片机的在线间歇式浊度仪的研制 21. 基于单片机的喷油泵试验台控制器的研制 22. 基于单片机的软起动器的研究和设计 23.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高速快走丝电火花线切割机床短循环走丝方式研究 24. 基于单片机的机电产品

36、控制系统开发 25. 基于PIC单片机的智能手机充电器 26. 基于单片机的实时内核设计及其应用研究 27. 基于单片机的远程抄表系统的设计与研究 28. 基于单片机的烟气二氧化硫浓度检测仪的研制 29. 基于微型光谱仪的单片机系统 30. 单片机系统软件构件开发的技术研究 31. 基于单片机的液体点滴速度自动检测仪的研制32. 基于单片机系统的多功能温度测量仪的研制 33. 基于PIC单片机的电能采集终端的设计和应用 34. 基于单片机的光纤光栅解调仪的研制 35. 气压式线性摩擦焊机单片机控制系统的研制 36. 基于单片机的数字磁通门传感器 37. 基于单片机的旋转变压器-数字转换器的研究

37、 38. 基于单片机的光纤Bragg光栅解调系统的研究 39. 单片机控制的便携式多功能乳腺治疗仪的研制 40. 基于C8051F020单片机的多生理信号检测仪 41. 基于单片机的电机运动控制系统设计 42. Pico专用单片机核的可测性设计研究 43. 基于MCS-51单片机的热量计 44. 基于双单片机的智能遥测微型气象站 45. MCS-51单片机构建机器人的实践研究 46. 基于单片机的轮轨力检测 47. 基于单片机的GPS定位仪的研究与实现 48. 基于单片机的电液伺服控制系统 49. 用于单片机系统的MMC卡文件系统研制 50. 基于单片机的时控和计数系统性能优化的研究 51.

38、基于单片机和CPLD的粗光栅位移测量系统研究 52. 单片机控制的后备式方波UPS 53. 提升高职学生单片机应用能力的探究 54.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自动低频减载装置研究 55.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水下焊接电源的研究 56. 基于单片机的多通道数据采集系统 57. 基于uPSD3234单片机的氚表面污染测量仪的研制 58. 基于单片机的红外测油仪的研究 59. 96系列单片机仿真器研究与设计 60. 基于单片机的单晶金刚石刀具刃磨设备的数控改造 61. 基于单片机的温度智能控制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62. 基于MSP430单片机的电梯门机控制器的研制 63. 基于单片机的气体测漏仪的研究 64. 基

39、于三菱M16C/6N系列单片机的CAN/USB协议转换器 65. 基于单片机和DSP的变压器油色谱在线监测技术研究 66. 基于单片机的膛壁温度报警系统设计 67. 基于AVR单片机的低压无功补偿控制器的设计 68. 基于单片机船舶电力推进电机监测系统 69. 基于单片机网络的振动信号的采集系统 70. 基于单片机的大容量数据存储技术的应用研究 71. 基于单片机的叠图机研究与教学方法实践 72. 基于单片机嵌入式Web服务器技术的研究及实现 73. 基于AT89S52单片机的通用数据采集系统 74. 基于单片机的多道脉冲幅度分析仪研究 75. 机器人旋转电弧传感角焊缝跟踪单片机控制系统 76

40、. 基于单片机的控制系统在PLC虚拟教学实验中的应用研究77. 基于单片机系统的网络通信研究与应用 78. 基于PIC16F877单片机的莫尔斯码自动译码系统设计与研究79. 基于单片机的模糊控制器在工业电阻炉上的应用研究 80. 基于双单片机冲床数控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81. 基于Cygnal单片机的C/OS-的研究82. 基于单片机的一体化智能差示扫描量热仪系统研究 83. 基于TCP/IP协议的单片机与Internet互联的研究与实现 84. 变频调速液压电梯单片机控制器的研究 85. 基于单片机-免疫计数器自动换样功能的研究与实现 86. 基于单片机的倒立摆控制系统设计与实现 87. 单

41、片机嵌入式以太网防盗报警系统 88. 基于51单片机的嵌入式Internet系统的设计与实现 89. 单片机监测系统在挤压机上的应用 90. MSP430单片机在智能水表系统上的研究与应用 91. 基于单片机的嵌入式系统中TCP/IP协议栈的实现与应用92. 单片机在高楼恒压供水系统中的应用 93. 基于ATmega16单片机的流量控制器的开发 94. 基于MSP430单片机的远程抄表系统及智能网络水表的设计95. 基于MSP430单片机具有数据存储与回放功能的嵌入式电子血压计的设计 96. 基于单片机的氨分解率检测系统的研究与开发 97. 锅炉的单片机控制系统 98.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电磁振

42、动式播种控制系统的设计 99. 基于单片机技术的WDR-01型聚氨酯导热系数测试仪的研制 100. 一种RISC结构8位单片机的设计与实现 101. 基于单片机的公寓用电智能管理系统设计 102. 基于单片机的温度测控系统在温室大棚中的设计与实现103. 基于MSP430单片机的数字化超声电源的研制 104. 基于ADC841单片机的防爆软起动综合控制器的研究105. 基于单片机控制的井下低爆综合保护系统的设计 106. 基于单片机的空调器故障诊断系统的设计研究 107. 单片机实现的寻呼机编码器 108. 单片机实现的鲁棒MRACS及其在液压系统中的应用研究 109. 自适应控制的单片机实现

43、方法及基上隅角瓦斯积聚处理中的应用研究110. 基于单片机的锅炉智能控制器的设计与研究 111. 超精密机床床身隔振的单片机主动控制 112. PIC单片机在空调中的应用 113. 单片机控制力矩加载控制系统的研究 项目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广,项目研究报告,项目设计,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本文档支持完整下载,支持任意编辑!选择我们,选择成功!项目论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推广,项目研究报告,项目设计,项目建议书,项目可研报告,本文档支持完整下载,支持任意编辑!选择我们,选择成功!单片机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单片机设计,硕士论文,研究生论文,单片机研究论文,单片机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过关论文,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说明,毕业论文,单片机论文,基于单片机论文,毕业论文终稿,毕业论文初稿,本文档支持完整下载,支持任意编辑!本文档全网独一无二,放心使用,下载这篇文档,定会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