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脚手架购销协议需方(甲方): 公司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供方(乙方): 公司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公司): 公司经营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担保人(个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充足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脚手架、扣件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商品名称、种类、规格、单位、数量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吨)单价(元)金额(元)备注共计: 元(含税金),(大写)人民币: 。(供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周期内单方调整产品价格。)第二条 商品质
2、量标准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 项作标准:1、附商品样本,作为协议附件。2、商品质量,按照 标准执行。3、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1、 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对产品进行验收和检测,如出现不符合质量规定的情况,应于货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日内告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可以退货,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2、如双方对产品质量问题存在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或国家法定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3、甲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解决期限为货到甲方工地之日起 日内。第四条 包装方式及包装品解决 。第五条 交货方式1、交货时间: 2、交
3、货地点: 3、运送方式: 运费由 承担。4、甲方指定 为该协议的收货人,该收货人身份证号码为: 甲方如需变更收货人,必须书面告知,否则乙方有权拒交货品,导致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补偿,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收货人必须签收收货单。第六条 验收方法1、产品外观、质量验收货到现场后,甲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标准验收,如发现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并规定乙方进行退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产品数量验收数量验收依据检斤进、检斤收的原则:(合理误差千分之三)2.1检斤验收:货到现场,甲方依据协议的约定进行数量验收,数量误差与乙方提供送货单数量在 以内的,按乙方提供数量签收;数量误差超过 时,双方或由
4、第三方复磅解决,复磅费用由 方承担。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1、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发货前,甲方支付货款 ,剩余货款于 前支付。2、货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甲方将货款支付至下列乙方指定的账号。卖方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卡 号: 第八条 运送保险 第九条 违约责任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导致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 的违约金。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局限性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3、甲方如提出增减协议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7天书面告知乙方,征得乙方书面批准,否则
5、应补偿乙方的可得利息损失,涉及但不限于乙方依据本协议可获得的利润损失、缔约成本损失、组织货源产生的损失、乙方为履行该协议而支付的其他损失。4、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无端解除本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总货款的 %。5、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货款的,除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第1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从 起另行向乙方支付所购货品的租金,租金的支付标准为 。支付租金的截止日为甲方已经所有支付完毕其所欠乙方的货款、违约金、租金。第十条、担保1、本协议由 提供不可撤消的连带责任担保。2、担保的范围涉及本协议项下货款本金、违约金、租金、补偿金、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一切
6、费用。 3、保证期间为协议履行期届满后两年。第十一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1、乙方可将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告知甲方即可。甲方不得提出异议。 2、如乙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甲方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乙方书面批准。 第十二条、在甲方发生财产局限性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所有财产(涉及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协议所欠乙方的货款、违约金、租金、损害补偿金。 第十三条、甲方和保证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和保证人认可乙方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
7、追偿。 第十四条、若甲方到期未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款项,甚至本协议项下的电话出现关、停、挂机等现象的,乙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和社会舆论压力等多种手段来追偿。乙方有权在公共场合涉及反复公布甲方及保证人的姓名及拖欠、逃避情况,措施涉及但不限于广播、网络、张贴布告等,直至所有实现清偿为止。第十五条、如甲方违反协议约定不履行协议义务,提起诉讼的,乙方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所有由甲方承担。第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所有或部分免去该方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七条、 本协议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协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原告方所在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第十八条、本协议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需方: (盖章) 供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 (署名) 法定代表人: (署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担保公司: (签字或盖章) 担保公司: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