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温江区干部因公赴台审批工作流程
(暂行)
一、派员单位向区委、区政府提交书面因公赴台请示及相关材料。
区级领导、局级领导、组团赴台、科级干部及科级以下干部因公赴台均需报区委书记审定(政府序列需经区长签署意见后,再报区委书记审定);
二、审定同意后,派员单位将《因公赴台请示》领导签字件交区台办(海科大厦50315,电话:82716980),领取并填写《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等赴台资料,区台办进行备案后,报区委组织部审批(审批备案时限为7个工作日)(区委书记、区长的《备案表》由区委组织部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经市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其他市管干部《备案表》经区委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区台办将处级以上领导赴台请示提交区委常委会审批后,赴台人员完善因公赴台其他手续。
五、因公赴台人员返程后15天内,将入台证及《赴台报告》一并交区委台办。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
2、《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附件1:
成都市温江区领导干部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国外通讯:
国内通讯:
外出国家
(地区)
外出事由
外出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在外停
留时间
天
所需经费 及解决渠道
参加旅行
团名称及
联系电话
随行
人员
国内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国外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单位党委(党组)
审查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台办意见
(因私赴台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意见情况
复函文号
征求区检察院意见情况
复函文号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是否为涉密人员及涉密等级
健康状况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是否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组团单位
在组团中拟任职务
出访任务及在台停留时间
最近一次因公赴台时间及任务
人员派出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
组织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联系人: 办公室电话: 手机号码:
制
中共 四 川 省 委 组 织 部
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填表说明
一、《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的大小和格式不能随意变动,填写内容一律采用打印体,负责人签字及时间、单位盖章除外。
二、表中设置的内容均须完整填写,一律不得空缺,且按照各条目要求填写完整,不得漏填或隐瞒不填。其中:属非涉密人员的,在工作单位及职务后注明“(非涉密人员)”;居住地填写居住城市,如“现居成都”;未取得外国国籍、境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在工作单位、职务及居住地后注明“(未取得)”。
三、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已去世的,应注明)。
四、出访任务应填写完整,停留时间应写明出访日期及在台停留时间。
五、负责人在“人员派出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时,应写明日期。
六、党委(组)和组织人事部门盖章时,应写明日期。
七、组织人事部门在备案或审核时发现备案表中填写的信息与干部任免审批表不一致的,由填表单位更正或在说明栏中作相关说明。
八、备案表报送的实效是7个工作日。为及时启动备案程序,保证备案的时效性,区(市)县委书记、区(市)县长《备案表》应在市委书记签字、市委盖章后即送市委组织部,区(市)县其他市管干部《备案表》应在签字盖章完成之日传真至市委组织部(传真号028-61886039,原件随后送达);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管干部《备案表》应在签字盖章完成之日即送至市委组织部。联系地址:干部一处(市级机关第三办公区12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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