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西煤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
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大安全事故,迅速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煤业有限公司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2 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消防法》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4)《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6)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发生了或者可能发生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事件。
1.4 应急预案体系
公司及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专项预案、支持保障预案三大类,各基层单位针对所管辖的重大危险源制定的现场预案,在突发事故、事件或灾难抢险救灾时制定的抢救方案。
1.4.1 综合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底线”和总纲,对那些没有预料的紧急情况,也能起到一定的应急指导作用。
1.4.2专项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或危险源而制定的应急计划或方案,有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是综合预案的组成的部分,可作为综合预案的附件。我公司制定的专项预案有:
1)山西**煤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井下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3)山西**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4)山西**煤业有限公司瓦斯煤尘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5)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大型固定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地面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8)山西**煤业有限公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9)山西**煤业有限公司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0)山西**煤业有限公司重特大工伤事故救治应急预案;
11)山西**煤业有限公司无计划停风应急救援预案。
1.4.3 支持保障预案是为保障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预案或抢救方案的实现,在抢救队伍、物资设备、医疗救护、通讯联络、治安警戒、新闻发布等方面,针对某种具体的应急要求而预先制定的支持性保障措施或应急行动方案。
1.4.4 现场预案是在专项预案的基础上,针对现场某一具体的危险源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预先而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也是现场预案的一种。
1.4.5抢救方案是现场抢救时,针对特定突发紧急情况所设计的具体抢救行动计划。
1.5 应急工作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3)保护环境优先。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温家庄矿井建设项目始建于2004年8月,原来由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投资控股,2007年2月由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温家庄矿井地处山西省寿阳县境内,距寿阳县县城约17.0km,距东湾煤矿铁路专用线拟建的煤炭集运站4.5km;寿(阳)盂(县)三级公路从井田北部边界通过,距工业场地2.0km,太旧高速公路、石太铁路从寿阳县城通过,矿井的交通条件便利。矿井位于沁水煤田的北部,井田面积为27.8439km2,全井田内煤炭资源储量134.34Mt。井田内先期申请批准的3#、81#、82#煤层为薄-中厚煤层,属赋存稳定的局部及全部可采煤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我公司为高瓦斯矿井,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现开采81#煤层,安全管理难度较大。矿井瓦斯事故是煤矿极其严重的灾害之一,一旦发生,不仅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还会严重摧毁井下设施,中断生产。井下火灾是煤矿主要灾害之一,首先,井下火灾能够烧毁生产设备、设施,损失资源,产生大量高温烟雾及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致使人员大量伤亡,其次,火灾还能够引爆瓦斯,造成更大灾害。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2008年,我公司进行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公司已督促各单位把危险源纳入安计措计划、方针目标管理和作业文件中进行控制,但对造成后果严重的煤矿冒顶、井下水灾、井下火灾、瓦斯煤尘事故、锅炉或压力容器泄漏爆炸、重大停电、大型设备事故、地面火灾事故、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等19项不可容许风险需要进行重点控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功能部门、救援队伍四方面内容。
1)应急指挥主要是指我公司及事故单位组建的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2)管理机构主要是指我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和各单位调度部门,为应急救援的常设机构;
3)功能部门主要是指与应急活动有关的公司各业务部室、各单位业务科室、保卫部门、寿阳县医院和阳煤总医院、三院等;
4)救护队伍主要是指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消防大队、总医院急救小组和寿阳县消防大队、医院等。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以上领导
成员:安监部、生产地质技术部、机电动力工区、通风工区、选煤厂、党群工作部、办公室、物资供应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土建部、选煤销售部、各项目部的负责人
职责:
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2)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委派现场抢险指挥人员,批准现场抢救方案;
4)报告公司,与寿阳县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6)根据事态发展,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7)监察应急反应组织的行动,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8)决定职工、救援人员从事故区域撤离,决定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从事故受影响区域撤离;
9)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以支持反应组织。
3.2.2 指挥部下设抢救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我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
办公室主任: 总经理
副 主 任: 生产部部长
成 员: 生产部分管调度助理
职 责:
1)承接事故、事件或灾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2)负责通知总指挥部成员、抢险救灾队伍和各专业组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或指定地点,或到调度室集合;
3)及时传达总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
4)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组织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
5)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6)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3.2.3 指挥部下设十个专业组
3.2.3.1 抢救组
(1)井下事故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负责井下水灾、火灾、瓦斯、煤尘事故);分管衔接副总经理(负责顶板、井下运输及其它生产事故);分管机电副总经理(负责主提升设备、大型固定设备、停电及其它机电事故)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生产、机电、通风、安监部门负责人
(2)地面火灾事故
组长:分管后勤副总经理
成员: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物资供应部负责人
(3)其它事故
组长: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成员: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职责:
1)对事故现场情况进行侦察、评估,协同现场抢救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
2)组织一切力量严格按抢救方案实施现场抢救;
3)控制事态发展,协调、指挥现场各应急队伍;
4)监督应急人员应急操作,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5)协助事后的现场清理和恢复工作。
3.2.3.2 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机电、通风、安监分管技术助理
职责:
1)协助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及安全措施;
2)对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指导;
3)协助现场指挥部制定应急结束后的恢复计划。
3.2.3.3 供电通讯保障组
组长:分管机电副总经理
成员:机电工区助理、办公室主任
职责:
1)负责现场照明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事故抢救用电;
2)负责组织通讯线路设施的抢修,保证通讯畅通;
3)按总指挥部命令报警,恢复供电或切断电源。
3.2.3.4 物资供应组
组长:分管物资供应副总经理
成员:物资供应部、计财部助理以上人员
职责:
1)负责抢救物资的供应,保证抢救物资及时到位;
2)保证抢救资金及时到位。
3.2.3.5 医疗后勤保障组
组长: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员: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现场伤员的紧急救治和转院治疗工作;
2)负责联系外部医院技术支援;
3)负责抢救人员的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4)负责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3.2.3.6 交通保障组
组长: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员:办公室主任、分管助理
职责:
1)负责调拨和组织抢救抢险车辆;
2)负责运送事故抢救人员和抢险物资。
3.2.3.7 治安保卫组
组长: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员:党群工作部负责人、分管助理
职责:
1)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保卫,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进行管制,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交通疏导、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险救灾物资及人员的运输畅通;
3)协助对现场及周围人员防护指导,组织人员安全疏散或转移。
3.2.3.8 善后赔偿接待组
组长:公司党支部书记
成员: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负责人
职责:
1)负责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单位增援人员;
2)负责接待安置伤亡职工家属、来访职工家属;
3)负责做好伤亡职工的善后处理工作。
3.2.3.9 事故调查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党群等部门负责人
职责:
1)协助或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
2)协助或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3)制定防范措施,监督落实事故处理决定。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公司各单位通过自动化监测监控传感系统对瓦斯、压力容器、化学危险品等重大危险源进行适时监测监控,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出的瓦斯爆炸等造成后果严重的不可容许风险,纳入到工作目标、安全费用计划进行重点控制,采用制定目标落实职责、安全教育提高职工意识、文件制度规范现场作业、监督检查排查重大隐患、投入资金实现本质安全等方式进行日常管理和危险源控制。公司各专项预案、各单位预案、现场预案都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和监控措施。
公司各部门定期研究、分析可能导致较大事故、事件、灾难的信息,研究制定解决或控制方案,及时通过有关队组实施预防或控制措施,预防较大事故发生。
公司安监部每季度安全检查时,同时检查重大危险源预防控制措施的制定与落实情况、重大隐患的排查及整改情况,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处理,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
4.2预警行动
已发生事故、事件或灾难,或发现重大险情后,事故单位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预计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情不大,属于事故单位能处理的一级紧急事件,只需要启动事故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即可,公司要按“预警”要求,密切关注事件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4.3 信息报告与处置
4.3.1 信息报告与处置
事故、事件或灾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要认真核查所报告事故情况的真实性,报告情况属实的,做好记录,按事故报告程序立即向公司值班长和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或值班长在接到报告后,迅速分析判断,按应急救援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或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通知有关业务部门、单位人员。安监部门及主管业务部门分别向集团公司安监局和对口业务处室报告。
发生地面火灾或化学危险品泄漏、燃气泄漏或爆炸事故时,事故现场人员可先向消防队报告,再向本单位调度报告;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现场发现人员(包括医务人员)可先向医疗卫生管理部门报告,再向本单位调度报告。
公司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应急职守电话,负责事故信息的接受和报告工作。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天值班长或公司抢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汇报,值班长或抢救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立即向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
4.3.2 信息上报
发生较大事故,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属于矿井死亡、地面死亡事故的,安监部立即向集团公司安监局报告。
发生较大事故时,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等。事故报告时要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调度汇报卡》,附《事故现场示意图》。事故报告可用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发生较大事故,公司接到报告后,报告至上级安监部门或煤监部门的时限不能超过1小时。
4.3.3 信息传递
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或灾情后,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安监部、党群工作部等业务部门,除采取固定电话、手机、传真等方式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外,涉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如危化品泄漏),还要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周边群众安全撤离。
此外,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安监部及业务主管部门还要将事故简要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给公司所属各单位,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公司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严重程度不同,采用的应急救援响应级别也不同,公司把应急救援响应的级别分为三级:
1)三级紧急事件:指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能被一个单位(矿、厂、处、子分公司)应急响应处理的事故、事件或灾难。
2)二级紧急事件:指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一个单位(矿、厂、处、子分公司)应急响应后处理不了,需要集团公司调动两个或多个单位应急响应救援才能处理的事故、事件或灾难。
3)一级紧急事件:指发生的紧急事故、事件或灾难,启动集团公司应急响应救援仍不能处理,需要请求地方政府或上级机关进行应急响应增援才能处理的事故、事件或灾难。
5.2 响应程序
5.2.1 应急级别确定
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山西**煤业有限公司较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见附件一),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大,预计事故单位难以控制,达到“二级紧急事件”标准,则立即发出“现场应急”警报,下达启动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5.2.2 应急启动
公司抢救办公室接到总指挥命令后,立即按《事故电话通知顺序》(见附件四),通知总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组人员赶赴指定地点或到调度室集中,通知有关抢险队伍(救护大队或消防大队、总医院急救小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5.2.3 应急指挥
事故发生后,先启动事故单位的应急预案,事故单位的总经理要立即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迅速组成现场抢救指挥部,对事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在公司总指挥部成员未到达之前,先按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积极抢险,防止事态扩大。
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全体成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或调度室,听取事故简单情况介绍,接受总指挥命令,分头开始行动。
公司抢救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公司总经理或知情人员要立即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汇报事故情况。
现场一切抢救事宜统一由现场抢救指挥部指挥,现场抢救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当公司总经理不能担任现场抢救总指挥时,由公司指派的现场抢救负责人担任现场抢救总指挥。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总指挥部的命令,所有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遵守纪律,不得推诿扯皮。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履行职责。
5.2.4 资源调配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报警通知企业职工家属及周边群众(可采用“紧急广播”与“警笛”相结合的方式),指派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调配救援所需的各种资源。
5.2.5 应急行动
抢救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现场抢救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现场工作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
矿山救护队或消防队、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和总指挥的命令及抢救方案进行现场抢救。
在执行应急救援优先原则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人员救助、工程抢险、警戒与交通管制、医疗救护、人群疏散、环境保护、现场监测等工作。
5.2.6 应急避险
必要时公司总指挥部可决定先组织事故现场周围人员进行紧急疏散或转移,周边有城镇、村庄的请求地方政府组织周边群众紧急疏散或转移。
当灾区人员一时无法撤离事故现场时,要根据现场具体情况和应急常识,采取应急避险措施,等待救援。
5.2.7 扩大应急
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事件或灾情一时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抢救组和现场抢救指挥部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总指挥部汇报。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决定向上级机关求救,请求兄弟单位或政府部门进行增援,启动上一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扩大的应急响应。
5.3 应急结束
抢险救援行动完成后,现场指挥部要组织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当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各种重大事故隐患得以消除或控制,现场清理、人员清点也已完成,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救援人员撤回原单位,现场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后,公司安监部、生产地质技术部、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根据上级要求有关规定,将事故简要经过、抢救过程、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基本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需吸取的教训等情况写出书面材料,经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审核批准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在组织事故抢救抢险的同时,调度指挥、公安消防、矿山救护、医疗急救以及有关参与抢救抢险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填写事故警情汇报、调度指挥、抢险救援的记录;安监部将事故单位的规程、措施、图纸、检修记录、瓦斯监测记录、班前会记录、职工培训资料、个人档案等资料进行保护性收集封存。事故应急结束后,要将以上事故原始资料、抢救资料、人员伤亡资料及其它资料及时移交事故调查组。
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公司事故抢救抢险牵头专业处室及事故单位要写出《事故抢救(抢险)报告》;凡是由矿山救护队参加的事故抢救抢险,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矿山救护队36小时内应写出《事故抢险救护报告》。
6 后期处置
6.1 污染物处理
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牵头,事故单位、总医院和参加事故抢救抢险的队伍配合,对事故现场进行清洗、消毒,对污染物进行收集、处置。
6.2 事故后果影响消除
公司较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召开矿处级干部大会,向广大职工家属如实通报事故情况,并要求广大党员、团员、干部起带头作用,不信谣,不传谣,带头稳定矿区生产生活秩序,搞好安全稳定工作。公司及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各种宣传媒体,正确引导公众舆论,避免群众发生各种误解或猜疑,消除事故带来的消极或负面影响。
6.3 生产秩序恢复
事故抢救抢险结束后,经事故调查组同意,进入生产秩序恢复阶段,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要协助制定恢复生产计划,事故单位和抢险专业队伍按恢复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恢复生产秩序。
6.4 善后赔偿
公司书记牵头,公司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及事故单位、其它单位配合,迅速组成公司善后赔偿接待组,接待和安抚伤亡职工家属,进行伤亡赔偿(包括保险赔偿),安葬工亡职工。
6.5 事故调查
发生较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权限,由上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或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公司安监部、党群部、人力资源部、主管部门及事故单位配合,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6.6 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修订
公司抢救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抢救过程中的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抢险方案、相关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抢救过程、应急救援能力、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在综合各方事故抢救抢险情况后,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写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评估报告。
7 保障措施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按照《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应急通信保障措施》要求,完善公司的固定电话和手机通讯系统,并储备移动发电机、对讲机等备用通讯设备,保证在各种紧急情况下的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各单位所有作业场所和重要地点都必须装有通往调度室的电话,并要保证畅通无阻。任何人只要发现危险的异常情况,都有责任有义务立即向本单位调度室(或消防队、医疗卫生部门)报告。
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要配备完好的通讯工具,并始终保持在工作状态。公司抢救办公室要及时根据任职人员的变动情况更新《抢救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发生事故后,公司抢救办公室要按《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图》和《抢救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相关成员。
7.2 应急队伍保障
党群工作部民兵应急分队是公司的兼职应急队伍,日常也要加强训练,保证在各种紧急情况下按照《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应急抢险队伍保障预案》的要求,组成足够的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地参与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7.3 经费保障
每年各单位将需要配备的应急装备物资器材清单报计划财务部和物资供应部,计划财务部要将需要完善的应急装备物资器材列入年度安全费用计划。
计划财务部要做好应急救援专项费用计划,要建立专项应急科目,保证应急管理运行和应急中各项活动的开支。
计划财务部必须保证在公司发生较大事故时有足够的应急救援资金,必须保证公司能够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
7.4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物资供应部要按照《山西**煤业有限公司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预案》要求,认真实施安全费用计划,补充应急装备器材和物资,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通讯装备、运输工具、照明装置、防护装备及各种专用设备等),并明确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保证公司在应急救援抢救抢险中有充足的材料和设备。
公司要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房(包括井上、井下应急物资库房),储备压缩氧自救器、担架、氧气袋、棉被等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按规定进行更新,不得随意挪用。
各单位在接到公司应急援救电话后,要迅速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按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要求将所需的物资、设备等,按规定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7.5 其它保障
总工程师牵头,有关业务技术人员配合,协助现场总指挥制定抢救方案和恢复计划,对抢救或恢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及时给予技术支持。
安监部要对较大事故抢救抢险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把好抢险过程的安全关,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
党群工作部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应急救援指挥部、抢救现场(如井口)、医院等要害场所设置警戒,加强矿区或厂区巡逻,对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管制(必要时抢救人员佩戴统一明显标志,抢险车辆张贴特殊证照),维持治安秩序。
办公室及事故单位要搞好后勤服务工作,做好抢救人员的吃饭、住宿、办公及交通便利。
8 培训与演练
8.1 培训
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各部门都必须认真贯彻学习公司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知道应急指挥和常规应急救援常识,知道自己的应急职责和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
职教部门要把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作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之一,采用模拟演示、放录像、讲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应急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对职工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使职工知道各种灾害发生的预兆、避灾方法、逃生路线,尤其是佩戴自救器的方法和常识。
公司和各单位要利用广播、版报、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和告知,力争把火灾、燃气泄漏等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8.2 演练
公司每年要编制年度演练计划,规定演练的规模、方式、频次、范围、内容等,组织或协调应急演练,每年至少要演练一次。公司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实施工作由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总负责,各专业部室具体负责分管专业预案的演练工作。演练可采用全面演练的方法,也可采用桌面演练或功能演练的方法,但必须保证演练质量,让所有职工和群众知道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方法。
9 奖惩
公司应急预案的管理由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具体负责,安监局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各部室、各单位贯彻执行应急预案情况,以及各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情况。生产地质技术部、安监部对各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等情况进行考核奖惩,考核结果纳入到对各单位、各处室的季度安全考核之中。凡在抢救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事故扩大,或在抢救过程中不服从指挥、推诿扯皮、临阵脱逃的人员要坚决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附则
10.1 术语和定义
较大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1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事件或灾难。
10.2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毕后,经公司应急救援办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审,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批准后发布实施。本预案经批准发布后,报阳煤集团安监局、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备案。
10.3 维护和更新
公司抢救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管理工作,公司较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或演练结束后,公司抢救办公室要对演练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修改意见,由安监部组织修订。根据每次预案实施和演练评估情况,每两年组织一次修订完善,必要时及时修订。
10.4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公司安监部制定,本预案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
10.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当公司范围内发生较大事故、事件或灾情时,公司综合预案与该事故的专项预案一并实施,没有专项预案的按本预案和抢救方案组织抢救,公司抢救办公室及各专业组负责做好相关记录。
10.6 附件
1)山西**煤业有限公司较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
2)山西**煤业有限公司较大事故应急救援高限标准
3)事故汇报及抢救程序图
4)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图
5)应急通讯电话一览表
6)抢救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目的
顶板事故是煤矿井下五大自然灾害之一,是造成煤矿井下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重大危险源之一。为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可能出现的严重、特别严重顶板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广大员工的身心健康,维护企业稳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基本情况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温家庄矿井建设项目始建于2004年8月,原来由山西统配煤炭经销总公司投资控股,2007年2月由山西国阳新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
温家庄矿井地处山西省寿阳县境内,距寿阳县县城约17.0km,距东湾煤矿铁路专用线拟建的煤炭集运站4.5km;寿(阳)盂(县)三级公路从井田北部边界通过,距工业场地2.0km,太旧高速公路、石太铁路从寿阳县城通过,矿井的交通条件便利。矿井位于沁水煤田的北部,井田面积为27.8439km2,全井田内煤炭资源储量131.69Mt。井田内先期申请批准的3#、81#、82#煤层为薄-中厚煤层,属赋存稳定的局部及全部可采煤层,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近年来,随着巷道支护工艺的革新和支护装备水平的提高,公司顶板事故得到了有效遏制,杜绝了较大顶板事故的发生,安全状况明显好转。各生产矿井在顶板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顶板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了顶板管理体系,形成了一整套顶板管理制度。但随着矿井开采水平的延伸,复杂的地质条件增加了顶板管理工作的难度。生产矿井需进一步加强顶板事故预控,最大限度减少顶板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1.4 事故类型:煤矿井下顶板事故
1.5 事故发生地点:(1)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2)巷道交叉点;(3)在建和改扩建矿井开、掘工作面;(4)为矿井生产服务的巷道;(5)拆除、安装工作面
1.6 事故原因分析:采、掘工作面顶板支护不及时;人员操作失误;支护器材性能达不到设计要求;工程质量不合格;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安全措施不到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巷道年久失修等因素造成顶板事故的发生。
1.7 危害程度分析
顶板事故是指在煤矿地下采掘生产过程中,顶板意外冒落、片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等造成人员伤亡、巷道堵塞、设备损坏、生产中止等事故,给煤矿生产带来严重危害。顶板事故是煤矿井下五大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随着支护工艺的革新和支护装备水平的提高,顶板事故虽有所下降,但仍是煤矿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
2.2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2.3 坚持遇险人员和救援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
2.4 坚持灾区救援时先伤者后死者的原则;
2.5 坚持防止和控制顶板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2.6 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处理、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在公司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公司顶板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各生产矿井设立相应的顶板事故应急处理机构,负责本单位井下顶板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
领导或业务指导关系
配合关系
公司顶板事故应急
救援指挥部
公司顶板事故
应急处理机构
公司
生产地质技术部
公司相关部室
各项目部、各队组顶板事故应急处理成员
各项目部
各队组
公司应急
救援总指挥部
相关成员
事故应急处理成员
山西**煤业有限公司顶板事故应急组织体系结构图
总经理
生产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安监处长
其他副总经理
生产副总工程师
生产地质技术部部长
物资供应部部长
通风副总工程师
通风工区区长
安全副总工程师
安监部部长
安监部部长
其他副总
办公室主任
党群工作部部长
土建部部长
人力资源部部长
销售部部长
选煤厂厂长
车队队长
计划财务部部长
通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 公司成立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公司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负责组织实施顶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安监处长、分管衔接副总经理
成 员:副总工程师、生产、机电、通风、安监、党群、人力物资供应等部门负责人
3.2.2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和协调顶板事故的处理;
◆对顶板事故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
◆采取应急行动,组织现场救援;
◆指定事故现场救援总指挥;
◆根据顶板事故的发展趋势与处理效果,经科学评估后及时调整应急救援行动或适时宣布结束应急行动;
◆负责往来信息的记录、报告、通报和汇总工作;
◆指导顶板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和灾后恢复生产。
3.3应急成员单位职责
3.3.1 生产地质技术部:调度室承接事故报告,及时向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并传达到相关人员,请示启动顶板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召集指挥部成员,参与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往来信息的相关记录。采煤科、开拓科、地质部门针对井下顶板事故发生地点和地质条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事故单位研究和制定应急救援措施,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2 通风工区:根据顶板事故发生的地点及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破坏情况,制定相应的通风措施,确保事故区域正常通风。
3.3.3 机电动力工区:根据顶板事故危害程度,协助事故队组机电人员处理顶板事故引发的机电系统故障,保证受灾区域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3.3.4 安监部:负责监督顶板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并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3.3.5 救护大队:负责严重、特别严重顶板事故发生后的矿井抢险救灾,组织对现场人员的救援,排放瓦斯,配合事故单位处理事故现场。
3.3.6 物资供应部:负责抢险救灾中所需材料、工具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3.3.7 机电动力工区:负责事故抢险过程中的通讯设施完好、畅通。
3.3.8 总医院:负责医疗救护人员、急救车及救护设施、器械及时到位,保证伤员的及时救治。
3.3.9 办公室:负责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3.4 现场抢险指挥部
3.4.1 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组织顶板事故现场抢险救灾方案的实施。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总经理因公外出时,由公司分管领导担任。特殊情况下由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指定。
3.4.2 公司分管领导应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抢险工作(担任现场抢险总指挥的例外),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助事故单位进行事故抢险。
3.4.3 现场抢险指挥部要及时掌握灾情变化情况,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反馈相关信息,确保抢险救灾行动顺利进行。
3.4.4 顶板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积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救,并准备相关抢险器材,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具体措施,上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按制定的抢险方案组织现场抢险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采、掘工作面支护设计科学合理,支护材料、器材、设备、工具等符合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并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4.1.2 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泵站压力要达到规定要求,进、回风巷要建立矿压观测站,工作面液压支架按规定安装压力表,并指定专人进行观测记录。
4.1.3 开、掘工作面按规定进行顶板岩性探测,为支护设计提供科学依据;按要求安装顶板离层仪,并有相应记录;锚杆锚固力、锚杆扭力矩、锚索预紧力等指标必须达到规定值。
4.1.4 生产矿井的生产地质技术部对采、掘工作面矿压观测和顶板离层记录要定期分析,根据分析结果制定相应的有较强针对性的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危险区域或存在严重顶板隐患的地点,进行重点监控。
4.1.5 井下作业人员要坚持正规操作,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蛮干。
4.1.6 生产矿井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对检查出的顶板支护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4.1.7 采、掘工作面生产班组跟班队干、工长、安监员负责顶板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顶板事故隐患,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并及时向本单位相关负责人汇报。
4.1.8 公司生产系统职能科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指导和协助处理生产过程中顶板管理方面遇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提供技术支持。
4.1.9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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