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办公用品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各种实物资产的安全完整,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利民煤焦公司内部员工。
3 范围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品指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标准的低值办公用品,包括笔、纸张、U盘、洗衣粉、拖布等。
4 办公用品的申购
4.1 办公用品的申购实行计划报批制度。各部门临时急需的办公用品申购,须报各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批。
4.2 经计划批准和临时申购的办公用品,由党群工作部按规定程序采购,并进行验收入库。
4.3 办公用品的报销按公司的报销程序进行审批,附由党群工作部填制的《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入库单》。
4.4 部门申请购买急用办公用品的程序:
4.4.1 部门人员填写《利民公司办公用品需求申报计划表》;
4.4.2 请分管部门领导签字,在由总经理签字审批;
4.4.3 交到党群工作部统一购置;
4.4.4 由具体负责人办理办公用品入库手续;
4.4.5 部门人员到党群工作部办理出库手续,领取办公用品。
5 办公用品的领用
5.1 各部门办公用品实行登记领用制度。公司员工领用办公用品时须到党群工作部填写《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办公用品出库单》,由领用部门负责人签字,领用人签字,党群工作部登记造册方可领用。
5.2 办公用品的保修单(卡)等资料由党群工作部统一保管。
5.3 规定每月月初1号和月中15号领取办公用品,其余时间除急用办公用品外一律不予领取。
5.4 公司员工应当自觉爱护公司财产;节约使用办公用品。
6 办公用品的保管、使用
6.1 利民公司办公用品由党群工作部统一管理,办公用品的发放,建立台帐,进行跟踪保管交由具体负责人负责。
6.2 办公用品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尽量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6.3 各部门的办公用品要按说明书正确使用,规范操作,注意维护保养。
7 办公用品的维修、更换
7.1 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已不能正常使用或部分损坏的,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办公用品维修申请,部门领导签字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送交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统一维修或送外检修。原则上在厂商指定的维修点进行检修,以保证检修质量。
7.2 各部门的办公用品已不能满足正常工作的要求,需要更换配件直至整件更新的,使用部门应及时提出办公用品更换申请,经部门领导签字后,送交党群工作部,由党群工作部会同有关技术部门对办公用品损坏程度进行审核后,报使用部门的分管副总经理审核。重新更换的,经党群工作部按程序报送审批后,由党群工作部组织采购、更换、并按办公用品的领用程序,交原部室使用,旧办公用品交回党群工作部。
8 办公用品的调换
各部门不得私自调换办公用品,如需调换应通知党群工作部,并填制《利民公司办公用品调换表》方可调换。
9 办公用品的清查
9.1每年12月中旬,党群工作部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进行集中清查核对,填制《利民公司办公用品使用(盘点)表》,做到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2公司根据办公用品使用人追究损坏赔偿责任。
10 附则
10.1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2 本办法未尽事宜,将在今后工作实践中予以补充完善。
10.3 本办法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编制部门:
编制人员:
审 核:
批 准: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