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女职工休生育假申请流程
女职工根据需要填写
《女职工休生育假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附表
部门核准、签字
人事处审核同意、盖章
休生育假
休完生育假需要填写
《女职工生育假销假申请表》
部门核准、签字、盖章
人事处审核同意
正常工作
附:资料清单:
1. 职工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准生证
4. 产检记录本(需提供近2次产检结果单原件及复印件)
5. 产假申请表(公司提供)
6. 非本人办理需要出具一份委托协议。
生育假期及相关待遇
类别
条件
假期时间
待遇
相关政策
产前假
妊娠七个月以上(28周),本人有困难,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
2个半月(对不申请产前假的,每天给工间休息1小时。)
参照病假处理
一、工资基数按病假期间工资计发基数计算。
二、产前假前,因身体状况原因孕期还需休假的,按规定申请病假或事假。
产假
单胎顺产
98天
产假期间女职工领取生育生活津贴。
难产或多胎
(由医院出具证明)
增加产假15天,多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加假15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
女方增加晚育假30天。初婚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男方,给假3天。
自然流产或宫外孕
(由医院出具证明)
妊娠4个月以内15天;妊娠4个月以上42天。
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有困难,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
6个半月
发本人基本工资的80%
授乳假
不申请哺乳假或哺乳假期满,在婴儿1周岁内每天照顾授乳。
每天2次,每次单胎为30分钟,2次授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备注:
1. 以上生育假期及待遇根据2012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2001年市政府第109号令、2004年第33号令、沪劳保福发(2001)58号、沪劳保福发(2002)18号制订。
2.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八类地区补贴、地方职务津贴、物价补贴地方生活补贴、医保补贴性工资。
3. 病假待遇:
校内工资:停发
国家工资:根据1981年国务院国发(1981)52号文规定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 病假第3个月起发基本工资的90%,
第7个月起发基本工资的70%,
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病假第7个月起发基本工资的80%。
女教职工休生育假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预产期
申请类别
□产前假
休假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产 假
休假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哺乳假
休假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申请人签字: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女教职工生育假
销假申请表
年 月 日
姓名
部门
生产日期
申请
类别
□产 假
销假时间从 年 月 日起
□哺乳假
销假时间从 年 月 日起
申请人签字:
部门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人事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注:产假销假须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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