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大(中)修管理办法1.总则为加强我公司设备大(中)修工程(基建、技改项目除外)的规范化管理,保证修理工程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保持设备的正常状态,提高设备运转率和完好率,制定本办法。2.范围2.1 下列各项可列入大中修范围:2.1.1确需大部分拆换修理主要零部件的下述主要生产设备可列入大中修范围:环烧、高炉、电弧炉、LF炉、VD炉、除尘、电渣炉、电液锤、3台及3台以上室式加热炉、快锻液压机组、3台及3台以上台车式加热炉、3台及3台以上台车式退火炉。2.1.2经设备工程处认可除上述设备之外的生产设备和重要非生产设备也可列入大中修范围。2.1.3预防建筑物坍塌而进行的翻修工程和对建筑物的歪斜、
2、严重裂纹、基础下沉等修理工程。2.1.4由于水、火、风、雷、电等自然灾害损坏的固定资产需修理并符合上述规定的。2.2 下列各项不准列入大中修范围:2.2.1因自然灾害,损坏主要生产设备需要整机更新的;2.2.2事故性修复工程;2.2.3新投产设备使用期限不足一年的;2.2.4经大修后使用期限未达到大修周期的;2.2.5大修费用预算超过设备原值60%以上的;2.2.6建筑物的改建、扩建、重建、加层及迁移工程。3.职责3.1 总经理:批准大中修工程项目年度计划。3.2 设备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年度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的审定,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组织领导。3.3 设备工程处:公司大中修工程项目的职能管理部门
3、,具体职责是:3.3.1大中修管理标准的制定、修改、贯彻实施。3.3.2公司年度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的汇总、审核、编制、上报、下发。3.3.3公司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验收。3.3.4掌握、审核、监督大中修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3.3.5负责对车间大中修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3.3.6负责向公司上报关键主机设备的维修记录并上报大修项目计划、大修资金计划和检修总结。4.程序4.1 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的申报程序4.1.1 各设备使用单位根据设备的运转或使用情况,提出年度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4.1.2 设备工程处对各设备使用单位上报的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进行技术审查和鉴定,并进行资金的初步
4、平衡。4.1.3设备工程处对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进行综合汇总,报至由公司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的项目讨论会进行审定,由设备工程处下达正式计划方可实施。4.1.4 经批准的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由设备工程处下发设备所属部门及相关单位。4.1.5计划外追加项目按上述规定手续审批后立项实施。4.2 大中修工程项目的管理4.2.1 项目管理设备工程处负责大中修工程项目计划实施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工作。4.2.2资金管理4.2.2.1为保证大中修工程项目的实施,大中修工程项目资金应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计划使用,不得挪作他用。4.2.2.2外委或外包项目,外委或外包项目,由设备工程处组织招标。设备工程处、有
5、关生产单位参加评标。在不超计划资金的情况下,由设备工程处与中标单位签定承包合同,大中修工程项目付款统一由设备工程处负责。4.2.3施工管理4.2.3.1设备使用部门自检项目,其施工技术方案制定和施工管理工作由设备使用部门自行负责。4.2.3.2外委或外包项目,内委或内包项目,其施工技术方案制定和施工管理工作由承修单位负责,但必须经过设备工程处的同意方可实施。4.2.3.3重要生产设备大中修,须在施工前由设备工程处组织召开施工前准备工作专题会议,由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技术方案。4.2.3.4重要设备的大中修,设备工程处指定专人或委派使用部门指定专人对设备的修理质量进行监督。4.2.4大中修工程项目质
6、量验收和项目总结4.2.4.1各承修单位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中的质量标准。4.2.4.2试车期间发现问题,由承修单位负责处理。4.2.4.3大中修工程项目竣工后,承修单位须将施工记录等技术资料整理完好,作为验收的必备条件交设备工程处存档。4.2.4.4大中修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由设备工程处组织承修单位、设备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相关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填写竣工报告,报设备工程处存档。4.2.4.5中修结束后10天内,大修结束后15天内,召开检修总结会,并将大修总结报公司企管人事处。5.检修等级界定:5.1设备维护修理活动按停机时间长短或项目规模分为(1)临停(2)定检(3)小修(
7、4)中修(5)大修。5.2临停(临时停机):因机电设备故障、处理突发的紧急设备或工艺问题造成系统停机,停机时间在4小时以内的称为“临时停机”或“临停”;5.3定检(计划停机):按既定计划停机,集中处理机、电、工艺设备隐患和问题,停机时间在424小时以内的修理活动称为“计划停机检修”或“定检”;5.4小修(小规模检修):按既定计划停机,对辅机设备(B、C类)、主机(A类)小型项目和工艺设备进行维护、检修、故障排除等,停机时间在243X24小时以内的修理活动称为“小规模检修”或“小修”;5.5中修(中规模检修):按既定计划停机,两项以上主机和各类辅助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停机时间在37天以内的检修活
8、动称为“中规模检修”或“中修”;5.6大修(大规模检修):按既定计划停机,对主机设备和各类辅助设备进行大规模全面修理或更换,停机时间在7天以上的检修活动称为“大规模检修”或“大修”;5.7淡季(或单机)大修:针对淡季设备运转率不高,根据行业标准必须按期进行规定检修的情况,设备检修不以时间为绝对定义,以设备检修程度、范围或预算费用为基准:5.8凡主要生产设备需要经大部拆卸、解体、更换主要部件、配件的均为大修;5.9与主要生产设备配套的相关设备同时进行修理,并符合大修定义的修理项目可一并列入大修;5.10一次性修理计划直接费用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检修计划列为大修。附表: 设备验收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设备名称设备编号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开工 年 月 日 时 分竣工年 月 日 时 分工作性质(技改 大中修 定检 抢修 其它)工作内容:(施工单位填写)验收意见:(技术负责人填写)施工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技术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编号原则:编号由8位组成,系统、工作性质、年、月、日,例如炼钢系统10年1月1日定检,编号为LGD100101,其余依此类推。系统代码:炼钢LG,电渣DZ,快锻KD;工作性质代码:技改J,大中修X,定检D,抢修Q,其他T。本验收单一式三份,分别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管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