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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详细计算方法
鉴于2014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无法在2015年初发布,相应的2015年度缴费基数基准值(以下简称2015年度基准值)暂不能确定,为方便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退休和死亡待遇核定计发工作,经研究,现就2015年度基准值公布前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核定计发相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前,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缴人员)按高档4025元/月、低档2415元/月预缴。
(二)参保单位的职工个人以其上年度缴费基数的110%,并按12075元/月封顶、2415元/月保底(暂定基准值为4025元/月)为基数预缴;参保单位按该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基数预缴。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暂缓缴。
(四)转出的,及时按预缴基数办理相关手续。
(五)到龄办理退休的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58元/月)预核并预发待遇,死亡人员按2013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1650元/月)预核并预发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均不得延期办理。
二、2015年度基准值发布后,及时进行缴费和待遇核定,并按以下规定处理相关问题:
(一)有预缴的个缴人员以2015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缴费基数可不再变动。如缴费指数小于0.6或1的,本人愿意,可在2015年12月30日之前以2015年度基准值补缴调增至0.6或1(不加收利息和滞纳金),逾期不再补缴调增。
(二)参保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此前的缴费,按2015年度基准值并结合2015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核定结果统一进行调整、结算。
(三)按政策规定已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国有农垦企业(包括撤场建区、管理区、乡镇的原国有农垦企业)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个人应及时缴费。
(四)已按预缴基数缴费后转出的,不再调整、结算。
(五)2015年度之前的欠费或断档,按湘政办发﹝2009﹞4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清缴或补缴,其中,以4025元/月为基准值清缴或补缴的,以2015年度基准值计算其缴费指数,不再调整、结算。
(六)已预核和预发养老金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的,按2015年度基准值或2014年度全省月人平养老金统一重新核定,并补足或扣回与此前预发的差额。领取丧葬补助费、抚恤金账户如有变动,应到相应经办机构申报。
湖南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湖南省现有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16个县级市、72个县(其中7个自治县)、34个市辖区,计122个县级行政建制。长沙市是湖南省的省会。下面,以湖南省会城市长沙为例,供大家参考!
现在各项五险一金缴费比例为: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需要承担
生育保险——单位0.7% ,个人不需要承担
公积金——单位8%,个人8%
若工资为4200
养老保险——单位:4200*20%=840 个人:4200*8%=336
医保——个人:336
关于申报2015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我们将陆续开展申报2015年缴费基数和结算2014年度经费的工作。请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务必在2014年12月31日前,携带《申报2015年缴费基数的书面通知》、《2015年企业职工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承诺书》(样本附后)、2014年度职工工资表(复印件)(以上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有单位法人或负责人签字),到社保工作站申报本单位2015年度职工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于2014年12月31日前,携带2014年的缴费清单到社保工作站进行2014年度社保经费结算。
各参保单位必须以2014年度参保员工的实际工资数额为标准确定2015年各险种(含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凡是有少报、漏报、瞒报本单位2014年度职工工资数额以及其他申报不实问题的,一经执法机构查出,将按相关法规条例受到责令补缴费用、罚款等处理,由此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参保单位自行负责。参保人2014年度实际工资数额低于或高于政府部门以后公布的各险种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的,我们将按照公布的最低或最高缴费基数自动调整该参保人的各项保险缴费基数。
【五险一金基本计算公式】
月缴费额
=
月缴费基数
×
缴费系数
月缴费基数为缴纳人税前工资,其上下限分别按2005年上海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确定,上限为6705元,下限为1341元。即税前工资低于6705元,月缴费基数为税前基本工资;税前工资 超过6706元,月缴费基数为6705元。
【例】 税前工资 4000元→月缴费基数为 4000元、 税前工资 7000元→月缴费基数为 6705元
以基本工资为5,000元试算
个人缴纳
企业缴纳
计算公式
缴纳金额
计算公式
缴纳金额
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8%
5000×8%
=400元
缴费工资基数×20%
5000×20%
=1000元
医
疗
保
险
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2%
5000×2%
=100元
缴费工资基数×12%
5000×12%
=600元
大额医疗费用
互助资金
3.3元
=3.3元
缴费工资基数×1%
5000×1%
=50元
失业保险
缴费工资基数×1%
5000×1%
=50元
缴费工资基数×2%
5000×2%
=100元
工伤保险
-
-
缴费工资基数×0.5%
5000×0.5%
=25元
住房公积金
缴费工资基数×7%
5000×7%
=350元
缴费工资基数×7%
5000×7%
=350元
1.企业具体情况不同,工伤保险缴费系数会略有不同
2.补充住房公积金具体比例由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员工本人和公司存缴比例为1%至8%(取正整数)
3.2006年7月1日起,上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存缴上限上调至938元;下限为70元;缴费基数为上年月平均工资
合计
5000 × 18% + 3.3 = 903元
5000 × 42.5% = 2125元
以基本工资为10,000元试算
合计
6705 × 18% + 3.3 = 1210元
6705 × 42.5% = 2850元
【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按如下税率计算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 500元 的
5%
2
超过 500元 至 2000元 的部分
10%
3
超过 2000元 至 5000元 的部分
15%
4
超过 5000元 至 20000元 的部分
20%
5
超过 20000元 至 40000元 的部分
25%
……
※以后每高2万税率递增5%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工资 (含加班费及各种补贴) - 2000元 - 五险一金
以税前工资5000元为例(四舍五入到个位)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5000 - 2000 - 903 = 2097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对象金额
税率
支付税额
不超过 500元 的
500元
5%
25元
超过 500元 至 2000元 的部分
1500元
10%
150元
超过 2000元 至 5000元 的部分
497元
15%
75元
个人所得税
250元
以税前工资10000元为例(四舍五入到个位)
个人所得税
25 + 150 + 450+ 438 = 1063元
目前湖南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0%;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7%,个人不交钱。
另:大病统筹(一年一次)60元,个人医疗保险手册5元。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为本人月标准工资,缴费比例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6%一1O%(要看单位规定)。所有的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是一样的,一般都是根据个人的月薪来确定的,但是不能低于当地前一年度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当地的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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