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田汽车集团管理制度
Foton Motor Group Managemen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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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厂区职工住房房租收取管理办法
FTOP.10019.21.1-2013
2013年2月23日发布
Issued on2/23 /201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Beiqi Foton Motor Co., Ltd.
1.目的
为了加强北京沙河厂区员工住宅小区、福田怀柔杨宋员工住宅小区等集团产权住房的费用管理,确保房租的正常收缴工作,维护房屋所有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凡符合集团公司政策,租住北京沙河厂区员工住宅小区、福田怀柔杨宋员工住宅小区等集团产权房屋的承租者均适用本办法。
3.术语
承租单位:指集团总部、各BU\SBU租住集团产权房屋的员工所属单位。
4.引用文件
无
5.职责
5.1集团党群工作部:北京厂区职工住房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5.1.1负责职工住房房租收取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监督与考核;
5.1.2负责职工住房的审核与房屋分配,并建立住房管理台帐;
5.1.3负责起草职工住房房租价格调整方案建议;
5.1.4负责编制职工住房房租核算表与下发工作;
5.1.5负责集团总部职工住房及协调各承租单位住房清退工作;
5.1.6负责向集团财务计划本部提报已上交房租费用明细;
5.2集团人力资源本部
5.2.1负责北京厂区职工住房房租标准及相关制度的制订;
5.2.2负责集团总部员工住房人员信息核对及员工个人承担房租的扣缴工作;
5.3集团财务计划本部
5.3.1 负责收缴北京沙河厂区员工住宅小区、宏福苑住宅小区集团产权房屋承租单位的租金;
5.3.2负责集团总部员工承租福田怀柔杨宋员工住宅小区房屋租金的支付;
5.3.3 负责向集团党群工作部提报月度房租收缴明细;
5.4北京多功能工厂
5.4.1负责收缴福田怀柔杨宋员工住宅小区集团产权房屋承租单位的租金;
5.5各承租单位
5.5.1财务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租住房房租的支付;
5.5.2财务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租住房房租到帐明细提报工作;
5.5.3人力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租住房人员信息核对及员工个人承担房租的扣缴工作;
5.5.4党群归口部门负责本单位住房清退工作。
5.6房租管理员:各承租单位必须设立一名专(兼)职房租管理员,其职责为:
5.6.1 负责本单位员工住房房租核对表的反馈工作;
5.6.2负责本单位房租管理员的变更与提报工作;
5.6.3负责向本单位人力部门提报住房房租扣缴明细;
5.6.4负责向承租住房产权单位支付本单位员工住房租金并建立台帐;
6.管理内容和规定
6.1房租收费原则
6.1.1以各承租者单位统一管理与收费的原则;
6.1.2谁发工资,谁扣房租的原则;
6.2房租收费标准及流程
6.2.1房租收费标准
6.2.1.1房租价格按《北京厂区住房管理办法》执行;
6.2.1.2房租以月度为单位,实施次月收费制,即当月收取上月承租人房租。
6.2.1.3凡在一个自然月内分到房屋按整月收取房租;办理完退房手续的不收取当月房租;
6.2.2房租收费流程
6.2.2.1房租月度核对表以上月底实际入住人员信息为基准表,当月人员变动以15日为节点,承租单位依据人力归口部门调令确定当月实际住房人员及房租金额;
6.2.2.2集团党群工作部每月10日前(节假日提前)将房租收费核对表发至各承租单位房租管理员进行核对;
6.2.2.3房租管理员于每月18日前(节假日提前)与人力归口部门进行人员核对,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反馈到集团党群工作部;
6.2.2.3.1内部员工流动需按集团单位内部简称规范名称,并在备注栏中进行标注;
6.2.2.3.2外部员工流动须在备注栏中进行标注,写明“离职”、“外调”等;
6.2.2.3.3承租人员未按福田流程办理退房的,由各承租单位提供相关处理文件;未按规定提报的,由承租人单位继续支付房租等相关费用。
6.2.2.4集团党群工作部根据各承租单位的审核反馈表,调整并编制当月房租收费表,由党群工作部负责人签字后,每月20日前(节假日提前)以邮件方式发至各承租单位房租管理员,作为当月扣缴房租的依据。
6.2.2.5房租管理员每月23日前(节假日提前)及时将房租收费明细表提交人力归口部门,确保职工当月个人应承担房租及时在工资中扣除,并制单财务归口部门,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每月28日前将房款汇至房屋产权所属单位的财务帐户。
6.2.2.6各房屋产权单位财务归口部门次月5日前(节假日顺延),向党群归口部门提报月度房租收缴明细,作为各承租单位的考核依据。
6.2.2.7由党群与财务归口部门对应收房租进行核对,对未上缴的单位进行催收并考核。
6.3激励措施
6.3.1房租管理员未按时反馈月度房租核对表的负激励500元;
6.3.2房租管理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未及时提报人员变动情况的,负激励房租管理员100元,承租者单位500元;
6.3.3各承租者单位人员审核归口管理部门疏忽,造成月度房租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经核实,由过错方承担差异费用,并负激励责任人200元;
6.3.4房租收取正式表经确认下发后,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应上缴房租金额,凡未按时足额支付或故意拖欠房租款的,负激励承租单位1000元;
6.3.5各承租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房屋清退,继续承担待清退房屋租金,情节严重的,负激励承租单位1000元;
7.附则
7.1本管理办法由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编制和解释。
7.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之前相关管理办法同时作废。
8.附件
附件一:房租管理员提报表
附件二:住房租金收费表
附件三:北京厂区职工住房房租收取流程图
(此页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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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说明:
本办法提出部门:党群工作部
本办法归口部门:党群工作部
本办法起草人: 汤玉萍
本办法审核人: 刘昌明
本办法审定人: 吴海山
本办法批准人: 邢洪金
本办法使用范围:福田汽车北京厂区
本办法的阅读范围:福田汽车北京厂区
附件一:房租管理员提报表
房租管理员提报表格
表号:FTBG.10019.43.A
生效日期:2013-2-23
编号:
序号
姓名
部门及岗位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备注
1
2
3
4
5
6
主管领导: 部门领导: 制表: 日期:
附件二:住房租金收费表
***年**月份住房租金收费表
表号:FTBG.10019.44.A
生效日期:2013-2-23
编号:
序号
承租单位
集团总部
(东厂区、宏福苑)
北京多功能工厂 (杨宋小区)
合计
备注
1
例:
2
工程研究总院
110,048.04
1,291.12
111,339.16
3
山东多功能工厂
19,898.76
0.00
19,898.76
4
5
6
合计
129,946.80
1,291.12
131,237.92
附件三: 北京厂区职工住房房租收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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