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3065883 上传时间:2024-06-14 格式:DOC 页数:45 大小:1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doc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质量,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生态、自然、现代、宜居”城市的总体目标,依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第三条 建立市、县(五区、高新区、中直企业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四级监督考评机制,以村屯(社区)为单位实行网格化、全域化管理。第四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环境卫生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监管、考评。制定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市直管项目环卫作业单位的监管考评办法,对县、区中直企业环境卫生主管

2、部门和市直管项目环卫作业单位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第五条 各县、区(高新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管、考评,对乡镇、街道和区直管项目环卫作业单位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各中直企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所属环境卫生作业企业及环卫作业质量进行指导、协调、监管、考评。第六条 乡镇、街道负责落实城市公共区域环卫保洁作业责任,实现辖区环卫保洁作业全域化。对本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质量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其直管项目环卫作业单位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理。第七条 村屯、社区负责对本辖区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监督、考评;负责每

3、天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进行日常巡查、检查和督导,及时发现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第八条 建立环境卫生层级履职监管考评机制。按照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履职情况考评标准(附件2)、中直企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履职情况考评标准(附件3),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每季度对各县、区(高新区、中直企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各中直企业进行通报。各县、区(高新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按照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附件1),制定符合辖区实际情况的考评标准。每月对辖区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4、、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辖区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村屯、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履职情况按月进行考评并通报。 第九条 考评满分为100分,各级被考评对象季度考评分低于70分的,上一级考评单位应责令其限期改正存在的问题。各级被考评对象年度考评分低于80分的,上一级考评单位应取消其当年度行业内所有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 建立环卫作业质量监管考评问责机制。县、区(高新区、中直企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屯(社区)按照环卫作业单位作业质量考核标准(附件4)对辖区内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考评。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屯(社区)三级考评部门评分按40%

5、、30%、30%比例加权平均后的总和为单个环卫作业质量评分。村屯(社区)以日检查、周考评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报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周检查、月考评的方式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报辖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各县、区(高新区、中直企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以月检查、季考评的方式进行考评,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按季度向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上报。第十一条 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所有作业项目的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分的平均分为该单位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评分。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每季度汇总一次,并通过网络、媒体向社会公示。第十二条 根据环境卫生作业考评情况,可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做如

6、下处理:(一)环卫作业单位单个环卫作业项目质量季度考评分低于60分的,责令其对存在问题限期改正(附件5),同时按照环卫作业合同约定扣罚相应作业经费;二次考评时未改正的,由该作业项目委托单位取消其该项目作业资格。(二)环卫作业单位年度环卫作业质量得分低于80分的,取消该企业该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评示范的资格。(三)环卫作业单位年度环卫作业质量得分低于70分的,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参与本市环卫作业项目公开投标活动。(四)环卫作业单位年度环卫作业质量得分低于60分的,取消其环卫作业资质。第十三条 建立环卫市场准入退出管理机制。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环卫作业市场的监管,要建立环卫作业项目准入

7、退出备案制度。对擅自接管新建环卫作业项目或退出环卫作业项目的环卫作业单位,由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同时报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有关单位及其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后,不按规定履行调查、处理职责的; (二)应当处理而未进行处理的;(三)对处理情况故意隐匿不报的;(四)做出的处理决定违法或明显不当的。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0年 月 日起实施。附件:1、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2、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行业监管履职情况考评标准3、中直企业环境卫生主管部

8、门行业监管履职情况考评标准4、环卫作业单位作业质量考核标准5、环卫作业单位作业质量考核标准(冬季清雪)6、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1大庆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为使城市管理实现全域、长效管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将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中心城区、其他城区及县城、一般乡镇和村屯;具体如下:中心城区范围: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红岗区、大同区和高新区所属区域。其他城区及县城范围:龙凤区龙凤镇、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大同区大同镇和林源镇以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州县、肇源县、林甸县政府所在区域。一般乡镇范围:红岗区杏树岗镇;大同高台子镇、太阳升镇、祝三乡、老山头乡、八井子乡、双榆树

9、乡、和平牧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胡吉吐莫镇、烟筒屯镇、他拉哈镇、一心乡、克尔台乡、白音诺勒乡、敖林西伯乡、巴彦查干乡、腰新乡、江湾乡;肇州县永乐镇、丰乐镇、朝阳沟镇、兴城镇、二井镇、双发乡、托古乡、朝阳乡、永胜乡、榆树乡、新福乡;肇源县三站镇、二站镇、茂兴镇、古龙镇、新站镇、头台镇、福兴乡、薄荷台乡、和平乡、古恰乡、超等蒙古族乡、民意乡、义顺蒙古族乡、浩德蒙古族乡、大兴乡、新立良种场;林甸县红旗镇、东兴乡、宏伟乡、三合乡、花园乡、四合乡、黎明乡。村屯:(略)中心城区管理标准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标准建成区道路、桥梁、构(建)筑物立面、河道水渠、公园绿地及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定时清扫,全天保洁

10、。(1)环卫作业时间:路面每天清扫两次,巡回保洁。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早7:0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8:0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13:3016:30保洁作业;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日早7:3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8:0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13:3016:00保洁作业。商业繁华地区、各类广场、各级党政机关驻地、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应实行16小时保洁;城市主干道实行12小时延时保洁。(2)保洁作业范围:临街有构(建)筑物保洁到构(建)筑物外墙,没有构(建)筑物的两侧延伸保洁50米。(3)清扫保洁人员

11、配备:一级道路不得少于1人/3800平方米(并实行二班倒工作制),二级道路不得少于1人/4800平方米(并实行二班三倒工作制)。道路等级的划分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清扫人员应统一着装,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得体,并佩戴工作牌。(4)环卫设备配备:大型清扫保洁车辆(垃圾车、洒水车、清扫车、清雪设备等)的配置,原则上按不少于每万人2辆的标准配置。各类大型车辆的构成比例,以及小型车辆(密闭式垃圾四轮车等)、一般清扫保洁工具的配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同类清扫保洁车辆、保洁工具应采用统一外挂、色彩和标志,并保持整洁完好(4)清扫保洁标准:城市主次干道、商业繁华地区、各类广场、各级党

12、政机关驻地、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等重要地段,地面不得有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2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1块。附设的路灯、护栏、树池盖板和道路指示牌等附属设施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构(建)筑物立面无明显污迹。城市支路、背街小巷地点不得有宠物粪便等垃圾和淤泥灰土,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1处,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平方米、积水不得超过0.09平方米;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3处,砖头石

13、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2块。每100米道路范围内,有积尘或污泥的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2处。(5)道路清雪:冬季清雪小雪1天、中雪2天、大雪4天清除完毕。路面无雪痕冰迹,路面积雪必须清运的在5天内清运到指定地点,不需要清运的,必须平铺到绿化带上,厚度不得超过40公分,并随时保持积雪区域卫生整洁、干净。2、环卫设施设置及管理标准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停车场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按相关标准中高限配置。公厕设置:(1)主要设置在城市干道、广场两侧;车站公园、展览馆、影剧院、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及其他公共场所周围;(2)居住用地设置间距5008

14、00米,建筑面积3060 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60100m2座);公共设施用地设置间距300500米,建筑面积50120 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80170m2座);工业及仓储用地设置间距8001000米,建筑面积30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60m2座)。独立式公厕与相邻建筑物之间宜设置不小于3米宽绿化隔离带。独立式公厕应按照二类级以上标准建设。主要街道两侧、公共设施以及市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节约型公共厕所。(3)大型商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建筑内的厕所,繁华道路及人流量较高的地区单位内的厕所,应向社会开放。公厕临近的道路旁应设置明显、统一

15、的公共厕所标志。指示牌或标志牌悬挂端正、整洁无破损;应设置冲洗设备、洗手盆和挂衣钩以及老人、残疾人专用蹲位和无障碍通道,供残疾人专用单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中的有关规定。各项设施保持整洁,功能完好。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免费向市民开放。保持公厕内外墙面、地面整洁卫生,内外地(墙)面无残留粪便、尿垢、蛛网、积灰、烟蒂、痰迹和废纸等垃圾。公厕应定时消毒,每周至少23次,确保无蚊蝇蛆虫,无恶臭,卫生纸篓及时清运打扫,不得有外溢现象。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和水沟内。有污水管道且下游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排入污水管道;没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应建化

16、粪池等排放系统。果皮箱:设置应满足行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行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果皮箱。设置在道路两侧的果皮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米;主次干道、有辅路的快速路100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米。果皮箱设施完整,规格、造型应当一致,功能完好,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各类果皮箱无破损、无断裂,外壁不得有明显积灰和垃圾外挂现象,不得散发臭味,周边不得散落垃圾,道路保洁人员应定期进行擦洗工作,擦洗周期可根据季节变化进行调整。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设施应与

17、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垃圾分类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示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的位置应固定,并应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也等要求。居住区内应尽量设置地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到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栋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

18、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医疗垃圾等其它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垃圾收集设施(垃圾箱、垃圾房等)应定位设置,外形美观,摆放整齐,并保持整洁,无堆积和溢出现象。垃圾箱设施完整,规格造型应当一致,功能完好。垃圾箱无残缺、破损或油漆脱落现象的容器不超过1处;外壁不得有明显积灰和垃圾外挂。环卫停车场:环卫车辆停车场的用地指标可每辆大型车辆不超过150m2/辆选取。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应设置在环境卫生车辆服务范围内并避开人口稠密和交通繁忙区域。环卫停车场的建设可与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相结合。环卫工人休息室:环境卫生与清扫保洁人员休息场所按每万人1处、每处占地面

19、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单独设施或与其它环卫设施合并设置。3、固体废弃物管理(1)生活垃圾收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交通拥堵地段,清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吊挂现象,容器化和密闭化率达到100%。收运工作完成后,垃圾转运站应立即进行冲洗消毒,重点地区的垃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应不低于2天冲洗消毒1次,其他地段3天冲洗消毒1次。收运车辆应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象,并定期消毒。每日集中收运不少于2次,袋装化垃圾的集中收运应根据需要增加巡回收运次数,非袋装化区域应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确保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

20、和散装垃圾。每日集中收运时间段安排在早5:007:00,巡回收运至晚上23:00。(2)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运输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必须采取专业方式,不得随意弃置或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进行处理;运送过程中应密闭运输。4、长效管理机制(1)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职能明确,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监管到位;管理人员与管理需求匹配,人员履职到位。(2)有环卫建设、维护、管理近远期规划、计划,按规划计划实施情况良好;有完善健全的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基础资料档案。(3)建立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各级政府分级负担的原

21、则,结合各地财力逐年有所增长。(4)问责制度启动及时有效,认真处理各类投诉以及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处理完成率达到100%。(5)考核目标科学合理,考核制度公开完善,考核人员公正公平,目标督查制度完善。5、城市容貌管理(1)街道两侧间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协调、美观、整洁,无新增擅自改造商铺立面、破坏房屋整体外形结构或街景里面整体美观的情况。主要道路两侧商铺的外墙立面应及时维护、清洗或粉刷,保持完好、整洁和美观。外墙面砖和玻璃出现缺失或破损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遏制新增违章搭建现象,存量违章搭建筑物逐年递减;整体风貌要与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相结合,有价值的建筑物得到妥善保护,重要道路形成“一街

22、一景、一片一色”的景观效果。(2)加强城市牛皮癣治理,无乱张贴涂写现象,严格禁止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公共场所按1处/平方公里的标准设置的公共海报栏,社区和单位内部采取制定地点和范围的方式,引导单位及个人按秩序张贴合法的非经营性海报和启示。每100平方米城市广场、每100米道路,地面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现象,主干道或繁华商业街不得超过1处;支路或辅道不得超过2处;背街小巷不得超过3处。每处构(建)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或绿地树干上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 主干道或繁华商业街不得超过2处;支路或辅道不得超过3处;背街小巷不得超过4处。(3)合理增加服务市场,规划街道与公共场所摊点摆放位置

23、与面积。临街商铺与摊点的设置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严格取缔乱摆乱卖、擅自占道经营的现象。批准设置的商铺、摊点不得出现随意改变经营业态、经营范围、越线摆放货物或越位经营的情况。同一街道或广场的报亭、摊位、伞具应当保持规格外形统一、美观实用、摆放整齐;经营证件应当规定摆放位置并实行亮证经营。门前五包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并自觉履行义务,保持责任地段地面、墙面、橱窗玻璃清洁;责任区内无积雪;树穴、草坪、花坛、绿地内无杂物,无占用、破坏绿地行为;保持责任区内公共设施清洁,制止损害公用设施行为;临街商铺无随意悬挂杂物的情况。(4)户外广告、固定店招店牌的设置必须经过城管部门批准,文字用语准确规范,内容

24、健康、画面色彩亮丽,设置的形式和布局与周围环境协调;户外广告、大型店招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设计,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安装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达到安全要求后经城管部门审核方可投入使用。商店橱窗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达到相应的安全要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不得影响相邻单位或住户的通风、采光;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伸出式户外广告牌,外挑距离不得超过3米,且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底边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高度不得超过建筑屋顶;屋顶广告高度不得超过6米,宽度不得超出建筑两侧墙面;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的设置不得超

25、过建筑外墙面0.5米以上。同一城市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应保持规格尺寸、设置高度基本一致。广告、店招店牌配置的夜景光源,应满足光彩工程要求,满足亮化管理要求,不能出现字迹亮显不完整情况;所配置的夜景光源不得与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相近似,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同一城市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应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设置高度基本一致;凡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使用、危及建筑物安全和损坏绿地的广告、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均应予以拆除。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应保持美观、清洁、完好。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其表面(含附属的气球和支架)应保持完好,无倒斜、破损、褪色、残缺

26、、断裂,无影响美观的凹陷、锈斑、脱漆现象。每块广告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的现象,城市主要入口、广场、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以及邻近高速公路和铁路等主要过境通道设置的各类广告、店橱窗和店招店牌不得有;城市支路不得出现2处;背街小巷不得出现3处以上。其他城区及县城管理标准1、道路清扫保洁管理标准城区道路、桥梁、构(建)筑物立面、河道水渠、公园绿地及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定时清扫,全天保洁。(1)环卫作业时间:路面每天清扫两次,巡回保洁。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每日早7:0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8:0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13:3016:30保洁作业;11月1

27、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日早7:3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8:0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13:3016:00保洁作业。商业繁华地区、各类广场、各级党政机关驻地、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应实行16小时保洁。(2)保洁作业范围:临街有构(建)筑物保洁到构(建)筑物外墙,没有构(建)筑物的两侧延伸保洁50米。(3)清扫保洁人员配备:一级道路不得少于1人/3800平方米(并实行二班倒工作制),二级道路不得少于1人/4800平方米(并实行二班三倒工作制),三级道路不得少于1人/5800平方米。道路等级的划分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清扫人员应统一着

28、装,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得体,并佩戴工作牌。(4)环卫设备配备:大型清扫保洁车辆(垃圾车、洒水车、清扫车、清雪设备等)的配置,原则上按不少于每万人1辆的标准配置。各类大型车辆的构成比例,以及小型车辆(密闭式垃圾四轮车等)、一般清扫保洁工具的配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同类清扫保洁车辆、保洁工具应采用统一外挂、色彩和标志,并保持整洁完好(4)清扫保洁标准:城区主要道路、商业繁华地区、各类广场、各级党政机关驻地、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等重要地段,地面不得有粪便和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2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

29、得超过1块。附设的路灯、护栏、树池盖板和道路指示牌等附属设施不得有积尘、污泥、痰迹等污垢;构(建)筑物立面无明显污迹。城区次干道和支路地面不得有粪便,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1处,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平方米、积水不得超过0.09平方米;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3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2块。每100米道路范围内,有积尘或污泥的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2处。城区背街小巷地面、边沟不得有人畜粪便等垃圾和淤泥灰土,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

30、000平方米不得超过2处,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平方米、积水不得超过0.09平方米;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4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3块。每100米道路范围内,有积尘或污泥的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3处。(5)道路清雪:冬季清雪小雪1天、中雪3天、大雪5天清除完毕。路面无雪痕冰迹,路面积雪必须清运的在7天内清运到指定地点,不需要清运的,必须平铺到绿化带上,厚度不得超过40公分,并随时保持积雪区域卫生整洁、干净。2、环卫设施设置及管理标准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环卫工人停车场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按相关标

31、准中中等限制配置即可。公厕设置:(1)主要设置在城市干道、广场两侧;车站公园、展览馆、影剧院、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及其他公共场所周围;(2)居住用地设置间距500800米,建筑面积3060 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60100m2座);公共设施用地设置间距300500米,建筑面积50120 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80170m2座);工业及仓储用地设置间距8001000米,建筑面积30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60m2座)。独立式公厕与相邻建筑物之间宜设置不小于3米宽绿化隔离带。独立式公厕应按照二类级以上标准建设。主要街道两侧、公共设施以及市场、公园和旅游景点等人群密

32、集场所设置节约型公共厕所。(3)大型商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建筑内的厕所,繁华道路及人流量较高的地区单位内的厕所,应向社会开放。公厕临近的道路旁应设置明显、统一的公共厕所标志。指示牌或标志牌悬挂端正、整洁无破损;应设置冲洗设备、洗手盆和挂衣钩以及老人、残疾人专用蹲位和无障碍通道,供残疾人专用单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中的有关规定。各项设施保持整洁,功能完好。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厕所免费向市民开放。保持公厕内外墙面、地面整洁卫生,内外地(墙)面无残留粪便、尿垢、蛛网、积灰、烟蒂、痰迹和废纸等垃圾。公厕应定时消毒,每周至少23次,确保无蚊蝇蛆虫,无

33、恶臭,卫生纸篓及时清运打扫,不得有外溢现象。公共厕所的粪便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河道和水沟内。有污水管道且下游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地区,应排入污水管道;没有污水管道的地区应建化粪池等排放系统。果皮箱:设置应满足行人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要求,行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应与分类处理方式相适应。在道路两侧以及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公共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的出入口附近应设置果皮箱。设置在道路两侧的果皮箱,其间距按道路功能划分:商业、金融业街道50100米;主次干道、有辅路的快速路100200米;支路、有人行道的快速路200400米。果皮箱设施完整,规格、造型应当一致,功能完好,至少每3年更新一次。各类果皮箱无破

34、损、无断裂,外壁不得有明显积灰和垃圾外挂现象,不得散发臭味,周边不得散落垃圾,道路保洁人员应定期进行擦洗工作,擦洗周期可根据季节变化进行调整。垃圾收集点:垃圾收集设施应与分类投放相适应,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尚未建立之前,收集点的设置应考虑适应未来分类收集的发展需要。垃圾分类收集方式与处理方式应相互协调。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对收集的垃圾类型标示清楚,分类收集的垃圾应分类运输。供居民使用的垃圾收集投放点的位置应固定,并应符合方便居民,不影响市容观瞻、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收运作也等要求。居住区内应尽量设置地下垃圾收集容器。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m,生活垃圾收集点可放置垃圾容器或建造垃

35、圾容器间;市场、交通客运枢纽及其他产生生活垃圾量较到的设施附近应单独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在规划建造新住宅区时,未设垃圾收集站的多层住宅每4栋应设置一个垃圾收集点,并建造垃圾容器间,安置活动垃圾箱;容器间内应设置排水和通风设施。医疗垃圾等其它危险废弃物必须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理。垃圾收集设施(垃圾箱、垃圾房等)应定位设置,外形美观,摆放整齐,并保持整洁,无堆积和溢出现象。垃圾箱设施完整,规格造型应当一致,功能完好。垃圾箱无残缺、破损或油漆脱落现象的容器不超过1处;外壁不得有明显积灰和垃圾外挂。环卫停车场:环卫车辆停车场的用地指标可每辆大型车辆不超过150m2/辆选取。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应设

36、置在环境卫生车辆服务范围内并避开人口稠密和交通繁忙区域。环卫停车场的建设可与垃圾中转站的建设相结合。环卫工人休息间:环境卫生与清扫保洁人员休息场所按每万人1处、每处占地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单独设施或与其它环卫设施合并设置。3、固体废弃物管理(1)垃圾收运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转运过程中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和交通拥堵地段,清运过程中无抛、洒、滴、漏、吊挂现象,容器化和密闭化率达到100%。收运工作完成后,垃圾转运站应立即进行冲洗消毒,重点地区的垃圾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应不低于2天冲洗消毒1次,其他地段3天冲洗消毒1次。收运车辆应保持清洁,无积尘、污迹和外吊垃圾现

37、象,并定期消毒。每日集中收运不少于2次,袋装化垃圾的集中收运应根据需要增加巡回收运次数,非袋装化区域应按照作业时间实行定人、定时段、全覆盖收运,确保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和散装垃圾。每日集中收运时间段安排在早5:007:00,巡回收运至晚上23:00。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的收集必须采取专业方式,不得随意弃置或进入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指定消纳场所进行处理;运送过程中应密闭运输。4、长效管理机制(1)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完善,职能明确,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监管到位;管理人员与管理需求匹配,人员履职到位。(2)有环卫建设、维护、管理近远期规划、计划,按规划计划实施情况良好;有完

38、善健全的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基础资料档案。(3)建立有效的财政投入机制,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经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各级政府分级负担的原则,结合各地财力逐年有所增长。(4)问责制度启动及时有效,认真处理各类投诉以及上级部门的督办事项,处理完成率达到100%。(5)考核目标科学合理,考核制度公开完善,考核人员公正公平,目标督查制度完善。5、城市容貌管理(1)街道两侧间构(建)筑物整体风貌统一、协调、美观、整洁,无新增擅自改造商铺立面、破坏房屋整体外形结构或街景里面整体美观的情况。主要道路两侧商铺的外墙立面应及时维护、清洗或粉刷,保持完好、整洁和美观。外墙面砖和玻璃出现缺失或破损时,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39、遏制新增违章搭建现象,存量违章搭建筑物逐年递减;整体风貌要与历史文化和地方特色相结合,有价值的建筑物得到妥善保护,强化打造特色街道,主要街道综合管理规范率达95%,中小街道达80%。(2)加强城市牛皮癣治理,无乱张贴涂写现象,严格禁止散发“小广告”的行为。共公共场所按1处/平方公里的标准设置的公共海报栏,社区和单位内部采取制定地点和范围的方式,引导单位及个人按秩序张贴合法的非经营性海报和启示。每100平方米城市广场、每100米道路,地面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现象,主干道或繁华商业街不得超过1处;支路或辅道不得超过2处;背街小巷不得超过3处。每处构(建)筑物、市政设施立面、公厕内墙或绿地树干上未

40、及时清理的“牛皮癣”, 主干道或繁华商业街不得超过2处;支路或辅道不得超过3处;背街小巷不得超过4处。(3)合理增加服务市场,规划街道与公共场所摊点摆放位置与面积。临街商铺与摊点的设置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严格取缔乱摆乱卖、擅自占道经营的现象。批准设置的商铺、摊点不得出现随意改变经营业态、经营范围、越线摆放货物或越位经营的情况。同一街道或广场的报亭、摊位、伞具应当保持规格外形统一、美观实用、摆放整齐;经营证件应当规定摆放位置并实行亮证经营。门前五包责任状签订率达100%,并自觉履行义务,保持责任地段地面、墙面、橱窗玻璃清洁;责任区内无积雪;树穴、草坪、花坛、绿地内无杂物,无占用、破坏绿地行为;

41、保持责任区内公共设施清洁,制止损害公用设施行为;临街商铺无随意悬挂杂物的情况。(4)户外广告、固定店招店牌的设置必须经过城管部门批准,文字用语准确规范,内容健康、画面色彩亮丽,设置的形式和布局与周围环境协调;户外广告、大型店招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设计,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施工安装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达到安全要求后经城管部门审核方可投入使用。商店橱窗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应当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达到相应的安全要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不得影响相邻单位或住户的通风、采光;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空间。伸出式户外广告牌,外挑距离不得超过3米,且

42、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底边距地面的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高度不得超过建筑屋顶;屋顶广告高度不得超过6米,宽度不得超出建筑两侧墙面;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的设置不得超过建筑外墙面0.5米以上。同一城市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门面牌匾,应保持规格尺寸、设置高度基本一致。广告、店招店牌配置的夜景光源,应满足光彩工程要求,满足亮化管理要求,不能出现字迹亮显不完整情况;所配置的夜景光源不得与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相近似,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同一街道设置的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应保持规格尺寸统一、设置高度基本一致;凡利用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使用、危及建筑物安全和损坏绿地的广告、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均应予以

43、拆除。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应保持美观、清洁、完好。各类广告、商店橱窗和店招店牌,其表面(含附属的气球和支架)应保持完好,无倒斜、破损、褪色、残缺、断裂,无影响美观的凹陷、锈斑、脱漆现象。每块广告有浮土、锈迹、油渍等污垢的现象,城市主要入口、广场、主次干道、繁华商业区,以及邻近高速公路和铁路等主要过境通道设置的各类广告、店橱窗和店招店牌不得有;城市支路不得出现5处;背街小巷不得出现7处以上。一般乡镇管理标准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城区道路、桥梁、构(建)筑物立面、河道水渠、公园绿地及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定时清扫,全天保洁。(1)环卫作业时间:路面每天清扫两次,巡回保洁。每年4月1日至10月31

44、日,每日早7:0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8:0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13:3016:30保洁作业;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每日早7:3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8:0010:30保洁作业,下午13:20前清扫、清运作业结束,13:3016:00保洁作业。(2)保洁作业范围:临街有构(建)筑物保洁到构(建)筑物外墙,没有构(建)筑物的两侧延伸保洁50米。(3)清扫保洁人员配备:三级道路不得少于1人/5800平方米。四级道路不得少于1人/6800平方米。道路等级的划分按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清扫人员应统一着装,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得体,

45、并佩戴工作牌。(4)环卫设备配备:大型清扫保洁车辆(垃圾车、洒水车、清扫车、清雪设备等)的配置,原则上按不少于每万人0.5辆的标准配置。各类大型车辆的构成比例,以及小型车辆(密闭式垃圾四轮车等)、一般清扫保洁工具的配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同类清扫保洁车辆、保洁工具应采用统一外挂、色彩和标志,并保持整洁完好(4)清扫保洁标准:主要道路、主要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等重要地段地面不得有人畜粪便等垃圾和淤泥灰土,雨水口不得有卫生死角;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1处,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平方米、积水不得超过0.09平方米;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

46、不得超过3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2块。每100米道路范围内,有积尘或污泥的附属设施不得超过1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2处。次要道路地面不得有人畜粪便等垃圾和淤泥灰土,雨水口不得有明显污物;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2处,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平方米、积水不得超过0.16平方米;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4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3块。每100米道路范围内,有积尘或污泥的附属设施不得超过2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3处。背街小巷地面、边沟不得有人畜粪便等垃圾和淤泥灰土,雨水口不得有卫明显污物;

47、未清理的浮土、垃圾、渣土或积水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3处,每处渣土不得超过0.04平方米、积水不得超过0.25平方米;痰迹、烟头、纸屑、塑膜数及瓜果皮核等每类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5处,砖头石块类杂物每1000平方米不得超过4块。每100米道路范围内,有积尘或污泥的附属设施不得超过3处,有痰迹的设施不得超过4处。(5)道路清雪:冬季清雪小雪1天、中雪3天、大雪5天清除完毕。路面无雪痕冰迹,路面积雪必须清运的在7天内清运到指定地点,不需要清运的,必须平铺到绿化带上,厚度不得超过40公分,并随时保持积雪区域卫生整洁、干净。2、环卫设施设置及管理标准公共厕所、果皮箱、垃圾收集点、垃圾转运站、环卫

48、工人停车场等环卫设施的设置符合相关标准。旅游区公厕应按照三类级以上标准建设。公厕设置:(1)主要设置在主要道路、广场两侧;车站公园、展览馆、影剧院、市场、大型停车场、体育场馆及其他公共场所周围;(2)居住用地设置间距500800米,建筑面积3060 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60100m2座);公共设施用地设置间距300500米,建筑面积50120 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80170m2座);工业及仓储用地设置间距8001000米,建筑面积30m2/座(独立式公共厕所用地面积60m2座)。(3)大型商场、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及其他公共建筑内的厕所,繁华道路及人流量较高的地区单位内的厕所,应向社会开放。公厕临近的道路旁应设置明显、统一的公共厕所标志。指示牌或标志牌悬挂端正、整洁无破损;应设置冲洗设备、洗手盆和挂衣钩以及老人、残疾人专用蹲位和无障碍通道,供残疾人专用单间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中的有关规定。各项设施保持整洁,功能完好。由政府投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