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流程
工作内容
责任人
备注
5 结案
4 薪资结算
2 离职交接
3 领用物品及其它情况确认
1 离职申请
1-1 正常辞职员工填写《离职申请单》并呈各级领导签核;
1-2 员工正常辞职,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任务情况,批准辞职申请人在原定离职日期前离职时,应知会行政人事部,以确保离职手续办理完整;
1-3 辞退员工或外派员工因身在外地,不能及时返回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者,用人部门必须在当天通知行政人事部,辞退员工必须由用人部门提供处罚通告,外派员工的离职手续必须补助。
申请人
2-1 在审定的离职到期之日,至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清单》;
2-2 离职申请人必须与所在部门指定的人员进行工作情况交接,无误后用人部门领导方可在《员工离职清单》上签字;
申请人
移交人、接收人
3-1 用人部门、仓库对离职人员领用的物品进行确认;
3-2 行政人事部对离职人当月考勤及处罚情况进行确认,并回收厂证;
3-3行政人事部对离职人当月是否在公司宿舍或廉租房中住宿、水电费用及是否领用其他用品进行确认;
3-4 保安确认离职人员行李已搬至门卫室后(若离职人外宿,则由保安签字表示已知该员工已离职),行政人事部部长签字准予办理离职;
3-5 财务部总监签字确认该离职人员应扣款项;
用人部门、仓库
周超
杨烁
当班保安、行政人事部部长
财务总监
4-1 离职人员薪资与在职人员薪资一起发放;
4-2 离职人员薪资发放方式比照在职员工,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卡中;
4-3 离职人员到期后未办理离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在其离职后一天内,行政人事部需通知财务,暂停结算离职人员的薪资、报销费用等所有项目,待办理完离职手续后,行政人事部重新知会财务部后,方可支付。
财务部
财务部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
5-1 结案后,离职人员档案由行政人事部归口管理;
5-2 离职人员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上述第3项),非征得公司领导同意,保安员不得再将其放入公司,违者处罚;
行政人事部
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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