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对外合作发展激励机制(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根据公司“依托延长、立足西部、放眼全国”的经营发展思路,为进一步提高基础管理工作,加快公司业务发展进程,在公司内部形成公平、高效、良性发展的企业文化,特制订对外合作发展激励机制。
第二条 激励对象
对外合作发展激励机制中奖励对象以《对外合作发展方案》中各小组为单位实施激励。
第三条 激励种类
本机制包含的激励种类分为:合作签约奖、产品上市奖、及产品交易奖三种。
第四条 评审小组
公司下设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为各小组组长。评审小组负责对每个小组市场发展完成情况予以评审,并确定激励奖金额度。
第二章 激励细则
第五条 合作签约奖
合作签约奖以满足下列条件为完成标准:
1.与对外合作企业达成合作共识,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果的合作协议书;
2.合作协议需明确合作内容及方式;
3.协议主要合作内容已开始付诸实施。
合作签约奖励范围以开发小组为单位,奖励设置依据合作企业的上市产品日交易量及企业规模大小作为考核评定标准。
奖励额度=基础奖金×(1+日交易量系数+企业类型系数)
基础奖金为0.5万元。
上市产品日交易量系数:每日交易量500吨以上(含500吨)系数为3.5;500吨至300吨(含300吨)2.5;300吨以下1.5。
企业类型系数:大型企业系数为1.5;中型企业为1.0;小型企业为0.5。
宣传及后勤保障组因间接参与对外合作发展开发,按照合作签约奖励总额40%,予以分配奖励金额。
第六条 新品上市奖
新产品上市奖完成标准为:对外合作企业所属产品通过公司交易平台进行电子交易为标准。
新品上市奖励范围包含:
1.新发展合作企业所属产品第一次上市交易;
2.已有合作企业所属产品第一次上市交易。
新品上市奖励面向全体在岗员工,奖金额度由公司根据上市情况确定。
第七条 产品交易奖
产品交易奖设置目的:为促进新产品长期稳定、健康交易,竖立公司良好的对外合作形象,创造出更多具有交易中心“品牌”特色的交易产品。通过鼓励全体员工对会员单位采取多种经营服务措施,进一步提升新产品交易量的奖励设置。
产品交易奖励范围为:所有新上市交易产品。
产品交易奖励期间为:新品上市一年期。
新产品上市奖励范围面向全体在岗员工,奖励额度依据当月新品成交率高低,设置不同档次固定奖励标准。产品交易奖激励实施以新品成交率为评审标准,当新品月成交率≥50%以上,按递增原则实施奖励。奖金设置比例如下:
奖项标准
新品成交率
基础奖金额度
一档
≥50%
30
二档
≥60%
50
三档
≥70%
100
四档
≥80%
200
五档
≥90%
300
当新产品连续三个月月成交率达90%以上时,公司加设季度成交奖。季度成交奖励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另行确定。(说明:季度成交奖与当月产品交易奖平行发放。)
第八条 小组奖励分配办法
各小组激励奖金分配原则为:小组奖励总额的80%由小组成员平均分配,其余20%作为小组内部机动配额,由各小组自行制定分配方案,报评审小组通过后予以发放。
第三章 市场开发专项资金
第九条 使用范围
为确保各小组顺利实施市场开发工作,公司特设市场开发专项资金,专于用各小组在市场开发中支付的差旅费、车辆费、及公关费等费用。
第十条 资金额度
各小组专项资金额度标准为上年度公司手续费收入总额的1%,上浮比例为本年度最近一个季度的手续费收入总额的1%。
第十一条 费用控制
为杜绝浪费行为,有效控制市场开发费用支出,要求各小组严格控制专项资金费用列支。超过部分,由各小组内部消化,公司原则上不予承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评审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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