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价值确认书借款人: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房产名称及房地产证号: 抵押权人于 年 月 日与上述借款人及抵押人签订了主合同及抵押担保合同(主合同/抵押合同名称及编号: )。按照上述主合同及抵押合同之约定,抵押人同意以上述房产为借款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此共同确认:上述房产协商议定抵押价值为人民币 元。抵押人(公章或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抵押权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注:1.办理余额抵押时,此确认书不能使用,必须提供有效的评估报告书。 2.此确认书必须钉在抵押合同里面,并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