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户门、单元门、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产品数量、价格1.1 产品清单产品名称品牌规格(mm)数量(樘)单价(元)总价(元)备注合计元备注产品数量以甲方最终要货量为准,总价最终按实际供货量单价作为结算价。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1.3 产品价格中包括产品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嵌缝(含嵌缝材料如
2、聚氨酯发泡剂、胶水等)、检验报告、税费等所有费用。1.4 技术资料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门洞尺寸、开启方向等),由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盖章后有效;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去现场复核的责任,并将确认盖章后的复核结果提交给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2.1 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1.4中提到的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2.2 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第三条 交货时间甲方在乙方交货 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
3、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双方确认技术参数、图纸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4.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包括并不限于门的品牌、类别、级别、生产厂家、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材质、颜色、门面钢板厚度、门框钢板厚度及配备的五金配件必须完全符合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4.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提供样品供甲方封样,乙方确保所供的产品必须与封存样品质量一致。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5.1 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以书
4、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 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5.2 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5.3 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补齐货物。届时,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
5、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仅为乙方交货的凭证。甲方、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5.4 乙方产品若在安装、竣工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5.5 交货后,甲方提供产品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5.6 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等相关单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第六条 安装配合及安装后验收6.1 安装过程中,乙方
6、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工程总承包方交纳全部费用。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包括并不限于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造成损害或财产造成损失,以及甲方因此被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6.2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当在 日内安装完毕。6.3 乙方确保通过质监、消防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未能通过验收所发生的所有风险与损失。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6.4 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
7、后,乙方负责提供政府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组织监理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6.5 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验收合格交接单,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出现损坏、划痕、缺配件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7.1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用以保障乙方的交货期限、施工工期、产品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按照合同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后 日内,甲方无息返还。7.2 货到工地现场并经甲方、监理方的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安装完成并经政府相关部门(如有需要)验收合格后 日内
8、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 %;余款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年(自交房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 日内无息返还。7.3 每期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规的产品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给予配合。若合同变更后,双方应当重新确定交货期。8.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法定事由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第九条 违约责任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2 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
9、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9.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9.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9.5 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9.6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逾期交货或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整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或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 日未补送合格产品的或
10、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仍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 产品保修约定10.1 质保期自甲方交房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超过质保期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取材料费、维修费。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作为违约金。10.2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锁具问题2小时内解决,其他问题24小时内解决(乙方服务电话: )。10.3 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约定时间解决的情
11、况下,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10.4 当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10.5 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12.1 乙方承诺并确保自己与所派人员均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施工资质;否则,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
12、失。12.2 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附件二: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乙方售后服务承诺。12.3 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12.4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12.5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12.6 本合同双方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自发件后 日视为送达,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第十三条 附则13.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