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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管理办法(xx版)模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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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勤员工培训费用的使用,结合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办法和培训实施管理办法,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联合计划财务部制定《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举办的所有内勤员工培训项目、内勤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及资格认证考试等所产生费用的管理。 以上培训的定义请参考《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勤员工培训组织实施管理办法(xx版)》、《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勤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xx版)》、《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勤员工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管理办法(xx版)》。 第二章 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 总分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年度培训预算的确定,对内勤员工培训所需费用的申请、审批以及培训费用最终报销的审核工作。 第四条 总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内勤员工培训费用的使用进行统筹管理,参与培训费用使用申请和报销的审批以及对培训费用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 第五条 总分公司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提交相关培训预算并报总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于通过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计划财务部审批的培训预算的合规使用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章 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原则及流程 第六条 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用内勤员工培训费用。 (二)避免重复投入原则。培训费用使用应避免重复投入以及无效费用支付。 (三)避免浪费原则。培训费用应按需使用,本着高效节俭的原则进行使用。 第七条 总分公司所有内勤培训费用动支、借款、报销必须按照财务部门相关政策在xxxx费用控制系统进行申请及审批。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未按照规定审批流程的培训费用。 第四章 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八条 内勤员工培训费用的使用范围如下: (一)内部培训:食宿费、公杂费、场租费、参训人员及授课讲师往返交通费、教材开发费、教材印刷费、外请讲师授课费等。 (二)外部培训:培训费(学费、教育费、参会费)、住宿费、餐费、往返交通费、考试费、资料费等。 (三)其他与培训密切相关的费用等。 (四)会议、政策宣导、总结、激励等不属于培训范畴,不得使用培训费用。如会议与培训相继进行,则应在申请审批中注明。 (五)内勤员工与外勤员工一并参加同一培训班,以培训班举办的目的和培训班内外勤人员的比例确定该培训使用内勤员工培训费或外勤员工培训费。 第九条 内勤员工培训食宿费、公杂费的使用标准。 (一)食宿费包括住宿费和餐费,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公司财务政策中关于差旅食宿费用标准。具体如下: 区域 住宿费 餐费 一般地区 300元/间/天 40元/正餐,培训期可聚餐一次,费用标准最高80元/人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00元/间/天 50元/正餐,培训期可聚餐一次,费用标准最高100元/人 S类及A类高管人员培训班食宿费用标准经过财务部门审批通过可在此基础上调一定额度。 (二)公杂费包括培训发生的横幅订制、文具购买、教学奖品、摄影照相、书籍、鲜花、资料复印等费用,标准如下: 费用项目 职级类别 公杂费 S/A/B类 40元/人/天 C/D/E类 20元/人/天 第十条 培训场租费用标准。 (一)总分公司举办内勤员工培训,应尽量使用公司职场内部场地,如确实需要在外部租用场地,必须在培训项目申请时说明租用外部场地的原因、地点、费用。 (二)场租费用标准如下: 职级 类别 地区 类别 场租费上限(元/天) 50人以下 51-100人 101-200人 201人以上 S/A/B类 一般地区 3000 4000 5000 6000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4000 6000 8000 10000 C/D/E类 一般地区 2000 3000 4000 5000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3000 4000 5000 6000 注:发生场租费用时,应首先选择有协议的酒店作为场地提供服务商务,如无,则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选择。 第十一条 交通费的报销标准。 (一)内勤员工培训中发生的交通费包括: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市内交通费、租车费等,上述费用在报销时票据时间必须和培训日期一致,费用报销标准参照公司财务政策中差旅交通费用标准。 (二)交通费中租车费是指为达培训地点临时租赁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租车费发票单独结算。使用费用标准如下: 地区 类别 租车费上限(元/车/次(天)) 20公里内 30公里内 50公里内 50-500公里 一般地区 1000 1200 1400 1400-4000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1400 1600 1800 1800-5000 注:发生租车费用时,应首先选择有协议车辆租赁企业的租车服务,如无,则根据上述标准进行选择。 第十二条 培训教材开发费用支付标准。 (一)培训教材开发费用是指支付给内部员工为公司内勤员工培训需要开发教材的酬劳。 (二)此项费用必须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课程开发质量及相关标准审核确定后方可支付。 (三)此项费用如有发生必须在提交的培训方案中标注。 第十三条 外请讲师培训费用支付标准。 (一)外请讲师培训费用是指公司聘请外部讲师进行授课所支付的费用,包含外请讲师的授课费、食宿费、交通费。 (二)外请讲师授课的内勤员工培训班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30人,针对S/A类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班可少于25人。 (三)外部讲师授课费用支付标准须按统一招标审核的标准进行支付。 第十四条 内勤员工外出培训费用标准参考《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差管理办法》及《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勤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xx版)》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所有内勤员工培训项目,均需严格执行以上管理规定和开支标准,在标准内据实报销,报销时需按照财务规定提供相关报销附件。 第五章 内勤员工培训费用使用监督及问责 第十六条 培训经办人及相关负责人对所报销费用的真实性负责;应根据相关培训档案管理办法等做好培训档案的整理以及发生培训费用时相关资料的保存,以便提交检查。 第十七条 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风控合规部、审计部及人力资源部将联合对培训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于虚造培训班报销培训费用或者报销不符合要求的培训费用的情况,一经查实,追回所报销的培训费用并对相关经办人及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联合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公司之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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