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产品购销协议
供货方(甲方):
地址:
电话:
购货方(乙方):
地址: )
电话:
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为促进共同发展,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产品购销框架协议。
第一条 本《产品购销协议》及其项下每一份《销售合同》
1.1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11】年【7】月【0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下称“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订购、甲方向乙方销售的所有商品,均按本产品购销协议约定的条件进行交易。
1.2 除甲乙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双方之间购销产品关系以本产品购销协议内容为最终有效内容。
1.3 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详细填写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每一份《销售合同》(格式参见本产品购销协议附件,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每一份《销售合同》亦可理解为交易惯例中的“订单”,下同),由乙方签署盖章后以有效方式送达甲方,有效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数据电文往来、邮寄、专人送达等。
1.4 合同期间,乙方向甲方下达的所有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每一份《销售合同》均应适用本产品购销协议的相关约定。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价格、包装方式及标识要求
2.1 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价格等由每份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销售合同》具体确定。
2.2 产品的包装方式和标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出厂标准,乙方的具体要求应在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每一份《销售合同》明确。
第三条 货物运输、交货方式、报关手续及费用
3.1 货物运输:由天安公司负责送货,运费由天安公司负责
3.2 交货时间、交货地址、乙方收货人或收货代理人及其联系方式:由每份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每一份《销售合同》具体确定。
第四条 收货及验货
4.1 货物交给乙方收货人或乙方收货代理人(“乙方代表”)时,乙方代表应当场清点,并由乙方代表在收货清单上签字以确认收货。如乙方收货后不能及时向甲方提供收货清单的,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之内通过传真、特快专递等方式按甲方提供的地址将收货清单送交甲方。乙方所购产品的所有权,在乙方代表签署收货清单时转移至乙方,此时所购产品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存储和经营风险)连同所有权一并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在甲方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并签署收货清单,则乙方应按甲方实际提供货物合同价值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2 实际交货量与合同约定订货数量的误差不应超过 +-5%(含 5 %)。
4.3 验货方法:根据公司业务的具体情况约定,
4.5 产品质量标准:【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填写】。
第五条 货款结算、支付及产品异常的处理
5.1 双方同意以每自然月为周期对所购销产品进行结算。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通过传真、数据电文、邮递等方式将上月交易的对账单送达乙方。
5.2 乙方应于收到上月对账单后10日内且不迟于当月15日前对上月甲方交货情况通过传真、数据电文、邮递等方式进行书面确认。
5.3 乙方如对甲方当月交货的数量或质量有任何异议,至迟应当在下个月15日前(下称“异议期”)通过传真、数据电文、邮递等方式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应当自收到该等书面异议时起一个工作日内(不含接到异议当天)向乙方核实相关情况并作出反馈,视情况需要可安排人员到现场处理(货物在广东省境内的甲方人员应于安排后24小时内到场,广东省境外的应于安排后48小时内到场)。异议期届满,如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确认甲方的交货符合约定。
5.4 乙方应不迟于每月15日向甲方支付上月交货的货款。
5.5 甲方指定账户:户名: ;开户行: ; 账号: 。上述信息如有变更, 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乙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未付金额的0.05‰向甲方计付滞纳金。
6.2甲方无合理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未交货物合同金额的 0.05‰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6.3 甲方因第三方原因或其它合理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应及时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6.4 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任何一方未能按照本产品购销协议及其项下任何一份《销售合同》约定保证本产品购销协议及其项下任何一份《销售合同》的顺利履行,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在进行交易中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至该等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漏。任何一方违约,本产品购销协议应立即终止,守约方应保留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本产品购销协议可变更,在就变更内容达成之前应执行本产品购销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产品购销协议及其项下任何一份《销售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10.1本产品购销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签署之日不一致的,以最后签署之日为准。对本产品购销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 本产品购销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注: 本产品购销协议项下《销售合同》格式
【可以参考公司目前采用的《销售合同》,也利于保持公司生产、销售经营的连续性。】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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