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深圳xx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xx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
1. 甲方作为xx互联网金融平台(xx)(以下简称“xx”)的经营者,专为个人和中小微企业客户提供便利、安全、高收益的投融资服务,有与客户项目资源丰富的大型控股集团合作的需求;
2. 乙方作为主要从事工业、商业及产业地产开发运营的控股集团,有为集团控股企业解决产业地产运营上下游产业链合作企业链融资难的需求;
3. 乙方作为大型综合性现代化企业集团,拥有已建成运营物业近150万平方米,可为甲方提供潜在客户和项目资源,并具备为甲方客户项目提供担保的能力。
为此,双方同意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秉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为加强双方合作,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1.本协议为甲乙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甲乙双方就各项具体合作事项需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2.甲乙双方确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展开密切合作,利用各自的优势和资源,为双方业务拓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形成各方新的发展优势。
3.本合作无排他性,不改变甲乙双方各自独立地位,以各自名义承担对外经营责任。
第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合作期限自xx。在合作期限终止前1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协议。如未协商一致续签,则本协议在合作期限截止后自动解除。
第三条 合作内容
1.甲方利用自身互联网金融平台资源、专业技能和经验优势,为乙方解决集团上下游产业链融资难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持:
(1)为乙方上下游企业提供必要的融资咨询、融资培训等融资服务;
(2)根据乙方上下游企业特点设计专门的融资产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3)为乙方解决上下游企业融资问题,便于乙方产业顺畅扩展。
2.乙方利用其大型综合性集团的资源、人员和实力优势,为甲方提供优质的融资资源和还款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持:
(1)乙方为xx提供优质的融资客户、项目及相关资源;
(2)乙方可发展集团相关人员成为xx的注册用户;
(3)乙方为xx的融资项目提供担保。
3.甲乙双方建立高层沟通机制,监督并推动战略合作的有序顺利开展。
第四条 乙方担保
1.乙方为xx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所发生的融资项目提供保证担保。乙方担保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贰拾亿元整。
2.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人应支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出借人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全部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出借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届满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 费用收取
由于本协议是框架性协议,具体业务合作事宜应在本协议所约定框架内签订具体的业务合同。甲乙双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具体的业务合同中约定费用收取的相关内容。
第六条 保密义务
1.对于本协议签署前或签署后,一方为合作项目披露的任何包含其非公开信息的文件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价格信息、财务信息、客户资料等),接收该等文件或信息的一方应予严格保密,未经批露方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这些文件或信息,不得为合作项目以外的目的使用或利用该等文件或信息。
2.在本协议期满和/或终止之后,此保密条款的约定仍将继续有效,双方仍需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
若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应就其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任何及全部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且守约方有权随时单方决定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管辖。
2.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可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书面变更和补充协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署日期: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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