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检测人员上岗培训
(岩土工程监测部分测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岩土工程监测工作是保证监测质量、优化设计、指导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2、岩土工程监测工作须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应综合考虑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周边环境条件、施工方案等因素。
4、监测工作须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精心组织和实施监测。
5、基坑开挖影响范围是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及地下水等的统称。
6、在建筑基坑施工及使用期限内,为保基坑安全须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
7、监测报警值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用以判断监测对象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
8、开挖深度超过5m、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9、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10、基坑工程监测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
11、监测单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12、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等。
13、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
14、
15、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处治措施及时通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16、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17、
18、基坑工程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19、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设备进行。
20、巡视检查应对自然条件、支护结构、施工工况、周边环境、监测设施等的检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21、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2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3个。
22、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孔宜布置在基坑边坡、围护墙周边的中心处及代表性的部位,数量和间距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每边至少应设1个监测孔。
23、锚杆的拉力监测点应选择在受力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位置,基坑每边跨中部位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宜布置监测点。每层锚杆的拉力监测点数量应为该层锚杆总数的1~3%,并不应少于3根。
24、建(构)筑物的水平位移监测点应布置在建筑物的墙角、柱基及裂缝的两端,每侧墙体的监测点不应少于3处。
25、围护墙、桩及围檩等内力宜在围护墙、桩钢筋制作时,在主筋上焊接钢筋应力计的预埋方法进行量测。
二、判断题
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适用于建(构)筑物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对于冻土、膨胀土、湿陷性黄土、老粘土等其他特殊岩土和侵蚀性环境的基坑及周边环境监测,尚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
2、建筑基坑工程监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在建筑基坑施工期限内,对建筑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的检查、监控工作。(×)
4、支撑由钢、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用以承受围护墙所传递的荷载而设置的基坑内支承构件。(√)
5、锚杆一端与挡土墙联结,另一端锚固在土层或岩层中是支撑挡土墙、水、土压力的支挡杆件。(×)
6、冠梁设置在围护墙中部的连梁。(×)
7、监测点直接或间接设置在被监测对象上能反映其变化特征的观测点。(√)
8、监测频率单位时间内的监测次数。(√)
9、监测报警值为确保基坑工程安全,对监测对象变化所设定的监控值。用以判断监测对象
变化是否超出允许的范围、施工是否出现异常。(√)
10、开挖深度超过8m、或开挖深度未超过6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均应实施基坑工程监测。(×)
11、提出基坑工程监测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监测项目、测点位置、监测频率和监测报警值等。(√)
12、基坑工程施工前,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
13、监测单位编写监测方案前,应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对监测工作的要求,并进行现场踏勘,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资料,在基坑工程施工前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14、监测方案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及精度、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15、监测单位应严格实施监测方案,及时分析、处理监测数据,并将监测结果和评价及时向委托方及相关单位作信息反馈。当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时必须立即通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
16、当基坑工程设计或施工有重大变更时,监测单位可考虑调整监测方案。(×)
17、基坑工程监测可影响监测对象的结构安全、但不妨碍其正常使用。(×)
18、基坑工程的现场监测应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19、基坑工程的监测项目应抓住关键部位,做到重点观测、项目配套,形成有效的、完整的监测系统。(√)
20、当基坑周围有地铁、隧道或其它对位移(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及设施时,具体监测项目应与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商确定。(√)
21、巡视检查的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可辅以锤、钎、量尺、放大镜等工器具以及摄像、摄影等设备进行。(√)
22、基坑工程监测点的布置应最大程度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应满足监控要求。(√)
23、在监测对象内力和变形变化大的代表性部位及周边重点监护部位,监测点应适当加密。(√)
24、基坑边坡顶部的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布置,基坑周边中部、阳角处应布置监测点。监测点间距不宜大于30m,每边监测点数目不应少于2个。监测点宜设置在基坑边坡坡顶上。(×)
25、当用测斜仪观测深层水平位移时,设置在围护墙内的测斜管深度不宜大于围护墙的入土深度; (×)
三、选择题
1、编写监测方案前,委托方应向监测单位提供下列资料:
(1) 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文件; (2) 基坑工程设计说明书及图纸;
(3) 基坑工程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地下管线;(4)地下设施及周边建筑物的有关资料。
2、监测方案应包括:
(1)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目的、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监测方法。
(2)监测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监测频率。
(3)监测报警值、异常情况下的监测措施。
(4)监测数据的记录制度和处理方法、工序管理及信息反馈制度等。
3、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进一步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
(3)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
(4).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
(5)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
4、下列基坑工程的监测方案应进行专门论证:
(1) 地质和环境条件很复杂的基坑工程;
(2) 邻近重要建(构)筑物和管线,以及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地铁、隧道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3) 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5) 其他必须论证的基坑工程。
5、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提供以下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1).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2). 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3). 阶段性监测报告;
(4). 监测总结报告。
6、监测工作的程序,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 接受委托,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2). 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
(3). 现场监测,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4).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和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7、基坑工程现场监测的对象包括:
(1)支护结构及相关的自然环境;
(2)施工工况及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
(3) 周围建(构)筑物及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等
(4)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8、支撑内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的要求:
(1)监测点宜设置在支撑内力较大或在整个支撑系统中起关键作用的杆件上;
(2) 每道支撑的内力监测点不应少于3个,各道支撑的监测点位置宜在竖向保持一致;
(3) 钢支撑的监测截面根据测试仪器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或支撑的端头。钢筋混凝土支撑的监测截面宜布置在支撑长度的1/3部位;
(4) 每个监测点截面内传感器的设置数量及布置应满足不同传感器测试要求。
9、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的要求:
(1) 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
(2) 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测点。在竖向布置上,测点间距宜为2~5m,测点下部宜密;
(3) 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4) 土压力盒应紧贴围护墙布置,宜预设在围护墙的迎土面一侧。
10、建(构)筑物倾斜监测点应符合的要求:
(1) 监测点宜布置在建(构)筑物角点、变形缝或抗震缝两侧的承重柱或墙上;
(2) 监测点应沿主体顶部、底部对应布设,上、下监测点应布置在同一竖直线上;
(3) 当采用铅锤观测法、激光铅直仪观测法时,应保证上、下测点之间具有一定的通视件。
11、建(构)筑物的裂缝监测点应符合的要求:
(1)选择有代表性的裂缝进行布置,
(2)在基坑施工期间当发现新裂缝或原有裂缝有增大趋势时,应及时增设监测点。
(3)每一条裂缝的测点至少设2组,
(4)裂缝的最宽处及裂缝末端宜设置测点。
12、土压力计埋设可采用埋入式或边界式(接触式)。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受力面与所需监测的压力方向垂直并紧贴被监测对象;
(2) 埋设过程中应有土压力膜保护措施;
(3) 采用钻孔法埋设时,回填应均匀密实,且回填材料宜与周围岩土体一致。
(4) 做好完整的埋设记录。
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报警;若情况比较严重,应立即停止施工。
(1) 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
(2) 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出现异常情况或基坑出现渗漏、流砂、管涌、隆起或陷落等;
(3) 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 周边建(构)筑物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可能发展的变形裂缝或较严重的突发裂缝;
(5) 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他必须报警的情况。
14、现场的监测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使用正式的监测记录表格;
(2) 监测记录应有相应的工况描述;
(3) 监测数据应及时整理;
(4) 对监测数据的变化及发展情况应及时分析和评述。
15、阶段性监测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 该监测期相应的工程、气象及周边环境概况;
(2) 该监测期的监测项目及测点的布置图;
(3) 各项监测数据的整理、统计及监测成果的过程曲线;
(4) 各监测项目监测值的变化分析、评价及发展预测;
(5) 相关的设计和施工建议。
四、简答题
1、基坑工程施工前,建设方应如何委托监测单位进行前期的准备工作;
答:应由建设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测。监测单位应编制监测方案,监测方案应经建设、设计、监理等单位认可,必要时还需与市政道路、地下管线、人防等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2、简述监测工作的程序和步骤:
答:1. 接受委托;
2. 现场踏勘,收集资料;
3. 制定监测方案,并报委托方及相关单位认可;
4. 展开前期准备工作,设置监测点、校验设备、仪器;
5. 设备、仪器、元件和监测点验收;
6. 现场监测;
7. 监测数据的计算、整理、分析及信息反馈;
8. 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和报告;
9. 现场监测工作结束后,提交完整的监测资料。
3、监测单位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阶段的工作应包括那些内容;
答:(1). 了解委托方和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
(2). 收集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及气象资料、地下结构和基坑工程的设计资料,
(3) .了解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管理规划)和相关施工情况;
(4). 收集周围建筑物、道路及地下设施、地下管线的原始和使用现状等资料。
(5) .必要时应采用拍照或录像等方法保存有关资料;
5、监测结束阶段,监测单位应向委托方应提供那些资料,并按档案管理规定,组卷归档。
答:(1). 基坑工程监测方案;
(2). 测点布设、验收记录;
(3). 阶段性监测报告;
(4). 监测总结报告。
6、基坑工程现场监测应包括的对象有那些:
答:(1) 支护结构;
(2) 相关的自然环境;
(3) 施工工况;
(4) 地下水状况;
(5) 基坑底部及周围土体;
(6) 周围建(构)筑物;
(7) 周围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
(8) 周围重要的道路;
(9) 其他应监测的对象。
8、基坑工程巡视检查应包括主要内容有那些:
答:(1)支护结构成型质量;
(2) 冠梁、支撑、围檩有无裂缝出现;
(3)支撑、立柱有无较大变形;
(4)止水帷幕有无开裂、渗漏;
(5)墙后土体有无沉陷、裂缝及滑移;
(6)基坑有无涌土、流砂、管涌。
(7)地下管道有无破损、泄露情况;
(8)周边建(构)筑物有无裂缝出现;
(9)周边道路(地面)有无裂缝、沉陷;
(10)邻近基坑及建(构)筑物的施工情况。
9、围护墙侧向土压力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那些要求:
答:(1) 监测点应布置在受力、土质条件变化较大或有代表性的部位;
(2) 平面布置上基坑每边不宜少于2个测点。在竖向布置上,测点间距宜为2~5m,测点下部宜密;
(3)当按土层分布情况布设时,每层应至少布设1个测点,且布置在各层土的中部;
(4) 土压力盒应紧贴围护墙布置,宜预设在围护墙的迎土面一侧。
10、基坑内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那些要求:
答:(1) 当采用深井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两相邻降水井的中间部位;当采用轻型井点、喷射井点降水时,水位监测点宜布置在基坑中央和周边拐角处,监测点数量视具体情况确定;
(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最低设计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降水设计要求。
11、基坑外地下水位监测点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答:(1) 水位监测点应沿基坑周边、被保护对象(如建筑物、地下管线等)周边或在两者之间布置,监测点间距宜为20~50m。相邻建(构)筑物、重要的地下管线或管线密集处应布置水位监测点;如有止水帷幕,宜布置在止水帷幕的外侧约2m处。
(2) 水位监测管的埋置深度(管底标高)应在控制地下水位之下3~5m。对于需要降低承压水水位的基坑工程,水位监测管埋置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3) 回灌井点观测井应设置在回灌井点与被保护对象之间。
12、建(构)筑物的竖向位移监测点布置应符合那些要求:
答:(1) 建(构)筑物四角、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且每边不少于3个监测点;
(2) 不同地基或基础的分界处;
(3) 建(构)筑物不同结构的分界处;
(4) 变形缝、抗震缝或严重开裂处的两侧;
(5) 新、旧建筑物或高、低建筑物交接处的两侧;
(6) 烟囱、水塔和大型储仓罐等高耸构筑物基础轴线的对称部位,每一构筑物不得少于4点。
13、变形测量点分为基准点、工作基点和变形监测点。其布设应符合那些要求:
答:(1) 每个基坑工程至少应有3个稳固可靠的点作为基准点;
(2) 工作基点应选在稳定的位置。在通视条件良好或观测项目较少的情况下,可不设工作基点,在基准点上直接测定变形监测点;
(3) 施工期间,应采用有效措施,确保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正常使用;
(4) 监测期间,应定期检查工作基点的稳定性。
14、测斜管应在基坑开挖1周前埋设,埋设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答:(1) 埋设前应检查测斜管质量,测斜管连接时应保证上、下管段的导槽相互对准顺畅,接头处应密封处理,并注意保证管口的封盖;
(2) 测斜管长度应与围护墙深度一致或不小于所监测土层的深度;当以下部管端作为位移基准点时,应保证测斜管进入稳定土层2~3m;测斜管与钻孔之间孔隙应填充密实;
(3) 埋设时测斜管应保持竖直无扭转,其中一组导槽方向应与所需测量的方向一致。
15、裂缝监测可采用以下方法:
答(1) 对裂缝宽度监测,可在裂缝两侧贴石膏饼、划平行线或贴埋金属标志等,采用千分尺或游标卡尺等直接量测的方法;也可采用裂缝计、粘贴安装千分表法、摄影量测等方法。
(2) 对裂缝深度量测,当裂缝深度较小时宜采用凿出法和单面接触超声波法监测;深度较大裂缝宜采用超声波法监测。
16、因围护墙施工、基坑开挖以及降水引起的基坑内外地层位移应按下列条件控制:
答:(1) 不得导致基坑的失稳;
(2)不得影响地下结构的尺寸、形状和地下工程的正常施工;
(3) 对周边已有建(构)筑物引起的变形不得超过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4) 不得影响周边道路、地下管线等正常使用;
(5) 满足特殊环境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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