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学习制度(含业务学习)为了使全体教职工更好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习正常有序地开展,便于对其规范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学习制度。一、学校教职工必须坚持参加政治学习,学校将根据工作任务,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教职工思想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教学法规、师德要求以及有关重要讲话、文件、条例、经验等,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理论水平,加强敬业精神。二、政治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教师自学相结合。安排每周星期五的下午全教工大会集中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变动。三、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集体学习时,必须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随便讲话,不做和学习无关的事,认真做好学习记录,提高学习质量。四、各部门协调,定时开展各类业务学习,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助力。教师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做好相关记录,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四、教职工的业务学习出席率由综合管理部记录统计,并作为教师考核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