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绍兴市东方有机化工厂年生产助剂800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要本)
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05号
二O一三年十月
4
煤科总院杭州环境保护研究所 Tel:0571-82725707
目 录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
1.1项目由来 1
1.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1
第二章 企业现有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
2.1企业现有工程内容 2
2.2企业现有生产工艺 3
2.3企业现有污染源强汇总 4
第三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5
3.1项目工程内容 5
3.2项目污染源强汇总 6
3.3扩建项目建成前后企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 7
第四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8
4.1环境质量现状 8
4.2项目周围现有污染源调查 8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9
5.1建设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9
5.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9
5.3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 9
第六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11
6.1总量控制 11
6.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11
第七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5
7.1选址合理性分析 15
7.2厂区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 15
7.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5
第八章 环评总结论 16
8.1环评总结论 16
8.2建议 16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1项目由来
绍兴市东方有机化工厂成立于1999年,原租赁绍兴袍江新区马山镇海塘村集体用房从事印染助剂生产,年产各种助剂800吨。由于原租赁地因袍江新区规划要求需拆迁,故需另择址经营。经实地调查,决定租用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新区马山镇海塘村的闲置厂房实施年生产助剂800吨项目。
1.2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所在地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详情见表1-1。
表1-1 环境保护目标情况
序号
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
规模
敏感性
描述
保护级别
1
海塘村
S
160
1400多人
一般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2
宣港村
SE
868
1000多人
一般
3
直乐施村
S
908
1400多人
一般
4
曹娥江
N
215
/
一般
水环境Ⅲ类
5
附近河道
S
233
/
一般
2
第二章 企业现有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2.1企业现有工程内容
绍兴市东方有机化工厂原租赁绍兴袍江新区马山镇海塘村集体用房从事印染助剂生产,年产助剂800吨。原有职工8人,生产班制为昼间单班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内部不设宿舍和食堂。为配合袍江新区拆迁规划,原租赁场地现已退租,设备已拆除。
项目搬迁前后企业生产设备、规模、职工人数等都保持不变。工程分析详见第三章。
2.2企业原有污染源强汇总
表2-1 企业原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排放量
水污染物
生产、生活
废水量
t/d
2.0
2.0
t/a
582
582
CODcr
mg/L
670
670
t/a
0.39
0.39
NH3-N
mg/L
35
35
t/a
0.02
0.02
大气污染物
原料挥发
非甲烷总烃
t/a
0.0125
0.0125
丙烯酸甲酯
t/a
5.025×10-3
5.025×10-3
醋酸
t/a
5.0×10-5
5.0×10-5
投料
粉尘
t/a
0.021
0.021
固体废物
生产
废编织袋
t/a
0.5
0
废原料桶
t/a
49.4
0
生活
生活垃圾
t/a
1.2
0
噪声
生产设备
搅拌锅
dB
70.0-75.0
第三章 工程内容及污染源强分析
3.1项目工程内容
3.1.1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年生产助剂800吨项目
性质:改扩建(搬迁)
建设地点:项目租赁绍兴袍江新区马山镇海塘村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所在地东面为道路,隔路为绍兴飞越印花有限公司;南面为道路,隔路为海塘村集体用房;西面为浙江绍兴达亿染整有限公司;北面为绍兴明业印染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厂房位于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厂区西北侧6号厂房西南侧部分闲置厂房,项目东、北二面为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后整理车间;南面为通道,隔通道为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自用厂房;西面为通道,隔通道为浙江绍兴达亿染整有限公司。
3.1.2项目规模及产品方案
项目总投资50万元,租赁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400平方米,搬迁原有设备,年生产各类印染助剂800吨。
表3-1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名称
年产量(吨)
1
粘合剂
250
2
增稠剂
250
3
海藻酸钠
100
4
液黑
50
5
荧光增白剂
50
6
柔软剂
100
合计
800
3.1.3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3-2。
表3-2 项目原辅料及能源用量表
序号
主要原辅材料
单位
消耗量
形态
备注
1
粘合剂原浆(浓度50%)
t/a
112.5
液体
50kg桶装
2
柔软剂
t/a
12.5
液体
125 kg桶装
3
消泡剂
t/a
2.5
液体
180 kg桶装
4
TX-10乳化剂
t/a
73
液体
200 kg桶装
5
液碱
t/a
2.5
液体
200 kg桶装
6
增稠剂原浆
t/a
50.25
液体
50kg桶装
7
煤油
t/a
125
液体
200 kg桶装
8
海藻酸钠
t/a
60
粉状
50kg袋装
9
防腐剂
t/a
2
液体
50kg桶装
10
玉米淀粉
t/a
35
粉状
50kg袋装
11
黑染料
t/a
10
液体
50kg桶装
12
表面活性剂
t/a
0.5
液体
125kg桶装
13
分散剂
t/a
9.0
粉状
50kg袋装
14
杀菌防腐剂
t/a
4.5
液体
180 kg桶装
15
荧光增白剂ER-Ⅰ
t/a
2.5
液体
200 kg桶装
16
荧光增白剂ER-Ⅱ
t/a
2.5
液体
200 kg桶装
17
荧光增白剂PF
t/a
3
液体
200 kg桶装
18
荧光增白剂OB-Ⅰ
t/a
0.25
液体
200 kg桶装
19
乳化剂
t/a
10.5
液体
200 kg桶装
20
匀染剂O
t/a
4.5
液体
200 kg桶装
21
稳定剂
t/a
5
液体
125 kg桶装
22
硅油
t/a
20
液体
180 kg桶装
23
醋酸
t/a
0.5
液体
25 kg桶装
24
水
t/a
852
包含产品配方用水252
25
电
Kwh/a
5000
3.1.4项目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设备清单见表3-3。
表3-3 主要生产设备/设施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搅拌锅
1000L
只
2
2
渠槽
500L
只
1
3
渠槽
300L
只
1
注:项目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别。
3.1.5项目生产制度及劳动定员
项目定员为8人,为附近村民,生产班制为昼间单班制,年工作天数为300天,项目内部不设宿舍和食堂。
3.1.6 公用工程
(1)给、排水
项目给水接自袍江新区供水管网,由出租方厂区自来水管提供。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废分流制。厂区雨水经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道;废水经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经绍兴久发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泵站排入袍江一期城市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2)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袍江新区供电电网供应,接自出租方厂区的供电电缆。
3.1.7项目生产工艺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见图3-1。
搅拌
噪声、废气
各种
原料
计量分装
成品入库
废水
图3-1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3.2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见表3-4。
表3-4 项目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
产生量(单位)
排放浓度及排放量
(单位)
大气
污染物
原料挥发
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
2.7 mg/m3,0.010t/a
2.7 mg/m3,0.010t/a
无组织
0.0025 t/a
0.0025 t/a
合计
0.0125t/a
0.0125t/a
丙烯酸甲酯
有组织
0.9 mg/m3,4.020×10-3t/a
0.9 mg/m3,4.020×10-3 t/a
无组织
1.005×10-3t/a
1.005×10-3t/a
合计
5.025×10-3t/a
5.025×10-3t/a
醋酸
有组织
0.03mg/m3,4.0×10-5t/a
0.03mg/m3,4.0×10-5t/a
无组织
1.0×10-5 t/a
1.0×10-5 t/a
合计
5.0×10-5 t/a
5.0×10-5 t/a
投料
粉尘
有组织
53.8mg/m3,0.017 t/a
53.8mg/m3,0.017 t/a
无组织
0.004t/a
0.004t/a
合计
0.021t/a
0.021t/a
水污染物
生产、生活
废水量
2.0t/d、582t/a
2.0t/d、582t/a
CODcr
670mg/L、0.39t/a
500mg/L、0.29t/a
氨氮
35mg/L、0.02t/a
35mg/L、0.02t/a
固体
废物
生产
废编织袋
0.5t/a
0t/a
废原料桶
49.4t/a
0t/a
生活
生活垃圾
1.2t/a
0t/a
噪声
搅拌锅、风机
噪声
70.0-75.0 dB
注:表中水污染物排放量指排入污水处理厂的量
3.3项目建成前后企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
项目搬迁前后企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见表3-5。
表3-5 项目搬迁前后企业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汇总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搬迁前
以新带老削减排放量
搬迁后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水污染物
生产、生活
废水量
t/d
2.0
2.0
2.0
2.0
2.0
t/a
582
582
582
582
582
CODcr
mg/L
670
670
670
670
500
t/a
0.39
0.39
0.39
0.39
0.29
NH3-N
mg/L
35
35
35
35
35
t/a
0.02
0.02
0.02
0.02
0.02
大气
原料挥发
非甲烷总烃
t/a
0.0125
0.0125
0.0125
0.0125
0.0125
丙烯酸甲酯
t/a
5.025×10-3
5.025×10-3
5.025×10-3
5.025×10-3
5.025×10-3
醋酸
t/a
5.0×10-5
5.0×10-5
5.0×10-5
5.0×10-5
5.0×10-5
投料
粉尘
t/a
0.021
0.021
0.021
0.021
0.021
固体废物
生产
废编织袋
t/a
0.5
0
0
0.5
0
废原料桶
t/a
49.4
0
0
49.4
0
生活
生活垃圾
t/a
1.2
0
0
1.2
0
注:表中水污染物排放量是指排入污水管网的量
13
第四章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
4.1环境质量现状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地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和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满足二类功能区要求。
⑵地表水水质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双盆殿断面水环境质量为Ⅳ类水,不能满足Ⅲ类水功能要求。超标因子主要为BOD5,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上游城区来水水质较差及沿河村庄部分居民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河道淤泥中污染物释放、船舶运输等因素有关。
⑶声环境现状
监测结果表明,在出租方厂区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出租方厂区四周昼间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要求。因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对夜间噪声未进行监测。
4.2项目周围现有污染源调查
项目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周围主要工业污染源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方位
距项目车间最近距离(m)
主要污染因子
污水进管情况
1
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厂区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进管
2
绍兴飞越印花有限公司
E
158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进管
3
浙江绍兴达亿染整有限公司
W
6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进管
4
绍兴明业印染有限公司
N
46
废水、废气、噪声、固废
进管
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5.1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设备及包装桶冲洗废水、地面拖洗水及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经绍兴久发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泵站排入袍江新区一期城市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附近河道,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气及粉尘均经集气率80%的集气罩收集后由风量6000m3/h的风机抽出至15m高排气筒排放。各污染物排放速率及浓度均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各预测点1小时浓度贡献值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但在事故性排放时贡献值较大,约为正常排放时的3-5倍,因此建设单位必须做好事故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性排放的发生。
经SCREEN3模型估算,项目面源排放废气最大浓度均未超出环境质量标准,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经计算,确定项目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具体由卫生部门监管。根据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布置图结合实地调查,项目厂界外卫生防护距离内主要为道路和工业企业。项目生产车间与保护目标海塘村、宣港村和直乐施村距离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声环境的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后,主要噪声源是搅拌锅和风机运转的噪声,设备噪声源强在70.0-75.0dB之间,因项目设备数量较少,通过对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搅拌锅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后,出租方整体噪声源强无明显变化,厂界昼间能维持现状等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夜间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项目生产车间边界距离南面最近保护目标160m,项目生产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屏障衰减后,对保护目标影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编织袋、废原料桶和生活垃圾。其中废编织袋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原料桶属危险废物HW49(900-041-49),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及时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堆放场地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的警示标志;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因此项目固废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围环境卫生造成不利影响。
5.2退役期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退役以后,由于生产不再进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厂房和废弃设备。厂房还给出租方作其他用途;废弃的设备不含放射性、易腐蚀或剧毒物质,因此设备清洗后可进行拆除,设备的主要原料为金属,对设备材料作拆除分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剩余的原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利用;遗留的废水和固废按营运期方式处置。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第六章 总量控制、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6.1总量控制
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是执行环保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本环评结合环保管理要求,对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总量控制分析。本项目纳入总量控制要求的主要污染物是废水量、CODcr、NH3-N、粉尘及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丙烯酸甲酯和醋酸。
⑴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0t/d(582t/a)、CODcr量0.29t/a、NH3-N量0.02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进绍兴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⑵环评建议以废水量2.0t/d(582t/a)、CODcr量0.06t/a、NH3-N量0.01t/a作为项目水污染物经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3)环评建议以非甲烷总烃量0.0125t/a、丙烯酸甲酯量5.025×10-3t/a、醋酸量5.0×10-5t/a、粉尘量0.021t/a作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入环境的总量控制建议值。
由于企业搬迁前未向环保部门申请过排污总量,因此以上污染物发生总量均属净增量,项目新增废水排放量(排入环境) 2t/d(582t/a)、CODcr量0.06t/a、NH3-N量0.01t/a,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结合项目所在袍江工业区生态工业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的环保准入要求,需按削减比例1:1.5落实替代排污总量指标为废水排放量(排入环境)3t/d(873t/a)、CODcr量0.09t/a、NH3-N量0.02t/a。上述指标由建设单位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从浙江裕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剩余总量指标中调剂解决。因此,项目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原则。
6.2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环保投资
本项目需采取的环保措施和对策见表6-1。
表6-1 项目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
序号
类别
治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1
废水
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出租方已有)。
⑵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出租方已有)处理后与设备及包装桶冲洗废水、地面拖洗水及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汇集经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经绍兴久发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泵站排入袍江新区一期城市排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
⑶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设采样口和排污标志牌。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进管排放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2
废气
(1)投料、搅拌区上方设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量为6000m3/h的风机抽出至车间南面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即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设立排污标志牌。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及环评建议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
噪声
⑴选用低噪声风机;
⑵搅拌锅安装时设置减振装置;
⑶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
⑷日常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
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对周围环境及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
固废
⑴废编织袋分类收集后存放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综合利用;
⑵废原料桶属危险废物HW49(900-041-49),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及时由供应商回收综合利用,堆放场地应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的警示标志;
⑶生活垃圾袋装收集放到指定地方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
无害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占总投资的14.0%。企业必须切实落实各项环保投资,并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 选址布局合理性和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7.1选址合理性分析
绍兴市东方有机化工厂年生产助剂800吨项目租赁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马山镇海塘村6-10幢非住宅中的闲置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能满足项目生产生活要求;项目无需新征土地,项目租赁厂房已取得房产证,规划用途为非住宅;根据绍兴袍江新区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块为环保型的生物医药、精细化工、化纤、印染后整理产业园区,项目为印染助剂复配生产,因此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地属于生态功能规划中的重点准入区,项目为印染助剂复配生产,为项目所在功能小区允许类建设项目,同时项目响应袍江新区规划要求进行搬迁,因此,项目符合绍兴袍江新区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绍兴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地距离北面的曹娥江干流堤岸215m,不属于曹娥江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适当处理达标后排入截污管网,送绍兴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同时,项目车间边界与保护目标距离满足废气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7.2平面布置合理性简析
从项目的平面图来看,项目出租方厂区进出口位于南面路上;项目租赁厂房位于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厂区西北侧6号厂房西南侧部分闲置厂房。项目共设2个出入口,分别位于车间南面东西二侧,方便物流进出。项目内部南面为生产区,北面东侧为原料堆放区,西侧为成品堆放区。废气排放口设在车间南面。如此布局,功能分区清晰,工艺流程顺畅,物流进出通畅,平面布置基本合理。
7.3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环评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及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等方面分析了项目审批符合情况,经过分析,项目符合各项审批原则。
第八章 环评总结论
8.1环评总结论
绍兴市东方有机化工厂年生产助剂800吨项目租赁浙江绍兴天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绍兴袍江马山镇海塘村6-10幢非住宅中的闲置厂房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及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项目地环境空气和声环境质量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水环境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项目选址符合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及废气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因此项目符合环境保护审批各项原则,就环境保护而言,本项目在拟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8.2建议
⑴加强对职工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意识。
⑵加强环保管理,落实环保措施和治理费用。
⑶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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