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污染物治理及余热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编制时间:二○一三年七月
海南炼化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污染物治理及余热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 建设项目地点
海南炼化地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南部,北临金海浆纸厂。本项目在现有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界区内,其北侧为聚丙烯装置,东侧为催化原料预处理装置,南侧为罐区,西侧为MTBE装置。
项目所在地
1.1.2 建设背景
随着政府各级环保监管部门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监管力度的加大,如《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催化裂化装置SO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为400mg/Nm3、允许烟尘排放浓度限值为50mg/Nm3、NOX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为200mg/Nm3(自2014年7月1日执行),根据海南炼化28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现有排污情况,势必满足不了新标准要求。同时,根据国家现行的排污收费政策,即多因子收费、总量收费,现在SO2为1.26元/kg、NOX为0.6元/kg,按此计算,仅海南炼化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排污费无疑已是一笔不小的环保支出。另外,由于积灰等原因,现有重油催化裂化装置余热锅炉热传递效率较低,出烟温度较高,热量损失较大。为此,海南炼化决定实施“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污染物治理及余热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1.2 工程概况
1.2.1 建设内容
本项目包括余热锅炉改造单元、脱硝单元、除尘脱硫单元、脱硫废水处理单元及相关公用工程等,可配套处理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的烟气。
1.2.2 项目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脱硝模块置于烟气出口处,自东向西依次布置综合塔和脱硫废水处理设施,该布置利于缩短输送距离,布置紧凑,详见下图:
1.2.3 公用工程
1.2.3.1 给排水
水源:以城市给水管网作为水源。
①生活给水方式:
商铺和会所用水、住宅一至三层的生活用水由城市自来水水压直接供水,住宅四层至顶层生活用水由采用变频供水系统二级供水(二级供水采用变频供水系统,减少水质二次污染)。
②室外消防:
室外消防采用低压制供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并与市政消火栓相连接。管网成环形布置,管道上每隔120米设一个DN150地上式消火栓。
1.2.3.2 供汽
本项目新增1.0MPa蒸汽用量0.3t/h,由海南炼化现有1.0MPa蒸汽管网供给。
1.2.3.3 供电
本项目新增用电负荷809万kw·h,就近由厂区现有变电所新增开关柜放射式供电。
1.2.4 项目用地和周边环境概况
(1)用地现状
本项目建设在现有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界区空地上,不新征用地。
(2)周边环境概况
本项目评价区内,大气环境执行二级标准,海域环境执行四类标准,声环境执行3类标准,周边的敏感点及其特征见下表:
编号
名称
方位
距离(m)
户数
人口(人)
1
长地村
S
1156
45
215
2
社兰
N
2934
92
395
3
岭上
N
2256
104
467
4
公堂上
N
2289
92
411
5
公堂下
N
3417
173
874
6
新基
N
4070
14
67
7
500亩安置区
NE
3268
128
768
8
洋浦花园小区
E
3039
1200
3000
9
笔坡村
SE
1461
156
727
10
西井村
SEE
2901
87
259
11
邱黄村
SE
2544
45
156
12
银盏村
S
1846
36
109
13
夏兰
S
2637
160
540
14
洋浦村
SE
4821
15
春扬新村
S
4562
430
1450
16
三都镇
NE
3682
509
2256
1.2.5 建设周期和投资
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周期:项目总投资为18634万元人民币。建设周期为12个月。
1.3 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1.3.1 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
海南炼化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污染物治理及余热锅炉技能技术改造项目为“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鼓励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 规划符合性分析
1.3.2.1 与《海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该规划指出:实施“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高科技支撑”产业发展战略,充分利用现有产业基础、港口条件和重点工业园区及开发区,发挥海南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后发优势,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中布局、集约发展新型工业。完善基础设施和强化优惠政策配置,增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配套能力。充分发挥我省建筑业等传统产业优势的同时,重点培育油气化工、浆纸及纸制品、汽车和装备制造、矿产资源加工、新材料和新能源、制药、电子信息、食品和热带农产品加工八大支柱产业。到2015年,力争培育十家成长性好、带动力强、产值超百亿元的本土企业。
本项目为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的配套项目,属于“油气化工”范畴,在海南省“十二五规划”的中重点发展产业范围内。所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海南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
1.3.2.2 与《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相容性分析
该规划指出:海南省西北部石油化工产业功能区空间上包括洋浦经济开发区、儋州市西部与北部沿海地区,区域面积809km2;规划重点建设洋浦工业区、洋浦港区和白马井镇,扩大洋浦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范围扩大到69km2,将其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石油化工、石油储备基地和南海开发服务基地,积极发展与现代工业匹配的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使开发区向综合城市功能方向发展,规划峨蔓、雷德为远景工业发展备用地。
由此可见,本项目建于洋浦开发区海南炼化现有厂区内,其建设符合《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2005-2020年)》的要求。
1.3.2.3 与《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的相容性分析
200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该规划指出:在洋浦、八所、老城、昌江等西部工业开发区(即污染控制区)内科学发展污染排放达标的资源型加工业。在上述各地区大力发展集约型油气化工业,包括炼油和合成纤维、合成橡胶、合成树脂三大合成材料及下游衍生产业,天然气合成氨、化肥、甲醇及下游衍生产业,延长石油化工和天然气化工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把海南建成我国重要的石油天然气化工基地。重点建设东方天然气化工城、洋浦石油化工园区。
由此可见,本项目属于炼油产业的配套项目,符合《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的要求。
1.3.2.4 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根据《儋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的规定,本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利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所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图如图12.2-1。
1.3.2.5 与《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的相容性分析
《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1-2030)》已获海南省人民政府审批实施。
该规划的地域范围约120平方公里,空间结构概括为“四带两廊、一心多园”。其中“四带”是指港航物流产业发展带,临港石化、浆纸及下游产业发展带,现代加工制造配套产业和保税仓储物流发展带,居住和配套公共服务发展带等四条南北向主要功能发展带。“两廊”是指洋浦大道市政防护绿化走廊和开源大道环境绿化走廊等两条南北向绿化廊道。“一心”是指开发区的公共服务中心。“多园”是指多个功能园区,包括南部港口物流园区、北部港口物流园区、南部石油化工产业园区、北部石油化工园区、石油天然气储备中转园区、修造船及海洋装备制造园区、浆纸一体化产业园区、保税港区及配套加工产业园区和居住综合服务区等。总的要求是: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托港口优势,不断完善开发区功能,将洋浦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立足环北部湾经济圈、背靠华南腹地、面向东南亚的新型临港工业基地、区域性航运枢纽和物流中心。
本项目位于南部石油化工产业园区内,工业用地为三类工业用地,本项目为海南炼化炼油项目的配套项目,符合该规划。
1.3.2.6 与洋浦半岛岸线利用规划相容性分析
根据《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调整儋州市白蝶贝等自然保护区的规定》,为适应发展,对洋浦半岛岸线自然条件的利用情况进行了规划并经海南省政府批准,其中将龙门岸线、峨蔓-神头岸线、神头-干冲岸线作为大型临海工业岸线。
本项目临海海岸线位于上述临海工业岸线,选址符合儋州市白蝶贝自然保护区的规定和洋浦半岛岸线利用规划。
1.3.2.7 与洋浦开发区环境保护区划相容性分析
洋浦开发区环境质量规划规定:东部滨海公园、新英湾海滨的居住区、一类和二类居住区及公共设施区为一类环境空气功能区。中西部的其它区域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东部新英湾水质保护区、西部白蝶贝保护区、幼鱼幼虾保护区海域属一类水质功能区,西部工业岸线区为工业用水区,属二类水质功能区。洋浦港区及码头区为三类水质功能区。污水集中排污区超二类水质功能区面积控制在3km3内。
按洋浦经济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海南炼化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保护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根据《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洋浦工业用水区规划为三类功能区,执行海水二类标准,其中排污混合区(洋浦开发作业区)执行海水四类标准;洋浦港区执行海水三类标准;新英湾执行海水二类标准。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显示,规划实施后,洋浦经济开发区的排污对西部近岸海域的影响仍可控制在各功能区的允许范围之内。因此,按照《海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5年修编)》的总体要求,洋浦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实施后,涉及的近岸海域环境功能按《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方案实施。
按洋浦经济开发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属于3类标准适用区域。
海南炼化排放的各类污染物通过采取各治理措施,符合洋浦开发区环境保护区划。
1.3.2.8 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
根据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用地为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城镇建设用地。城镇建设用地是规划区范围内用于城镇建设和满足城镇机能转运所需要的土地。城镇建设用地应包括用地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地九大类用地。本项目属于城镇住宅用地,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是相符合的。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9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2.1.1 二氧化硫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二氧化硫1小时平均浓度均未检出。监测结果表明,该区域二氧化硫浓度极低,按其检出限一半考虑,对二级标准的占标率不超过3%。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二氧化硫日均浓度最大监测值为0.004mg/m3,占标率为2.7%。
监测结果表明,该区域二氧化氮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1.2 二氧化氮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二氧化氮1小时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030mg/m3,占标率为12.5%。日均浓度最大监测值为0.02mg/m3,占标率为25.0%。
该区域二氧化氮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1.3 PM10和TSP日均浓度监测结果及评价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PM10日均浓度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046mg/m3,占标率为30.7%。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TSP日均浓度最大监测值分别为0.096mg/m3,占标率为32.0%。
监测结果表明,该区域PM10和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2 海水水质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对该海域的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所有监测点位各污染物单因子指数均小于1,拟建项目邻近海域海水水质满足其所在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要求。
2.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pH、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六价铬、总大肠菌群、挥发酚、石油类10项水质因子中,硫酸盐、总大肠菌群、六价铬、挥发酚及石油类在各测点均未检出,其余各因子在各测点均能满足GB/T 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2.4 生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可知,炼化厂区西厂界、北厂界、东厂界昼夜噪声有超标情况,根据监测时的记录,该超标现象主要受相邻公路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影响。南厂界外仅有一条小路,极少有机动车经过,因而南厂界噪声值远小于标准限值。
海南炼化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污染物治理及余热锅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第3章 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3.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3.1.1 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经脱硝、除尘脱硫之后的净化尾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烟尘。
废气产生表
编号
污染源名称
烟气量
SO2
NOX
烟尘
排放规律
排放去向
Nm3/h
kg/h
mg/m3
kg/h
mg/m3
kg/h
mg/m3
G1
净化尾气
469933
105
223
63
134
18.8
40
连续
大气
3.1.2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除尘脱硫单元排放的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后含少量SS及COD,处理后的废水排至海南炼化现有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产生表
编号
污水类型
排放规律
排放量(t/h)
主要污染物(mg/L)
排放去向
W1
脱硫除尘废水
连续
17
COD<60,SS<70
污水处理场
W2
含氨废水
间断
5
含少量氨
3.1.3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综合塔外排废水经脱水后产生的泥渣以及脱硝单元产生的废催化剂。
固体废物产生表
编号
固体废物名称
排放规律
排放量(t)
组成
处理方法
S1
泥渣
间断
1190.7t/a
硫酸钠、亚硫酸钠及亚硫酸氢钠
委外处理
S2
废催化剂
三年一次
88m3
二氧化钛、五氧化二钒
厂家回收
3.1.4 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浆液循环泵、文丘里浆液循环泵、碱液输送泵、排浆泵、鼓风机等。
装置主要噪声源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
规律
噪声级(dB)
设备
台数
治理措施
1
逆喷浆液循环泵
连续
≦85
3
隔音罩
2
文丘里浆液循环泵
连续
≦85
2
隔音罩
3
事故池泵
间歇
≦85
2
4
浆液缓冲池泵
连续
≤85
2
5
工业水加压泵
连续
≦85
2
6
排液池泵
连续
≦85
2
7
真空带式脱水机
间歇
≦85
2
8
电动葫芦
间歇
≦85
2
9
絮凝剂罐搅拌器
连续
≦85
2
10
浆液缓冲池搅拌器
连续
≦85
2
11
排液池搅拌器
连续
≦85
2
12
事故池搅拌器
间歇
≦85
2
13
氧化罐搅拌器
连续
≦85
2
14
渣浆浓缩缓冲罐搅拌器
连续
≦85
2
15
氧化风机
连续
≤85
2
3.2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2.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在逐时、逐日及长期气象条件下,NO2、SO2和烟尘在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处的浓度及在评价范围内的最大地面浓度均小于标准限值,达标。与现状值相比,除个别预测值稍大于现状值外,绝大多数预测值均小于现状值;另外,对比本项目建成前后预测图可知,以同等限值衡量,项目建成后,影响范围减小明显。即,本项目建成后,在减少NO2、SO2和烟尘的排放量的情况下,也可以降低上述污染物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3.2.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7 m3/h,经配套建设的废水处理装置预处理后送海南炼化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至外环境。即,在正常生产工况下以及污水处理场运行正常的前提下,本项目不会对周边的海洋环境等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间断产生少量的含氨废水送海南炼化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至外环境。
3.2.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在脱硫除尘单元产生17m3/h的工艺废水,以及在氨气缓冲槽压力异常增大时产生少量的含氨废水,这两部分废水水质简单,运输、处理单元均采取了防渗措施。根据海南炼化近期的地下水监测资料显示,海南炼化投产至今,未对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所以,本项目在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的基础上,不会对周边地下水产生大的不利影响。
3.2.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渣和废催化剂,产生量分别为1190.7t/a和88m3/a,深埋或催化剂厂家回收。上述固体废物按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可以达到资源化、安全化、无害化,对外环境影响很小。
3.2.5 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机泵、鼓风机等,噪声值均小于85dB(A)。
本项目距厂界最近距离460m,仅靠几何衰减,衰减量约53.3dB(A),再考虑其他装置的阻隔衰减,本项目对厂界噪声的影响很小。
17
3.3 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
3.3.1 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本身为环保项目,对现有锅炉尾气进行除尘脱硫、脱硝,净化后的尾气通过新建的6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烟气排放情况见下表
废气排放达标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烟气量
SO2
NOX
烟尘
Nm3/h
kg/h
mg/m3
kg/h
mg/m3
kg/h
mg/m3
净化尾气
469933
105
223
63
134
18.8
40
标准值
/
/
850
/
/
/
200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所排净化尾气中污染物浓度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的限值。
3.3.2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严格按照“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排放各类污水,具体如下: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除尘脱硫单元排放的生产废水,经本项目废水处理单元过滤、氧化后送至海南炼化污水处理场进一步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至外环境。
间断产生的含氨废水送海南炼化污水处理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排至外环境。
3.3.3 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泥渣和废催化剂,泥渣委托宝来处理,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
3.3.4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泵、搅拌机、风机等,其噪声值均小于85 dB(A)。
为了降低噪声,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在生产允许的条件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逆喷浆液循环泵、文丘里浆液循环泵等噪声值较大的设备,设置隔声罩。
采用上述措施后,各作业场所的噪声指标可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SH/T3146-2004)要求,同时,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第4章 公众参与
4.1 公众参与过程
本次评价公众参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分两次实施了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方式有现场张贴公示、网络公示、现场座谈会以及问卷调查等。
4.2 公众意见综合结论
本项目公众参与的被调查者主要分布在项目所在区域的居民和村民,兼顾了代表性和广泛性,调查结果表明,周边群众和团体单位对本项目较为了解,并给予了积极支持,从公众调查表的填写结果看,86%被调查者对项目持支持态度。
(1)整体意见:关于项目的上马,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项目选址较合理,项目的建设可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大多数被调查者是支持项目上马的。
(2)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对于项目上马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大多数被调查认为在整体上环境影响不大,在可能产生环境影响,大部分认为会体现在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上。
(3)污染防治要求和建议:虽然大多数被调查认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但大多数被调查要求项目的建设应注重环境保护,必须做到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相统一。对于本项目的污染防治,认为应配备完善的环保治理设施,特别要加强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的防治,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
总的说来,公众对目前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基本可以接受,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的正面推动作用比较认可,在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后,公众能够支持本装置的建设。同时公众也期望有关方面能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确保本项目中各装置的稳定运行,发挥应有的作用,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 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较好地贯彻了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思想,可改善周边的大气环境,对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配合严格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事故状态下不会对周边5km范围内社会关注点人群造成健康损害。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实施,充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在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方面是可行的。
5.2 建议
本工程具有潜在的事故风险,要从建设、生产、储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这是确保安全的根本。
第6章 联系方式
(1)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杜海光电话0574-87975069/罗晓鹏 电话0898-65955961
邮箱地址:duhaiguang.snec@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院士路660号 邮编 315103
海口市龙昆南路海中后街环保局大楼四楼 邮编570206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丽 电话:0898-87975069
地址:海南省洋浦区
邮编578101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