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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投资节能项目环境分析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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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 任务由来 近年来我国汽车工业发展迅速,尤其是轿车的产量高速增长,拉动橡胶消费增加,使中国成为全球天然橡胶消费第一大国。目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期,橡胶工业将保持强劲态势,对橡胶需求还将持续增长。而云南省天然橡胶被云南省委、省政府正式列入全省10个优势产业和重点产业整合重组范围,明确将天然橡胶产业列入生物创新工程和作为建设绿色经济强省的项目来抓,进一步将云南的天然橡胶产业做大做强。景洪市****橡胶厂为适应当前国内、国际形势,提高公司在天然橡胶产业的竞争力,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决定利用东南亚橡胶资源并结合本厂原有标准胶的生产,新增轮胎胶生产建设,同时引入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对项目进行节能及技术改造。 景洪市****橡胶厂经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关于景洪市****橡胶厂技改扩建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节能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西工信发[2013]27号)核准并给予《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确认证》(西工节能字[2013]1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其他法规要求,建设单位景洪市****橡胶厂委托****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任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评价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区域自然社会现状、规划等相关资料,对周围环境进行了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景洪市****橡胶厂技改扩建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节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供建设方上报审批。 1.2 评价依据 1.2.1 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9)《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5年1月1日起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4年4月1日起施行);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16) 国务院(1998)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 (17)《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条例》(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 (18)《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天然橡胶管理条例》(2011年5月26日批准实施); (19)《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澜沧江保护条例》(2014年)。 1.2.2 环评技术导则、标准、规范 (1)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5)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6)DB53/T294-2009《清洁生产标准 天然生胶 标准橡胶加工》; (7)《云南省天然生胶 标准橡胶加工 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1.2.3 规范性文件、技术性文件资料 (1) 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200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 云南省发展委员会、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云计价格【2002】244号文《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文件通知》; (3)环发【2002】8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5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6)云府办明电[2010] 8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注重橡胶加工资源整合控制新建天然橡胶初级加工厂的通知》; (7)西政办电[2010]92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厅关于注重橡胶加工资源整合控制新建天然橡胶初级加工厂文件的通知》; (8)西政办发[2010]142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暂停天然橡胶初加工厂新建技改扩建项目的通知》 (9)《云南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 (10)《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天然橡胶加工行业产排污系数的通知》(云环通[2011]38号); (1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12)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工信发[2013]27号)《关于景洪市****橡胶厂技改扩建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节能项目登记备案的通知》; (13)西双版纳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西工信节能字[2013]1号)《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确认证》; (14)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关于《景洪市****橡胶厂技改扩建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节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确认登记表; (15)景洪市****橡胶厂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532801201407090012Y号); (16)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勐养镇环境质量监测报告和景洪市环境监测站出具的关于景洪市****橡胶厂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检测报告; (17)景洪市****橡胶厂委托****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书; (18)景洪市****橡胶厂编制《景洪市****橡胶厂技改扩建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节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 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等现状进行监测,了解项目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并根据项目建设方案特点、工程影响因素,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科学、客观、公正地预测和评价工程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论证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可行性,找出环境影响的主要因素,并针对不利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环境管理监控及污染防治措施,使不利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为优化工程设计以及环境管理提供环境影响方面的科学依据。 1.4 评价原则 (1)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的原则,即禁止采用国家或地方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生产工艺、设备、规模符合国家及云南的产业政策要求; (2)项目符合达标排放原则,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3)总量控制原则,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4)遵循清洁生产的原则,即提高工艺技术水平,强化企业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水平,以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5)项目建设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的原则,即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降低当地的环境功能要求; (6)坚持“以新代老,节能减排”原则。 1.5 环境影响识别 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和运营期,主要影响在运营期。不利影响主要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的工程开挖、机械作业、运输等产生的水土流失、废水、固废垃圾、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有利影响主要为:运营期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施工期对区域社会经济产生的正面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排放特征和周围的环境情况,本项目的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见表1-1。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因子 1 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 PM10、SO2、NO2 施工期 PM10、TSP 分析评价 臭气、H2S、NH3、烟尘、SO2、NOX 2 声环境 Leq厂界噪声评价 3 地表水 现状评价 pH、SS、CODCr、BOD5、NH3-N等 施工期 SS、CODCr、NH3-N 分析评价 CODCr、NH3-N 4 固体废物 主要为生活垃圾、煤渣(灰)、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表1-1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表 1.6 评价重点 根据天然橡胶加工及本次技改项目的排污特点、评价区域环境特征,该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原废水处理设施改造)、废气(轮胎专用胶生产工艺废气(臭气),其次是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本次评价重点为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其它影响作一般分析和评述。 1.7 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以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以及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来判定。 1.7.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划分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的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级别依据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纳污河流规模及水质类别来划分。本次技改项目将原有废水处理系统作了改造更新提高了去除效率并将处理后废水80%回用于生产,废水产生量为500m3/d<1000m3/d,水质以有机物污杂为主(pH、SS、CODCr、BOD5、NH3-N等5个水质参数,污染物类型数=2,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属中等),纳污河流为勐养河(多年平均流量为12m3/s<15m3/s属于小河,水功能类别为Ⅲ类)因此,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级别定为三级,重点对改造后废水处理可行性进行分析,核算废水减排量。 1.7.2大气环境评价等级 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首先采用估算模式(screen3)计算各污染源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及污染物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然后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Pi=Ci/Coi×100%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由于技改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含有H2S、NH3等刺激性的含氮化合物与含硫化合物,浓度和含量多变,对环境影响和表现的特征污染物为臭气,而原有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含有烟尘、SO2、NOX,在引入太阳能辅助干燥后,原有污染物烟尘、SO2、NOX也将发生改变,因此,选择主要污染物烟尘、SO2来判定项目的评价等级。大气环境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见表1-2,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见表1-3。 表1-2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他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表1-3 环境空气等级评价计算 污染物 Pmax SO2 0.77% 烟尘 0.27% 因此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 1.7.3 声环境影响评价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等级划分的原则,拟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由建设项目规模、噪声源种类和数量、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噪声标准、受影响人口分布和数量、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程度来确定。项目为小型建设项目,并处于2类标准地区。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建设项目处于GB3096规定的声环境功能2类区,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评价。但考虑到项目营运期各种设备机械噪声在100m范围内能实现昼、夜声环境质量达标。项目设备噪声主要影响到胶厂职工宿舍,项目区最近环境敏感点水泥厂职工住宅区距项目150m,受项目噪声影响不大。根据HJ/T2.1-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对于某一具体建设项目,在划分各评价项目的工作等级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或当地对环境的特殊要求等情况可作适当调整”,因此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确定为三级。 1.7.4 固体废弃物 由于项目在营运过程中涉及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弃包装物,产生量不大,因此对其进行一般性分析。 1.8 评价范围 1.8.1 环境空气评价范围 根据当地气象资料,项目区域主导风向不明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项目环境空气影响评价范围是以厂址为中心,边长为5.0km的矩形区域。 1.8.2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区附近地表水为勐养河,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工程处理达标后80%以上回用,因此,水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原污水排放口汇入勐养河上游500m至下游5.0km。 1.8.3 噪声环境评价范围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厂区及周围100m范围。 1.8.4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厂址为中心,边长为1.0 km的矩形区域。 1.8.5社会经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景洪市勐养镇。 景洪市****橡胶厂技改扩建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节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详见附图1。 1.9 评价时段 本项目评价时段为建设期、营运期二个时段。重点为营运期。 1.10 保护目标 1.10.1 大气环境 根据厂址地理位置,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对象为项目区附近居民集中地曼洪村、勐养水泥厂职工住宿区等,环境功能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1.10.2 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涉及勐养河和农灌沟的水质保护,根据《云南省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2020年)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勐养河和南木窝河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函》(云政办函〔2014〕8号),勐养河水功能类别为Ⅲ类。因此,项目区内水质按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进行保护。 1.10.3 声环境 声环境以厂界噪声为重点,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噪声主要保护目标为曼洪村、勐养水泥厂职工住宿区等居民区。 关心点方位、距离和居民人数见表1-4,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见附图3。 表1-4 环境关心点方位、距离和受影响人数表 关心点 方位 距厂界 直线最近距离(m) 户数 (户) 人 数 (人) 环境功能 勐养水泥厂职工住宿区 西 100 60 385 环境空气二类区 声环境2类区 地表水III类 曼景坎村 西北 1600 156 578 曼洪村 东 600 96 416 勐养复合肥厂职工住宿区 东南 650 70 160 曼卡村 西南 1300 57 190 曼娈勒告 南 1700 43 178 勐养河 北 1000 — — 1.11 评价标准 1.11.1 环境质量标准 ⑴ 环境空气 项目位于景洪市勐养镇曼洪村,属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的二类区,因此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1中的二级标准见表1-5。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Nm3 污染因子 标准限值 1小时平均 日平均 年平均 SO2 0.5 0.15 0.06 NO2 0.2 0.08 0.04 颗粒物(≤10μm) / 0.15 0.07 颗粒物(≤2.5μm) / 0.075 0.035 ⑵ 地表水环境 评价区地表水主要为勐养河,勐养河水功能类别为III类,故区域地表水环境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见表1-6。 表1-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单位:mg/l 项 目 pH DO CODMn CODCr BOD5 NH3-N III类标准 6~9 ≥5 ≤6 ≤20 ≤4 ≤1.0 ⑶ 环境噪声 项目区位于景洪市勐养镇曼洪村,属环境噪声的2类区,环境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标准,见表1-7 表1-7 声环境质量标准 类别 适用区域 等效声级[dB(A)] 昼间 夜间 2类 农村地区 60 50 1.11.2 排放标准 ⑴ 废气 施工期执行GB16297-1996《大气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见表1-8,热风炉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标准,见表1-9;无组织和除臭塔排放的恶臭气体执行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二级标准中的新改扩建厂界排放标准和表2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见表1-10、表1-11。 表1-8 厂界废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项 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Nm3)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监 控 点 浓 度 (mg/Nm3) SO2 55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40 NOX 24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0.12 颗粒物 12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表1-9 热风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炉窑类别 适用区域 污染因子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 (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热风炉 二类区 烟 尘 200 ≥15 / SO2 850 表1-10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度 m 排放量 (无量纲) 臭气浓度 15 25 2000 6000 注:臭气浓度指恶臭气体(包括异味)用无臭空气进行稀释,稀释到刚无臭时,所需稀释倍数。 表1-1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控制项目 单位 二级标准值 臭气浓度 无量纲 20 ⑵ 废水 评价区域地表水保护目标为III类水体,外排污水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一级标准,见表1-12。 表1-1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具体控制项目 pH SS NH3-N CODCr BOD5 排放浓度限值 6~9 70 15 100 20 ⑶ 噪声 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详见表1-13,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见1-14。 表1-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昼间 夜间 ≤70 ≤55 表1-14 厂界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Leq[dB(A)]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2类区 60 50 1.12评价程序 本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接受任务委托后,研究各种设计文件和环保法规,进行环境现状初步调查和初步的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范围和重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进行环境现状详查、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写阶段,制定环境影响减免措施、监测计划、投资估算及管理规划,得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并在以上基础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具体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如图1-3。 根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1.研究国家有关的法律文件 2.研究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3.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概况调查 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 确定各评价专题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和评价内容 建 工 设 程 项 分 目 析 的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国家、地方有关法规、标准 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1.对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 2.得出结论 3.报告书的编制 图1-3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程序图 2.建设项目概况 2.1 项目基本情况 2.1.1 建设项目名称 景洪市****橡胶厂技改扩建年产25000吨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及利用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节能项目。 2.1.2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新增25000t/a轮胎专用胶生产车间(轮胎专用胶原料30%为自产(或州内购买)的全乳胶或凝标准胶,70%来源于东南亚各国生产的绉片胶、烟片胶等,轮胎专用胶制成率100%)新建打包间、成品库和办公楼及生活设施,改造并增加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废气处理系统;引入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保留原有年产5000t标准胶的生产规模,其中:SCRWF(全乳胶)2000t/a;SCR5、SCR10(凝标胶)3000t/a。 2.1.3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景洪市勐养镇曼洪村,乡村公路边,距勐养镇政府5.0km。地理坐标为东经100°52′10″,北纬22°05′36″。交通运输十分方便,详见附图2项目地理位置图。 2.1.4 建设性质 技改扩建项目。 2.1.5 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投入总资金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0.0万元,占建设投资的19.44%,环保投资情况见表2-1。 2.1.6 建设单位 景洪市****橡胶厂。 表2-1 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表 项目名称 环保投资(万元) 轮胎专用胶生产集收气罩 3.0 排气管道 5.0 臭气处理塔 40.0 排臭气烟囱 30.0 除臭生物菌培养、调节池 5.0 隔声降噪设施 10.0 改造并新增废水处理设施 477.0 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 130.0 合计 700.0 2.1.7 劳动定员 1、工作制度 根据制胶厂生产特点,作业班次如下: (1)全乳胶和凝标胶生产车间采用一班制运转;轮胎胶生产车间和成品库采用二班制运转。 (2)行政管理、化验、维修、运输、服务采用日班制。 (3)操作时间:年操作日为250天,每班工作8h。 2、劳动定员 (1)定员依据 参照国内同类企业用工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 (2)定员构成 项目现有员工96人,项目技改完成后增至130人,其中,管理和后勤人员10人;生产工人110人,辅助生产人员6人,管理及后勤服务人员4人(厂内居住30人,其他员工均来自附近居民不在厂内居住)。 (3) 人员培训 全厂人员需进行相关操作技能、生产制度、安全卫生等内容进行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培训人数为160人,时间为1周。 2.1.8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为100天。 2.2主要工程内容 2.2.1 建设内容 项目在公司现有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利用原有闲置的土地新增轮胎专用胶生产车间730m2,同时,配置1条7t/h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实现年产25000t/a轮胎专用胶的生产能力。 二、新增办公楼260m2、宿舍楼288 m2、打包车间300m2、成品库700m2。 三、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建设:在新增轮胎专用胶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屋面上设计安装太阳能板(空气集热系统),将热能转化为热风辅助橡胶干燥系统。 太阳能辅助干燥系统总体建设方案如下: 1、在新增轮胎专用胶生产车间和成品库屋面上设计安装太阳能板(空气集热系统),采用建筑一体化集装式空气集热器,构成高温热风系统; 2、在干燥排湿风机出口端配置全热回收型双工质高效余热回收换热器,所回收的热量可用于预热室外新风,充分提升热量的综合利用率,有效降低系统能耗; 3、太阳能高温热风系统进口空气取自经过余热回收换热器预热的室外新风,新风温度为室外环境温度;经太阳能热风系统加热后的热空气在风机推动下经过可调节风量的三通阀分两路接至干燥生产线配置的燃煤热风炉的新风入口; 4、不同工况条件下,太阳能与热回收系统的设计出口空气温度为80~120°C,流量为每小时20000~40000立方; 5、配置智能化全自动中央控制系统,实现太阳能空气集热系统与原有燃煤烘干炉加热系统的合理并网运行,最大限度发挥太阳能与余热回收系统的节能降耗功效; 四、改造并增加污水处理设施(此部分已经改造完成)。 具体改造方案如下: 1、多级氧化塘(改造) 将原有3个氧化塘进行加深改造,并优化布置各氧化塘的进、出水,以求达到投资和废水处理最优化的效果。 有效容积:3格×26m×9m×4.5m=3159m3; 2、缺氧池(改造2个,新增1个) 地下池,有效容积:3格×25m×9m×4.5m=3038m3; 超高:0.5 m; 3、接触氧化池(新增3个) 地下池,有效容积:3格×6m×4m×5.0=360m3; 超高:0.5 m; 附属设施: (1)三叶罗茨风机 数量:2台,1用1备。 型号:3L52WD 风量:25.7m 3/min 功率:25kW (2)LW立体填料 数量:3400m3 材质:聚丙烯 (3)填料架及防腐 数量:一批 材质:A3钢 (4)内部曝气装置及气管 数量:一批 材质:聚丙烯或PVC 4、混凝沉淀池(新增2个) 地下池,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效容积:2格×6m×4m×5m=240m3; 超高:0.5 m; 5、 过滤器(新增2个) 地上设施,钢结构防腐; 数量:2套×Φ2.5m; 6、回用水池(新增2个) 地下池,钢筋混凝土结构; 有效容积:2格×6m×4m×5m=240m3; 超高:0.5 m; 7、风机及操作间(新增) 地上设施,钢结构; 有效面积:6.5m×4.5m=29.25m2。 五、新增(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 具体方案如下: 为降低橡胶在干线处理机、干线冷却工段中产生的臭味对附近空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新增一座废气处理塔并配套排气烟囱,将干线的处理机废气和冷却工段废气统一由一座处理塔进行处理。 废气处理塔是通过喷淋生物营养液将臭味进行吸收,废气处理塔的处理规模为40000Nm3/h,喷淋生物营养液量为10m3/d,废气收集率达到98%,吸收处置率达90%。生物营养液90%循环使用,溢流水量为1m3/h,经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六、项目利用原有的干燥炉窑、煤炉间、化验室、储酸库、供配电、给排水等公用工程。 技改前后产能及主要工程内容变化情况详见表2-2 表2-2 项目技改前后产能及主要工程内容变化情况一览表 主要内容 现有工程 本期工程 总工程 1.生产规模 全乳胶(t/a) 2000 0 2000(原有) 凝标胶(t/a) 3000 0 3000(原有) 轮胎专用胶(t/a) 0 25000 25000(新增) 2.产品品种 全乳胶 全乳胶 全乳胶(原有) 凝标胶 凝标胶 凝标胶(原有) — 轮胎专用胶 轮胎专用胶(新增) 3.主要原辅料 鲜胶乳(t/a) 6666 (干含30%) 0 6666(干含30%)(原有) 凝块胶(t/a) 6666 (干含45%) 0 6666(干含45%)(原有) 甲酸(t/a) 14 0 14(原有) 水(万m3) 12(补充新水) 0(回用水) 0.75(补充新水) 11.25(回用水) 12(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后80%回用(有20%损耗或外排)) 电(万Kwh/a) 102 750 852(新增750用于轮胎专用胶) 煤(t/a) 650 481 481(引入太阳能辅助干燥系统后降低煤耗169) 4. 主要工程内容 凝固车间 保留 凝固车间(原有) 压绉造粒车间 保留 压绉造粒车间(原有) 干燥车间 保留 干燥车间(原有) 热风炉车间 保留原有热风炉增加太阳能辅助干燥 热风炉车间(保留原有热风炉增加太阳能辅助干燥) 煤棚 保留 煤棚(原有) 仓库 保留 仓库(原有) 废水处理系统(氧化塘) 改造废水处理系统 (改造氧化塘并增加接触氧化工艺) 采用接触氧化废水处理工艺(改造) — 在原有仓库边增加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同时增加成品仓库 在原有仓库边增加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同时增加成品仓库(新增) — 新增办公楼、宿舍楼、打包车间 新增办公楼、宿舍楼、打包车间(新增) 5.环保设施 热风炉烟气治理 水膜除尘器 保留 水膜除尘器(原有) — 引入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 引入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降低煤(新增) 除臭塔 干燥臭气(采用生物菌液喷淋、吸附臭气) 新增轮胎胶生产线除臭塔(采用生物菌液喷淋、吸附臭气) 干燥臭气除臭塔和轮胎胶生产线除臭塔(新增) 废水处理系统 氧化塘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全部外排 改造为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80%以上回用 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后80%以上回用(改造) 2.2.2生产配置及设备 本项目原有2t/h的全乳胶洗绉脱水生产线1条和凝标胶洗绉脱水生产线3条。并共用2条2t/h燃煤热风浅层干燥线,本次技改项目重点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利用厂房屋顶安装太阳能板,将热能转化为热风辅助橡胶干燥系统降低煤耗;二是,将原有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提高废水处理效率;三是,将外购的天然橡胶通过配比切割、处理机搅拌处理、冷却、打包,成为等级更高的颗粒胶产品,生产中对于原有水线生产的一些半熟产品也搭配到干线进行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25000t轮胎专用胶,并配套(轮胎专用胶生产线)废气处理系统。 项目主要设备详见表2-3 表2-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一、水线(原有工程) 1 绉片机 ZP-200*600 4 台 原有 2 绉片机 ZP350*700B 5 台 原有  3 绉片机 ZP350*700 20 台 原有  4 锤磨机 CM-550*500 2 台 原有  5 锤磨机 CM-550*600 4 台 原有 6 锤磨机 CM-550*650 5 台 原有  7 洗涤机 EX-250*500 4 台 原有 8 洗涤机 EX-250*800 4 原有 9 干燥车 1×13 10 辆 原有 10 干燥车 1×18 10 辆 原有 11 打包机 150T 2 台 原有 12 液压打包机 RDB100-K100×10.42V 1 台 原有 13 液压打包机 RDB100-K100×10.41V 1 台 原有  14 搅拌机 1 台 原有 15 煤炉 WMF240卧式热风炉 2 套 原有  16 风机 14#-75kw 2 台 原有 17 风机 12#-55kw 1 台 原有 18 滚子输送机 L=9000 1 台 原有  19 皮带输送机 (长)600×5510 5 台 原有 20 皮带输送机 (短)600×3200 17 台 原有  21 皮带输送机 700×3620 1 台 原有 22 皮带输送机 14400×1000 1 台 原有 23 胶水分配槽 2 台 原有  24 液压锯包机 110×700 台 原有 25 缝包机 6 台 原有  26 叉车 5 台 原有 27 金属探测仪 JS-650-330 1 台 原有 28 生物除臭塔 2 台 原有 29 高扬程污水泵 1 台 新增 30 无堵塞水泵 2 台 新增 31 废水提升泵 XA50/13B 3 台 新增 32 三叶罗茨风机 3L52WD 2 台 新增 33 过滤器 1 套 新增 34 动力配电柜 XL-21 2 台 新增 二、干线(新增轮胎专用胶生产线) 35 电子式磅称 SCS-100T 2 台 新增 36 金属检测仪 2 新增 37 输送机 4 新增 38 抖升机   2 台 新增 39 开放式炼胶机 XK-160 1 台 新增 40 锯胶液压机 2 新增 41 切割机 2 新增 42 废气处理系统 1 套 新增 三、太阳能辅助橡胶干燥系统 43 太阳能空气集热器 900 m2 新增 44 热风循环管道 1 套 新增 45 热循环风机 2 台 新增 46 自动控制系统 1 套 新增 2.2.3 总平面布置 本次技改项目是在原有厂区布局的基础上改扩建,大的功能分区没有改变,仍保持三个片区:分别为生产区、办公区、污水处理区,其中,生产区中增加了打包车间、成品仓库和轮胎专用胶生产车间;办公区增加了1栋办公楼,污水处理区是在原有布局上改造。业主在具体布局和改建时,进一步考虑了生产车间、仓库、热风炉房及污水处理区等生产性设施安放位置,使其尽可能远离厂界设置建设,并在生产性设施和厂界隔墙之间进行绿化和栽种高大乔木。由此阻隔项目生产臭气和噪声向厂界外扩散,确保了厂界臭气和噪声达标。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5。 2.2.4主要原、 辅材料、燃料及来源 2.2.4.1主要原、 辅材料、燃料需要量 项目轮胎专用胶所需原料为本厂或州内其他厂家生产的全乳胶和凝标胶(占30%),从东南亚各国购买的绉片胶、烟片胶等(占70%),轮胎专用胶制成率100%。 辅助材料有包装袋、电等。 生产所需的主要原、辅材料消耗量详见表2-4。 表2-4 原材料、辅料消耗表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 量 备注 1 全乳胶 t/a 2500(占10%) 本厂或州内胶厂(原有) 2 凝标胶 t/a 5000(占20%) 本厂或州内胶厂购买(原有) 3 绉片胶、烟片胶等 t/a 17500(占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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