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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二炼轧厂能源管理及考核制度2011A.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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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二炼轧厂能源管理及考核制度(2011A版)总 则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安钢进一步实施结构调整、实现“内部做强、外部做大”规划目标的关键之年。根据公司提出的“实现一次能源消耗减量化,二次能源利用高效化”目标,开展2011年的节能工作。面对“十二五”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只有积极面对,创新思维,坚持以低成本运行为主线,以降低能源成本为核心,以项目带动为支撑,深入推进节能、节水与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增强安钢的核心竞争力。为更好地促进第二炼轧厂能源动力工作的有效开展,结合当前形势以及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能源动力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制度。一、能源利用与管理制度

2、1、组织管理机构1.1 成立第二炼轧厂能源管理委员会。主 任:赵济秀 副主任:王三忠成 员:李 力、徐玉军、易先堂、陈庆海、朱 龙、李广军、郭 鸿、马理杰、程金平、李新林、马建伟、翟建丽、李亚杰、刘凯军、张献忠、吕建栓、刘建民、高建舟、李 珣、李 敬1.2 各车间须成立车间节能管理小组,作为本单位的基础节能管理机构,由车间主任任组长,一名副主任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本单位能源指标的分解、考核及管理,成员由相关管理人员组成,各车间须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日常能源管理工作。1.3为了方便各工序的节能降耗管理,按工序分为四个区域,每个区域由工艺、电气、机械、公辅四个专业组成,各个专业均有1人负责,具体分组如

3、下:、炼钢区:由张远强、徐长锐、肖志敏、周振堂、李洪燃负责、连铸区:由袁世堂、刘文青、肖志敏负责、炉卷区:由张全通、张新庆、张胜伟、吕国田负责、1780热连轧区:由孙广辉、樊建峰、吕国田负责各区域负责人承担本区域的能耗指标和本区域的能源管理,若本区域的能源指标未能完成,考核负责人每人200元。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二炼轧厂范围内所有能源介质的管理。3引用文件关于调整2011年度节能责任目标的通知、安钢能源动力监察实施条例、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能源动力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能源动力供应保障体系、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完善统计和分析制度的通知、安钢供用水管理制度。4职责分工4.

4、1 技术质量科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4.2 技术质量科负责厂能源介质考核指标的制定、分解与考核,编制各类能源报表和能耗分析,以及全厂能源介质的使用情况的总协调管理。4.3 电气科负责厂内能源介质计量仪表器具的完善与管理,并负责厂内用电管理及考核,负责检查、落实、考核各项节电计划和措施。4.4 机械科负责厂内除电气设备以外所有能源介质管网设备的点检、完善和安全运行管理。4.5 生产科负责厂内所有介质公共管网的启用、停用、切换的协调指挥。4.6 安环科负责厂内所有能源动力介质的安全使用的监察和管理。4.7 电气车间负责厂内所有能源介质计量仪表的安装、维护与校验,负责厂内所有用电、节电设施的正常运

5、行。4.8 机修车间负责厂内所有能源介质管网的维护和检修。4.9 各车间负责本单位各种能源介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制订本单位主要耗能设备的管理制度,负责将本单位的各项能源介质指标分解到工段、班组或个人,并负责所管辖区域的能源动力管线及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处理“跑、冒、滴、漏”,杜绝各种浪费现象,同时,各车间应建立能源检查记录台账。5管理内容及要求5.1 用电管理5.1.1 各个车间应按照生产情况及时开、关用电设备,严禁设备空载运行。发现一处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5.1.2 在未生产和不调试的期间,严禁电机空转。在转炉不生产情况下,一、二次除尘风机液力偶合器要将风机转速调节到最

6、低,停产超过3个小时以上,风机要停止运行。无计划停产超过3小时以上,由调度通知二次除尘操作室。具体细节见第二炼轧厂节能降本能源管理细节方案5.1.3 SVC投运率必须保证在90以上,交流电机无功补偿装置投运率必须保证在80以上。5.1.4 优化LF精炼炉供电加热操作,避免长时间采用大电流、大电压加热,降低LF炉用电消耗。5.1.5 对于现场拖动负载进行核算,严禁大马拉小车的现象存在。对于设计不合理的用电设备要及时向电气科申请,批准后及时更换。5.1.6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谁送电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的责任区域按安环科下发的定制管理区域划分,有交叉的区域,开关在谁的责任区域谁负责。现场照明本着为生

7、产服务的原则,根据需要停送电,严禁长明灯,检查发现每盏长明灯扣责任单位50元。5.1.7 厂房照明、操作间照明本着使用单位进行操作和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开关照明灯具。夏季早5:30-7:00关灯晚6:30-8:00开灯,冬季早7:30-9:00点关灯晚5:00-6:30开灯。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特殊天气,由生产调度根据情况通知各单位开关部分或全部灯具,以满足生产需要和节电要求。5.1.8归属我厂所负责的厂区道路照明开关灯时间根据能动处下发的关于加强路灯照明设施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严格执行,发现一次不按规定开关灯,考核责任单位5001000元。如果路灯控制系统出现问题不能按时开、关

8、路灯,电气车间负责手动开启或关闭路灯照明。路灯照明所在的车间区域附近,相关的各车间或个人,根据关于加强路灯照明设施管理的通知要求的规定情况具有举报权;举报属实,能源管理委员会将按照规定给予奖励。5.1.9 办公室、更衣室、值班室的照明不允许使用60w以上的大灯泡,未经允许严禁乱接照明;房内电扇、空调、照明等电器,无人时要关闭;计算机、打印机和复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减少待机能耗;每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50元。5.1.10 夏季开空调时禁止房门常开,各操作室、计算机室空调的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5度,其它室内空调的设定温度不得低于26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度;为使空调正常运行

9、,使用单位必须定期清洗滤网,保证滤网清洁。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1001000元。5.1.11 临时照明或临时需要220VAC电源接入的,严禁采用一火一地接入方法,检查发现一处罚款1001000元。5.1.12 发现用电设备及线路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通过调度通知维修单位,维修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天解决处理。逾期一天,扣责任单位100500元。5.1.13 使用电炉及其它电热设施要到能源动力处申请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发现一次,除没收电热设备外,扣责任单位100020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厂级处分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1.14 外用电必须上报电气科,经公司部门批准方可使

10、用,并按电表结算,未经批准私接乱挂电力线路者罚款10002000元。具体要求见第二炼轧厂外用电管理制度。5.1.15 本条款(5.1)解释权属厂电气科。5.2 焦炉煤气、混合煤气、压缩空气、氧气、氩气和氮气的管理5.2.1 焦炉煤气、混合煤气、压缩空气、氧气、氩气和氮气的管道及阀门的维护。维修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巡检制度,认真执行并填写巡检记录。无巡检制度,扣责任单位100元。巡检记录漏填或不完整,一处次扣责任单位50元。5.2.2使用单位所管辖的车间内部管网应设专人负责点检,杜绝“跑、冒、滴、漏”,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能源的合理运用。5.2.3 使用单位发现上述气体的管道或阀门有问题时,必须立即

11、书面通知维修单位处理,维修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天处理。逾期一天,扣责任单位100500元。5.2.4 上述各种气体管路的启闭或切换应征得生产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要求,合理地进行各项操作与调整,严格控制上述气体的使用,严禁出现低负荷大流量或无负荷有流量的浪费现象。发现一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具体细节见第二炼轧厂节能降本能源管理细节方案。5.2.5 使用单位发现上述气体的用气设备故障时,应书面通知维修单位当天处理。逾期一天,扣责任单位100500元。5.2.6 严禁使用上述气体进行非生产操作,如吹扫地面或设备表面卫生等。发现一处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5.2.7 使

12、用单位对本辖区内上述气体负有监管责任,发现外单位在本辖区内违规使用上述气体,有权进行制止和向上级反映。5.2.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上述气体管道上开口接管用气。必须接管用气时,需经机械科批准、备案,方可接管、使用。需要从公司主管网开口接管用气,必须报能源动力处审批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接管使用。擅自乱接动力管线,开停主管网阀门者,每处(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5.3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5.3.1 转炉煤气回收的管道及阀门的维护。运行车间应制订相应的巡检制度,认真执行并填写巡检记录。无巡检制度,扣责任单位100元。巡检记录漏填或不完整,一处次扣责任单位50元。5.3.2 使用单位发现转

13、炉煤气的管道或阀门有问题时,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维修单位处理,维修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天处理。逾期一天,扣责任单位300500元。5.3.3 运行车间、炼钢车间操作工要严格按照第二炼轧厂转炉煤气净化及回收工艺技术规程操作,若不按技术规程执行,视情节严重性考核责任人300-500元。5.3.4 电气车间要保证回收系统的所有仪表、测量设备、CO快分仪、煤气报警仪等设备运转正常,测量准确,并对以上设备按设备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巡检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确保转炉煤气回收的安全运行。5.3.5 运行车间要如实准确记录,在具备外送条件下,要每炉都回收转炉煤气,不允许不回收。如确实无法回收,要在记录上注明本炉

14、未回收原因,在记录上未注明原因的发现一次考核责任人100元。5.3.6 在转炉煤气回收期间,密切关注煤气水封情况,严格执行第二炼轧厂转炉煤气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转炉煤气回收的安全运行。5.3.7 若外部条件具备,由于我厂原因造成转炉煤气未能回收,由运行车间写出转炉煤气未回收分析报告,分析报告上要注明时间、转炉炉次、未回收原因和责任划分,分析报告要在次日上午下班之前交到技术质量科。对责任不明确的炉次通知技术质量科,由技术质量科组织相关单位开分析会,确定责任单位。每影响一炉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影响二炉考核责任单位300元,影响三炉考核责任单位500元。5.4 蒸汽的管理5.4.1 蒸汽管道及阀门的

15、维护。维修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巡检制度,认真执行并填写巡检记录。无巡检制度,扣责任单位100元。巡检记录漏填或不完整,一处次扣责任单位50元。5.4.2 机关各科室、食堂、澡堂和各车间管辖范围以外的蒸汽管道及用汽设备的维修保养,由机修车间统一负责,发现有“跑、冒、滴、漏”现象时,应及时处理,否则,每处扣责任单位100500元。5.4.3 使用单位发现蒸汽管道或阀门(含疏水阀)有问题时,须立即书面通知或通过生产调度通知维修单位,维修单位接到通知后,须当天处理。逾期一天,扣责任单位1001000元。5.4.4 蒸汽出口处必须有疏水阀,且使用正常,否则,每处扣使用单位300元。 5.4.5 室内、外蒸汽

16、管道应保温良好,使用、维修单位应经常巡检,发现管道保温损坏或脱落,应及时书面或通过生产调度通知维修单位2日内解决。否则,每处扣责任单位5001000元。5.4.6 各使用单位应根据天气实际情况开关蒸汽,严禁室内温度过高开窗散热、开启风扇使用蒸气取暖等现象。因开蒸汽室内温度过高而开启风扇降温,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个电风扇。5.4.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蒸汽管道上开口接管用气,需要开口接蒸汽时,需经机械科批准备案,方可接管、使用。需要从公司主管网开口接管用气,必须报能源动力处审批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接管使用。擅自乱接蒸汽管线者,发现每处(次)扣罚责任单位10002000元。5.4.

17、8 运行车间和轧一车间、轧二车间负责回收蒸汽的并网和外送管路的正常运行。生产调度在外送蒸汽管路正常时,应及时协调运行、轧钢车间外供,不得随意向大气中放散,否则,每次扣责任单位500元。5.4.9 各种蒸汽系统的启闭或切换应征得生产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5.5 水的管理5.5.1 各种水的管道及阀门的维护。维修单位应制订相应的巡检制度,认真执行并填写巡检记录。无巡检制度,扣责任单位100元。巡检记录漏填或不完整,一处次扣责任单位50元。5.5.2 使用单位发现水管道或阀门有问题时,必须立即书面或通过生产调度通知维修单位,维修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天处理。逾期一天,每处扣责任单位100500元。5.

18、5.3 使用单位发现用水设备故障时,应书面或通过生产调度通知维修单位当天处理。逾期一天,扣责任单位1001000元。5.5.4 使用单位要根据生产情况,合理控制使用水量、补给水量和外排水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具体细节见第二炼轧厂能源管理细节方案。5.5.5 各用水单位要合理控制日常用水量,杜绝长流水现象,减少日常用水浪费。发现一处次,扣责任单位100500元。冬季防冻措施中各水龙头的阀位开度不得大于总开度的10%。5.5.6 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推广应用节水喷头和控制方式;绿地用水、景观环境用水和冲厕水要使用地表水和中水;禁止在厂内冲洗私家车,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100元。5.5.7 使用单

19、位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用水、生活用水负有监管责任,发现外单位在本辖区内浪费水资源现象,有责任进行制止。不制止者,扣所在辖区单位100500元。5.5.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水管道上开口用水,需要开口用水时,需经机械科批准备案,方可接管、使用。需要从公司主管网开口用水,必须报能源动力处审批后,方可在指定位置接管使用。擅自乱接水管者,发现每处(次)扣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5.5.9 各种水系统的启闭或切换应征得生产调度的同意后方可进行。6 建立节能单项奖惩机制根据公司“钢司发20116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设立如下节能单项。6.1 设立节能技改奖。为推动节能技改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节

20、能技术进步,设立节能技术奖,对各单位自主实施并取得较好节能效果的节能技改项目进行奖励。具体实施办法为:各单位需要提前将计划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实施计划上报能源动力处,完成项目备案;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将完成后的节能技改项目总结材料上报能源动力处审核;能源动力处参考参考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节能技改项目总结材料,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现场确认和评价,并出具节能效果评价结果;年终,能源动力处对所有完成节能效果评价的节能技改项目进行总评,对节能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并奖励。6.2 设立工序节能指标创优奖根据集团公司争创指标最优的要求2011年继续设立工序节能指标创优奖。按年度排名工序能耗

21、每前进一个名次,奖励5001000元。进入全国前三名,给予重奖。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对标挖潜,有效降低我厂各工序能耗,提升各工序在全国的名次。6.3 设立节电目标奖。节电奖的使用重点要放在自发电量、节电新技术及新产品的改造和应用、电力经济运行等方面,确保实现全年各项目标。6.4 设立节水奖 为促进工序节水工作的持续开展,减少工序耗水和生活用水,加强污水处理回用,降低公司的吨钢新水消耗,减少公司的水资源费支出,实现污水“零”排放,特设立节水奖。6.5 设立转炉工序、连铸工序、炉卷工序和1780热连轧工序能耗单项奖。根据公司2011年能源动力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要求,为了圆满完成公司能源动力部制订的各项考

22、核指标,激励职工节能降本的积极性,设立该项奖。详细考核奖扣办法见“2011年度能源消耗考核制度”。6.6 设立能效对标奖 为提高二次能源的利用率,充分回收利用各种余热余能资源,减少外购一次能源消耗,公司组织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不断提高能效水平,实现系统节能目标,降低成本。对活动开展较好且效果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6.7 设立计量仪表运行维护奖。在全部完成全厂能耗指标的前提下,保证各工序能源介质计量仪表全月正常、准确运行,与计控处计量仪表误差范围不大于5%,奖励电气车间500元,同时奖电气科100元;发现计量误差范围大于5%,一项次扣电气车间50元,同时扣电气科20元。发现一项次仪器仪表运行不正

23、常时,扣电气车间当月奖金50元,同时扣电气科20元。6.8设立举报奖,凡是发现浪费能源介质现象或不按能源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执行的现象均可向技术质量科举报,经核实后,按照浪费的严重性给予举报人20-100元奖励。6.9 凡被公司能源动力检查罚款的,除全部落实到责任单位外,厂内部将加倍处罚。6.10 技术质量科在厂能源利用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每周组织一次用能大检查,并填写能源介质检查统计表,技术质量科还将不定期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小范围专项检查。检查实行签名制度,对无故不参加检查者扣50元/次。根据每次检查结果进行考核,并当场开具罚单和整改通知单,整改单位对下达的整改通知无故未能按期整改的,每项延期

24、一天扣100元。6.11 各车间能源管理员每天要对本车间的用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若被厂能源管理委员会检查到,除按规定罚款外,另扣车间主管领导50元,扣车间能源管理员50元。6.12 设立节能先进单位奖和节能先进个人奖,每年年底评选一次,对在节能降耗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7 各种能源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吃大锅饭。如有违反者,立即停发所有能源奖金,直至改正。8 技术质量科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每年年底前会同有关科室编制下一年度能源消耗指标,并纳入厂经济责任制考核。9 各车间每月要对本车间的能源介质使用及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在每月的最后一天上报到

25、技术质量科,逾期不报者,扣责任单位100元。10 技术质量科须针对生产及能耗动态,按月、季、半年、1-9月、全年分别做出各工序的能耗分析报告和能耗报表,于公司财务转账会的次日,一并报送公司能源动力部。11 本制度解释权属厂能源管理委员会。二、2011年度能源动力绩效考核实施办法1. 各工序能源消耗考核目标分解根据安钢集团2011年能源动力绩效考核实施细法和安钢集团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的精神,分解制定我厂2011年度炼钢、连铸、炉卷和热连轧轧钢工序的各项能源消耗的考核目标指标,分别详见表1、表2、表3和表4。表中“单位”一栏中的“/t”是指炼钢工序为合格钢坯量,连铸工序为合格钢坯量,轧钢工序为

26、合格板材量。“目标指标考核分解”中的金额为完成(未完成)考核指标后各单位的奖(扣)金额。表1 炼钢工序能耗考核目标指标考核分解指标名称单位考核指标目标指标考核分解(元)原料炼钢运行机修电气生产科动力电Kwh/t41200500300100精炼电Kwh/t311000连铸 200100功率因数0.96混合煤气m3/t13.5500焦炉煤气m3/t0.6RH焦煤m3/t4.5氧气m3/t45.5500工业水m3/t0.31000300软水m3/t0.12500200压缩空气m3/t29氩气m3/t0.7氮气m3/t48.5600200300RH用蒸汽kg/t3回收蒸汽kg/T20500回收煤气m3

27、/t702001000100300工序能耗kgce/t25不含回收表2 连铸工序能耗考核目标指标分解指标名称单位考核指标目标指标分解原料连铸运行电气生产科电Kwh/t15500200200混合煤气m3/t3焦炉煤气m3/t0.8氧气m3/t1.0工业水m3/t0.1300500软水m3/t0.1200500压缩空气m3/t35300100100氩气m3/t0.1氮气m3/t0.25工序能耗kgce/t4表3 炉卷轧钢工序考核目标指标分解指标名称单位考核指标目标指标分解轧一运行机修电气生产科电Kwh/t721000300300功率因数0.76混合煤气m3/t1971000100100焦炉煤气m3

28、/t2.17氧气m3/t1.2工业水m3/t1.22001000300软水m3/t0.25500100压缩空气m3/t74500200200200氮气m3/t0.29200回收蒸汽kg/t工序能耗kgce/t80表4 热连轧工序考核目标指标分解指标名称单位考核指标目标指标分解轧二运行电气电Kwh/t81.971000300300功率因数0.88500混合煤气m3/t195.891000100焦炉煤气m3/t0.34氧气m3/t0.17工业水m3/t0.613001000软水m3/t0.06500压缩空气m3/t41.17500200200回收蒸汽t/月工序能耗kgce/t76表5 生活水目标指

29、标分解(t/月)指标名称考核指标目标指标考核分解炼钢生活水9300运行车间:500元连铸生活水1860连铸车间:500元炉卷生活水1550轧一车间:500元1780生活水930轧二车间:500元中心调度生活水24800办公室: 1000元2. 其它规定和说明2.1 各种产品产量、原料消耗量以生产计划科上报数据为准。各项能耗数据以技术质量科上报数据为准。2.2 当车间出现客观因素严重影响能源消耗指标时,车间要写出书面报告,经技术质量科核实并写出分析报告,在请示厂领导后,另行考核。2.3 若公司对我厂有考核,奖罚按相应比例考核到各相关单位。2.4 本制度解释权归技术质量科。2.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安钢第二炼轧厂201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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