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劳动协议基本格式、内容
(以下所列的协议形式、条款及其编排,仅供参考)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批准签订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协议的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的类型为:____。期限为:____。
二、试用期
第二条 本协议的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____。
使用提醒:如文化知识、身体状况、劳动技能等。
三、工作内容
第四条 乙方的工作内容为:____ 。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诚信合理的原则,向乙方说明情况后,可以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使用提醒:甲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向乙方说明新岗位的有关情况及调动的具体理由。
四、工作时间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____工时制,具体为:____ 。
使用提醒:
现行法定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期工作制。当事人应明确选择其中之一。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期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因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 甲方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也许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防止工作。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通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4、《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以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向乙方发放劳防用品和防暑降温用品。
第九条 甲方应根据自身特点有计划地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乙方思想觉悟、职业道德水准和职业技能。
乙方应认真参与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本协议的工资计发形式为:____。
使用提醒:公司工资计发一般有计时或计件两种形式,当事人可从下列方式中任选一种:
(一)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__元)。
(二)计件形式。乙方的劳动定额为____,计件单价为____。
使用提醒: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大多数从事此类岗位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完毕的。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2、根据《上海市公司职工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二、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三、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四、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
第十一条 甲方每月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
使用提醒: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资管理制度,使用规范的工资单及签收形式,作好各项必要的台帐记录。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端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二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派制度拟定。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派应当遵循按劳分派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拟定本单位的工资分派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十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工资报酬。
法规示要:
1、《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与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与社会保险。
使用提醒:本市社会保险涉及城乡职工社会保险、小城乡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类型,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参与社会保险的情况。
第十五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等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 。
使用提醒: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协议中另行约定。
七、劳动纪律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各项规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进行公示;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变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法规示要: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惜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八、劳动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协议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拟定。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变更劳动协议,应当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劳动协议应当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劳动协议的解除
第二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协议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协议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协议未按规定提前三十日告知乙方的,自告知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协议: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四条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醒: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协议。
十、劳动协议的终止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协议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消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方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协议满三个月的,本协议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贴金的,本协议可以终止。
使用提醒:当事人可以约定劳动协议的终止条件,但约定的终止条件不得与法律规定、本协议约定的解除条件相同。
第二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甲方不得终止本协议,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贴金的,本协议也可以终止。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协议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协议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约定的,本协议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乙方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
(一)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的约定提出与乙方解除本协议的;
(二)乙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协议的;
(三)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约定解除本协议的;
(四)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约定解除本协议的;
(五)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约定终止本协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补偿总额一般不超过乙方十二个月的工资收入,但双方约定超过的,从其约定。
第三十一条 上条所称的工资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终止本协议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乙方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本单位工作年限,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第三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约定解除本协议的,除按约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乙方本人半年工资收入的医疗补贴费。
十二、补充条款和特别约定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为甲方的服务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提醒:用人单位可以和特定的劳动者(如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和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协议中约定关于服务期、保守商业秘密的相关内容,也可另行通过专项协议的形式约定更为具体的内容。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劳动协议当事人可以对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劳动者的服务期作出约定。
第三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规定解除本协议的,应当提前___月告知甲方,在此期间,甲方可以采用相应的脱密措施。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协议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协议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协议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规定解除劳动协议的提前告知期在劳动协议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告知期不得超过半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用相应的脱密措施。
第三十五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______。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______,支付方式为______。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协议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协议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协议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范围仅限于劳动者在离开用人单位一定期限内不得自营或者为别人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的业务。竞业限制的期限由劳动协议当事人约定,最长不超过三年,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的,不得再约定解除劳动协议的提前告知期。
十三、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协议或由于甲方因素订立的无效劳动协议,给乙方导致损害的,应按损失限度承担补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协议,对甲方导致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限度承担补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___。
第三十九条 乙方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为___。
使用提醒:上述第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仅合用当事人有服务期约定或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情形。
法规示要:
《上海市劳动协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协议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下列情形:(一)违反服务期约定的;(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
违约金数额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约定。
十四、其他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者有关劳动标准的内容与此后国家、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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