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号:钢构彩板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设计合同 建设单位(全称): 设计单位(全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工程设计任务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本合同项目基本情况:(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建筑面积: (四)设计内容: 二、建设单位应向设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文件及其时间:建设单位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设计单位提供如下资料、文件:1、场区地形图(1/500)及经批准的规划红线图;2、设计任务委托书及设计要求;
2、3、该工程的工程地质评勘报告;4、其他特殊要求。三、设计费用及设计周期:1、设计费用: 大写 小写 2、设计周期: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四、设计费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同时建设单位支付设计费的 ,即人民币 元,余额于设计任务完成,图纸交付建设单位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五、双方责任:1、设计人责任:1.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1.2 设计人按国家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供设计资料份数 。1.3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交底、设计审查,并根据设计交底和审查结论负责
3、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补充,同时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1.4 设计人应保护建设单位与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其相关技术经济资料。2、建设单位责任:2.1 建设单位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向设计人提交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全部有关设计资料,并对其正确性、完整性及时限负责。建设单位应按时交付有关设计资料,否则顺延设计周期。2.2 建设单位如变更设计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要返工,双方除需要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建设单位向设计人增付相应设计费。23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
4、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百分之十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1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24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六、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七、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2、有关协议及双方来往的电子邮件、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设单位(盖章): 设计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 权代 表: 授 权代 表: 传 真: 传 真: 电 话: 电 话: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账 号: 账 号: 地 址: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