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编号: 住宅改造项目手机信号覆盖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甲方: 乙方: 住宅改造项目手机信号覆盖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改造项目手机信号覆盖设备供货及安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筑面积: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承包范围:按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深化施工图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按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深化施工图施工、包通过甲
2、方验收合格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第三条 工程工期1.工期:现场具备供货及安装条件后,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具体进度以现场为准,预埋阶段乙方自行跟踪施工)。2.下述原因导致停工,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及甲方工程师共同签字盖章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必须在影响工期延误因素结束后3个日历天内上报甲方,否则工期延误不予确认。(1)施工现场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2)非乙方原因影响乙方下一道工序施工,延误时间超过 3个日历天的;(3)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甲方要求的停工;(4)台风及连续三日以上不间断暴雨;(5)其他不可抗力。第四条 合同
3、价款1.本工程合同包干总价款为:51,8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壹仟捌佰元整),为含税价。此为交钥匙工程。2.本合同包干总价款包括主材费、辅材费、人工费、管理费、机械费、供货及安装费、运输费、各项税金、总包配合费、措施费、利润、施工保险费、半成品及成品保护费、调试验收通过等与乙方履行本合同内容相关的一切费用。3.在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深化施工图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如有漏项的均视为让利于甲方,除扣除相应违约金(如有)外,本合同包干总价不予调整(包括设备材料涨价风险及各项税金、人工费的变化)。4.结算方式:(1)若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工程量、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以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深
4、化施工图及本合同附件二为准)及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扣减费用的情况时,则结算时按照包干价结算并支付;(2)若甲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提出工程量、工作内容增加或减少(以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图纸方案为准)的,则甲方依据本合同附件二进行追加或追减,调整后的结算价格为本合同最终结算总价款;(3)若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结算时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进行相应费用的扣减,扣减后的价款方为本合同最终结算总价款。第五条 付款方式1.本合同不付预付款。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全部设备、材料运送至甲方现场工地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
5、同包干总价款的60%。3.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书,经甲方审核并结算完毕后扣除相应违约金、赔偿金(如有)2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4.余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甲方组织人员及物业管理公司(如有)对本合同工程进行复检,确认工程无质量问题后签字盖章并扣除质保期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损失(如有)后,甲方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支付予乙方。5.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递交该笔工程款审批表并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工程款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时,乙方须开具至结算总价款100%的全额
6、增值税普通发票。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违反相关税务制度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延迟递交工程款审批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可延迟支付该笔工程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6.上述款项的支付均以银行转账形式执行。第六条 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2.按国家现行的验收程序、验收标准执行。3.甲方安排相关人员使用通话功能正常的移动/联通/电信设备对信号覆盖范围的任意三个点进行信号测试,每个点拨打服务台号码共5次,每次不超过两分钟,通话质量达到以下要求:网络接通率同一移动/联通/电信网内的本地呼叫:网络接通率90%。同一移动/联通/电信网内的国内长途呼叫:网络接通率85%。两个或
7、多个移动/联通/电信网间呼叫,或移动/联通/电信网与固定网间呼叫:网络接通率80%。移动/联通/电信用户拨打固定用户的拨号后时延:平均值9秒,最大值为12.5秒。固定用户拨打移动/联通/电信用户的拨号后时延:平均值9秒,最大值为16秒。移动/联通/电信用户拨打移动/联通/电信用户的拨号后时延:平均值10.3秒,最大值为19秒。通话中断率(掉话率)5%。第七条 风险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施工的规范和条例施工,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现场管理规定,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在现场人员的生
8、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已包含于本合同包干总价款之中。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务损毁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包范围内建设工程的一切保险费由乙方全部承担。3.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毁损、灭失等的风险自甲乙双方正式办理移交手续的完结之日起转移至甲方。第八条 材料设备1.国家规范有检验要求的材料应送检并检验合格后方能用于本合同工程。2.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提供所有设备、材料的相关资料,如设备及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CCC认证报告、厂家供货证明及完税证明(如有)等所有原件资料。设备、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的书
9、面同意。3.本合同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到货后,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依据本合同附件二中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数量等参数及甲方封样样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书面设备验收合格证明(此次验收不视为甲方对到货设备、材料质量的认可及接收),乙方方可进场供货及安装。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材料,乙方必须于甲方限期内退场并更换至合格产品,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更换后的设备、材料须按本条款再次提请甲方验收。第九条 工程验收1.乙方全部工程内容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自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书面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工程验
10、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于甲方限期内对不合格工程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不合格工程的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应重新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并按本条款约定的程序重新进行验收。2.工程竣工验收时乙方虽然按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施工方案施工,但手机信号功能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效果,如需增加设备及管线等材料均由乙方承担(包括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方正式办理移交手续。第十条 质保服务1.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2
11、年。2.质保内容: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及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3.在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处理完成,维修完成后须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字确认。如乙方逾期未到达现场处理的或逾期未完成故障处理的,甲方有权另寻第三方进行维修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超出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4.乙方承诺对本合同范围内约定的设备进行终身保修服务。质保期外,乙方维修只收取基本人工、材料费。维修电话: 。5.质保期外,乙方承诺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查回访工作,主动征询甲方系统管理人员及用户的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乙方
12、无偿为甲方培训 4 名系统维护人员,在系统交付使用之前,乙方派出专业的系统工程师对甲方的设备系统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功能结构讲解和系统日常维护、简单的故障处理培训。第十一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2.甲方现场负责人:甲方工程师: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手机信号覆盖深化图纸后进行审查并书面确认。4.材料、设备到达本合同指定到货地点并收到乙方到货通知后,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甲方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人员依据本合同条款进行检验。5.协调设备存放场地。6.积极配合协调为乙方提供施工界面。7.负责现场的配合管理和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所有材料进场及隐蔽工程
13、的验收,负责工程签证和工程变更的签认。8.乙方工程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并发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甲方在7日之内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接收移交等手续。9.协调提供水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接表付费使用。10.甲方有权要求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配合甲方工作的乙方工作人员进行撤换,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被撤换掉的乙方人员不得进入甲方工地现场。(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本工程乙方项目经理: ,联系方式: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编制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3.乙方必须对己方工人加强管理,避免出现违法犯罪活动。4.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工程联系单,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现场负
14、责人或甲方工程师,甲方现场负责人及甲方工程师共同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方生效。5.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 5 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甲方现场负责人及甲方工程师审查并审批确定后执行。6.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7日内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设备、材料样品,经甲方书面确认并封样后,乙方方可使用于本工程中。7.乙方负责施工图纸的深化设计并经甲方书面确认,按甲方确认之后的施工图和材料样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级、报价书的内容和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达到设计效果并满足及甲方使用要求,实现各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并保证深化设计后费用不超过本合同约定合同价。因图纸为乙方深化设计,如乙方最终
15、不能实现系统功能和正常的运行,由乙方负责完善,甲方不再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经过批准的施工图壹式肆份和电子版。9.由于乙方在签约过程中已充分考察了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所以从施工开始到竣工前的各专业交叉施工作业及配合配套管线的施工作业等部分的配合费,均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10.项目经理按甲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甲方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或甲方工程师递交书面报告。经核实责任在甲方或第三方的,由甲方承担由
16、此产生的费用,工期相应顺延;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顺延。11.乙方须与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办理国家及地方法规规定办理的劳动保障等全部证件,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工人花名册、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工资明细表,以便甲方现场管理。乙方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12.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项目经理不得中途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做好工作移交。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应提前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更换项目主要
17、成员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的同意。13.在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乙方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14.严格按照建设部及海南省颁布的有关施工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制度。15.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工程或中间验收前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方可隐蔽。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成后重新通知甲方验收。16.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组
18、织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清。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包括清除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其它堆积物。17.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验收合格证明之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完整、准确、有效的竣工图纸(含电子版)壹式肆套及所有相关竣工资料。1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工程分包。19.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如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负责修复。20.施工现场不可住宿,住宿事宜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均不负责。2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及时跟踪预埋工作,导致影响其它单位的工期及损坏已完成的半成品、
19、产品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双方已充分了解本条款内容并确认同意)1.乙方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并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须承担合同包干总价款的20 %作为违约金。2.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果发生一次质量安全事故导致政府职能部门安全检查通报批评,影响甲方项目的整体形象,甲方有权每次对乙方处以3 至5 万元的罚款。3.乙方应遵守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4.乙方设备产品到达现场时,现场验收出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产品,甲方
20、书面通知乙方限期内更换为合格产品,如乙方超出规定的更换时间(依据甲方现场规定)或乙方更换后的产品仍未通过甲方验收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包干总价款10%的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5.乙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完成进度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本合同包干总价款的0.3%/日累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乙方于甲方发出的书面整改通知单中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完成整改。整改后再次验收仍达不到合格质量标准,乙方须于甲方再次书面限期内完成整改并按本合同包干总价款的 20%承担违约责任,整改工期不予顺延。7.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保证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如发生工人上访事件,每出现一次,
21、乙方承担违约金 10,000.00元/人(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每人)。8.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设备、材料等的丢失或损坏,乙方照价赔偿。9.如发生以下情形,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乙方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并支付本合同包干总价款的 25 %作为违约金,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工程转包或将某项工程分包的、分包给第三方或的;(2)乙方设备材料到场经甲方验收时,出现2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产品;(3)本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书面限期整改2 次,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格质量标准的;(4)因乙方未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导致出现安全
22、责任事故的;(5)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日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的;(6)发生工人上访事件达到2次的;(7)延误工期超过20日的。10.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甲方在当次工程款支付前进行扣除。1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该笔工程款的,每逾期一日,则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工程款的 0.3 %/日的违约金。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在合同履约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可向 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存在争议的条款。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1.合同未尽事宜
23、或需作出变更调整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电子邮件、通知函件、收据、运输单据等书面形式的文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任何口头协议无效。3.甲乙双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业务代表身份证明等(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甲乙双方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如因地址或联系方式等信息有误造成相关文件、信息无法送达,则相关文件、信息自发出后5个工作日视为已送达,且变更方应承担全部责任。6.本合同壹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加盖骑缝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一:住宅改造项目手机信号覆盖设备供货及安装深化施工图附件二:住宅改造项目手机信号覆盖设备供货及安装报价清单附件三:廉洁责任协议书附件四: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复印件及业务代表身份证明(均加盖公章)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联系人:吴工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13